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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需求方向及对策分析

2016-05-30段海明余利黄伟东

安徽农学通报 2016年17期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对策分析

段海明 余利 黄伟东

摘 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催生的农业组织形式,其对人才的需求方向发生了重大变化。该文针对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形势和经营主体的发展态势,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人才需求方向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与“地怎么种”等相关问题的重要途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求大批既懂专业技术,又懂管理、会经营、善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农民的培养和培训,鼓励和引导农科大学毕业生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生力军以及全社会要为有识之士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等对策。旨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人才需求方向;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7-0003-04

Abstract:The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are new types of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 created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in our country,which has undergone a great change in the demand for talen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trend of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and the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the direction of talent demand of agricultural new management subject is analyzed.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opinio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is the important ways to solve the difficulty of “who farming” and “how farming” and other related issues. The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needs the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that understand not only professional technology,but also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trade skills. Finally,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including increasing the cultivation and training of the professional farmers,encouraging and guid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raduates to become a main for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e entities. Meanwhile,the whole society should create a good social environment for the people who have a vision to be the operators of new type of business entities.The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would be enhanced through the above efforts.

Key words: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Land circulation; Talent demand direction;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新阶段,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以流转、入股和托管等方式加速集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经营主体蓬勃兴起,日益彰显生机与活力,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担纲地位明显,代表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已发挥出改革生力军的重要作用,经营主体所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以上。在农业经营主体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的基本主体。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基本主体。新型经营主体的架构和组织形势已比较清晰,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支撑研究却明显滞后,人才相对匮乏已严重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本文就如何给新生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支持展开研究。

1 培养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所需人才的紧迫性

1.1 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创办人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重要途径 由于从事小规模农业工作周期长、效益低,大部分青壮劳力选择远离农业到城市当农民工,农村真正务农人口数量锐减。农田的打理主要依靠留守老人、妇女等,更有甚者好多农村变成“空心村”,大量田地撂荒,20世纪世纪9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几乎无人选择在家务农。以后的农村“谁来种地,谁来建设现代农业”,已经成为“三农”发展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府的支持下,围绕当地主要粮食作物,集成推广绿色高效增产模式,推广节种,节肥、节药、节水新技术,实现粮食产能提升,生态安全,完全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新型经营主体的大力发展能够带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脱离土地或暂不愿种地的农民可以将土地流转到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中,这样以来新型经营主体将日益成为种田的主力军,将逐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所以,需要一批有魄力和革新精神的种田能手或是热衷于农业发展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和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当家人”。

1.2 解决“地怎么种”的问题迫切需要新型专业人才 种地若能收到较好的效益,必须扩大规模,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每户坚守“一亩三分地”,无论种什么1a的收益都不会太高。但是农地集中到新型经营主体中后,有了很多土地,这样的种植规模显然不同于农民往常的“一亩三分地”的经营方式了,那就需要解决“地怎么种”的问题。“地怎么种”简而言之,需要有长远规划和战略眼光,需要熟悉市场;小而言之,需要深谙种地的技巧,既所谓的“心灵手巧”,这样才能把土地经营好,才能产生效益。对于大多数传统农民很难应对这种新变化,这就需要培养新型人才。

1.3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效农业需要新型人才支撑 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着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水平,属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高效农业的范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土地占用、耕地减少难以避免,水土资源紧缺矛盾将更加凸显,尤其是社会对环境保护和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日益增强、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产品仍以初加工为主,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需要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建设高效农业。所以,在有限的土地上产出更多的粮食等农产品以保障粮食安全,需要大面积科学种田、提高单产。还要注重节约用种、用水、用肥、用药以及动态监控农资的质量,以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提高种粮效益,与此同时不盲目随意用药、用肥以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上述目标的达到需要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科学种田的本领,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科学防控的实践知识以及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理念。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人才需求方向分析

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首先需要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新型经营主体所需求的人才必须全面系统的掌握农业科技知识,对“大农学”和“循环农业”等知识都要有所了解。经营主体技术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作物栽培学、遗传育种学、植物保护学、土壤肥料学、农业生态学和农场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善于运用现代农业的科技成果,这样其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才能提高,质量才能符合产业标准的要求,从而增强竞争力。如种苗的选择,应该了解供种公司主要作物种子的特性、适种条件;再如病虫害的防治,应该了解主要植保措施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用“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统防统治”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新理念来引领农场植保的建设和服务。最为重要的是在选择用药方面,应该选用高效、低毒和安全的农药,首先选用绿色生物农药。这些都充分说明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人员所必须掌握的“看家本领”,只有努力跟踪掌握最新农业科技成果,新型经营主体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懂管理,会经营、善贸易型的技术人才 农业是传统弱势产业,受市场波动影响程度较大。农地大量兼并,其种植风险会相应加大,倘若1a种植失败,其资金链就会断裂,影响后续发展,一些农场主由于经营失败而不能付租金而“跑路”的现象屡见报端。为了避免市场波动而造成经济损失,经营主体在准备种植之前需要加强调研,针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何时生产、如何生产、如何加工、如何包装和如何销售等都要展开论证,不能盲目跟风,随意种植,尽量降低风险。因此,现代经营主体需要大量懂管理、会经营以及具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才。专业大户、农场主等生产的产品最终都要以商品的形势销售出去才能体现价值,产出的产品也才会逐步被社会所认可,从而获得更好的收益,实现良性循环。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的名、特、优农产品还要进行商标注册,参与国内外竞争,打出品牌,实现品牌效应。除此之外,在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的当今,还要求具有利用特色农产品营销等电子商务创业的能力,掌握网上销售农产品的能力。因此,新型经营主体还需要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具备国内外贸易知识、金融投资知识以及法律知识的人才。

