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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探索及其意义

2016-05-30李贵忠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刘少奇探索

李贵忠

摘 要:七大以后,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的经济问题进行了初步理论探索,形成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的一系列理论。建国以后,结合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刘少奇继续其探索,获得了关于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认识的新的理论成果。其探索成果,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过渡”理论,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探索;民族资产阶级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0-0006-05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期,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社会和革命的实际,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刘少奇为这一理论的创立和发展做出过杰出的贡献,他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索。

一、曲折的探索过程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进行了宏观论述,七大以后,受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委托,刘少奇集中精力对新民主主义社会问题做更加系统和具体的探索。

(一)天津视察以前的探索

1948年9月上旬,刘少奇在其所著《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一文中明确指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新社会里,社会的主要矛盾或基本矛盾,就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其他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在经济上,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之间的矛盾。这两种经济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竞争”的关系。

9月中旬,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讲话中,刘少奇在科学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成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1]这次讲话的基本精神和上一篇文章之精神是完全一致的。不同点是此次讲话中特别强调,小生产者的向背,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中起决定的作用,所以,我们一定要巩固对小生产者的领导权。要取得对小生产者的领导权,必须要建立和发展合作社,这是最好之工具。

10月,在修改东北局于9月30日送交中央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时,加写的内容中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经营的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矛盾,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在彻底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以后,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基本的矛盾。在这个矛盾的斗争,特别是在这个矛盾长期的经济竞争,将决定新民主主社会将来的发展前途,到底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抑或过渡到普通的资本主义社会。”“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办法。”[1]

12月下旬,在华北财经委员会上作报告时更加明确地指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政策,经过经济竞争,到十年、十五年后,大势所趋,消灭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2]

1949年2月上旬,在《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问题》一文中再次强调:“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主要的阶级斗争,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一方面是无产阶级为社会主义的前途目的而斗争,另一方面,资产阶级为了资本主义的前途与目的而斗争,此种斗争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因为它是为社会主义而斗争的。”[3]

这一时期,是刘少奇系统探索“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起始阶段。在此阶段,刘少奇的观点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或基本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经济上,就是无产阶级的经济与资产阶级经济的矛盾。无产阶级应该与资产阶级进行“竞争”,以争取社会主义的前途。此时的探索,基本遵循了七大关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基本精神。由于中国革命还没有结束,武装斗争还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现实任务,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工作还没有实际展开。因此,这时刘少奇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的探索主要还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性探索,主要的还是根据革命斗争的现实需要,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种逻辑推演。

(二)天津视察到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的探索

七届二中全会后,受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特别委托,到天津就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问题做专门的调查研究。1949年5月6日,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扩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不要太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太强调,帝国主义就会插进来,把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变成帝国主义的后备军。除开国外矛盾,单就国内矛盾来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确是基本的矛盾,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尚不能互相脱离,可以拖十来年,到无产阶级不需要资产阶级也能活下去的时候,就可搞社会主义。”[4]

5月中旬,在北京干部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指出:在反对三大敌人和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民族资产阶级“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尽可能地争取他们做我们的朋友”,要利用资本主义建设新民主主义。所以,我们必须改变那种要求“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思想和各种相应之做法。

5月底,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对民族资本主义政策问题给东北局的电报》中,刘少奇强调,要坚决纠正对待資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问题上的“左”倾机会主义倾向。他要求地方党委不要过早地和过多地在国民经济中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

6月,撰写《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提纲,强调:“由上述五种经济成分构成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内部,是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这就是在消灭帝国主义势力及封建势力以后,新中国内部的基本矛盾。”[5]

1950年1月下旬,在由他签发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给东北局的答复意见——《关于〈农村支部工作指示〉的意见》中认为:“对农民党员进行教育时,固须指出组织起来的好处,但同时更须明确提出‘单干与‘雇工也是党的政策所允许的。同时要告诉我们的各级干部:在今天农村的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村资本主义的一定限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党员向富农发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党员变成富农怎么办的提法,是过早的,因而也是错误的。”[6~7]

在对天津进行實地调查后,刘少奇的新民主主义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刘少奇提出了要更加重视民族资产阶级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积极作用的思想。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态度,是利用而不是与之“竞争”,更不是“过早取消”。这是他新民主主义思想初步发展的标志。这时的探索,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思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思考,是一种科学的理论探索。

(三)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到春藕斋讲话期间的探索

1951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明确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思想。他在为会议准备报告的提纲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其中第二条说:“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他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8]

5月上旬,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刘少奇认为当时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和总战略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不是立即采取社会主义步骤。他说:“现在有人就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十多年。十年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的。到十年之后,建设得很好,我们看情况,那时可以提一提这个问题。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答复这个问题。十年之后,就可以采取一些社会主义的步骤;也可能十年之后,还不能采取这种步骤,还要等几年。”[9]

