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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中国式金融危机简史(1883—2015)

2016-06-06丁骋骋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6年3期
关键词:非法集资金融监管

摘 要:与西方国家发生于正规金融市场、以资产价格爆跌为主要特征的金融危机不同,中国式金融危机主要表现为局部市场发生的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早期以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倒闭和挤兑狂潮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主要表现为非法集资信用链断裂引发的“倒会案”、机构倒闭引发的企业主跑路,以及挤兑狂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根据历史资料、媒体报道及学术文献,结合田野调查,对各类民间金融风潮具体案例进行系统梳理,并通过与一般金融危机的比较分析,发现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的演化路径也经历“疯狂惊恐崩溃”三个阶段,但在具体成因、影响后果上存在较大区别。民间金融风潮具体成因与市场分割、二元结构下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缺陷等有关,因此,在应对措施上也应与普通金融危机不同。

关键词: 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非法集资;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6)03-0002-08

一、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早期表现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关于金融危机的词条引用了Goldsmith(1982)的定义:“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包括证券、房地产、土地等)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的、短暂的和超周期的恶化。”[1]经济史学家金德尔伯格将世界上最早的金融危机上溯到1619~1623年的普鲁士铸币危机,以及1636~1637年的“郁金香热”[2],其中后者广为人知。从资本主义发展伊始,各种信用风潮与金融危机就频频出现,并伴随着人类发展史。国外金融危机的历史已被金德尔伯格作了细致整理,而且每一次危机,他都不断地完善其著作①。然而金德尔伯格对中国没有任何着墨。与之同时,国内关于金融危机的论著很多,但都以国外发生的重大金融危机为研究对象,似乎中国从未发生危机。事实上,凡是存在金融市场的地方就可能发生金融危机,我国也是如此,这或许是金融市场的某种非理性特征决定的。近代以来,随着新式金融机构的外商银行纷纷进驻中国,现代金融业开始出现,我国也发生过多起金融危机。其中最早的发生在1866年,由棉花投机失败的外商银行如汇川、利华、利生、利昇等银行破产引起,并导致上海银根紧缩,市场停滞[3]。当时现代金融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事发地仅局限于开埠不久的上海,但影响很大,在金融发展史上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民间金融机构主要以经营钱庄、钱铺、票号、银号、银炉等为主,这种格局直到晚清没有改变。这些机构与外商银行、股票市场等现代金融组织产生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在宏观经济环境及外国金融市场的冲击下,我国也发生多起民间金融风潮(表1)。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不同,我国早期民间金融风潮主要是由商业投机引起的,以大批钱庄倒闭为主要特征。近代最早的、也是当时影响最大的一起民间金融风潮为“倒账风潮”[4]。1883年,胡光墉因生丝投机失败,在上海的阜康雪记钱庄倒闭,以此为导火索,引发上海一系列钱庄倒闭,并涉及杭州、镇江、宁波等地。1897年又发生“贴票风潮”[5],上海郑姓商人首创贴票办法,这种“贴票”与当前的非法集资并无二致。由于利息越来越高,有的贴票钱庄到期不能照付现款,于是大批钱庄倒闭,这可能是目前有记载的第一例因为非法集资引起的民间金融风潮。1910年橡皮股票风潮,也有大量的钱庄倒闭[5]。1931年,因上海商人黄楚九心脏病突发死亡,爆发大世界储蓄风潮[6]。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金融机构作为财政的附庸因而只起到资金拨付功能,因此,正常的金融业发展被中断,金融危机也几乎从此消失。改革开放之后,金融业不断往市场化方向发展,但仍然存在高度管控。即便在1997年发生东南亚金融危机时,我国由于没有实现资本账户开放,国内与国外的金融市场完全隔离,因此并未受到太大影响。然而,在民间随着市场力量发育,信用危机开始显现,并发生多起类似郁金香热的投机狂潮。

