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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社区警务战略中的社区参与

2016-05-14薛屹然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社区参与社区治理

薛屹然

摘要:通过实证调查与数据分析,本课题组发现社区警务中社区参与的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居民认同感低、参与兴趣低下,参与技能不足、参与主动性不高等问题频发。对此,可以从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加强技能培训、增强居民参与认同、通过各种方式激发居民参与兴趣等方式增强警民关系,促进社区警务可持续发展,提高社区治理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发展社区警务。

关键词:社区警务;社区参与;社区治理

社区警务是在警民之间建立新型合作的一种理念和组织策略,其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预防和减少乃至根治违法犯罪也必须依靠社会。因此,社区警务战略主张公安机关与社区公众力量的多元合作治理,主张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广泛发动民力开展社会化合作来预防及打击违法犯罪。

一、社区警务中的社区参与及其重要性

社区参与是指社区居民以个体或群体的身份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分担社区责任并分享社区成果,是每个居民为谋取社区公共利益而施展和贡献自己才干的机会。社区居民在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过程中,自觉自愿地参加各种社区活动或事物的决策管理、运作的过程和行为的过程中,社区居民对社区事物的参与意味着居民有权得到尊重,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并且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同时,社区居民也明白自己有义务为其自身的社区及邻里作出贡献以及参与并接受经由民主程序而产生的合法结果。由此可见,社区在社区治理的框架下,社区警务的多元社区参与是社区警务良好开展的条件之一。扩大社区警务治理中的社区参与,能够促使警务政策更加科学和民主,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稳定,乃至培育公民的民主精神和法治精神。

社区参与在社区警务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目前的社会中,社区参与的效率过低、参与情绪不高、方式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却又阻碍了社区参与在社区警务的发展,使社区警务在一定程度上进人了瓶颈期。所以,在课题组看来对社区警务中的社区参与调查迫在眉睫,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才能有利于社区警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研究设计及实施

在研究设计方面,课题组首先结合当前关于社区治理模式的研究成果及南京市基层社区治理的实践,总结出当前南京市基层社区治理模式的类型,将之分为创新型社区和传统型社区两类。然后,采用混合相似和相异的方法,具体地说,选择2~3个社区,它们在各个控制变量方面差异很大,如居民收入水平、地理区位、人口特征等,但是在社区治理模式方面却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考察它们的社区参与有何不同。再选择2~3个社区,它们在各个控制变量方面非常相似,但是在社区治理模式方面却表现出极大的相异性,考察它们的社区参与有何不同。按照此要求,共遴选出个案社区共六个。

在遴选好个案社区后,再利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发放问卷获取各个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警务工作的概况。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课题组共发放300份问卷,回收问卷280余份,有效问卷269份。回收率达到93%,有效问卷率达89%。调查范围和结果经过专业分析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研究价值。

三、社区警务中社区参与基本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一)主体性别、年龄、居住类型为影响社区警务参与重要因素

通过独立样本检验得知,在社区参与中社会参与得分女性人数多于男性,暂住人口多于常住人口。由单因素方差分析课题组可以看出,18岁及以下人群社会参与得分最高,60岁及以上人群社会参与得分最低。1000元以下人群社会参与度在众多收入水平中参与得分最高。居住时间一年以内的居民社会参与度最高,平均每天拥有8小时以上闲暇时间的人员社会参与度最高。具体情况如表1、表2所示。

(二)社区警务中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

通过因子分析法对社区警务战略中社区参与的具体结构进行了分析。以社区参与为因变量,参与兴趣、参与技能、参与激励、参与认同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参与兴趣、参与技能、参与激励、参与认同进入回归方程,从分析所得的回归方程可以看出,参与兴趣、参与技能、参与激励、参与认同对社区参与有影响(P<0.05)。Y(社区参与)=0.253+0.632×1(参与技能)+0.165×2(参与认同)+0.138×3(参与兴趣)+0.203×4(参与激励)

