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出土《尚書》寫本輯考
2016-05-16許建平
許建平
(作者單位: 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
吐魯番出土《尚書》寫本輯考
許建平
吐魯番所出《尚書》共有七件寫本,屬於《虞書》的《大禹謨》兩件,屬於《夏書》的《禹貢、甘誓》一件,屬於《商書》的《説命》兩件,屬於《周書》的《吕刑》《文侯之命》各一件,《尚書》的虞、夏、商、周書均有涉及,而且都是東晉僞造的託名孔安國作傳的《古文尚書》本,與敦煌寫本的情形一致。可見吐魯番與敦煌一樣,都流行僞孔傳《尚書》。
《隋書·儒林傳·序》云:“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則王輔嗣,《尚書》則孔安國,《左傳》則杜元凱。河、洛《左傳》則服子慎,《尚書》、《周易》則鄭康成。《詩》則並主於毛公,《禮》則同遵於鄭氏。”*《隋書》卷七五,北京: 中華書局,1973年,1705頁。是在隋唐以前,北方流行鄭玄注《尚書》,南方流行僞孔本《尚書》,至唐孔穎達承詔撰《尚書正義》,全國一以孔傳本爲宗,從此僞孔本《尚書》佔據了統治地位。今吐魯番所存《尚書》寫本,惟Ch.3698難以定其抄寫時代,其餘六件均爲唐寫本,正與傳統所言唐代以僞孔本《尚書》獨尊的情形相符。
新疆于闐(今和田)出土有一件《太甲上》殘片,雖然不屬於吐魯番文書,但亦爲唐代寫本,與吐魯番寫本具有一體性,可以考察中原文化西傳的狀況,故作爲附録。
號。重文符號直接改成相應之字,旁注字直接録入相應位置。
寫本在文中均稱爲“底卷”,以《中華再造善本》影印之北京大學所藏宋刻本《尚書》爲對校本,簡稱“宋本”。文中參校之日本古寫本岩崎本、九條本、内野本、足利本、影天正本、八行本等皆據《尚書文字合編》*顧頡剛、顧廷龍輯《尚書文字合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
古文尚書傳(一)(大禹謨)
【題解】
底卷是黄文弼1930年4月在吐魯番雅爾湖舊城(即交河故城)中發掘所得,黄文弼將它收入《吐魯番考古記》,並作題記:
此《尚書·大禹謨》殘紙,出吐魯番雅爾湖舊城中。存三行。起“禹曰”訖“惟修”。以校現行注疏本“民”寫本作“”,與《隸古定尚書》寫本同(見《敦煌石室遺書》)。猶是魏晉以來相傳古本,未經唐天寶間衛包所竄改者。寫本字雖不多,而書法甚優,似爲唐人所寫也。*黄文弼《吐魯番考古記》,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考古學特刊》第3號,北京: 中國科學院,1954年,21頁。
底卷起《大禹謨》“禹曰於帝念哉”之“禹”字,至“水火木金土穀惟修”僞孔傳“言養民之本”之“養”字,存三殘行之下半截,所存唯經文13字(整字10,另3字存殘筆),傳文8字。經文單行大字,傳文雙行小字。
黄氏所云“《隸古定尚書》寫本”,即羅振玉《敦煌石室遺書百廿種》的《鳴沙石室佚書》中所收《隸古定尚書》殘卷,《鳴沙石室佚書》收録三種《隸古定尚書》寫卷,分别爲P.2533、P.2516、P.4509,其中P.2516 號寫卷之“民”即寫作“”。
《吐魯番考古記》首次公佈影本(圖版第1頁圖2),並有摹本(第20頁);《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法書大觀》第12卷《戰國秦漢唐宋元墨跡》亦有影本及録文*史樹青主編《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法書大觀》第12卷《戰國秦漢唐宋元墨跡》,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圖版”86頁,“文字”17頁。。《尚書文字合編》也收録了這件殘片的影本*《尚書文字合編》第1册,159頁。。原件今藏中國國家博物館。
今據《吐魯番考古記》之影本録文,校録於後。
【録文】
(而)言念[2],重其
(木、土、穀)[3],惟修;言養
【校記】
[2] 而 底卷右半殘損,兹據宋本擬補。
[3] 木土穀 底卷“木土”兩字殘存右邊殘畫,“穀”殘存右半,兹據宋本擬補。底卷“木”前殘泐,宋本作“言爲政以德則民懷之水火金”。
古文尚書傳(二)(大禹謨)
【題解】
底卷編號Ch.3698,起《大禹謨》“夔夔齋慄,瞽亦允若”僞孔傳“悚懼齋莊”之“齋莊”,至“七旬有苗格”僞孔傳“去京師二千五百里也”之“師”,存7殘行,經文單行大字,傳文雙行小字。
榮新江在《中國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德國吐魯番文獻舊照片的學術價值》一文中對此寫本作過詳盡的介紹:
《尚書·虞書·大禹謨》 德藏吐魯番文獻殘片都夾在兩块厚厚的玻璃版中間,上面貼有鋸齒形的長方型紙簽,標有考古編號或定名。二戰後一些紙簽脱落,原編號也就不得而知了。漢文文書的主體後來爲東德科學院收藏,重編爲Ch.的號碼。本件原編號爲TⅡ1315,現編號爲Ch.3698。照片原題“古文尚書·大禹謨”,内容係孔傳《古文尚書》,即隸古定本。楷書,大字正文,雙行小注,有朱筆句讀,墨筆改訂。殘片以大字正文計,存7行,但上下亦殘,邊上有火燒痕跡。*榮新江《中國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德國吐魯番文獻舊照片的學術價值》,《敦煌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268—269頁。
據其TⅡ1315的舊編號,知此寫本是德國吐魯番考察隊於1904—1905年第二次考察吐魯番時所獲*榮新江《德國“吐魯番收集品”中的漢文典籍與文書》,《華學》第3輯,北京: 紫禁城出版社,1998年,309頁。。
劉修業《王重民1935—1939年英德意諸國訪書記》記載:“一九三五年八月三日,王重民到德國柏林,經徐樂教授和西門博士的介紹,得閲讀普魯士國立圖書館所藏中國古籍的罕傳本,並將其中重要的材料攝製照片。當月十四日晚,又乘火車回到巴黎。”*劉修業《王重民1935—1939年英德意諸國訪書記》,《文獻》1991年第4期,203頁。王重民所攝照片中即有此件寫本,今已收入《王重民向達所攝敦煌西域文獻照片合集》*國家圖書館善本特藏部編《王重民向達所攝敦煌西域文獻照片合集》第30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年,11250頁。。
