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计咨询合同风险的规避
2016-05-30邓丽杰
邓丽杰
摘 要:电力设计咨询项目具有鲜明的市场特点,在项目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为规避风险,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咨询合同;风险;规避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8-0190-02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设计咨询行业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多。如何强化管理,规避风险因素化解风险,维护企业利益是电力设计咨询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电力设计咨询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市场情况分析
1.主要内容。电力设计咨询项目主要包括地区电网规划设计、电源输电系统规划、电厂与输变电工程接入系统设计、工业园区和企业供电方案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
2.市场情况分析。从近年来电力行业、电力设计行业的分析,并结合电力设计咨询项目自身特点可以看出,电力设计咨询在市场开发中的优势和市场机会主要有:一是市场容量相对较大。二是由于与国家电网、冀北电网、各发电公司等单位保持长期合作,对本地区的电网状况以及运行习惯和各项管理制度的熟悉和把握独具优势,成品容易满足标准和要求。但随着市场的放开,电力设计咨询在市场开发中逐渐显现了一些不足:其一,省级、市级设计院重叠配置,电网公司和部分电力科研部门也成立了自己的规划研究机构,市场竞争将非常激烈。其二,由于电力规划长期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导致设计人员市场意识不强,市场竞争力有薄弱的表现,对顾客的服务意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电力设计咨询的市场开发中,要想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与电网公司、发电公司等保持思想上的统一和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电网动态,实时跟踪大中型规划项目;提高设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设计人员对待工程的整体意识,提高设计质量,保证设计工期,让顾客满意,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达到企业盈利的目的。
二、电力设计咨询合同概述和风险因素
1.电力设计咨询合同概述。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设计咨询合同文本一般包含如下内容:技术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项目的具体名称、技术咨询合同内容、技术咨询合同履行方式、技术咨询合同协作事项、技术咨询合同验收、技术咨询合同报酬、技术咨询合同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
2.电力设计咨询合同的风险因素。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电力设计咨询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以下几方面的风险因素:(1)合同履行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电力设计咨询项目属于前期项目,而前期项目的进展受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和各种客观因素制约,项目在进行中可能随时会发生变化甚至暂停。而项目的前途命运与客户履约意愿密切相关,这就给设计工作和合同管理带来不确定性。(2)委托方自身的情况也存在不确定性。在项目前期阶段的实际工作中,委托方自身也会出现较多不确定因素,如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引起债权债务的变化、项目的水平年、本期容量、终期容量、计划投产时间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执行不到位、变更甚至终止。
三、规避电力设计咨询合同风险的措施
作为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方,为规避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控制:
1.将合同风险管理纳入合同管理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跟踪、可行性论证、资信调查。从合同生效起就要加大跟踪力度,与项目经理及业主加强沟通,掌握工程进度。要对客户名单登记入库,进行风险识别和评定,较高风险客户应纳入特别管理,对于风险较高收益不高的项目,在接受任务时要慎重考虑,做好充分准备。
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就介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了解业主实际主体财务状况;在合同履行中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跟踪,对业主项目资金来源和方式有所了解,敦促业主按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即使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也要及时将合同应收账款收回,再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终止合同,最大范围内降低风险,得到收益。
2.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受托方在与客户基本达成一致后,应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必要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为切实维护自身利益,要详细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可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明确约定评审的时间限制,如在约定时间项目未评审受托方也要继续完成后续收费。对涉及到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和对研究数据的保密问题,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维护我方利益。
3.确保收费工作的有效进行。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要持续严密跟踪合同的进展情况,如有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价款变更、项目缓建停建等情况,要及时与受托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当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存在实际付款人与合同签约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开具发票时,应注意核查实际付款人的账户及税务信息、核查实际付款人与合同(或合同变更协议)签约主体是否一致、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方式是否一致,以规避返还不当得利的风险、付款行为无效的风险以及合同未全面、未适当履行的风险。
4.提高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谈判到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中,对合同主体双方往来的邮件、传真、信函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能够证明我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能够证明债务人资格及其变化的证据;能够证明因对方违约造成我方损失的证据等。以上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以确保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
如今各个企业的法律意识也都逐步增强,合同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企业要明确各个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合同审查会签部门、合同承办人职责、监察部门等职责,重点规定合同管理的程序规定,包括合同签订程序、合同送审及备案程序、合同签订的简易程序、合同履行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程序、纠纷处理程序、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监督管理程序等,以建立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在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风险时时存在。合同管理人员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法律意识;企业层面也要给予合理的引导,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最终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和信誉。
参考文献:
[1] 陈洁荣.如何规避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2):47-49.
[2] 黎梓庆.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广西电业,2008,(3):67-69.
[3] 王振兴.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S].2013.
[责任编辑 李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