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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无人机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特点及创新应用
——以南方都市报为例

2016-05-23郑俊彬广州大学广东广州510006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无人机航拍

郑俊彬(广州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探析无人机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特点及创新应用
——以南方都市报为例

郑俊彬
(广州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摘 要:低廉的价格、简单的操作技术及迥异的视觉体验,使无人机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大有作为,并构建了传媒界新的景观。无人机新闻的时代已悄然开启,在灾难现场更有不俗表现,其报道特点鲜明,俨然已成为一种新的媒介竞争手段。那么,无人机新闻在传媒界是如何萌芽,在灾难性新闻中有何特点并且如何应用,同时,无人机进行新闻报道时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这些问题都是不容忽视的,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无人机;航拍;灾难性新闻;摄影报道;全景摄影

2015年2月18日,第59届世界新闻摄影比赛结果在阿姆斯特丹颁布,新京报首席记者陈杰的无人机航拍作品《天津爆炸》获一般新闻类单幅三等奖。这是无人机航拍灾难性新闻首次获得新闻摄影业界的最高殊荣。早在2011年,无人机就开始进入受众的视野,各种灾难事件,处处都有无人机的身影。例如,2011年日本大地震、2013年菲律宾台风“海燕”、2013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事件、2015年“东方之星沉船”等新闻报道中,国内以及英国、美国等国外媒体就大量使用了无人机。无人机新闻的时代已悄然开启,在灾难现场更有不俗表现,其报道特点鲜明,俨然已成为一种新的媒介竞争手段。那么,无人机新闻在传媒界是如何萌芽,在灾难性新闻中有何特点并且如何应用,同时,无人机进行新闻报道时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这些问题都是不容忽视的,值得我们深思。

一、无人机新闻摄影报道的发展及现状

“无人机”是无人驾驶飞机的简称,英文缩写为“UAV”,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进行新闻拍摄的无人机一般是指搭载拍摄录制功能相机的无人驾驶飞行器。无人机新闻报道是指使用无人机对新闻事件进行摄影报道,或为突发新闻事件提供及时的报道,它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Drone Journalism”。

无人机最早在20世纪20年代出现,原本用于军事目的,当时是作为训练用的靶机使用的。2001年,无人机技术开始进入民事领域,在航拍、农业植保、测绘等领域的应用,大大地拓展了无人机本身的用途。[1]一批民用无人机公司应运而生,逐渐开发出价格低廉、体积小巧且操作更加灵活的微型无人机。

2011年,波兰的一家公司研制了一种微型无人机,并使用该无人机对“华沙示威活动”进行了实验性质的航拍,其独特视角震撼了民众。随着电子飞控技术的发展,用飞行器搭载具有摄制功能的照相机进行航拍已经完全具备条件。目前,国内的大疆科技、零度科技、Xaircraft等公司已经制造出了航拍传感器技术、GPS导航航拍技术、通讯航拍服务技术、任务控制技术、编程技术等多技术于一体的飞行控制器,这些飞控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2015年以来,在“东方之星沉船”、“天津港爆炸”、“深圳滑坡事故”等灾难性突发事件中,无人机频繁登场,拍摄的新闻图片及视频素材被媒体广泛采用,从过去普通民众无法看到的视角将新闻事件中的关键节点展现出来了。新闻机构瞄准无人机的价值,2011年,《重庆晨报》创造性地成立了全国首个新闻航拍工作室;国内一些媒体也相继在2012~2013年初,以摄影部为基础,组建了无人机航拍工作室,不仅能做新闻报道,而且提供对外航拍专题片、形象片等业务;2015年1月15日,美联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10家新闻机构在华盛顿宣布,它们开始测试通过无人机搜集新闻素材、报道新闻;2015年6月,新华网宣布成立新闻无人机编队,成为国内首家新闻无人机编队,山东商报、齐鲁晚报也先后引进了无人机。随着无人机系统的逐步完善,无人机摄影将成为国内外媒体必要的新闻报道模式。[2]

注:作品《天津爆炸》,获第59届世界新闻摄影一般新闻类单幅三等奖。2015年8月12日,中国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8月15日清晨,新京报首席记者陈杰通过航拍记录现场实景,爆炸现场烟雾逐步散去,爆炸“原点”出现一个巨大的坑,坑内有大量液体。

二、无人机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特点

摄影报道在表现灾难性事件时,具有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优势。而无人机航拍,将三维立体世界转换成平面二维空间的过程中,直观、真实地再现灾难现场,承载的信息量庞大,极大地满足了受众对灾难事件强烈的信息获取欲望。这也是无人机航拍被冠以“上帝之眼”美誉的原因。在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新闻报道中,记者要亲临新闻现场进行报道会受到主观条件、客观条件的诸多限制,无人机航拍却可以冲破传统新闻采集的空间短板,这为无人机航拍新闻报道赢得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无人机在此类新闻报道中并非是完美无瑕的,不单单是技术层面,在内容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缺陷。

(一)无人机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优势

1.拍摄成本低廉。过去对灾难现场进行航拍的话,只有大型新闻机构才能承担起雇用直升机和专业飞行员的高额费用。如今无人机售价低廉,如大疆科技公司在2014年推出的精灵系列产品,最低售价在3000元左右,极大地降低了航拍的成本和门槛。

2.安全风险较小。灾难事故现场,记者采访的危险系数也随之升高,在2015年8月12日的天津港爆炸事件中,在现场残留有许多危化品和有毒气体的情况下,使用无人机飞进现场上空拍摄,极大地克服了地面上的恶劣环境,在获取全方位资料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记者采访的安全风险。