5月中旬,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的民主人士学习座谈会上,刘少奇讲话指出:“中国实行社会主义至少需要十年二十年以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是有它的进步作用和革命作用的。如果目前即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对人民是无益的。伤害私人工业生产的积极性,无疑的是破坏着目前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这是‘左的错误。那么今天资本家对工人有没有剥削呢?自然有,但这种剥削有其进步的作用。可不可以和平转入社会主义?可以。转变方式有多种,如说服,颁布国家法令,开会讨论,甚或给予若干代价等等。”

这一时期,刘少奇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思想,标志着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思想发展到高潮阶段。他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看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而且是一个很长的社会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现在的任务就是为这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巩固而努力奋斗。他相信:“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是有进步性和革命性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就是要容许资本主义经济长期存在和发展,就是要对资本主义经济保护和利用,就是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消灭资本主义经济至少是十年以后,或更长时间以后的事。

(四)春藕斋谈话以后的探索

7月上旬,在中南海春藕斋为中央马克思列宁学院第一班学员做《中国共产党今后的任务》的报告。报告中刘少奇讲到:“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继续完成这个任务,对付帝国主义的威胁,提高我国落后的经济和文化水平。在完成这个历史任务上,我们是可以也能够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起四个阶级的联盟。”[10]这次讲话明确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张,并提出实施步骤:长期准备,一步跨入,两步完成。他还指出:经过这十年或十五年、二十年的建设之后可以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后,新民主主义这个名称还可以维持,但内容不一样了。这篇文章是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一个完整的纲领,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思考更系统化了。它是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最后一篇文章。

7月底,毛泽东找刘少奇、薄一波、刘澜涛谈话,谈话的内容是山西省委认为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应该紧接着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刘少奇不同意这么做,毛泽东则与中共山西省委员会的意见一致,坚决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以后,不需要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独立发展阶段。

1952年6月底,在对两个文件的批改上,刘少奇加写了同样的一句话,即“以便率领全国人民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前途而斗争”。这标志着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接受了中央的思想,与毛泽东保持一致,不再坚持建设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的理论。

7月上旬,在批转《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当前国内国外的矛盾和农村中的主要矛盾问题给松江省委的复电》中,刘少奇同意这个报告中的观点,那就是,在现阶段,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是中国人民内部主要矛盾的,不再坚持前一时期他所认为的中国人民与“三大敌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思想。

10月,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刘少奇受中央委派,率中国共产党团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就中国共产党准备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前过渡)一事向斯大林做了说明,以征求苏共的意见。20日,刘少奇又向斯大林做书面说明。从刘少奇写的说明中可以看出,此时,在新民主主义过渡问题上,亦即在尽早取消资本主义经济问题上,他与毛泽东的意见达成了一致。

1953年6月中旬,中共中央央政治局会议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在会议上发表讲话,严肃、严厉地指出“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和“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观点。

同年夏秋,在中央财政经济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遭到非常严厉的批评,此后,他便完全放弃他在建国前后对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探索所取得的那些积极的理论成果,并就其中的主要观点向中央和毛泽东做了深刻的“检讨”。到此,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的态度上达成了一致,中国开始了取消资本主义经济、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迈进的历程。

这一时期,是刘少奇探索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最后阶段。最后的结果是,刘少奇接受了毛泽东的观点,主张立即消灭资本主义经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问题的探索历程就此结束。刘少奇放弃了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的理论,是外部条件影响的结果,先是,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刘少奇还在坚持;后来,在遭到批判后,刘少奇就没有继续坚持自己的立场,随之放弃了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探索。

二、丰硕的探索成果

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探索,获得了一系列积极的理论成果,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更加系统化和具体化。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之经济属性和经济特点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属性。刘少奇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在经济上的基本属性,就是它的“过渡性”。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其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3]

第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基本特点。刘少奇认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而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一般不破坏私有财产制度,容许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而且是长期存在。

(二)经济建设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地位

刘少奇认为,经济上,多种性质的经济成分并存,这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一个主要的特点。不仅存在着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而且存在着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后两种经济不但存在,而且比重相当大。经济上,大力发展公有制性质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是解决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方法和主要任务。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理论内容非常丰富,但是最有创造性的理论有两点: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引导小农经济的理论,核心问题就是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经济的态度问题。

1.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总体思想。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刘少奇从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了新民主主义国家对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应当采取的基本方针,亦即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的五种不同经济成分,除去那些投机操纵者,以及其他的有害于國计民生的,其发展都采取鼓励的政策。第二,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对于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体设想,刘少奇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多次谈及这一问题。他认为必须尽快恢复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打下一定的基础,然后分步骤地实现国民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工业化是中国社会进步的基础,大力发展工业化,是国家社会主义改造的最根本的先决条件。第三,新民主主义社会下工业化与民主化之关系。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问题,刘少奇明确指出:“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8]这个口号表达了新民主主义国家对于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之间关系的基本态度,那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建设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缺一不可。刘少奇进一步指出:“没有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没有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反过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又要大大地加强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8]