陳鐵凡《敦煌本虞夏商書斠證補遺》一文中曾對此寫本作過校勘*陳鐵凡《敦煌本虞夏商書斠證補遺》,《大陸雜誌》第38卷第2期,1969年1月,57頁。,唯編號誤作P.4874。陳氏獲見此本的過程見其所作《敦煌本易書詩考略》*陳鐵凡《敦煌本易書詩考略》,《孔孟學報》第17期,1969年4月,155—156頁。。
《尚書文字合編》也收録了這件寫本的影本*《尚書文字合編》第1册, 168—169頁。。原件今藏德國國家圖書館。
今據《王重民向達所攝敦煌西域文獻照片合集》之影本録文,校録於後。
【録文】
(之)例[21],去京(師)[22]
【校記】
[2] 言能以至誠感頑父者 底卷“言”存“亠”,“能”殘泐,“以”存右下角,皆據宋本擬補。宋本無“者”字,S.801亦無;内野本、足利本、影天正本、八行本“者”皆作“也”。案:“者”、“也”皆語氣詞。
[3] 至 底卷存左邊殘畫,兹據宋本擬補。“至”下底卷殘泐,宋本作“諴感神矧兹”。
[4] 有苗 底卷“苗”字右上角殘損,“有”字殘泐,均據宋本擬補。
[5] 咸 宋本作“諴”。案: 據寫本孔傳“咸和”,則《尚書》經文亦當作“咸”。S.801 作“諴”,與宋本同。朱珔云:“《言部》:‘諴,和也。’引《周書》:‘丕能諴于小民。’今《召誥》作‘咸’。《大禹謨》:‘至諴感神。’疏云:‘諴亦咸也。’是‘咸’爲‘諴’之省借。”*朱珔《説文假借義證》卷三,合肥: 黄山書社,1997年,86頁。《無逸》“用咸和萬民”,桂馥云:“此‘咸’亦當作‘諴’,諴、和並言,古語多如此。”*桂馥《札樸》卷一《温經》“咸和萬民”條,北京: 中華書局,1992年,14頁。俞樾云:“咸亦和也……蓋咸即諴之省。《説文·言部》:‘諴,和也。’用咸和萬民者,用諴和萬民也。”*俞樾《羣經平議·尚書四》“用咸和萬民”條,《清經解續編》第5册,上海書店,1988年,1056頁。王國維云:“咸和猶言諴和。”*劉盼遂《觀堂學〈書〉記》,《劉盼遂文集》,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 292頁。是咸、諴同義。“諴”從“咸”得聲,其義皆爲“和”,二字亦同源*陸宗達《“咸、諴、協、協、勰”同源考》,《陸宗達語言學論文集》,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465頁。。從造字原理來看,“諴”應是“咸”的後起分化字,在“和”的意義上,“諴”是後起本字,故清人謂之省借。朱珔謂《召誥》“丕能諴于小民”之“諴”,今本作“咸”,不知所據何本?但《大禹謨》“至諴感神”,底卷孔傳“諴”作“咸”,是《尚書》確有作“咸”之本。
[7] 和感 底卷“和”存上半,“感”字殘泐,兹據宋本擬補。陳鐵凡謂寫本誤脱,誤。
[8] “易”下底卷殘泐,宋本作“感禹拜昌言曰”。
[9] 俞 底卷存下端殘畫,兹據宋本擬補。
[11] “昌”下底卷殘泐,宋本作“當也以益言爲當故拜”。
[12] “受”下底卷殘泐,宋本作“而然之遂還師兵入曰振旅”。
[14] 旉文 宋本“旉”作“敷”,P.3315《尚書釋文》:“旉,古敷字。”S.801亦作“旉”。底卷“文”字存“亠”,兹據宋本擬補。“文”下底卷殘泐,宋本作“德遠人不服大布文德以來之”。
[15] 舞干羽于兩階 底卷“舞干”殘泐,“階”殘損右下角“白”,均據宋本擬補。“階”後底卷殘損,宋本作“干楯羽翳也皆舞者所執修闡文教舞文舞于賓主”。
[16] 階間 底卷“階”字殘泐,“間”存左半,均據宋本擬補。
[17] 武事也 底卷“武”字存下半,據宋本擬補。宋本無“也”字,内野本、足利本與底卷同。
[18] 格 底卷存上端殘畫,兹據宋本擬補。“格”下底卷殘泐,自此至下行“苗”前宋本作“討而不服不討自來明御之者必有道三”。
[19] 囯 宋本作“國”。“囯”爲“國”之後起别體,約出現於魏晉南北朝時期,説詳趙平安《漢字形體結構圍繞字音字義的表現而進行的改造》、俞欣《古代簡體字研究》*趙平安《漢字形體結構圍繞字音字義的表現而進行的改造》,《中國文字研究》第1輯,南寧: 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65頁;俞欣《古代簡體字研究》,浙江大學博士論文,2003年,29頁。。
[20] 右彭 底卷“右”字左下角殘損,“彭”字存右半,均據宋本擬補。自此至下行“之”前底卷殘泐,宋本作“蠡在荒服”。
[21] 之例 底卷“之”字上半殘泐,兹據宋本擬補。宋本“例”作“外”。S.801、内野本、足利本均作“例”,與底卷同。孔穎達《正義》云:“《禹貢》五服,甸、侯、綏、要、荒。荒最在外,王畿面五百里,其外四服又每服五百里,是去京師爲二千五百里。”《尚書·禹貢》:“淮、海惟揚州。彭蠡既豬,陽鳥攸居。”是三苗所居在揚州界。杜佑謂揚州即荒服之國*杜佑著,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卷一八一《州郡十一·古陽州》,北京: 中華書局,1988年,4800頁。。三苗既爲荒服之國,是不當言“之外”。
[22] 師 底卷左下角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古文尚書傳(三)(禹貢、甘誓)
【題解】
底卷編號72TAM179: 16b,1972年出土於吐魯番阿斯塔那墓區第179號墓,其正面爲唐高宗咸亨二年《西州柳中縣籍》*《吐魯番出土文書》定名爲《唐總章元年帳後西州柳中縣籍》,此據陳國燦《吐魯番出土唐代文獻編年》的定名(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2002年,87頁)。。《吐魯番出土文書》定名《唐寫〈尚書〉孔氏傳〈禹貢〉、〈甘誓〉殘卷》*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武漢大學歷史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録文本)第7册,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6年,122頁;中國文物研究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武漢大學歷史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圖録本)叁,北京: 文物出版社,1996年,364頁。。
