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餐厅账务 践行内部控制
2016-05-14严晓婷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指通过会计工作和利用会计信息对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调节、约束和促进,以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户县中小学实体单位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上,“一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至学校餐厅管理,为了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和监督这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的流向,使其全额用于学生的营养膳食,充分发挥学校餐厅后勤服务职能,学校必须健全内部会计机构,规范餐厅账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保证“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一补” “营养改善计划” 会计管理 内部控制
自2011年秋季起,国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了“一补”发放范围,提高了“一补”生均补助标准。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在周至县等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将我省“蛋奶工程”与“营养计划”并轨,自2013年起,在43个国家“营养计划”试点县以外的其余64个县推行国家“营养计划”,2014年底实现全省覆盖。户县2013年先在6个中心学校试点“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全面铺开。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会计集中核算这种会计管理模式导致学校财务管理缺失,会计人员极度匮乏,餐厅账务管理出现了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力“盲区”。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规范学校内部控制,我们首先应该发现学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然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寻求适合于学校内部管理的内部控制规范,以强化学校会计工作,规范餐厅账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
一、学校灶务管理存在的风险
(一)内部会计管理机构不健全
户县中小学在2006年7月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实施报账员制度,会计核算业务交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学校餐厅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性后勤服务单位,应该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单独核算,但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机构的不健全,专业会计人员的匮乏导致餐厅账务难以规范,合法合规无法保证。
(二)财务“一支笔”报销审批制度高度集中
财务“一支笔”报销审批制度体现在公用经费的会计集中核算上,对集中监督、强化管理,防止多头审批的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学校内部的灶务管理上,财务部门的缺失,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灶务管理校长具有绝对权威,高度集中的审批权延伸至物资采购供应商,存在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容易滋生舞弊与腐败。
(三)银行账户开设缺乏灵活性
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账户使用,再不允许以单位名义开立其他账户。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后,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取消各校的一切账户,灵活性较差,造成“一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至学校餐厅无户可存,要么公款私存,要么灶务管理人员手中持有大量现金,危险性较高,极易产生“小金库”。
(四)资金拨付监管“真空”
“一补”,“营养改善计划”报销时只需提供学生签字的名单(只要票据合规或手续完备)就可拨款,至于所拨资金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合规,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也苦于力量不足,难以核实其真实性、合规性,以致财政资金拨付票据及手续审查和资金具体去向跟踪监督出现监管“真空”。
二、规范餐厅账务管理,践行内部控制
(一)健全会计机构,规范餐厅账务
首先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次健全会计机构,规范餐厅账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含中心小学)的学校应依法设置财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小学餐厅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独立核算,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在银行账户开立上坚持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原则性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灵活性体现了实事求是的要求。2011年秋季学期起,“一补”范围的扩大、标准的提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用于学校灶务的专项资金急剧增加,原来的灶务资金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的需求,结合这种现实,依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确因业务特点需要增设专用或临时存款账户的,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及审批手续。各校应坚持严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由学校财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向人民银行申请增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以单独核算“一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和管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防止资金体外循环。
(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一支笔”财务审批报销制度的原则、额度、权限、审批程序、责任承担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超过“一支笔”签批额度的大额资金使用、设备采购、工程承包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实行联签制度。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坚决杜绝会计出纳“一肩挑”。学校的餐厅,应当合理设置物资采购、保管、出纳、会计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实施财务人员派出制,改变其附属地位,保证财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由教育局选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人事关系独立于各学校,每三年轮岗一次。
3.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银行账户。对实物资产应实行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建立资产台账,按月按学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转。
4.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组要以会计法、财务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用表决的形式对学校的财务报销进行审批确认,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以制约“一支笔”财务报销审批权。学校要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日常监督的作用,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能“吃到孩子嘴里”。
三、强化外部监督
严格的外部监督是单位内部实行会计监督的有力支持,财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规范了学校的会计工作管理;审计机关的事后监督,保证了学校会计工作的依法开展;税务的机关的监督,促使学校依法纳税,控制了虚假和不合法白条子的入账,推动学校加强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管理工作。因此,学校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推动“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编写组.新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2009.
[2]陕西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及有关财务管理.
[3]新华会计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中国商业出版社.2012.
[4]编委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与操作技巧实务全书》.中国科技文化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严晓婷(1975-),女,汉族,陕西西安人,本科,会计师,主要从事会计集中核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