从表3可以看出,决定系数R平方为0.598,即参与兴趣、参与技能、参与激励、参与认同可以解释社区参与59.8%的变异。因此,对于社区参与有影响的因素,有以下四点:一是参与技能。即在参与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和相应的方法。在社区警务中可以具体理解为: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评议政府的相关部门工作,在报纸、报刊或网络发表过与政府问题相关的文字,有能力来参与社区警务工作,为社区治安出谋献策等。二是参与认同。即在参与过程中社区居民的主观感受。在社区警务中可以具体理解为:社区居民对公安民警工作的满意程度,在工作生活过程中遇到问题是否会主动寻求社区帮助,是否对社区的居住环境感到满意等方面。三是参与兴趣。即在参与过程中社区居民对于社区警务的关心程度,以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在社区警务中可以具体理解为:是否对公安机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是否了解治安工作;是否经常收看法制节目;是否热衷讨论相关警务热点的问题等方面。四是参与激励。即长期维持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警务的手段,以及居民参与社区警务的目的。具体表现为:是否参与社区警务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社区,热心公益;是否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可以让我有很强的成就感;是否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可以让我有利益上的回报;是否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可以增进邻里情感,结识新朋友等方面。

四、社区警务中社区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社区警务主要的状态是,社区居民参与认同感低、参与技能不足、参与兴致不高、参与主动性不强等问题频发。社区民警的介入正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警务,完善社区警务中的社区参与。

(一)缺乏合理参与方式以致参与技能低下

社区居民的人员结构的复杂性、流动性,社区居民自身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社区相关组织引导不利,导致在参与技能方面不规范、不娴熟,甚至不合法,不利于社区居民和谐关系的建立和社区警务的可持续发展。在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置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评议政府的相关部门工作”等相关问题。就评议政府的相关部门工作而言,课题组就可看出我国监督体制的不完善,群众不能进行有效评议便不会有效地表达心声,故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不利于社区警务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另外,参与方式的不合理也使居民的参与技能得不到有效地提升。

(二)居民参与认同感低,不配合、不支持现象频发

由于社区警务治理各项措施的不规范性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警务出现负面看法,进而导致不认同、不赞成,发展为对社区警务工作的不配合、不支持。参与认同度低下是急需解决的难题之一。

参与认同方面课题组具体设置了七个问题,其中“我对社区民警比较熟悉”这个问题有59.6%的社区居民对社区民警比较熟悉,这其中对社区民警非常熟悉的社区居民只有17.8%,而对社区民警完全不熟悉的社区居民也占到调查人数的56.6%。虽然有超过半数的人对社区民警较为熟悉,但是仍有大部分人员对社区民警不甚了解,甚至不知道社区民警的基本联系方式。这表明,一方面,社区居民对社区警务不关心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社区民警在社区居民生活中的角色还没有达到大众期待的目标。所以使社区居民不能很好地反映情况,社区民警也不能真正做到了解民生,解决问题。

(三)社会导致参与兴趣低下,激励措施不到位阻碍社区警务发展

由于当代社会人浅薄地将社区警务认为是个别政府机关和个别组织的工作,所以对社区警务工作的参与兴趣不高。其次,相关机构对社区警务的参与保障、参与激励等措施的不到位也从很大程度上打击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兴趣。

从参与兴趣来说,课题组设置了四个问题。其中对“我对公安机关的主要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有17%的社区居民选择“不了解”(包括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社区居民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的原因主要有社区居民的知识水平有限、居民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等。这表明在这部分居民对于社区警务的参与兴趣本身就不够,所以社区民警更需要动员对于主要法律法规有一定掌握的社区居民来参与社区警务。同时社区民警也应意识到对于这部分社区居民,一方面要树立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发现并解决一些与其生活相关的问题。

从参与激励的角度来看,课题组设置了四个问题。例如“从我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可以增进邻里情感,让我结识新朋友”,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看,绝大部分社区居民认可社区警务工作参与的益处。这也是部分居民参与社区警务工作的原因之一。规范的参与模式,人性的工作理念,有效地处理意见都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

(四)居民被动参与居多,主动性尚待激发

在课题组调查的社区中,根据社区参与的内容与方式、深度及广度等,认为社区警务中的社区参与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观察参与:例如参加社区警务的宣传互动,如索要、接受宣传单或倾听民警讲解;表态参与:为社区民警考核打分或评选、在论坛、微博等网络平台对社区治安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投票、建议、举报、评选等;执行参与:主动向社区民警等提供线索、反映问题等;决策参与:参加与社区治安相关的会议等,为社区治安工作建言献策;管理参与:向有关部门就社区治安问题进行投诉等;执行参与:组建或参加治安义务组织;参与巡逻、守护等治安活动。