正面爲咸亨二年籍,則其背面的抄寫時間不早於咸亨二年。又同墓中出土令狐慈敏與和闍利習字殘卷,令狐慈敏題記中“日”、“月”二字用武周新字,此墓下葬似應在武周時期。
這件文書做成了墓主人穿的紙鞋,故毁損嚴重,揭取下來後,共七片: 5個大片,2個小片,編號分别爲1(b)—7(b)。前四片與後三片之間並不連接。前四片起自《禹貢》“至于猪埜”之“猪”,迄“至于敷淺原”僞孔傳“言衡山連延過九江”之“連”,共17行。後三片起自《禹貢》“五百里要服”僞孔傳“要束以文教”之“教”,至《甘誓》小序僞孔傳“將戰先誓”,9行。兩者合計26行,經文單行大字,注文雙行小字。
此《尚書》寫卷爲隸古定本,可與敦煌本P.3169、P.4033、P.5543諸寫卷互校,而且P.3169末尾三行上半殘缺,此卷可以補其缺。
《吐魯番出土文書》(録文本)第7册(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6年)在第122至124頁首次公佈了録文,後又於1996年出版的《吐魯番出土文書》(圖録本)第叁册公佈了圖版(頁364至365)。原件今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
今據《吐魯番出土文書》(圖録本)録文,校録於後。
【録文】
2. 之山已可居,三苗之族大有次叙。禹之功[6]。土惟黄壤[7]。田惟丄丄[8],
6. 水西上也[20]。皮昆侖、支、渠[21],西戎即叙。織皮,毛布。此四國[22],在
7. 荒服之外[23],流沙之内,羌髳之屬皆就次叙。美禹之功及戎狄也。導岍及岐,至于荆山,
8. 更理説所治山川首尾所[24],治山通水,故以山□(名之)[25]。三山皆在雍州也[26]。逾于河。此謂梁□(山龍門)[27]。□(壺)[28]
10. 于王屋。此三山在冀州南河之北東行。太行、恒山,至于碣石,入(于海)[31]。
11. 此二山連延東北,接碣石而入倉海[32]。百川(經)此衆山[33],禹皆治之,不可勝名,故以山言之。西頃、朱圉、鳥鼠[34],
(經熊)[41]
(先)舉所功之山於上[42],而□(後條列)所治水於下[43],互相俻[44]。
15. 道嶓冢[45],至於荆山[46];漾出嶓冢[47],在梁州,徑荆山[48]。荆山在荆州。内方,至
16. 于大别。内方、大别,二山名。在荆州,漢所徑也[49]。山之昜[50],至于山[51],
(所)出[52],在梁州也[53]。
(荆州)[54]。過九江,至于尃(淺原)[55]。言衡山連
(中間殘缺)
(教者)[56]。□(三百里)[57],
事(王)[58]
(也)[59]。(法)三百里而差蕳也[60]。百里巟服[61]。要服外之五百里。言荒,又簡略。三百里蠻,□(以)文[62]
20. 德蠻来之[63],不制以法。二百里流。流,移[64]。言政教隨其俗。凡五服,相距方五千里[65]。東漸于[66],
(圭以章)顯之[74]。言天功成。
【校記】
[1] 猪埜 底卷“猪”字存左半“犭”及右半“者”之左下角,據傳文“猪埜”知其爲“猪”之殘。宋本作“豬野”。《説文》有“豬”無“猪”,《廣韻·魚韻》“豬”字下云:“猪,俗。”*《宋本廣韻》, 49頁。《玉篇·林部》:“埜,古文野。”*《宋本玉篇》,246頁。《漢書·地理志上》作“豬壄”*《漢書》卷二八,北京: 中華書局,1962年,1532頁。,《玉篇·土部》“壄”:“古文野。”*《宋本玉篇》,29頁。《説文·里部》:“野,郊外也。,古文野,从里省,从林。”*《説文解字》,290頁。王泗原《壄字从予非从矛》謂作“壄”爲誤字*王泗原《古語文例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423頁。。“”爲“野”之古文,“埜”爲“”之省文,“壄”爲“”之誤字。《書古文训》作“壄”*本文所引《書古文訓》皆據清康熙十九年通志堂經解本。,亦誤。P.3169《尚書》作“猪埜”,與底卷同。孔傳“猪埜”,宋本作“猪野”。
[2] 也 宋本無,P.3169亦無。九條本、内野本、足利本皆有“也”字,與底卷同。
[3] 旡宅 底卷“宅”右下有殘損,兹據宋本擬補;宋本“旡”作“既”。P.3315《尚書釋文》云:“旡,古既字。”
[4] 叙 底卷殘存左半“余”,兹據宋本擬補。
[5] 西 底卷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6] 禹之功 宋本“禹”前有“美”字。P.3169、BD15695、九條本、内野本均無“美”字,《史記·夏本紀》裴駰《集解》引傳文亦無“美”字*《史記》(修訂本)卷二,北京: 中華書局,2013年,83頁。。
[8] 丄丄 宋本作“上上”。《説文·丄部》云:“丄,高也。此古文上。”*《説文解字》,7頁。P.3169與底卷同。
[9] 賦 底卷殘存右下角,兹據宋本擬補。
[10] 苐 宋本作“第”。“苐”爲“弟”之俗字,俗書草頭、竹頭多混,因成“第”字。底卷“苐”字宋本均作“第”,下凡“苐”字不複出校。
[11] 也 宋本無,BD15695亦無。P.3169與底卷同。
[12] 玪 宋本作“琳”。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云:“蓋孔本作‘琳’,鄭本作‘玪’。玪與琳異字,音雖同部,義則異物也。……疑古文《尚書》作‘玪’,今文《尚書》作‘琳’,與《爾雅》合。孔本同今文《尚書》者也,鄭本作‘玪’,其作‘琳’者非也。薛氏《書古文訓》作‘玪’,采諸鄭本也。”*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卷三,四部要籍注疏叢刊本《尚書》中册,北京: 中華書局,1998年,1881頁。案: 石谷風舊藏《尚書》殘片作“琳”*《晉魏隋唐殘墨》,合肥: 安徽美術出版社,1992年,78頁。,P.3169、九條本作“玪”,是隸古定《尚書》有作“玪”作“琳”之異本,段説不確。孔傳“玪”,宋本亦作“琳”。