早在1980年代初,我国东北许多城市曾经出现过“君子兰热”③,君子兰的价格被炒到疯狂的地步。有些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君子兰送礼,而一些宾馆、园林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出高价收购君子兰,进一步抬高花价。一棵君子兰被炒到上万元甚至几万元。之后有人以此创作了小说曾轰动一时④。君子兰的疯狂炒作引起人们议论纷纷,认为这是一种绿色赌博。1984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君子兰”为什么风靡长春?》,对君子兰热提出质疑。1985年6月《吉林日报》连续发表三篇社评⑤,认为君子兰投机过度,并将衍生腐败现象和治安问题。这些评论给君子兰热泼了冷水,价格开始下跌,君子兰花市渐趋冷落。这是改革开放之后首次类似于“郁金香热”(tulipomania)的投机狂潮。之后,这样的投机炒作在其他地方间歇性地不断发生,不绝如屡⑥。与民间金融危机的生成一样,它们都是过度投机泡沫破灭的结果,人们逐利的冒险行为不因时空的改变而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除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以外,我国基本没有发生正规金融市场的金融危机,但非法集资引发的区域性金融风潮却多次发生。近代以来发生的金融风潮与改革开放以后发生的民间借贷危机,虽具有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但它们都在二元结构背景下的局部地区发生,与国外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危机有着不同的生成机理与影响后果,因此,梳理中国式金融危机简史对我国金融监管有启示意义。

二、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民间金融风潮的表现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间金融又开始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1)民间借贷,即个人之间(包括亲朋好友、邻里和熟人)的现金借贷行为;(2)民间传统“合会”(Roacas,也称呈会、轮会、摇会、标会等);(3)处于灰色地带的地下钱庄,寄售行,以及从事各类融资业务但并无金融资质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以各种名义在社会上公开集资; (4)企业内部集资,包括企业吸纳和利用内部人员闲置资金及其他名义向个人集资等;(5)互联网融资平台,如P2P、众筹等,由于没有相应法律规范,乱象迭出。民间融资并不等于非法集资,但一旦利率超过某个水平、集资人数超过一定规模,则成为“非法集资”,在系统性风险生成时极易发生信用链断裂。如果多起非法集资集中爆发,涉及地区金融稳定,就可能演变成民间金融危机。具体表现为信用链断裂引发的“倒会案”、机构倒闭案引发的企业主跑路、以及挤兑狂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成为中国式金融危机的主要特征。

(一)“倒会案”:传统合会引发的金融风潮

合会是许多国家传统的民间融资方式,我国东南沿海一带尤其盛行。改革开放之后,合会又开始兴起,并成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随着开放搞活,这种民间融资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风险不断积聚,民间金融风波随之发生。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东南沿海几省发生过多起倒会案(表2),直到新世纪以后仍不绝如屡⑦。倒会一般经历三个阶段:(1)开始以熟人圈中“互助会”形式出现,不以赢利为目的,基本不收取利息或收取甚微利息,无需投标竞争,而是用协商的办法支持婚丧贫病者。这对解决人们临时性的经济困难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在合会复苏的改革开放初期,这个特征表现尤其明显。(2)从互助性转为经营性合会,参会人数大大增加,合会以竞争产生,资金主要投向于生产和流通,但这时利率一般略高于银行利率。这一阶段的合会融资除了投入生产经营以外,生活消费部分也主要是用于盖房、婚丧嫁娶、治病以及应付意外突发事件。(3)开始转变为投机性质。这种合会演变为大规模、多形式、高利率的“抬会”、“排会”等。善于钻营的会主组织多个会,会中套会,以会养会,进行投机甚至走向诈骗。使资金投向完全脱离生产经营,同时刺激民间借贷利率不断上升。合会规模进一步扩大,甚至成为全民的狂欢,直至倒会。如果是多个倒会案集中爆发,则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这是一个纯粹意义上民间借贷市场生成的金融风潮。(二)机构倒闭引发的地区性信用危机

改革开放以来,唯一一起发生在正规金融领域的金融风潮是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1990年代中期,海南经济开始快速发展,房地产业大规模扩张并出现泡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海南许多信用社实行高息揽储。随着房地产泡沫破灭,信用社出现了大量不良资产。海南省将28家信用社并入1995年新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但海发行宣布,只能保证给付原信用社储户本金及合法的利息。这使得大量储户将本金及利息取出,转存其他银行。伴随着各样谣言,最终引发大规模挤兑,海发行丧失清偿能力。1998年6月,海南发展银行被关闭,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的银行。