3 培养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人才对策分析

3.1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农民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使其快速成长 农村专业人才和技术短缺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创新方式培养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人才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当地政府和农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可联合建立培养培训机制,加大对专业大户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骨干农技推广员和种地能手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主动调整培养目标和方向,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制”,探索建立工学结合、农学交替、分段学习、半农半读等教学方式;在培训方式上,应更多采取现场培训、田间操作、经验交流、市场考察和技能比武等教学形式,合理开设“实用型”教学课程。根据培训人员的不同层次需求,有针对性的安排教学内容,将教育培训与农时季节、生产环节、关键技术、经管理念和政策解读等紧密结合。“百闻不如一见”,可有计划的组织农业合作社理事长和农场主到成绩优异、效益显著的示范社和农场参观考察,学习经验,增长见识。通过培训使新型经营主体的工作人员确立集约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以规模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以产业链延伸获得增值收益,最终使农业成为有效益的行业。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培养一支理念新、眼界宽、懂管理、善经营、守信用的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队伍。

3.2 农科大学毕业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3.2.1 农科大学毕业生有成为现代农场主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内在意愿 高等农业学校是农业科学家和农业企业家的摇篮。培养出来的人才一方面要成为农业科学的研究者和践行者,另一方面要成为农业企业家,这其中就包括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创办者和服务者。现代新型经营主体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催生的农业组织形式,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经营得好同样会有丰厚的利润回报,是农科大学毕业生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用武之地”。农科大学毕业生经过大学4a的专业思想教育,大都已牢固树立了“学农爱农、服务三农”的思想,最重要的是掌握了有关农业方面的科技知识,能够学以致用,只要潜下身去埋头苦干,完全有能力当好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头人,能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农科大学生的加盟 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所以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许多尝试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现成的规律可遵循。新型经营主体也是朝着多元化发展,除了大田种植业以外,还有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在信息科学发达时代,经营者还需要有多方面的知识储备和善于获取市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然后捕捉利用信息,只有生产出受市场欢迎的农产品,才能有好的效益,也才能维持新型农业主体的持久发展,这一任务唯有学农大学生才能担当起来。所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需要有知识、有闯劲、有韧性的优秀农科大学生加盟,以应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高素质的农科生加入该队伍后,将优化目前主要由土生土长的农业大户形成的农业经营者队伍,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3.2.3 地方型农业高校应借机“弯道超越”,自我革新,为新型经营主体培养人才 高等农业教育要顺势而为,培养大批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者以及能够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毕业生是应用型农业高校发展的重要路径,尤其是地方农业高校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地方应用型农业高校在培养新型农业主体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如安徽科技学院长期扎根凤阳县办学,形成了“艰苦奋斗,服务三农”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近期调查显示,安徽省县(区)以下基层农业部门超过20%的技术人员是安徽科技学院的毕业生,他们活跃在田间地头,为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得出当今农科大学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有了大体认识,部分毕业生已初步形成了毕业后主动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办人或为其服务的愿景。因此,学校应因势利导,从学生和社会两个层面调研分析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或服务者要系统掌握的专业知识,分析得出结论后及时修订培养方案,及时更新农业专业知识,增加农业经济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知识的教学。要通过选修课、专题学术报告等形式,加强当好现代农场主等方面的教育和教学,学校农场、种植园等教学实习单位要成为大学生尝试当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基地,引导学生到安徽省内新型经营主体的场地实地参观考察,增加感观效果,从而为学生投身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铺平道路。除此之外,学校还要适时邀请在农场主等岗位上从事农业经营并取得不凡成就的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成才报告和形势教育,激发学生为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而努力学习。总之,地方型农业高校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期,借机“弯道发展”,最终实现特色发展。

3.3 全社会要为有识之士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3.1 完善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近日,农业部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新型主体的发展创造制度条件。各地应根据中央政策要求,不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环境,破除一切束缚农业生产的不合理机制和体系,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机制,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的机制,逐步帮助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政府要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合作,共建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基地,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涉农部门要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和试验推广项目。探讨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造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用于推进技术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技术的科技含量。再就是营造农业创业和就业的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基层农技人员创办经营主体或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扶持政策。

3.3.2 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服务体系 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在创业初期,新型经营主体群体尚未形成时,政府要加强规划和引导,对流转形式要进行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确保土地流转合法,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另一方面,大批新型经营主体大量形成后,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并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诸如庄稼医院、动物医院、收割服务队、产后营销网络公司、物流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经纪人等各种社会化服务性企业和个人。

3.3.3 建立符合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农技推广人才梯队 建立健全以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的工作责任为主要模式,重点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加强农技员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或兼职,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服务型人才支撑。

3.3.4 不断优化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结方式 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协作,积极探索培育农业产业联合体。鼓励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的产业联合体,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民互利共赢。根据市场导向和资源优势,打造农业特色产业集群,着力培育核心产业,切实提高龙头企业尤其是核心企业的带动力和辐射力。经营主体应根据不同产业、产品的特性,不断创新适宜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不断优化配置资源要素,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在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领域,为实现高产高效,大多可采取“规模经营户+社会化服务”模式;在果蔬茶等园艺产品生产领域,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则采取“规模生产基地+合作社”模式;而在养殖业生产领域,为保障质量安全,则更多地采取“规模养殖场+龙头企业”模式,这些都大大丰富了不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结方式。再就是要因地制宜,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在专业合作基础上支持相同产业、相同产品的合作社组成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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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焕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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