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广西面向东盟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发展的思考
2016-05-30谢玲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2)
【摘 要】广西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近年来,广西与东盟交往日益频繁,贸易额逐年扩大且增速较快,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赋予了广西“一带一路”的三大新定位,为广西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未来十年是中国—东盟合作进入“钻石十年”,作为古代丝绸之路始发港的广西必须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政策优势,构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未来,广西将立足国家战略需要,聚焦广西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为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入东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机遇。
【关键词】“一带一路”;东盟;广西;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F125;F279.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6)06-0010-04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复杂深刻的变化,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成长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2015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接近70万亿元。中国正处在开创百年国运的时刻,中华民族要在未来几十年间实现“中国梦”,就要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清晰、科学的全球观点和全球战略[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将营造一个各国间经济、贸易、技术、文化交流合作的大平台,对推动沿线各国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 中国与东盟在经济方面的基本情况
1.1 中国与东盟的基本经济情况
东盟是中国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第一站,也是开局大棋,对“一带一路”的成功建设起关键性作用。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开始官方合作以来,双边贸易、投资、经济合作都取得了巨大进步。2008年,作为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东盟与中国的双边贸易达到2 300多亿美元。截至2007年,东盟总计对华投资达30 963项,协议投资额为1 037亿美元,实际完成465.5亿美元,是我国前五位的直接投资来源。2010年,中国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贸易额高达2 927.76亿美元。2011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为3 628.5亿美元,中国继续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首次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首次成为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的第一大市场。东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2013年,双方贸易额达4 436亿美元,累计双向投资近1 200亿美元,人员往来1 800万人次[2]。2014年达4 804亿美元,增速比中国整体对外贸易平均增速高出4.9个百分点,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高达11.16%。
2013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南宁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时表示,中国将积极扩大从东盟进口在中国有市场有竞争力的商品,力争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今后8年新增双向投资1 500亿美元。
1.2 广西与东盟基本经济情况
广西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处在西南经济圈、华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连接着中国与东盟两个广阔市场,既是中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也是东盟国家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海陆通道。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这是党中央赋予广西的新定位、新要求。
在中国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的战略蓝图中,广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4年,广西与东盟贸易额接近200亿美元,达198.9亿美元,占广西外贸总额的比重为49%。2015年,广西对东盟国家进出口额达1 803亿元,占同期广西外贸总值的56.6%。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以来,东盟仍保持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的地位,利益纽带日益牢固[3]。
2 中国与东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基本情况
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是激活历史基因、发挥独特优势、推动跨越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更多中国企业将抓住这个良好机遇加快面向东盟国家“走出去”,但是风险与机遇同时并存,特别是贸易与知识产权的特殊关系及东盟法律一体化的趋势,也必将成为中国企业布局东盟国家面临的一大挑战。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既存的区域知识产权组织有东盟知识产权合作组织、欧亚专利组织及欧洲专利组织,每个组织的成立背景、成员国及关注的区域知识产权问题各不相同,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上存在交叉和碰撞,其中与广西最为密切的是东盟知识产权合作组织。
1995年,东盟各国就通过了《东盟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框架协议》,确立了促进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建立东盟专利事务局和商标事务局。1996年,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WGIPG)通过了一個为期2年的行动计划(1996—1998),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区域电子信息网络,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保护制度。之后又先后制定了《2004—2010年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1—2015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的指导下,东盟各国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各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推动东盟知识产权法制一体化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交流,使东盟知识产权环境得到显著改善[4]。
中国与东盟各国友好关系源远流长,自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中国—东盟对话关系以来,中国和东盟各国从全面对话伙伴、睦邻互信伙伴成长为拥有广泛共同利益的战略伙伴。早在2004年中国就与东盟签署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05—2010)》,并于2009年签署了《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09年开始,每年双方轮流举办一次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至今已召开了6次局长会议。
3 “十二五”时期广西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一系列国家战略的进程中,广西知识产权工作始终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作为实施国家战略、促进广西创新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奠定产业、市场、环境等基础。
3.1 组织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开展全民发明创造,实现知识产权多项指标跨越式发展
2012年以来,广西发明专利受理量、授权量和拥有量增长率3项主要指标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广西专利受理量突破10万件大关,达120 940件,发明专利为76 692件;专利授权为41 421件,其中发明专利为8 781件,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3.5倍和6.6倍;2015年年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是“十一五”期末的近7倍,从全国平均的1/6提高到1/3;2014年,广西专利综合实力指数在全国排位比2011年提升6位,由第27位升至第21位;與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建立合作会商制度,双方签署了合作会商议定书;广西成为首批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7个省(市、区)之一;2015年,广西区域知识产权指数在全国排名由24位升至第17位,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全国排名第9位。