而民间借贷有一部分是中小企业或地下钱庄的非法集资,一旦信用链断裂则可能引发一系列企业主“跑路”,或机构倒闭。这种情况在民营企业集中的浙江表现得尤其典型。早在1990年代中期,温州曾大量出现一些半正规的、介于体制内外的地方性微小民营金融机构“两社一会”(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金融服务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1995年发生泰顺金鑫城市信用社破产事件,政府开始整顿民间金融机构。1999~2001年“两社一会”全部退出,除了部分机构整合归并为温州市商业银行、农信社以外,其余自行清盘关闭。伴随着企业改制以及民间金融机构的整顿,温州不少国有和集体企业“悬空”银行债务,一些私营企业厂长经理外逃,逃避银行债务。据不完全统计,至1998年底,国有、集体工业企业以各种花样悬空银行贷款债务的有72家,贷款金额2.85亿元,厂长经理外逃人数达961人,逃债金额高达6.30 亿元[13]。

2008年,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民营企业密集的浙江台州、绍兴等地接二连三出现大企业和龙头企业倒闭事件。2011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收紧,浙江温州又发生民营企业主因信用链断裂“跑路”的事件。仅2011年,受金融风潮的影响,浙江省民间借贷案件全年收案93067件。2011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15%[14],几乎占据了浙江商事案件的半壁江山。表3罗列了近年来机构倒闭引起的信用危机事件。

(三)作为群体性事件的民间借贷危机

民间金融危机最严重的一种形式是由非法集资信用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最近几年来,非法集资案在全国除西藏外每一省都有大量曝光[18],但群体性事件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见表4)。这些地区经济结构相对单一,人均收入也并不高,与民间金融盛行的东部地区相比,生成背景相对特殊⑧。东部虽然集资规模与范围远超过中西部地区,但由于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相对较差,承受能力较弱,因此,参与非法集资一旦无法收回,就影响基本生活,不得不诉诸极端手段。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种网络非法集资案频频爆发,最著名的如e租宝、大大集团、融资城等集中发生于2015年。借助于P2P等网络平台,在没有相应法律监管的背景下,各种网络非法集资案在涉案金额、地域与人数上,比一般的非法集资更多更广⑩。

群体性事件一般包括劳资纠纷、农村征地、城市拆迁、行业改制矛盾造成的群体性事件。与普通群体性事件相比,作为群体性事件的民间金融风潮有以下特点:(1)矛盾的标的在于由于参与非法集资无法得到正常偿还发生挤兑、集访事件或其他次生性事件。(2)民间金融风潮一般有较长的潜伏与生长期。刚开始时,非法集资主体往往以地下隐蔽方式进行,或者利用政府官员参与的幌子掩盖其非法性,将集资规模与范围不断扩大。一旦信用链断裂,矛盾转瞬爆发,而政府因为无法在短期内掌握所有信息,处置十分困难。(3)政府在民间金融风潮中承担了一个负面的角色。与一般群体性事件不同,民间金融风潮无一例地都可找到政府的影子。起先,非法集资者有意拉拢与政府官员的关系(湖南湘西的非法集资案则由政府公开鼓励),以此作为信号发送机制,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集资,导致集资规模不断扩大,虽然有些民间借贷是以公务员个人身份加入非法集资,但从实际效果上看都被认为是政府参与的结果[22]。案发后,非法集资者明知信用链无法维持,为了保证官员及公务员的利益,采取“钓鱼式”集资,以高利率诱惑公众,为政府官员的抽资行为埋单。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后,政府出于“社会稳定”的治理目标,为在最短时间内平息群体性事件,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做法,不当行为进一步放大金融风潮的危害。

三、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的生成机理:比较分析

(一)与一般金融危机的异同:横向比较

以上是根据历史资料、媒体报道及学术文献,结合田野调查,将各类民间金融风潮具体案例进行的系统整理。梳理这些金融风潮,并与正规金融市场发生的金融危机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两者在发生地、当事人、影响范围、主要表现等多方面存在诸多差别(见表5)。尤其是我国的民间金融风潮则是地区性、局部性的,有具体加害人,即非法集资主角,往往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具体犯罪行为。但正规金融市场发生的金融危机是由于投机炒家过度投机、或经济形势恶化并遭遇外部冲击的情况下,资产价格异常波动引发的,往往没有具体加害人B11。