3.传播时效性强。无人机携带方便、操作简单,对场地要求不高,能迅速升空作业,大疆科技公司开发的“DJI”应用程序可将画面素材即时传输,也可以把预览内容传到互联网上,这些都可以大大地提高新闻报道的时效性,为受众提供更高附加值的新闻资讯产品。

4.拍摄距离适宜。灾难性事件中的摄影报道往往容易出现一些恐怖血腥的悲惨画面,给受众带来心理负担和心理压力,无人机因其俯拍的机械属性,保持着合适的拍摄距离,能够减弱当事者的心理压力,有效地避免了对灾难事故中受害者和遇难者家属的“二次伤害”。

5.表现空间拓宽。无人机打破了对灾难记录的传统手法,弱化了特写、近景镜头对灾难新闻本身的叙述和烘托,取而代之的是立体化、全方位地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新闻表现空间,增加了表现手段。

(二)无人机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缺陷

1.安全隐患较大。无人机靠电池提供动力,由于技术瓶颈,市面上的无人机续航时间仅在20分钟左右,而电池供电不足、导航偏位、系统瘫痪、天气恶劣等原因,又可能引起摔机事件的发生,这在灾难事件的采访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对救援工作产生干扰,甚至造成二次事故。

2.报道手法单一。单靠无人机航拍来报道灾难性新闻,记者本身没能身处现场对当事者进行采访,难免偏离了新闻采访报道的基本规律,呈现给受众的信息主要以鸟瞰大场景为主,容易造成视觉上的“审美疲劳”。

3.政策风险较高。从世界范围内来看,目前仅有少数国家如美国对无人机新闻采访作出了明确规定,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规定无人机飞行高度不能超过400英尺,不得接近机场等重要设施。其他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在内,没有出台有关民用无人机使用的法律规范,因此在新闻采访中使用民用无人机存在一定的政策法律风险。[3]

三、无人机摄影报道的应用

无人机的应用不单迎合了受众对于独家视角的期望,也丰富了报道手法。以下将以南方都市报在2015年灾难性报道中无人机的应用作出论述分析:

注:样本选取于南方都市报主报和深圳读本

(一)无人机航拍图片的使用规模和策略

2015年国内灾难事故频发,南方都市报对“东方之星沉船”、“天津港爆炸”、“深圳山体滑坡”重大灾难性新闻做了大篇幅的连续报道,这3个事件具有共性,即事故现场环境恶劣,深入现场绝非易事,对记者人身安全也存在较大威胁。无人机正是凭借自身的优势,在此灾难事件报道中发挥重要作用。从报纸刊发的新闻图片可以看出,无人机航拍图片占比分别为13.3%、23.1%和14.7%,虽然比例不高,但并非乏善可陈。例如,在深圳山体滑坡事故中,无人机航拍图片达到11张,较平衡地展示和还原了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在摄影报道中起到了关键性和补充性的作用。

根据格式塔心理美学理论家阿恩海姆的理论,人的视觉具有“接近性、连续性、同一性”等规定性。[4]过多地选择航拍全景图会让图片的传播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报道中特写、近景的多元应用能够避免内容上的空洞,还原了事实本身。此外,特写、近景镜头较之航拍图片更具情感说服力,也更能体现人文关怀。可以说,无人机全景式的航拍图片与传统的特写、近景镜头画面相辅相成。

(二)无人机在灾难新闻报道中的创新性应用

正如上文论述,过多地使用无人机航拍图片会造成内容空洞和视觉疲劳,南方都市报的视觉团队在无人机航拍上做了创新性应用,极具参考价值。

媒介从诞生起就是技术的产物。新技术的一大步,往往也带来媒介的一大步。在深圳山体滑坡事故的报道中,南方都市报正是使用无人机结合了360°全景拍摄技术,带来了颠覆性的视觉报道。航拍能够提供高空俯瞰的画面,最为直观地了解现场情况,但是镜头视角缺乏变化。而无人机应用全景拍摄技术恰能解决此类难题,用户通过滑动手机屏幕或者重力感应即可观看到360°全景的新闻现场,身临其境地感受新闻现场。

此外,该全景摄影报道还加入了“亿像素”技术,所谓“亿像素”,即用常规摄影器材前期拍摄了数百张图片,后期利用软件对接起来,像素达到了数亿级别。南方都市报的视觉团队在灾难现场拍摄了过亿像素的全景图片,读者可以点击,并放大图片看到详尽的细节,感受非一般的视觉体验。

四、结语

越来越容易获得的航拍全视角,是人类凭借科学的技术化发展而获得的一种暂时的主体性视角,因此具有人类主体性个体的理性、情感和意志,鲜活并充满个性。机器为媒介延展出了无数新的可能,构建了一个又一个的传播新景观。

在无人机悄然改变新闻传播格局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其面临的法律问题与道德困境。中国尚未有相应的法规政策出台,新闻界也无明确的行业标准。而美国联邦航空局对美国无人机新闻的一系列管制、协商、试点、放行举措,似乎也预示着这阵管制之风将吹到中国。

未来,只有国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管理部门在政策上支持这项事业,同时业界也建立起行业标准,无人机在新闻报道的道路上才能健康稳步前行。

参考文献:

[1] 无人机“蛋糕”引争抢 千亿蓝海待挖掘[DB/OL].中国测控网,http://www.ck365.cn/news/8/36057.html . 2014-11-28.

[2] 左庆.无人机新闻摄影的优势与注意事项[J].青年记者,2015,9(2):39.

[3] 崔晓.无人机在新闻采访中的应用原则及规范[J].青年记者,2015,9(3):46.

[4] 鲁道夫·阿恩海姆(美).艺术与视知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78-88.

作者简介:郑俊彬,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3-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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