[13] 積石 宋本“積”字存右半“責”,“石”字左半殘損,兹據宋本擬補。“積”前底卷殘泐,宋本作“石而似玉浮于”。
[14] 竜 宋本作“龍”。“竜”爲“龍”之古文,考詳許學仁《古文四聲韻古文研究·古文合證篇》*許學仁《古文四聲韻古文研究·古文合證篇》,臺北: 文史哲出版社,1997年,6—9頁。。
[15] 金城西南 底卷“金城”兩字各存右半,“西南”兩字存右邊殘畫,兹皆據宋本擬補。
[16] 河順流而北 底卷此五字左半均殘損,兹據宋本擬補。底卷“河”前殘泐,宋本作“河所經也沿”。
[17] 也 宋本無,BD15695、P.3169、九條本亦無。案:“也”字不當有,“千里而東,千里而南”辭氣連貫而下,不可用“也”字隔絶。
[19] 涯逆 底卷“涯”字殘存左半,“逆”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20] 也 宋本無,P.3169亦無。P.4033有“也”字。
[22] 宋本“此”前有“有”字,P.3169、P.4033亦有“有”字,而九條本、内野本則無,《史記·夏本紀》裴駰《集解》引亦無此字*《史記》(修訂本)卷二,84頁。,皆與底卷同。陳鴻森云:“據疏複述傳文,則此字當有。”*陳鴻森《禹貢注疏校議》,《大陆雜誌》第79卷第6期,23頁。案: 如果因爲孔疏早於吐魯番本、敦煌本,即從孔疏的話,那裴駰《集解》更早於孔疏。蓋隋唐時,即已有兩種文本,一有“有”字,一無“有”字。但從辭氣來看,無“有”字者更順。
[23] 之外 影本上模糊不清,然過録本有此二字,蓋原卷上可辨。
[24] 宋本“所”下有“在”字,P.3169、P.4033、九條本、内野本均有“在”字,底本當是誤脱。
[25] 名之 底本“名”殘泐,“之”存右邊部分,兹據宋本擬補。
[26] 也 宋本無,P.3169、P.4033亦無;然九條本、内野本均有。
[27] 山龍門 此爲雙行小注之左行,右行爲“此謂梁”三字,左行“山龍”兩字之右邊稍存殘畫,兹據宋本擬補。據行款,左行亦應爲三字,“山龍”下只有一字之位置。然宋本“山龍”下尚有“門西河”三字,P.3169、九條本均無“西河”二字。《漢書·地理志上》“逾于河”顔注:“即梁山龍門。”*《漢書》卷二八,1533頁。則顔師古所據本亦無“西河”二字。是底卷與P.3169、九條本及顔師古所據本同,均無“西河”二字。陳鴻森云:“據疏云:‘逾于河,謂山逾之也。’又云:‘言此處山不絶,從此而渡河也。’明是指山逾河也,然則孔傳‘西河’二字不當有審矣。”*陳鴻森《禹貢注疏校議》,23頁。案: 孔傳“西河”二字,應是涉經文“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而衍。
[28] “壺”字底卷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29] 口雷首至于太岳 底本“口雷”二字殘泐,“首至”存左邊殘畫,“天太岳”存左半,皆據宋本擬補。“岳”下雙行小注右行殘損,宋本作“三山在冀州太”。
[30] 在上黨西 宋本無“在”字,P.3169、P.4033有“在”字而無“西”字。九條本與底卷同,《史記·夏本紀》“至于太嶽”裴駰《集解》引孔安國曰:“三山在冀州。太嶽在上黨西也。”*《史記》(修訂本)卷二,85頁。是亦與底卷同。“西”下底卷殘泐經文,宋本作“厎柱析城至”。
[31] 于海 底卷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32] 倉 宋本作“滄”,P.3169同,《史記·夏本紀》“太行、常山至于碣石,入于海”裴駰《集解》引孔安國亦作“滄”*《史記》(修訂本)卷二,85頁。。九條本作“倉”,與底卷同。《説文·水部》“滄,寒也”段注:“仌部凔字音義同。”*《説文解字注》,563頁。徐灝《説文解字注箋》於“泂”篆下云:“泂、滄等字改从仌者,皆俗書耳。”*徐灝《説文解字注箋》,《續修四庫全書》第226册,449頁。肖占鵬等《“滄海”考釋》謂“滄海”之“滄”有二義,一爲《説文》之“寒”,二爲“蒼”字通假。而“春秋戰國之際,諸子百家的論説中即往往以‘滄’字意指寒冷”*肖占鵬、孫振濤、李廣欣《唐代詩文名物意象考釋》,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2頁。。而“倉”字,《説文·倉部》:“倉,穀藏也。”*《説文解字》,109頁。倉、滄古多通用,如《文選》揚雄《甘泉賦》:“东爥滄海,西耀流沙。”*《文選》卷七,北京: 中華書局,1977年,115頁。《漢書·揚雄傳上》“滄”作“倉”*《漢書》卷八七,3532頁。。戰國楚簡中此兩字即已通用,説詳劉信芳《楚簡帛通假彙釋》*劉信芳《楚簡帛通假彙釋》,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417頁。。
[33] 經 底卷上半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34] 頃 宋本作“傾”,P.4033同;P.3169經文殘泐,然孔傳作“傾”,則經文當亦作“傾”也。《史記·夏本紀》《漢書·地理志上》亦作“傾”。九條本作“頃”,與底卷同。《説文·匕部》:“頃,頭不正也。”《人部》:“傾,仄也。”*《説文解字》,168、164頁。古文字有“頃”無“傾”*黄德寛等《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 商務印書館,2007年,2133頁;王輝《古文字通假釋例》,臺北: 藝文印書館,1993年,401頁。,“傾”字最早見於《説文》,故馬敍倫謂“傾”爲“頃”之後起字*馬敍倫《説文解字六書疏證》第4册第15卷,上海書店,1985年,33頁。,李樂毅云:“‘頃’是‘傾’的本字。”*李樂毅《漢字演變五百例續編》,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2000年,280頁。關於《禹貢》一篇的撰成時代,説法不一,但未有晚於战國者,是《尚書》原文當作“頃”。
[35] 西頃 底卷“西”字殘存左下角,兹據宋本擬補。宋本“頃”作“傾”。
[36] 宋本“渭”下有“水”字,P.3169、P.4033、九條本皆無“水”字,與底卷同。