金德尔伯格通过梳理400年金融危机史发现,危机的发生、发展往往经历“疯狂惊恐崩溃(ManiasPanicsCrashes)”三个阶段[2]。对照我国历次金融风潮,它们几乎有着相同的演化路径(见图1)。所不同的是大多数民间金融风潮与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并不一定存在必然联系,其生成基础是非法集资,受集资人高利引诱,公众盲目跟风参与集资。羊群效应使这种高利集资变成全民的狂欢,一旦受外部冲击或偶然事件影响,信用链崩溃。当这种信用链断裂时往往引发债务纠纷,情节严重则成为民事及刑事案件,如果发生群体性挤兑、集访,以及非正常死亡或暴力事件,就可能进一步升级为社会骚乱。因此,虽然民间金融风潮发生在局部地区,但仍可能造成巨大负面影响B12。

(二)具体成因的分析:纵向比较

与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危机相比,我国历次金融风潮都是在市场分割背景下发生的。晚清,现代金融业刚刚起步并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一方面受制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资讯也不发达,沿海地区现代经济部门与中西部地区农业部门几乎割裂,这使得投机狂潮主要集中于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对其他地方影响并不大。这种市场的分割性在改革开放后的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中也很典型,由于民间借贷主要通过血缘、人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展开,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资金借贷主要依靠个人信用维系,一旦突破此范围,就会变成毫无保障的高风险投资。金融风潮发生,利益受损者主要为参与集资的个人,而不像一般金融危机,所有公众因资产价格下跌遭遇普遍性的影响。

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生成的另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二元结构”。这种特征在晚清以来现代金融业发轫之初就十分明显,当时尽管已出现银行、证券交易所等现代金融机构,但传统农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因此,整个金融体系呈现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互相交织的二元特征。近代以来,一方面由于被迫开放国门,金融市场受国外影响很大,另一方面国家能力薄弱,金融监管处于空白,这导致金融市场兴起后必然伴随着过度投机,诱发金融风潮,并表现为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倒闭。伴随着这种“洗牌”式金融浪潮,传统金融机构逐渐被现代金融机构代替。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自1931年起先后颁布实施《银行法》等多部金融法规。随着1935年法币改革,经济上实行统制主义,对金融业实施严格监管[23]。直到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在正规金融领域仍然高度垄断,这使得正规金融领域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被杜绝。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型,二元结构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即金融体系中一部分是由银行、证券、保险等构成的正规金融市场,另一部分就是游离于监管体制外、主要由个人或中小企业组成的民间金融市场。民间融资主要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连结,由于存在“结构洞”,在金融监管缺失的情况下,系统性风险不可避免[24]。信用链断裂后,系统性风险主要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在局部范围内传播,由此导致民间金融风潮往往也具有区域性特点。

在二元结构下,条块分割的金融监管体制也是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的生成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目前仍然实行严格分业经营,金融监管以“一行三会”垂直领导的机构监管为主,而民间金融系统性风险局限于某一地区内部,金融监管以地方政府为主,在组织架构上以省市县三级“金融办”为主要责任人,其他相关部门只起辅助作用。目前金融办的法律地位不明晰,功能定位、监管职责也不明确B13。在这种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下,民间金融很容易被地方政府“有意”忽视,因为民间金融在很大程度上对当地经济起正面作用,另外,地方政府及其公务员本身就是一个利益群体,也曾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民间融资甚至非法集资。如前所述,有的民间金融风潮的发生就是因为地方政府角色及公务员的定位发生偏差引起的。因此,除了端正地方政府及公务员的角色定位以外,需要完善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尤其要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

四、总结与启示

自现代金融业产生以来,我国曾发生多起区域性金融风潮。与西方国家连续几百年的金融发展史不同,我国正常金融业的发展曾一度停滞,因此,金融风潮主要集中于晚清,以及改革开放后两个时期。前一阶段,现代金融业刚刚起步,金融风潮以大量钱庄倒闭、大规模挤兑狂潮等为主要特征;后一阶段发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主要表现为非法集资信用链断裂引发的“倒会案”,机构倒闭引发的企业主跑路、挤兑狂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对照我国两个阶段的时代背景,我们发现,前一阶段,金融监管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后一阶段,则是金融业高度管控逐渐走向市场化的时期,它们分别处于两个不同极端。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后的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根据历史资料、媒体报道及学术文献,结合田野调查,以及收集整理的各类民间金融风潮具体案例,并通过与正规金融市场发生金融危机的比较,我们发现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的演化路径也经历“疯狂惊恐崩溃”三个阶段,但在具体成因、影响后果上与普通的金融危机存在诸多差别。民间金融风潮具体成因与市场分割、二元结构下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缺陷等有关。在影响后果上,民间金融风潮发生后由于公众利益得不到偿还,或者地方政府处置不当,往往形成涉众型的集访活动,甚至激发血腥事件。这就由原来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演变成一个综合社会治安事件,本来只发生于局部地区,但产生了全局性的负面影响。