根据发放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可以发现:在社区参与的过程中,社区居民被动性参与的情况占社区参与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中社区警务存在以下问题:宣传工作存在力度较低,宣传方式刻板化;居民对社区民警工作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工作的不到位;社区居民对社区警务的认同感低下,居民对社区警务不关心、不重视;居民参与意识不到位,参与技能不足等。在调查过程中有56.9%的社区居明并没有参加或组建治安义务组织,数据表明社区居民的自治性并未得到很好地挖掘和激发、多数居民处在初级参与阶段,易造成社区居民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不利于良好警民关系的构建及社区警务的长效发展。

五、完善社区警务中社区参与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区警务工作的发展,使社区警务中居民的社会参与最大化、高效化发展,警民关系日趋和谐,根据所发现的问题,课题组提出了有关对策,具体如下:

(一)探寻合理参与方式,促使参与技能提升

在社区警务中,社区居民参与技能的提升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合法,即参与技能的行使基础。有关组织和单位要通过开展学习、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树立社区居民基本的法律意识,使参与的社区居民首先做到“知法、懂法”,避免在参与社区警务的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二:合情,即参与技能是否熟练掌握的问题。根据课题组现有的调查,有关组织和单位可以组织参与社区警务的社区居民进行心理学、口才与礼仪等课程的学习,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情商,使社区警务工作开展得更具有“人性化”。此外,规范有关的制度,例如对警务人员工作的“监督制度”、有关案情的“回访制度”,居民反映情况的“有效渠道”等制度,避免“居民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的恶性循环”的产生。在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制度的贯彻执行也是参与技能提升的保障。

(二)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居民参与认同感

探究社区居民对社区警务参与认同感低下的原因,不难发现这与相关单位和组织平常的社区警务工作不到位、不彻底有关。因此,在日常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每一件工作的完成情况都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对社区警务的参与认同感。为解决上述问题,课题组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树立社区民警“责任心”。确立“一人一事”制度,通过开展工作评比,居民满意度调查,警民座谈会等方式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专门人员负责解决或提供相应帮助,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努力达到“为群众办实事,一切为群众考虑”的标准。二、深入贯彻落实“案(事)件回访制度”。通过“档案管理”,从案(事)件发生,处置,处置后三个过程进行图片、影像的保存和分析,并定期举办“优秀档案”的评比、学习,以积累更多的经验,学习更多的技能。三、激发社区民警的主动性,与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互动。通过物质或精神奖励制度激发工作人员“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方面帮助一些学历低,维权意识不足的社区居民保障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在社区居民心中树立起“关心居民”的良好形象。通过以上几点,社区警务的工作会逐渐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可,在认可的心理基础上,社区居民就会自觉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丰富激励方式,促进参与兴趣提升

为解决社区居民参与兴趣低下的问题,相关的组织和单位应做到:一、建立一系列制度保障参与者的利益,通过颁发具体的规章制度为参与者吃下“定心丸”,使其做到放手去管、大胆去管;二、加强培训和学习,使参与者管理过程更加规范、合法,尽可能减小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产生;三、通过发放津贴,奖金等方式进行持续激励,即划定一定的标准对参与者进行物质奖励,增强其参与兴趣。

(四)探求社区参与多样化模式,激发居民社区参与主动性

此外,课题组发现还可以通过加强社会责任心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如,积极开展宣传,明确社区警务的具体任务和职责;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利用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特点,分别进行管理;明确社区警务复杂性,有效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如动员社区中长期居住的老居民,有效利用“社区老居民”资源;建立以常住人口带动暂住人口参与社区警务的工作机制;规范社区警务参与的渠道,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此外,社区警务工作本身的正规化更加要求了社区参与渠道的正规化。具体措施如下:建立一系列的资格审查、考核评比、工作培训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提升社区居民自身素质,合力建设美好社区,如开展学习讲座、发放宣传单等;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民主政治能力,通过较好的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主张。以此来提升其对于社区警务的参与意识、树立维权意识、提升个人素质,有利于增强社会参与的有效性,日后社区警务合法化、规范化发展以及警民和谐良好关系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真正形成“警民合力”,改善社区警务,共同建设美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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