[37] 也 宋本無,P.4033亦無。
[38] 耳外方桐栢 底卷“耳”字殘泐,“外方”存右邊殘畫,“桐”存左半“同”,皆據宋本擬補。“桐”下一字存左半“百”,《干禄字書·入聲》:“栢、柏,上俗下正。”*《干禄字書》,30頁。九條本作“栢”,故知其爲“栢”之殘也,宋本作“柏”。
[40] 豫州 底卷“豫”左下角殘損,“州”殘存右邊一竪,皆據宋本擬補。“州”下底卷殘泐,宋本作“界洛”。
[41] 經熊 底卷“經熊”二字存右邊殘畫,兹據宋本擬補。自“熊”至下一行“先”間底卷皆殘泐,宋本作“耳伊經外方淮出桐柏經陪尾凡此皆”。
[42] 先舉所功 底卷“先”存左下角殘畫,兹據宋本擬補。宋本“所”下有“施”字,九條本亦有。孔疏引傳文曰:“皆先舉所施功之山于上。”是其所據本亦有“施”字。底卷蓋脱“施”字。
[43] 後條列 底卷“後”殘泐,“條”存左下角殘畫,“列”存左半“歹”,兹皆據宋本擬補。
[44] 俻 宋本作“備”。《玉篇·人部》“備”字下云:“俻,同上,俗。”*《宋本玉篇》,49頁。
[45] 道 宋本作“導”。P.3169、九條本作“道”,與底卷同。道、導古今字,説詳洪成玉《古今字》*洪成玉《古今字》,北京: 語文出版社,1995年,29頁。。
[46] 於 宋本作“于”。P.3169、P.4033、九條本皆作“于”。一般認爲,于、於兩字無别,常常混用。其實,“于”字出現較早,甲骨文中没有“於”字。范常喜《〈周禮〉“古字”新證》:“‘于、於’二字關係較爲複雜,從所測查的出土文獻來看,甲骨文中只用‘于’,春秋戰國金文中‘於’開始較多出現,並開始同‘于’混用。”*范常喜《〈周禮〉“古字”新證》,《國學研究》第2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49頁。陳抗《金文假借字研究與漢語辭書編纂》:“西周金文表示‘在’的介詞用‘于’不用‘於’。……用‘於’的例子反倒是出現比較晚的。”*陳抗《金文假借字研究與漢語辭書編纂》,《康樂集: 曾憲通教授七十壽慶論文集》,廣州: 中山大學出版社,2006年,247頁。周法高《上古語法札記》“左傳的於和于”條:“關於‘於’和‘于’的用法,從秦以前的材料綜合起來看,我們覺得很明顯的分爲兩組。較古的(或是摹古的)文體,如甲骨文、金文、《書》、《詩》、《春秋》等書,大體用‘于’。新興的文體,如《論語》、《孟子》、《莊子》、《荀子》等書,大體用‘於’。”*周法高《上古語法札記》,《中國語言學論文集》,臺北: 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5年,302頁。《尚書》本來應該是用“于”的,作“於”是後人所改。
[47] 宋本“漾”下有“水”字,P.3169亦有。P.4033“漾”誤作“溔”,“溔”下無“水”字;九條本“漾”誤作“漢”,“漢”下無“水”字,旁注增之,是其本亦無“水”字。
[48] 徑 宋本作“經”。P.4033、九條本作“俓”。《説文·糸部》:“經,織也。”《彳部》:“徑,步道也。”*《説文解字》,271、43頁。《釋名·釋道》:“俓,經也,人所經由也。”*王先謙《釋名疏證補》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76頁。《廣雅·釋詁》:“俓,過也。”*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三,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104頁。《廣雅詁林》引錢大昭《廣雅疏義》:“俓者,孫侍御云:‘疑徑之譌。’”*徐復《廣雅詁林》卷三,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275頁。彳、亻形近,古多互訛*韓耀隆《中國文字義符通用釋例》,臺北: 文史哲出版社,1987年,94頁;王輝霞《武后及武周時期墓誌異體字研究》,65頁。,《釋名》《廣雅》之“俓”皆爲“徑”之訛。經、徑二字古多通用,説詳《經義述闻》卷一七“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弗食”條*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一七,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412頁。。《廣雅》“俓,過也”,過者,經過也,是經過義可寫作“徑”,亦可寫作“經”。
[49] 徑也 宋本“徑”作“經”,無“也”字。P.4033、九條本“徑”作“俓”,有“也”字,與底卷同。
[52] 所 底卷殘存右半,兹據宋本擬補。“所”前底卷殘泐,宋本作“岷山江”。
[53] 也 宋本無,九條本亦無。
[54] 荆州 底卷“荆”字存右邊竪鈎,“州”存右半,兹據宋本擬補。“荆”前底卷殘泐,宋本作“衡山江所經在”。
[55] 尃淺原 宋本“尃”作“敷”;P.4033、九條本作“旉”。底卷“淺”殘存右上角,“原”殘損左上角,皆據宋本擬補。《正字通·寸部》:“尃,本字。……小篆加攴作,楷譌作敷。”*張自烈《正字通》,北京: 中國工人出版社,1996年,277—278頁。王泗原云:“敷施之敷从攴,尃聲。尃義爲布,从寸,甫聲(俱《説文》)。武班碑(漢桓帝建和元年)‘長游夏之文學’,武榮碑(漢靈帝初)‘燿赫然’,魏受禪表(黄初元年)‘木榮冬’,左旁下俱作寸。……後世寫敷字下作方,乃寸之變。”*王泗原《古語文例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422頁。是“尃”爲“敷”之古字。P.3315《尚書釋文》:“旉,古敷字。”《漢書·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顔注:“旉,古敷字也。”*《漢書》卷二二,1055頁。“旉”當作“尃”。
[56] 教者 底卷此二字皆存左半,從行款看,此處應是“五百里要服”孔傳“要束以文教”句,然宋本無“者”字。P.2533作“要束以文教者也”,九條本作“要束以安文教者”,是皆有“者”字。
[58]王 底卷右下角殘損,兹據宋本擬補。自“王”至下行“也”間底卷殘泐,宋本作“二百里蔡蔡法”。
