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6-05-30曹瑞丽
曹瑞丽
摘 要:劳务派遣用工灵活方便,为企业节省用工成本,转移企业风险,现已成为劳动力市场中不可替代的一种用工方式,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有企业用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劳务派遣在不断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对劳务派遣机制提出了严峻挑战。本文就当前劳务派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雇佣;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是我国的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它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却由于其灵活的用工方式,受到了我国企业的普遍欢迎,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它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满足企业劳动力用工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劳动力市场中,由于雇佣关系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劳务派遣出现了很多用工问题。
一、劳务派遣的产生
劳务派遣制度最初产生于美国和欧洲,传入我国是在上世纪90年代,由于那个时代的法律限制以及环境的局限性,该制度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推行和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浪潮的逐渐扩展,企业的經营自主权更加自由,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纷纷寻找成本更低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的用人方式便受到了越来越多用人单位的欢迎。
二、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劳务派遣制度,源于20世纪的美国,而我国的劳务派遣发展比较晚,90年代末,市场经济很快流行起来,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纷纷选择了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它适应了社会的发展需求,为企业招聘员工,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了便利,节省了用工成本,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也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1.劳动关系模糊
劳务派遣是由劳动者、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方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简单的说,就是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这样的劳动关系,使得我们无法确定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雇主,谁应该来履行劳动法规上的雇主义务?派遣机构有何理由指挥监督派遣员工接受其劳动给付?这些问题在现有的劳动法规上都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
劳动力市场供求很不平衡,劳动者大量过剩,所需工作岗位却严重不足,就业矛盾突出,又会出现严重的买方市场,这个时候劳动者处于劣势地位,劳动者的权益便会很容易受到损害。特别对于劳动派遣者,因为劳动派遣者从事的工作属于可替代性、辅助性较强的工作,用人单位从来都不缺少为他们工作的人。而作为派遣单位也是一样,因为其本身的盈利性,他们会更加容易的找到更多可以被他们派遣的劳动者,这样他们就可以收取更多的服务费。
2.工资支付不透明
存在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被派遣人员工资是由派遣单位给付的,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这就很容易使得派遣单位产生投机行为,劳动者的工资便容易被克扣,如果派遣单位没有自己工资体系,工资发放便会产生随意性,发放不按月,工资不按规定结付,这样最终受伤害的仍是劳动者。
对于一般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提供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会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一旦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务派遣制度下企业便可以不承担这些责任。很多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金小,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加之管理散漫,他们没有能力给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所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3.同工不同酬
一些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用工和正式工在劳动报酬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仍然实行差别待遇。在很多单位都是派遣工和正式工一起上班的,他们可能岗位相同、工作时间相同,但是最后拿到的工资却明显不同,收入水平少则一倍以上,多则好几倍。然后是保险福利待遇差。由于派遣工的社会福利是从派遣单位的派遣费中扣除的,于是派遣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往往是按照非正规的方式就低不就高缴纳。
一些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待遇差,节假日不正常休假,随意安排劳动者过度加班加点,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上要求的提供劳动保护等义务。并且用工单位如果看劳动者不顺眼,就可以随时随地的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劳务派遣问题应对建议
在劳务派遣的发展过程中,尽管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依然不能否定它在企业用工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也不能否定该制度的推广和应用。只要我们共同关注劳务派遣工的生存、生活问题,一起想办法解决他们的问题,就会更好的规范派遣用工,使劳务派遣行业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1.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做出详细的说明,要狠抓劳务派遣市场的准入制度,对于派遣单位的注册资金、派遣规模、成立条件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避免一些皮包公司的到处横行,规范劳务派遣市场,为被派遣劳动者扫除不必要的风险。
2.取消代发工资制
改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工资。传统的劳务派遣制,工资均是由派遣单位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的,这样的制度有很多弊端,首先,一些派遣机构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很容易出现随意克扣工人工资的现象;然后,由于派遣工人工资先由用人单位转到派遣单位,派遣单位还要核对工人工资,这样的过程中致使工资不能及时的发放到工人手中,最后派遣工人难以比较自身和用工单位工人的工资差距,这就潜在的造成了派遣工心理上的不公平感。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说明派遣工人的工资改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从而进一步的落实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既避免了派遣工心理上的担忧,也减轻了派遣单位发放工资时的核算工作。
3.制定同工同酬标准
很多企业之所以喜欢使用劳务派遣工,是因为可以人为的降低用工成本,所以广大执法部门要做好调研工作,严格的落实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同工同酬原则,相关部门要毫不留情的加大执法力度,以保障劳务派遣领域的公平、工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同工同酬,用工单位应当比对当地企业的薪资标准,制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除劳动报酬外,还应当包括劳动福利、绩效、特殊津贴、补助等潜在报酬,同工同酬就是劳动者在确定的岗位上,创造的效益、价值和贡献度一样时,应该受到相对等的待遇。
4.政府做好监督、引导作用
各地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对于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存在不良状况,立法部门应不断完善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劳动者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法可依。首先,要强化法律的监督、检查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保障监督工作,抓好劳务派遣的监督、检查问题,把劳务派遣的热点、难点作为首要任务,使得广大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劳务派遣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及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够真正的应用于当前劳务派遣中。建议相关部门有选择性的帮助优秀派遣机构发展,建立派遣行业的优胜劣汰机制,使这些派遣组织发挥主力和带动作用,引导派遣行业的积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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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周口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