3.2 推动知识产权主动融入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加强知识产权在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支持产业创新成果及时获得知识产权,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创新产品和“玉柴”“柳工”“五菱”等一批知名品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总额近4.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5倍;许可实施569件专利,许可合同金额达3 910多万元,转让专利(申请)权1 797件,其中发明专利为974件;自治区级支持引进26项发明专利技术,经过消化再创新,新增产值近8亿元;整个广西共有19项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创造经济效益超150亿元。
3.3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发明创造与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
广西专利代理机构有33家,专利代理机构是“十一五”期末的3.6倍。2015年,广西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专利申请为32 205件,代理率达到73.7%,比“十一五”末提高了将近15个百分点。广西政府连续3年举办了4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搭建了一个集发明创造成果宣传、展示、转化和交易的新平台,促成了一大批专利成果转化应,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运营,推介项目4 500余项,知识产权交易网正式上线,与中国技术交易所合作共建广西服务站及“技E网”广西频道,广西(桂林)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功推动6家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版挂牌,融资金额达1 600多万元。
3.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企业发展良好市场环境
在经济重点领域和民生关注领域,专利执法专项检查300多次,处理各类专利案件800多件,案件受理总量是“十一五”时期的27.2倍,全国排名从2011年的第27位上升至2015年的第19位。制定出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开通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12330”平台。连续11年进驻中国—东盟博览会,联合广东、北京等省市开展重大展会活动知识产权专项检查,为招商引资和创新创业创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3.5 搭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广西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工作会商制度,共同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努力打造成立足广西、面向东盟国家、辐射服务西南中南地区的区域性国际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东盟专利中文题录数据库,定期更新相关数据,为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进行专利布局提供专利检索和资讯等服务。组织“上汽通用五菱”“玉柴机器”“梧州制药”等一批外向型出口企业开展重点产品和重大技术专利预警分析,规避风险,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 广西面向东盟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发展的思考
近年来,东盟国家是经济发展最快的一个全球区域,但经济结构相对单一,主要依赖能源、农产品及原材料等生产和出口,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知识产权总体数量较少,保护水平相对较低,随着东盟各国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目前各国都比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都在加快构建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制度,尤其像新加坡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中国企业出口东盟的商品大多是原料或是粗加工产品,其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不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淡薄,国内研究东盟知识产权的机构不多,了解不够,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调和快速处理机制尚未建立,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未来十年是中国—东盟合作进入“钻石十年”,国家在广西建设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等,为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去东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与时同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夺已逐渐成为中国企业布局东盟,直面商业竞争的主战场之一。
未来几年,广西政府部门将立足国家战略需要,聚焦广西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4.1 加强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政府层面:加强对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济科技文化等的研究,在宏观层面向国家提出加强与东盟各国交流合作的对策和建议。
企业层面: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充分利用PCT制度,实行专利先行。
4.2 建立面對东盟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政府层面:一是围绕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结合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中国—东盟专利信息数据库,实时披露和追踪。二是建立企业面向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实务指引、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推动中国—东盟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开展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援助。
企业层面:利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和情报分析,对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纠纷等专利风险进行警示和主动防范。
4.3 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
政府层面:加强跟踪和掌握东盟各国在专利领域最新信息和发展趋势,为中国企业提供实时、有效及具有指导性的行业专利分析报告或建议。支持企业境外收购、并购合资等方式布局运营知识产权。
企业层面: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合理构建专利地域布局和热点技术领域布局。同时,企业应该进行持久的核心专利技术积累或更新,并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形成必要的专利组合。
4.4 深入开展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
政府层面: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与东盟各国在多层次宽领域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企业层面:参与政府、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学术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涉外经贸机构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和分享。
4.5 加快知识产权国际人才培养
政府层面:建立东盟国家知识产权智囊团,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和广西小语种优势,培育大批面向东盟国家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企业层面: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培养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实用人才,以应对企业可能面对的国际风险。
参 考 文 献
[1]陆大道.中国的全球地缘政治大环境[J].中国国家地理,2015(10).
[2]李顺德.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东南亚联盟国家知识产权环境研究”项目[Z].2014.
[3]刘松竹,吴尔江.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背景下广西与东盟经济合作深化问题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4(3).
[4]王一流.东盟知识产权法制发展的新趋势及中国应对之策[EB/OL].http://www.66law.cn/law-article/11460.aspx,2013-10-23.
[责任编辑:邓进利]
【作者简介】谢玲玲,女,在职研究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实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