[59]也 底卷存左邊殘畫,兹據宋本擬補。
[60]蕳也 宋本“蕳”作“簡”,無“也”字。P.2533與宋本同,九條本與底卷同。案: 俗書竹、草偏旁混淆,此當作“簡”。
[62] 以 底卷殘泐,兹據宋本擬補。P.2533、P.5543、九條本均作“以”。
[63] 来 宋本作“來”。P.2533、九條本均作“来”。《廣韻·咍韻》:“來,俗作来。”*《宋本廣韻》, 79頁。
[64] 宋本“移”下有“也”字,P.2533、九條本與底卷同,亦無“也”。
[65] 宋本“距”下有“爲”字,P.2533、九條本與底卷同,亦無“爲”。
[67] 西被 底卷“西”存右下角殘畫,兹據宋本擬補。宋本“被”下有“于”字。P.2533、P.5543、九條本皆與宋本同,《史記·夏本紀》《漢書·地理志》亦與宋本同。底卷“于”字應是誤脱。
[69] 宋本“入”下有“也”字,九條本亦有。P.2533與底卷同,亦無“也”。
[70] 与 宋本作“與”。P.2533作“與”,九條本作“与”。案: 二字古多混用,但“與”的出現早於“与”,説詳俞欣《“與”、“与”考源》*《浙江大學學報》2001年第5期。。
[73] 於四 底卷兩字皆左邊殘損,兹據宋本擬補。
[74] 圭以章顯之 底卷“圭以”二字皆存左半,兹據宋本擬補。“顯”前一字宋本作“彰”,底卷此字“章”字右邊部分筆畫殘損,從行款看,右邊似乎放不下“彡”形,P.2533、P.5543、九條本皆作“章”,故據以擬補“章”字。章、彰古今字。“圭”前底卷殘泐,宋本作“海故堯賜玄”。
[78] 立 宋本作“位”,P.5543、P.2533、九條本與底卷同。黄侃《字通》云:“立,即古位字。”*黄侃《字通》,黄焯編《説文箋識四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118頁。
古文尚書傳(四)(説命中)
【題解】
底一編號OR.8212/1044,舊編號爲Toy.Ⅳ.iii.01(k);底二編號OR.8212/1045,舊編號爲Toy.Ⅳ.iii.01(i),存一殘行。據舊編號,知其爲吐峪溝第四遺址第三坑出土的第一號文書斷片k及斷片i。沙知、吴芳思編《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所獲漢文文獻(非佛經部分)》(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後簡称“《漢文文獻》”)分别定名爲“唐寫本《尚書》《説命中》殘片一”、“唐寫本《尚書》《説命中》殘片二”,在OR.8212/1044號説明:“此件字體、行距、紙質與OR.8212/1045全同,係同一寫本裂出,前後相近。”
底一起“王惟戒兹,允兹克明,乃罔不休”傳“言王戒慎此四惟之事”之“此”,至“慮善以動,動惟厥時”之“惟”,存三殘行,《漢文文獻》將第一行之雙行小注作爲兩行録文,故爲四行。底二起“動惟厥時”之“惟”,至“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傳“雖天子亦必讓以得之”,其“惟”字與底一各存部分殘筆,可以説存二殘行,《漢文文獻》將第二行之雙行小注作爲兩行録文,故爲三行。兩個殘片綴合後,爲四殘行。關於《漢文文獻》之誤,筆者在《吐魯番出土文獻中的〈尚書〉寫本》一文中有詳細説明*許建平《吐魯番出土文獻中的〈尚書〉寫本》,《高臺魏晉墓與河西歷史文化研究》,蘭州: 甘肅教育出版社,2012年,212—213頁。。
《漢文文獻》第2册第38至39頁首次公佈了圖版與録文,原件今藏英國國家圖書館。
今據《漢文文獻》的圖版録文,校録於後。
【録文】
【校記】
[1] 此四 底一“四”下殘泐,宋本作“惟之事信能明”。
[2] 政乃 底一“乃”下殘泐,宋本作“無不美惟治亂在庶官言所官得人則治失人則亂官不及私昵惟”。
[3] 其能 底一“能”下殘泐,宋本作“不加私昵惟能是官爵罔及惡德惟其賢言非賢不爵慮善以動動”。
[4] 惟 《漢文文獻》將此字録爲“維”,底二首行第一字存左邊殘筆,從行款來看,底二之首行正可與底一之末行相接,而底二首行第一字所存左邊之殘筆,不似“糹”字殘,極似“忄”之殘,所以此字應録作“惟”,宋本此處有經文“動惟厥時”句,字正相同。“惟”下底一殘泐,宋本作“厥時非善非時不可動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
[5] 天子 底二“子”字殘存左上角,兹據宋本擬補。底二“子”下殘泐,宋本作“亦必”。
古文尚書傳(五)(吕刑)
【題解】
底卷舊編號Toy.044,新編號OR.8212/630,存7殘行,起《吕刑》“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之“孫”,至“明啓刑書,胥佔”之“胥”,經文單行大字,注文雙行小字,旁又以極小之字抄寫孔穎達《尚書正義》,字體與正文不同,應是後人所添。寫本中有大幅删節,故《漢文文獻》云:“文句有不連續處,注疏亦有錯置缺漏,似爲摘抄,非正式寫本。”
馬伯樂《斯坦因第三次中亞探險所獲漢文文書》給此寫本編號376(Ma376),B·沈德勒在1949年12月出版的《亞洲雜誌》(Asian Major)上發表《馬斯伯樂〈斯坦因第三次中亞探險所獲漢文文書〉簡介》一文,此文有傅崇焕的譯本,題爲《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盜去我國文物簡述》*《文物參考資料》第2卷第5期,1951年5月。。
據沈德勒文的記載,知此寫本出土於吐峪溝的一个佛寺中,僅存半張損毁嚴重的殘紙,而且裂成了四片。沈德勒以之爲唐寫本。
沈德勒文有圖版與録文(209、172—173頁),《敦煌寶藏》公佈有圖版(第55册,311頁),然均極模糊,難以辨認。陳國燦《斯坦因所獲吐魯番文書研究》(修訂本)有録文(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460— 461頁),定名爲《唐寫〈尚書·吕刑〉孔安國疏》,則不確。《漢文文獻》之圖版與録文最爲清晰(173頁)。原件今藏英國國家圖書館。
