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廉政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5-30付彦嘉
付彦嘉
摘 要: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政府部门预防腐败的新方式新途径,财政部门预防腐败必需抓住各项财政权力的运行机制,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本文从财政部门廉政风险产生的诱因,提出如何加强縣级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关键词:财政廉政 廉政风险防控 机制建设
廉政风险是指出现廉政腐败问题的可能性,即是指公务人员依附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财政机关是政府管理资金的重要职能部门,管理着人民的“钱袋子”,财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机关单位。当前,财政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财政腐败案件的发生,除腐败分子自身的原因外,还应该从岗位危害、制度设计、管理监督上探寻其原因,找到治理腐败的对策和方法。
一、当前县级财政廉政风险存在的现状
一是缺乏廉政思想道德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县级财政机关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重视,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较弱,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不重视,认为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会带来负面影响,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非议”,因此对这项任务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影响了这项任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缺乏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长效性和系统性。一些县级财政机关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没有将其与其他业务工作、岗位职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长久性的工作部署落实,并且认为廉政风险防控只是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存在“一阵风”的现象。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阻力。在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制定过程中会遭到各方面因素的压力和阻力,导致一些预防腐败的制度无法制定;在其执行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公职人员执行力度不够、缺乏配合等情况,使得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制定和执行难度较大。四是廉政风险防控信息识别能力不强。县级政府对财政部门廉政风险信息的发现不及时、收集方法不全面,信息收集工作没有达到标准化和制度化,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二、县级财政廉政风险产生的诱因
1.财政管理的权力不透明。财政权力的运行必需透明,以便于监督管理,否则将存在滥用权力的现象。从财政权力的现实情况得知,在权力界定、权力透明、权力制约方面存在缺陷。则有可能使得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行使权力时发生寻租行为,造成财政资金的流失和损失。
2.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由于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导致中央向各地方的财政收入逐级递减,最终到县级财政收入有限,再者目前施行的转移支付体制的缺陷凸出,即均衡性转移支付与专项性转移支付严重不均衡,使得诱发财政工作人员产生腐败风险的源头增多。除此之外,在利益驱动机制下的部门小团体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也是财政人员产生腐败行为的诱因。
3.财政监督机制不完善。当前,财政监督制度并没有通过法律规范确定下来,这使得监督制度的效率和制度执行的效果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当前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从而使得财政监督不到位。而在财政监督管理机制上,依旧存在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这也是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建议
1.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逐个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根据财政工作运行实际,按照“找准、找全、找深”的要求,在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职权的基础上,将每一个具体岗位和每一个人进行风险查找,并且细化到权力行使的每一环节,通过自己找、大家讲、领导提、群众帮、互相查、集体定等形式,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点线面结合等方式,全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对找到的廉政风险点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建立财政廉政风险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找准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按照廉政风险点的多少、权力运行的频率、发生腐败现象的概率等情况,根据“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廉政风险点进行评定。在具体工作安排中突出重点,对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重点对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突出环节进行重点防控,切实使权力运行的风险排查落实到财政工作的每一项、每一点和每一个细节,实现财政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财政法规学习,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理财、廉洁自律意识。建立财政公务人员家属廉政思想学习制度,让他们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净化财政公务人员的外部环境。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制度,提升全社会对廉政风险防控认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健全财政公务人员保障制度。县级财政是我国的基层单位,县级财政公务人员大多是科级以下,待遇较低,升迁和调动交流学习的机会较少,各种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大部分公务人员存在后顾之忧,在趋利心理的影响下,廉政风险的几率增加。因此,完善县级财政公务人员的各项保障制度对廉政风险防控起着推动作用。首先是薪酬待遇制度。我国基层公务人员待遇普遍偏低,公务人员所得薪酬已经无法满足他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因此,落实和完善公务员薪酬待遇制度,提高公务员薪酬待遇对于县级财政廉政风险防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是升迁、交流学习制度。我国实行的是主要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学习制度,县级财政公务人员绝大部分为股级干部,这些处于基层的公务人员升迁以及交流学习的机会较少,廉政风险的几率自然增加。完善县级财政公务人员升迁、交流学习的机会能有效提升县级财政公务人员的内心需求和上进心,防止其出现失职渎职等廉政风险的行为。再次是福利保障制度。在薪酬待遇偏低的情况下,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解决年轻公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对预防腐败的发生有着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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