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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身份伦理刍议

2016-05-30尚贝贝

青年文学家 2016年11期
关键词:儒家身份

摘 要:人类社会从初始就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身份关系,身份是每个人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而中国古代是封建家长制的宗法等级社会,所以在整个社会伦理规范中,身份有着重要的意义。尽管儒家身份等级秩序,在现代社会备受诟病,但儒家身份伦理中也包含着不少合理的成分,如儒家身份伦理中的民本思想、仁德思想、人道思想等,这对寻找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身份;儒家;身份伦理

作者简介:尚贝贝(1991.9-),女,汉族,河南省开封市人,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古典文献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1--02

一、身份及儒家身份伦理

人类社会从初始就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身份关系,每一个人都同时拥有多重身份。“身份”事关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个人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无论是在传统的封建社会,还是现代的文明社会,我们都生活在由身份构成的社会关系中。

而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身份往往包含著多重含义。从理论上讲,身份是社会体系的最基本的结构部分:第一,身份的本身意义。指是谁,是什么样的人。人类社会最初的身份只是指个体成员交往中识别个体差异的标志和象征。它给予社会以秩序和结构。现代社会中是指社群中个体成员的标识和称谓,主要分为两类:客观的,如原籍、年龄、辈分、性别 、职业等;主观的,指内含身份认同,如内部人和外人,熟人与陌生人,君子与小人等。第二,与他人的关系定位。身份一经确定就相应地与他人存在了某种关系,如上下关系、平行关系等。第三,相关身份观念的行为规则。如何与他人相处,是指所确定的身份关系中相应的行为准则。如君臣关系、父子关系的行为规则等。第四,阶序意识。指资历、资格、等级级别等。“阶序”是一种比“身份、地位”更细致的区分,它不仅存在于不同地位的人之间,在相同身份、地位的人之间也依据一定标准形成精细的等级阶序,而儒家所指的身份则更倾向于这种阶序意识。

儒家身份伦理指“根据人格血统、宗法等级、占有分配及道德义务差别而确立的,实际是作为不同角色的自我界定和社会评价系统。”因此,身份伦理是儒家伦理体系的核心,也是勾勒中国制度文化的主线,并且在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中国古代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封建家长制的宗法等级社会,通过对父子、夫妇、兄弟等家庭成员之间等级关系的划分,使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身份和角色,且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敬”、“夫义”、“妇所”等,以此建构起了封建家庭伦理。而封建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长制社会,因此,儒家的家庭伦理很容易就推及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构建起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整个封建伦理纲常,人们在这个封建等级社会秩序中各就其道。几千年来王朝虽有更迭,但整个封建统治秩序并没有很大变化,可以说,儒家的身份伦理一直是中国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它滋润着社会机器的正常运作。

二、先秦儒家身份伦理中的民本思想

儒家身份伦理的核心观念是“人”观,它认为“人”是与“天”、“地”并立的“三才”之一,是国家得以存在的根本,“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因此,儒家十分看重人的价值和作用。但是,儒家思想中的“人”多是一种道德性、社会性的存在,即作为“民”这一集合概念而存在。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统治者有时也强调“民”的重要性,因此,儒家身份伦理也蕴含着某些民本思想。

儒家身份伦理中的民本思想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要爱民护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决策和颁布政令的出发点,以此来安抚百姓,使其安于现有的统治秩序。如孟子主张统治者要轻徭薄赋,“制民之产”,使他们“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此外,儒家还反对贫富悬殊,“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要真正做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另一方面就是要自身作则,教化百姓,使之向善,从而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礼乐统治秩序。孔子十分注重道德教化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认为“不教而杀谓之虐”,孟子更是反复强调要“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使“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最终建立起“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有伦理、有秩序的社会。虽然,儒家身份伦理中“人”并不是单纯的个体,而是被置放在了社会与群体之中,个体人的尊严和价值往往在“民”这个集体中被忽视,甚至被牺牲,但是,儒家身份伦理中的某些民本思想仍可供我们借鉴。

三、先秦儒家道德哲学中的“仁”德思想和人道观

儒家主张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原则以及恭、宽、信、敏、惠的道德品质,几乎涵盖了个人道德修养、家庭道德及社会道德的各方面。其中,“仁”是儒家道德的核心,也是最高标准的道德追求,而“仁”又通过人父、人子、人夫、人妻等具体身份伦理关系而存在于社会的。

“仁”有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克己复礼为仁”。即个人的行为要符合“礼”的规范,以“礼”来约束自己。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则要“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这样才能达到“仁者安仁”、“仁者不惑”的境界。“仁”最终成为具有普适意义的伦理道德,则要归结于孔子对“仁”更高层次的阐释,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阐明了如何对待他人的原则。孔子认为,在人际交往中要尊重他人、理解他人,以自己符合伦理的行为规范来影响他人,这样在家庭才会“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 再通过由亲及人,由近及远的“仁爱”路径,把君臣类比于父子,朋友推衍于兄弟,将和谐的家庭伦理关系推及整个社会,就有了“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普世伦理和人道主义精神。因此,尽管儒家倡导的家庭伦理道德带有封建等级思想的烙印,但它对人性道德中固有的血缘亲情和人道观念的提倡,对建构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仍有重要意义。

尽管,儒家身份伦理中“人”并不是单纯的个体,而是被置放在了社会与群体之中。但这并不代表儒家否认了人的自我主体意识,相反,它肯定人的自我主体意识及人的人格尊严和价值。首先,儒家认为“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这就是说人要具有自我主体意识,不能完全被动地接受外在环境的变化。其次,儒家还提出了理想人,肯定人格尊严和价值。儒家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 是具备充分的自我意识与独立性及德性完备的人格,也是人人都可以通过修身行道而达到的理想境界。而在“内圣外王”的最高人格之外,又提出了人人都应达到的“君子”人格,它包含着 “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的达德;“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的人格尊严;以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等。儒家理想人格千百年来始终激励着仁人志士,至今仍对人们提高自身修养,发展全面健全的人格有着重要的价值。

结语:

儒家文化产生于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的封建等级社会中,从身份的角度来看,儒家通过以人格血统、宗法等级、占有分配及道德义务建构起的身份伦理,成为了封建伦理的基础,甚至贯穿了中国制度文化的主线,具有恒久的影响力和涵盖面。但是,它提倡的“男尊女卑”、“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身份和等级划分,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不可否认的是,儒家身份伦理中体现的“仁德”思想,通过“孝”反映出的长幼之间的身份等级秩序及朴素的民本思想等,在现代社会仍有可阐释的空间。

参考文献:

[1](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郭洪纪.儒家的身份伦理与中国社会的准身份化[J].学术月刊,1997(07).

[3]种丹.儒家身份伦理与人权观念[D].云南师范大学,2007.

[4]原欣.《论语》与人权的契合—兼论其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启示[J].研究生法学,2012(06).

[5]邓凌.试论儒家身份伦理中的个人权利观念[J].群文天地,2013(09).

[6]丁晓东.身份、道德与自由契约—儒家学说的制度性解读[J].法学家,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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