沙知《〈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所獲漢文文獻〉(非佛經部分)勘誤》(《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0卷,北京: 中華書局,2007年,375頁)對《漢文文獻》所録之旁注孔疏有糾正。
經傳内容據《漢文文獻》之圖版録文,校録於後。
旁注小字孔疏據《漢文文獻》録文,若有誤,則據沙知、陳國燦録文改正,並以《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日本大阪每日新聞社影印之南宋刻單疏本《尚書正義》參校。
【録文】
【校記】
[1] 孫 底卷“孫”字左上角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2] 庶 底卷“庶”字殘存“广”,兹據宋本擬補。
[3] “姓”前底卷殘泐,宋本作“有格命皆王同”。
[4] “少長”前底卷殘泐,宋本作“叔季順”。
[5] 姓苞 底卷“姓”字殘存上端殘畫,兹據宋本擬補。“苞”字宋本作“包”,内野本、足利本亦皆作“苞”。包、苞古今字*向光忠《考文字之孳乳 溯形聲之濫觴》,《第一届國際先秦漢語語法研討會論文集》,長沙: 岳麓書社,1994年,247—250頁。。
[6] 此行地脚底卷有小字兩行,“此□□□□不獨告同姓知舉□姓苞異姓也”,孔疏作“此揔告諸侯,不獨告同姓,知‘舉同姓包異姓’也”。《漢文文獻》未録“異”,陳國燦録有“異”字,細審圖版,“異”字極暗淡,依稀有,故録入。
[8] 惟官惟反 底卷“反”字殘存上半,兹據宋本擬補。“惟官”旁底卷右邊旁注小字“謂嘗同官与史舊同寮”九字,孔疏作“謂甞同官位,與吏舊同僚也”,“甞同官位”乃孔傳釋“惟官”語,底卷“官”下奪“位”字;“史”爲“吏”之誤;“寮”爲“竂”之俗字,“僚”爲“竂”之借字,説詳《説文·穴部》“竂”篆下段注*《説文解字注》,344頁。。《漢文文獻》“与”字録作“與”,案: 圖版作“与”。
[9] 惟來 底卷“惟”存右半,“來”存左下角,兹據宋本擬補。
[10] 所病 底卷“所”存上半,“病”字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11] 或甞同官位 底卷“或”、“位”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12] 或詐反辞 宋本“反”下有“囚”字,“辞”作“辭”。岩崎本、足利本同底卷,孔疏引傳文與宋本同。案: 此釋五過之疵,皆謂囚也。詐反辭者,謂罪犯翻供也。傳文釋其餘四過皆無“囚”字,此亦當無。《干禄字書·平聲》:“辝、辤、辭,上中竝辝讓;下辭説,今作辝,俗作辞,非也。”*《干禄字書》,6頁。敦煌寫本“辭”多寫作“辝”或“辞”。“或詐反辞”旁底卷右邊旁注小字“拒諱實情不□□□”,孔疏釋“或詐反囚辭”云:“拒諱實情,不承服也。”沙知謂“拒諱”當作“拒詳”,陳國燦録作“拒謂”。
[13] 或内親用 底卷“或”存下端殘畫,兹據宋本擬補。底卷右邊旁注小字“囚有親戚在官吏,或望其意而曲筆也”,孔疏作“囚有親戚在官吏,或望其意而曲筆也”。《漢文文獻》“囚”録作“因”,“戚”録作“戒”,今據沙知改正。
[14] 疑赦 “疑赦”前據行款應是殘脱五個大字的位置,然上一行“内親用”爲“惟内惟貨惟來”傳文“或内親用事”句中文,其後尚有傳文“或行貨枉法或舊相往來皆病所在”十四字,此十四字及“用事”之“事”共十五字應在此行行首,佔三個大字的位置,後尚餘七個字的位置。後面“疑赦”二字首見於“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閲實其罪”句,在“皆病所在”與“墨辟疑赦”間宋本有四行,所以底卷在“疑赦”前、“皆病所在”後不可能有這四行的位置,可知中間已被删削。
[15] 罪 底卷殘存右下角,兹據宋本擬補。由前行“疑赦”至此底卷殘泐,宋本作“其罰百鍰閲實其”。底卷左邊旁注小字模糊,此據《漢文文獻》録爲“周禮謂鍰爲鋝”,孔疏同。
[16] 刻其顙而涅之曰墨刑 底卷“刻其”殘泐,“而”存下端殘畫,兹據宋本擬補。底卷旁注小字極模糊,此據《漢文文獻》録爲“鄭玄周□□□□黥也□刻□□瘡,以墨塞孔”,孔疏作“鄭玄《周禮注》云:‘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頟爲瘡,以墨塞瘡孔,令變色也”。
[17] 則赦從罸 底卷“則”存左上角殘畫,兹據宋本擬補。宋本“罸”作“罰”。《五經文字·罒部》:“罰、罸,上《説文》,下《石經》,五經多用上字。”*《五經文字》上卷,葉三六B。
[18] 六兩曰鍰 底卷“六”字左下角一点殘損,“兩”字殘存下半,兹據宋本擬補。底卷旁注小字“古語存於當時未必有明文”,孔疏作“蓋古語,存於當時,未必有明文也”。
[19] 宋本“黄鐵”下有“也”字。岩崎本、内野本、足利本與宋本同。底卷左邊旁注小字“古者金銀銅鐵總号白金别之以爲四名”,孔疏作“古者金銀铜鐵,揔號爲金,今别之以爲四名”。《漢文文獻》“古”録作“固”,兹據沙知改正。底卷“白”字誤;号、號古今字。
[20] 實 底卷下半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21] 敬折獄 底卷“敬”字殘存右下角,“獄”之“犭”略有殘破,兹據宋本擬補。前一行“閲實”爲“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閲實其罪”句之傳文,“閲實”後至“敬折獄”間宋本有十四行,底卷已删削。
[22] 明 底卷此處殘畫不像“明”字之殘留,頗疑此爲殘破之寫本未能攤平擺正所致。
[23] 胥 底卷殘存下半,兹據宋本擬補。
古文尚書傳(六)(文侯之命)
【題解】
底卷舊編號Toy.Ⅲ.iii.03(f),新編號OR.8212/631,馬伯樂《斯坦因第三次中亞探險所獲漢文文書》給此寫本編號377(Ma377),存5殘行,損毁嚴重,殘存5行的下半行,起《文侯之命》“曰惟祖惟父”,至“汝多修,扞我于艱,若汝,予嘉”僞孔傳“戰功曰多”之“戰”,經文單行大字,注文雙行小字。
據此舊編號,知其爲吐峪溝第三遺址第三坑出土的第3號文書斷片f,即佛寺废墟。