梳理中国式金融危机简史带给我们若干启示:首先,金融管控一定要宽严适度,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如果政府对金融没有必要监管任其发展,往往会出现系统性风险引发金融风潮;但如果金融业高度垄断,也可能导致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传统融资渠道逼仄,使民间金融盛行,在监管缺失时演变成各种非法集资,最终导致民间金融风潮。其次,一旦发生区域性民间金融风潮,在应对措施上应与普通金融危机需加以区别。正规金融市场一般由货币当局、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民间金融主要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由于当前金融监管体制极不完善,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端正地方政府角色定位、改革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注释:

①1978年,金德尔伯格出版《金融危机史》的第一版,1987年10月“黑色星期一”发生促使他对该书进行修订,并于1989年出版了第二版。1990年日本泡沫经济破灭促使他修订了第三版(1996年)。1996~1995年墨西哥危机,和1997~1998年东亚金融危机又使他修订了第四版(2000)。2005年,Aliber修订出版了第五版,但金德尔伯格已经于2003年去世。2011年Aliber修订出版了第六版。

②近代我国还发生1916~1919年京钞风潮、1921年信交风潮、1934~1935年白银风潮以及1947年黄金风潮等,但主要集中于正规金融市场。

③君子兰在伪满时期由日本人送进伪满“帝宫”,伪满政权垮台后,君子兰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1984年,长春将君子兰定为市花,使君子兰更加风靡。

④见张辛欣的“疯狂的君子兰”载《文汇月刊》1983第9期。

⑤1985年6月1日、7日和13日,吉林日报连续刊发“奇高的君子兰花价能维持多久”、“再谈奇高的君子兰花价能维持多久”、“不能靠挖国家墙脚来哄抬君子兰花价”三篇社评。

⑥2005~2006年以来浙江等地发生炒兰热,名贵的兰花品种被炒至几百万元天价,之后又迅速跌落,所幸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2007年,普洱茶也被疯狂炒作,当年4月云南思茅市因此改名为普洱市,之后普洱茶价格也迅速跌落。

⑦虽然许多地方志中提到历史上曾发生倒会案,但缺乏详细记载,作者能够收集到的会案资料从1980年代开始,并主要集中于浙南、闽东、台湾地区,其他地区相对少见,最北出现在江苏泰州。

⑧以湖南湘西为例,这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本身就是经济落后地区,下属的8个市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金融生态环境较差,早就被各大银行拉入了黑名单,都很难通过正规金融获得融资。因此,通过民间借贷来集资,成为当地企业的必然选择。而当地政府也默许甚至鼓励这种做法,使民间借贷更加盛行。

⑨ 一些区域性金融风潮由于当地政府压制可能未见于公开报道,因此,实际发生数目远高于本文收集整理的案件。

⑩比如泛亚非法集资案中,号称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平台,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自2011年以来通过泛融网售卖“日金宝”理财产品进行集资诈骗,涉及22万名投资者、20个省份、总金额达400亿元。这一庞氏骗局崩溃以后,包括昆明、上海、北京、常州等地在内的许多地方发生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B11比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舆论普遍将其归咎于乔治·索罗斯等国际金融大鳄的炒作,但实际上这些活动只是炒家基于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投机行为,不一定涉及犯罪。

B12比如1985~1986年乐清“抬会”风潮中,非正常死亡人数达30多人。在2008年9月底湘西因非法集资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公众不仅围堵政府,发生打砸抢事件,而且使交通堵塞,严重危害当地交通秩序。

B13作为一个政府管理机关,“金融办”的名称更像是一个临时性机构,有的地方(层级)设置,有的没有设置,名称也并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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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宁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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