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院校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2016-05-30徐佳峰
徐佳峰
摘 要:案例教学是培养高素质公安现役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推进专业课实践教学改革的浪潮背景下,在公安现役院校推广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员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和方法,为将来适应第一任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案例教学;公安现役;人才培养
案例教学最早是由哈佛大学法学院于1870年开创性使用的。作为高校教学实践的基本方式之一,案例教学主要通过相关案例(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提供高度拟真的情境,让教学对象尝试在在分析具体问题中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决策,以培养教学对象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1]。
一、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采用案例评析的方式,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和任务需要,精选部分应用案例深入剖析,贴近实战,以案说法,通过对具体典型情境的描述,引导学员对特定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从而启发产生解决问题的创造性思维,缩短理论和实际的差距,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分析问题能力,是一种引导式、启发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在教学目标上,案例教学突出提高学员实战能力;在教学内容上,突出战法研究,解决问题为重点;在教学方法上,充分发挥教员的主导作用,突出学员的主体作用,强化实践的主课作用。进而把“教、学、练”相互联系、融为一体,并贯穿于教学训练的全过程。
二、案例教学对于公安现役院校人才培养的价值与作用
公安现役教育就其实质而言,更加侧重于以现场、案例为重点的实践性教学。实战是公安院校教学最为丰富的来源[2],成功案例可以为学员提供借鉴,帮助学员在遇到疑难问题时作出正确判断;有失误和失败的案例可以举一反三、发人深省,避免失误、错误,甚至流血、牺牲[3]。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能更好地使学员置于真实的案例事件中,引导他们尝试着去解决复杂、实际问题,同时培养学员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提升案例教学水平策略的思考
开展案例教学,应牢固树立“学为用、练为战、学练一体、练战结合”的理念,认真把握好案例编写、案例讲解、学习讨论、归纳总结等重要环节,实现训练与实战的融合和衔接,不断推进警务实战化水平。
一是把握好案例编写设计环节。在教案编写设计过程中,案例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效果。教员应立足教学与实战两个方面的需要,案例的选取真正做到真实性、典型性、时效性。首先是真实性,案例决不可虚构,必须立足于真实案例。案例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补充,解决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如何应用的问题,所选取案例必须接近实际,准确反映實际工作情况。选取与设计的案例应以公安现役执法活动中常见的案件作为基本素材。二是典型性,实际上是一个共性与个性如何处理的问题。公安现役执法活动涉及范围广泛,也很复杂,需要充分论证,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内容作为精品案例,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三是时效性,选取的案例必须紧贴时代背景,能够反映最新执法动态,充分反映出执法过程中一线执勤官兵所遇到的问题,从而引发学员思考。
二是把握好案例讲解环节。与传统理论教学不同,案例教学的实施更依赖于课前学员提前对案例进行学习、消化。因此在课堂上学员实际上对案例发生的过程已经基本熟悉,在教学过程中教员应该要把重点放在案例的问题设置上,通过引导学员反复解读案例,引发学员的思考,在学习揣摩中接受启示、发现规律,开发创造创新能力。
三是把握好组织学习讨论环节。组织讨论环节是整个案例教学最核心的环节,也是最能体现教师主导、学员主体的案例教学理念。充分激发参加参训学员的“主角”能动意识,让内因在学习训练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把学习训练的主动权交给学员,营造浓厚的自主学习训练氛围,多给他们一点自主学习时间,让学员自己去讨论、找书、找问题、找重点、找难点、找答案,使学员能够在学习讨论这个环节,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思想交流和观念碰撞,出技能、出谋略、出智慧、出知识,全方位激发学员学习训练的动力和活力,不断提升其创新创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学以致用能力。但同时需要适当引导,启发,不能随意影响学生的正常讨论,更不能放任自流[4]。
四是把握好归纳总结环节。在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思考,积极发言的同时,教员也必须及时记录学员的观点,并且将学员大段口语化的语言归纳成简短语句,这一环节一方面需要教员十分专注学员的表达,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提炼出学员所要表达的观点,另一方面当学员回答问题时出现“卡壳”时,教员需要及时疏导“解套”,而当学员回答出现偏离讨论的问题时,又需要教员能够及时调整学员思路,回归到原来的问题方向上来。在学员发言完毕之后,教员把学员总结的观点及时记录在黑板上,然后再对所有人的发言进行点评总结,从而引出本节课的教学重点。所以归纳总结环节对教员的个人能力非常高,十分考验教员的教学基本功。
如前所述,案例教学是一个教与学互动的过程,在这一教学活动中,学员是教学的“主体”,任教者则是案例教学的“组织者”。学员在任教者的组织、引导下,既碰撞了观点,又从中获取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教员还能发现教学的不足或缺陷。如此教学相长,形成良性循环,可以不断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岗位业务能力,还大大促进了教员教学水平和教学训练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钱伟量,王志芳.邓小平理论的特征与高校邓小平理论课的案例教学[J].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2]吴绍忠,陈小明.公安院校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2)
[3]黄天才.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警轮训轮值工作的思考[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
[4]刘红燕.浅谈案例教学在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9,(11)
(作者单位: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边防检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