第四行“女多”前宋本多近三行的内容,故沈德勒著、傅崇焕譯《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盜去我國文物簡述》謂此殘片“摘抄書經孔安國注,文侯之命”(173頁),《漢文文獻》云:“此件紙質、字體同OR.8212/630《尚書·吕刑》,疑是同一人抄寫。”(175頁)案: 據其删削的做法,兩者不僅是同一人抄寫,而且應是同一寫卷的不同部分,而且其行款也相同。
沈德勒文有圖版與録文(210、173—174頁),《敦煌寶藏》公佈有圖版(第55册,311頁),然均極模糊,難以辨認。陳國燦《斯坦因所獲吐魯番文書研究》(修訂本)有録文(462頁),定名爲《唐寫〈尚書·文侯之命〉孔安國疏》,則不確。《漢文文獻》之圖版與録文最爲清晰(175頁)。原件今藏英國國家圖書館。
今據《漢文文獻》的圖版録文,校録於後。
【録文】
【校記】
[1] 曰 底卷殘存右半,兹據宋本擬補。
[2] 烏呼 《漢文文獻》、陳國燦均録作“嗚呼”,但細審圖版,“烏”字左邊紙有破損,並不能肯定是否有“口”旁。九條本、内野本作“烏虖”。“嗚呼”一詞《古文尚書》多寫作“烏呼”、“烏虖”,如《胤征》“嗚呼!威克厥愛,允濟”,P.5557寫作“烏呼”;《盤庚中》“嗚呼!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P.3670寫作“烏呼”,P.2643寫作“烏虖”,故據以録作“烏呼”。“烏呼”前底卷殘泐,宋本作“伊恤朕躬”,《漢文文獻》録有“躬”字,並加框,蓋存有殘畫,但審圖版,無法看清,故不録此字。
[3] 予 底卷上半殘損,兹據宋本擬補。
[4] 在位 底卷“在”存右下角“土”,“位”右下角殘損,兹據宋本擬補。“在位”前底卷殘泐,宋本作“一人永綏”。
[5] 曰 底卷殘泐,兹據宋本擬補。
[6] 同姓諸侯在我惟祖惟父 底卷“同”字殘存左邊一竪與右邊竪鈎;“惟”殘存上半,兹據宋本擬補。
[7] 其 底卷殘存下半,兹據宋本擬補。
[9] 宋本“功”前有“成”字,九條本、内野本與底卷同,亦無“成”字,足利本始有,則“成”當是後人所加。
[10] 言恃諸侯也 底卷“言”前殘泐,宋本作“一人長安在王位”。宋本無“也”字,内野本亦有“也”字。
[12] 若女予嘉 底卷皆殘存右邊殘畫,且模糊不清,《漢文文獻》録作“若女予嘉”。宋本“女”作“汝”。“若”前底卷殘泐,宋本作“修扞我于艱”。
附録
古文尚書傳(太甲上)
【題解】
底卷編號大谷8089,起《太甲上》“率乃祖攸行”之“行”,至“營于桐宫”孔傳“經營桐墓立宫”之“立”,3行,第三行僅存注文8字。經文單行大字,注文雙行小字。“世”字缺筆,應是唐寫本。
香川默識編《西域考古圖譜》最先公佈此件寫本,題爲“唐鈔尚書孔傳(太甲)斷片(和闐)”,注明和闐所獲。查橘瑞超曾於1911年5月至7月在和闐發掘*橘瑞超著,柳洪亮譯《橘瑞超西行記》:“在此停留期間,我對埋没的古代寺院、古城遺址等進行多處發掘。”烏魯木齊: 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年,62頁。,此殘片應是此時所獲。《大谷文書集成》第3卷亦收入此寫本*小田義久《大谷文書集成》第3卷,京都: 法藏館,2003年。,題爲《古文〈尚書正義〉卷第八〈商書太甲上第五〉斷片》,不確。
陳鐵凡《敦煌本虞夏商書斠證補遺》有校勘*陳鐵凡《敦煌本虞夏商書斠證補遺》,《大陸雜志》第38卷第2期,1969年1月,63頁。。
《大谷文書集成》第3卷有圖版與録文(圖版47頁、釋文233頁),《尚書文字合編》第1册亦有圖版(729頁)。原件今藏日本龍谷大學。
今據《西域考古圖譜》的圖版録文,校録於後。
【録文】
悦,王亦見歎美無窮也[4]。王未克變。(未能變)[5],不用訓。太甲性輕脱,伊尹至忠,所以不已也[6]。伊尹
2. 曰:“兹乃弗誼[7],習与性成[8]。言習行不義,將成其性也[9]。予狎于不順[10],營于同官[11],蜜尒先王其[12],(亡俾世迷)[13]。
【校記】
[3] 言王能循汝祖 底卷“言王能循汝”殘存左半,“祖”殘存左上角,兹據内野本、足利本擬補。宋本無“王”字。“祖”下底卷殘泐,宋本作“所行則我喜”。
[4] 也 宋本無。内野本、足利本與底卷同。
[5] 未能變 底卷右半殘損,兹據宋本擬補。
[6] 也 宋本無。
[7] 弗誼 宋本作“不義”。内野本、足利本“不”亦作“弗”,案: 弗、不義同,隸古定《尚書》多作“弗”,《唐石經》多作“不”。杭世駿《訂譌類編續補》卷上“誼義粤越亮諒字”條云:“誼乃古義字。”*杭世駿《訂譌類編續補》上卷,北京: 中華書局,1997年,237頁。段玉裁云:“誼、義古今字,周時作誼,漢時作義,皆今之仁義字也。”*《説文解字注》,94頁。
[8] 与 宋本作“與”。内野本、足利本與底卷同。案: 二字古多混用,但“與”的出現早於“与”,説詳俞欣《“與”、“与”考源》*《浙江大學學報》2001年第5期。。
[9] 也 宋本無,内野本、足利本與底卷同。
[10] 狎于不順 宋本“狎”前有“弗”字,“不”作“弗”。内野本、足利本與宋本同。《孔叢子·執節》:“伊尹曰:‘惟王舊行不義,习與性成,予不狎於不順,王始即桐。’”*傅亞庶《孔叢子校釋》,北京: 中華書局,2011年,371頁。不、弗同義,是《孔叢子》所引亦與宋本同。孔疏釋之云:“我不得令王近于不順之事,當營于桐墓立宫。”其所據本亦作“弗”字。底卷“弗”字應是誤脱。
[11] 同官 宋本作“桐宫”。内野本、足利本與底卷同。《經典釋文·爾雅音義》“釋宫第五”下引《尚書》:“王徂同宫。”*陸德明《經典釋文》,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415頁。所引即“王徂桐宫居憂”句,與寫本同。盧文弨《經典釋文考證》改“同宫”爲“桐宫”*《經典釋文考證》,《叢書集成初編》,北京: 中華書局,1985年,348頁。,可商也。陳鐵凡謂同、桐同音通借。“官”爲“宫”之形誤。
[13] 亡俾世迷也 底卷皆存右半,宋本作“無俾世迷”,底卷第一字所存右半與“無”不同,内野本、足利本皆作“亡”,兹據以擬補。P.3315《尚書釋文》:“亡,音無,古文無字皆尒。”陳玉樹《毛詩異文箋》卷二“何有何亡”條云:“亡、無古今字。”*陳玉樹《毛詩異文箋》,《續修四庫全書》第74册,187頁。
[14] 狎近也經營桐墓立 此八字底卷皆存右半,尚依稀可辨,兹據宋本擬補。
(作者單位: 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