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研究
2016-05-16王丹
王丹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居民理财意识的逐渐成熟,人们的金融投资和金融风险意识也日益增强,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时机已经成熟。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介绍和相关金融理论观点的总结,深入分析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并由此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6.094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由于具有批量大、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主导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对落后。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个人对金融服务和资产增值的需要越来越强,个人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与个性化日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同时,面对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个人理财业务成为了国内商业银行吸引高端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加利润的核心业务。国内商业银行有必要走出低水平同质产品的竞争,转向金融创新能力的竞争,不断开发真正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1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逐渐增多,理财业务呈现从单一产品推销向综合理财服务发展的趋势。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相对于国际大银行来说,中国银行业用于客户个人理财的投资工具相对落后,现阶段个人理财工具仍以传统的银行产品为主。
因此,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工具的创新,应充分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的理财产品,并根据中国的市场和客户对象特点进行改造。国内商业银行要突破限制,必须更新观念,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创新经营机制,加强营销策略,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个人理财业务飞跃发展。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2.1 个人理财产品品种趋同,理财资金使用效率偏低
目前,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设计上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针对客户需要的个性化设计,理财产品附加值低,且各家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逐渐趋同,仅在收益率和期限上略有差别。同时,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仍以投向风险较小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为主,投资渠道狭窄,影响了理财资金的使用效率。
2.2 信息披露不够完整明晰,风险提示不充分
部分银行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使用了笼统、概括的语言,未将理财资金投向、市场运作、交易细节、风险和收益分配变化及外汇理财中所涉及的交易结构等重要信息及时向客户披露,客户对自己投资的理财产品信息知之甚少。另外,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宣传中的复杂条款和专业化的语言,也制约了客户对产品的理解。
2.3 部分银行将理财产品作为竞争手段,理财成本不断提高
通过调查和分析各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营销策略发现,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更多地成为各家银行争揽客户或避免客户流失的竞争工具,同时,大多数银行在推出新产品时,由于其他银行的竞相效仿,很难在短期内获得收益。
2.4 理财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偏低,难以适应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
目前大多数基层网点的理财人员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考核指标的压力下,理财人员在面对客户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而非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这就有违理财产品的设计初衷。现有部分理财人员尚不能很好地掌握与个人理财有关的基本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日益专业化、复杂化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的需要。
3 创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策略
3.1 加快对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
根据笔者调查显示,有71.9%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具有生活理财需求,有56.8%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具有投资理财需求。而且,有30%理财客户同时兼有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目的。此外,资产保值增值、购房、子女教育、养老、创业和医疗是主要的理财需求。不同年龄段有着不同的理财规划,而养老、子女教育和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则是各个年龄段的普遍需求。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年龄和收入进行初步的市场划分,并为不同目标客户群定制适合的理财产品。
3.2 网上个人理财渠道和个人理财服务的创新
个人理财网络的发展趋势是以物理网络为依托、以电子银行服务为扩展的一个随时随地可进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全国以至全球化的立体网络。自助服务、电话银行服务、网络服务将进一步整合,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并通过优化服务界面、提高服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个人理财的服务质量。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60%以上的个人业务已经实现了非柜台化操作,这一比例还在不断上升。
3.3 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创新
基金理财有两大优势,其一在于它的相对稳定增长的收益;其二流动性较好。不管是开放式基金还是封闭式基金,都在申购、赎回或是二级市场交易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安排,正是这些安排使基金获取了很大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偏好流动性的投资者的需要。而流动性的缺乏正是银行理财产品设计中一个重大不足。客户只有在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才有提前终止该产品的权利,并且在获得相关权利的同时,可能会付出一些代价,比如在某些产品设计中,就要求投资者必须支付违约金,甚至取消之前的部分收益才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
3.4 品牌营销和业务的创新
个性化、高科技已成为当今银行个人业务的两大发展方向,而个性化的一种有力体现,就在于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之间有着很强的模仿力,因此各商业银行要在产品创新上仅依赖良好的产品设计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在市场中确立了自己良好的个人理财品牌形象,才能在各式理财服务中脱颖而出,并大大提高自身品牌的附加值。当然,在树立品牌营销的同时,还要进行业务的创新,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适宜的创新方式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改进型,即银行在现有金融产品基础上进行改进、包装或组合,使之在结构、功能、形式等各方面拥有新的特点,使产品内容完善;二是组合型创新,即银行将现有产品加以组合与变动,实行“套餐式服务”;三是模仿型创新,即银行模仿其他银行推出的新产品,特别是国外的理财产品,这样可以大大降低银行的开发成本。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新兴阶段,但市场前景却十分广阔。通过细分客户市场,丰富理财内涵,提升服务质量,银行理财将渐入佳境。
参考文献:
[1]朱国荣.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营销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2015(19).
[2]宋扬,陈晓荣,吴艳飞.我国理财产品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市场,2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