2.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农业政策。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中,如何正确解决农民问题,如何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发展问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必然是刘少奇在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进行探索时思考的重点。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的农业、农民问题的思想的核心内容是:第一,要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对于个体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焕发出来的个体生产积极性,新民主主义国家要保护和稳定;对于农民摆脱贫困,发家致富,向富裕中农的方向发展新民主主义国家要鼓励。第二,要保护富农经济。对待农村的各种经济成分,党和国家要采取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策,要容许农村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存在和发展。第三,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一个带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就是合作社经济问题,这是关乎中国社会主义之前途的问题,新民主主义国家要用商业的办法即供销合作社的办法把小农经济纳入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之中。第四,要走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道路。刘少奇认为,农村的集体化是以国家工业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基础的,没有这两个基础,农村的集体化将成为空中楼阁,农村社会主义道路应该是先机械化后集体化。

三、伟大的意义

建国前后,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理论成果,形成了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理论体系。刘少奇的探索及其成果,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理论意义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实际有机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重大成果。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思想,是对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期我国国情的准确认识,是对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科学之运用,是探索象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很落后的国家怎么样将新民主主义之革命与社会主义之革命衔接,成功走向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尝试。在探索中形成的积极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化,也是这一理论的实践方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过渡理论。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丰富和完善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毛泽东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为这一理论构建了主体框架和整体轮廓,但是,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问题的思考是宏观性、战略性和政治性的思考,对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并没有做具体的科学论述。刘少奇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进行具体化、微观化和科学化探索与理论体系构建的第一人。七大以后,刘少奇集中精力,重点从经济方面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做了进一步的探索,在调查研究和科学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系统理论,从经济层面丰富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科学内涵。经济问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刘少奇在探索中取得的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思想成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刘少奇的探索,使得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化。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思想是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的全面的系统的理论。他对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革命胜利后要经历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阶段的历史必然性,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经济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之方针、政策、路线,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与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关系都有论述,这些科学的理论观点互相关联、互相补充,构成较为系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理论体系。

刘少奇对新民主主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探索,不是从政治路线、政治纲领和政治理念上入手的,而是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入手。从以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客观要求为标准这一角度,来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问题的。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放在首位,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平,这是刘少奇思考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问题的重心所在,这也是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思想的最大之特色和最主要的创新之处。

(二)现实意义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思想,对于稳定天津等大城市的经济局面,对于解放战争的最后阶段的胜利,对于新中国的建立、建国初期经济的恢复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现实指导价值。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无可替代的先导意义和启示作用,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思想的现实启示是多方面的。

启示之一,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是中国前进和进步的动力。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性质的思想,为当代中国寻找社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提供了重要启示。当代中国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会激化,但是,这些矛盾是可以通过发展经济的办法加以解决的。所以,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必须放在经济建设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改革,可以解除发展经济的阻碍因素,所以,党和国家必须始终坚持“改革”的精神,不断地以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经济的发展,以经济发展,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

启示之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如何选择,以及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首要问题。我们虽然不可能重新选择和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但是我们在制度的选择上也不能超越现实。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相关理论为我们进行制度选择提供了现实指导,比如刘少奇对于社会经济制度中多种经济成分共存互竞的思想,对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在社会建设的作用等思想,对于当代中国的经济制度的选择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启示之三,坚信马克思主义理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的实际相结合,这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最宝贵的经验。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探索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典范,探索所获得的理论成果,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刘少奇是一位坚持原则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原则性很强,他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也带有极强的理论性。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实际的结合,科学的态度应该是既要尊重实际,也要尊重理论。刘少奇是这种科学态度的代表人物,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的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坚持既尊重马克思主义理论,又尊重社会实际的科学态度。刘少奇善于和敢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在当今的理论探索的新征程中显得更加可贵。这种理论精神和理论性格,对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三个有利于”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的基础性思想指导作用。

启示之四,重视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多数,如何解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问题。刘少奇关于解决经济发展中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之间矛盾的关键是小生产者的人心向背问题的思想,以及对于仍然处在很低生产力水平的农村小农经济如何发展的思想,要教育农民、领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走先机械化后具体化的道路的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理论指导。

启示之五,以经济现代化促进政治的民主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全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协调的发展。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既要“工业化”,又要“民主化”,以工业化促进民主化,以民主化促进工业化的思想,对于当代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在全面实现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当代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这是一条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刘少奇.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4-164.

[2] 龚育之.毛泽东思想研究新起点[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

[3] 刘少奇.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问题[Z].1949-02-08.

[4] 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年谱:下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208-278.

[5] 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27.

[6] 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399.

[7] 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205.

[8] 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60-62.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年谱: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277-278.

[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198.

[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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