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创新与挑战
2016-05-30韦纯玉
韦纯玉
【摘要】:公共文化指区别于经营性文化的,为保证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而由政府提供的文化产品,该产品具有完全或部分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最为薄弱的一环,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地理环境的限制,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这种滞后现象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中政府机构在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的缺位、错位乃至越位现象,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关键词】:公共文化;民族文化;少数民族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少数民族地区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创新点是什么?建设过程中又面临着着什么样的挑战?是本文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因其特殊的历史、地理、经济环境,对公共文化的需求往往区别于汉族地区,在没有深入研究这个特殊属性的情况下,如果政府盲目的提供公共文化,就会造成了供给不足甚至偏离少数民族的需求方向。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供给过程中过度强调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建设而忽视了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过分强调对聚居密集区、民族特色浓的地方进行公共文化建设、开发,忽视了对杂居的、分散的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在供给过程中并未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统汉族地区的差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上同质同量,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特殊性;另外,宣传不到位使得有的地方不了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在政府尝试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甚至持拒绝的态度。
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发展战略上的忽视,公共文化服务管理部门能力不足,造成这种供给不足和供给偏离方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如何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完整的公共文化机制,对我们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全面深化改革中公共文化内涵的创新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也 应该与时俱进,割裂掉那些不合实际的、落后的旧模式。
公共文化创新的内涵是指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公共部门运用新的手段、方法来激发公共文化活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文化土壤,以达到充实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新形势下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则不仅仅是从概念上对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理念予以覆盖,还要求创新公共文化的服务理念、服务政策、服务制度、服务模式、服务机构和服务活动,达到政治整合的效果。[1]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后,体制机制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陈旧,因此更需要创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提升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软实力,保障其享受公共文化的权利,同样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大潮下让少数民族享受三十年来改革红利的内在要求。创新方面,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一)公共文化的市场化创新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商是由政府主导的公共部门,因而其赋予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特征,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提供过程中很少或者说根本没有考虑成本的问题。但在市场化大潮下的今天,一味的不考虑成本问题会给公共文化提供主体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基于以上问题,市场介入公共文化的提供过程变得极具有必要性。
另外一点,文化作为一种资本,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双重属性[1],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少数民族的文化需求和充实国家文化实力,文化价值可以理解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最本质的追求,而经济价值则可以作为实现其本质追求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从而使得公共文化由市场提供的方式具有可行性。
同时,市场多样性和竞争性也打破了由政府专门提供而导致的单一性、均等性,使得公共文化服务种类更为丰富。公共文化的市场化从更多的角度出发,促进公共文化产业的发展。另外,多源头的提供方式也为公共文化发展带来了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为公共文化市场化创新提供了政治基础。
(二)公共文化的产业化创新
公共文化产品与市场上其他的 产品相比形态一样而又有本质性的不同,公共产品由市场提供,必然会实行符合市场化体系的产业化生产。政府不仅要在这一过程中规范好市场,保证产品质量,还需要在满足少数民族同胞文化需求的本质目的上下功夫,形成一个良好的产业化链条,这样,就有利于创造一个全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品牌效应,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更好传播。
(三)公共文化提供过程中的创新
有的公共文化产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其生产过程和提供过程更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更多的交流,因此创新提供过程中的上下交流变得极为必要。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務提供者是公共部门,消费者是少数民族同胞,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创新性地运用现代发达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技术,克服传统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过程中信息不充分的劣势点,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地满足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需求。
三、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性所带来的挑战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再加上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援力度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收入持续增加,进而对各种类型的文化需求也日益增加,但由于公共文化产品垄断供给模式,使得单一的供给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转型阶段,垄断供给的模式与日益市场化的公共文化需求机制矛盾不断增加,由政府供给导致的公共文化产品单一,以及随着政府机构供给效率日渐底下的状况不断凸显,另外,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点和地域特点使得其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更为特殊,加之市场准入机制造成的市场壁垒加深了社会第三方加入公共文化产品供应商的进程,使得符合少数民族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多,更加导致了民族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社会低下的供给制度之间的矛盾。结合以上几点,在民族地区建立多元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势在必行。多元性的少数民族公共文化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需求多元性
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更加倾向于消费那些与本民族文化习俗更为趋近的公共文化产品,因此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也是相对多元的,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再加上各民族呈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状态,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不同,传统单一性的、平均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已经不再适应少数民族日益多元化的公共文化需求,如何在公共文化的供给过程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种类,使之更加呈现多元化体系,成为民族地区文体部门面临的首要挑战。
(二)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供给主体多元性
传统的公共文化产品多以政府提供为主,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推进,政府多是以服务型的姿态来进行社会管理,因此提供公共文化的主体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多元性要求公共文化产品供应的主体不仅仅限于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而应该让政府、社会、市场都广泛参与到供给当中来。[3]纯公共文化产品由政府提供,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则由企业、非政府组织或者社区协同提供,把政府“解放”出来,实现市场取向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4]如何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了公共文化产品领域,沉着应对新形势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带来的挑战、减轻政府行政负担、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成为少数民族地区文体部门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三)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提供方式多元性
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路、电、网等三大沟通要素已经具备,传统的公共文化供给方式主要在于通过政府工作人员亲力亲为来传播,在电话、宽带都已普及的今天,如何运用现代发达的网络技术,为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方式开拓新的渠道,推动公共文化提供方式多元化发展,成为各级文体部门面临的重要挑战。
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独特性所带来的挑战
少數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文化和地域背景为依托,以满足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文化需求而建立的具有民族特色与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服务及其相关制度与系统的总称。[2]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独特性就在于其“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居于偏远的地区,经济不发达,交通不方便,其对公共文化的理解还处于一种非常“蒙昧”的状态,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亦也带上了自己的独特属性,这些独特的属性使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各少数民族地区文体部门面临的巨大挑战。具体表现为:
(一)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相互渗透
少数民族地区在几千年来的历史变迁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民族传统文化,这种文化是本族群共享的,在节日庆典时、丰收祝福时以及婚丧嫁娶时的风俗习惯方面有别于其他族群的文化习俗,从本质上来说,这种类型的传统文化属于公共文化的一部分,它在充实本民族文化实力的基础上满足了本民族对于文化的需求,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以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必须符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才能更好的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也更加能够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两者在建设和传承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共通之处。
(二)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之汉地更为薄弱
长期以来,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和少数民族独有的传统习俗使得公共文化进入民族地区的步伐变得极为缓慢,在传统习俗的影响下,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对新型的“现代化”式的公共文化接纳程度比之汉地更为滞后,在“图书馆建设”“乡村文化馆建设”“文化服务站”等方面与汉族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少数民族多地处山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广播电视服务的覆盖面极为狭小,这也是公共文化传播和建设更为缓慢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刘广. 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研究[J]. 文化艺术研究,2014,02:14-19.
[2]贺小敏.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现状分析——浅析村委会的功能与作用[J]. 法制与社会,2013,26:216-217.
[3]苏荣辉. 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研究[D].云南大学,2014.
[4]陈立旭. 关于“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J]. 党政视野,2015,0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