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型政商关系思想内涵及实现途径
2016-05-30李享
李享
摘要:“亲”“清”型政商关系的提出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可以从政府官员与民营企业家两个维度去理解。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则需要从法律、制度、道德、简政放权方面不断推进。
关键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官员;民营企业家
一、“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内容
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强调建立新型政商关系
二、“亲”“清”型政商关系的思想内涵
新型政商关系的思想内涵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一是从作为监管和服务主体的政府角度。二是从政商关系的重要基础和坚实主体民营企业角度。
从政府角度来看,“亲”体现出的是干部联系群众,干部服务群众的思想内涵,我党一贯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服务的作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与建设者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自然也在政府的联系和服务对象之内。所谓亲,就是政府的有关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与民营企业接触沟通,询问了解他们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并积极上心,切实可行的解决,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该多关注谈心,鼓励和引导他们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积极反馈和支持,政策制定和落实也应该多听听非公有制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把他们当做一家人,共商国是,充分点燃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尽更大的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政府而言,“清”则是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关系要清白,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这是度的问题,许多老虎苍蝇的落马就是因为没能把握住交往的度,从而身败名裂。政府官员不应该不与民营企业家交往,对其不理不睬,甚至于不闻不问;也不应该与其交往过度,从而逾越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形成种种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寻租腐败的现象大量产生,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损害创业创新,阻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运用好底线思维,完全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同民营企业家交往,真诚坦荡,合理合法的去与他们打交道,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从民营企业家的角度来看,“亲”就是要把政府当亲人,相信政府,愿意对政府将真话,敢于对政府吐实情。遇到困难时主动像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必须持续向好发展,在当前中国经济新常态下,非公有制经济同样面临着下行压力,需要积极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策执行中出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民营企业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增强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可谓金玉良言,完善政策需要民营企业家给予及时正确的反馈,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利为民所谋,因此民营企业家出于自身的发展考虑,也应该多和政府交流沟通,支持政府工作,做到亲若一家。
“清”则是要依法经营走正道,在与官员的交往中正直,透明,“清”体现着强烈的人格自尊和操守,洁身自好。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提供者,若要长久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不断提高与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培育自身核心竞争力,而不是靠行贿,靠托关系走后门,这样只会与企业的健康发展背道而驰,试想一个企业总是挖空心思的想着这些歪门邪道,企业如何能够在产品、服务、品牌这些核心竞争力上有所建树!因此,民营企业家们应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让经营思维从“靠关系”向“靠法治”,从“靠官员”向“靠市场”转变。
三、“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实现途径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以法治作为根本保障。当前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新型政商关系的推进需要加强和完善相关经济法如《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为新型政商关系范畴内的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行为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细则和依据,使其交往在合理合法不逾矩的范围内。同时使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转变思维方式,从之前的“关系思维”到“法治思维”转变,遇到问题不再去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而是有法可循,有法可依,能够靠法律法规解决问题。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还需要突出制度创新,强化制度建设。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既要避免政府官员过度控制和支配民营企业家行为,又要杜绝私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吞和损害,这就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建设来不断规范政商关系的合作空间,自觉用“亲”“清”原则打造新型权力与资本、干部和企业家之间的关系。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唯有把讲规矩深化为对党政组织机构和党员的程序性规范,才能不断挤压政商关系中潜规则的空间和土壤,逐步改善政商生态。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还需要加强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官德与商业道德的建设。所谓官德就是指为官的道德,是官员人格和操守的集中体现,能否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官德的核心体现,当代中国要实施以德治国方略,全面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就必须切实加强官德建设,因为官德不仅关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状况,而且关乎包括政商关系在内的整个社会风气,关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公民道德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效用,关系重大,因此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官德建设举足轻重。商业道德是商业活动中应遵守的道德要求与行为准则。良好的商业道德能够优化政商关系生态,规范商业行为,匡正社会风气,对于政商按照“亲”“清”型原则交往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还须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督导企业合法经营,鼓励企业自主经营,真正为企业松绑,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营造宽松的空间。政府部门应逐步有效地精简项目审批,科学合理地放开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同时,引导、监督和指导企业科学决策,合法经营,自主经营,有效经营。
今天,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李永胜.“亲”“清”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经纬线[J].决策探索,2016(3)
[2]孙剑.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N].文汇报,2016(3)
[3]崔文佳.以“亲”“清”标尺校准政府与市场关系[N].北京日报,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