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
2016-05-14万莉莉
摘要: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列入新时期国家发展的四个全面之重点内容。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将成为现阶段我国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未来国家发展的主要目标。宪法处在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高位阶,是我国法律体系得以建立的根本法,因此依法治国必定包含依宪治国,那么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如何?又表现在那些方面?本文将就此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内容加以讨论分析。
关键词: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作用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134-02
作者简介:万莉莉(1977-),女,汉族,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生,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法律系,助教,研究方向:宪政方向。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内容解读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将依法治国的作为一项专题占据全会,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念。依法治国的作为治国方略提出由来已久,并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其内涵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使其更加完善。同时,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和六项任务。
其中五大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涵盖了依法治国所需要的静态法规、动态执法、完善监督、有力保障以及党内规章等关于社会管理与党内制度的各个方面,确立了国家治理与共产党执政的法治框架。同时,结合上述五大体系的建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制订了以下六项任务,分别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上述任务与前述五大体系是紧密相联的,共同构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本方向与根本途径。下文将结合上述内容进一步分析,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
二、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如前文所述,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大体系之首的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即有法可依。从建国初期的“七部法律治天下”到新时期包括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立,我国立法发展仅仅走过几十年的时间,远远少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百年的进程,因此势必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的方面。
宪法处在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高位阶,是我国法律体系建立的根本,各个部门法都不能超越其所建立的基本原则,不能违背其所制定的基本规范。由此,宪法必定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建立的前提与根本。从这个角度看,依宪治国首先要求各个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立法的社会公权组织在进行各级各项立法活动时,必须树立宪法价值,尊重宪法基本原则及规范。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甚至各个内部执行的规章制度等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其次,依宪治国还表现在,由宪法及宪法性法律规定我国的国体、政体和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民族等基本性制度,为其他制度的确立提供依据;并对公民基本权利之人格尊严、自由平等以及财产等加以根本保障,为一般性权利保障确立基础。最后,依宪治国必然要求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党内的各项规范与制度依照宪法原则及规范制定,使得党内法规实现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成为约束全体党员及各级领导干部行为活动的准则,从而为廉洁党的队伍建立坚实的基础,为依宪执政提供必要的前提,这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内容之一。
综上所述,依宪治国基本要求就是以宪法为根本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的各项国家制度以及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等,建立宪法价值并树立宪法信仰,而这些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静态要求,是其后各大体系得以建立的前提条件。因此,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三、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
前文对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进行了分析。但是,完备的法律规范、健全的社会制度以及完备的党内法规只是依法治国的静态基础,是法制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是其关键内容、核心所在。因此,下文将结合五大体系及六项任务中关于法律实施的方面分析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法律实施既包括遵守法律规范对社会各个主体行为的约束,也包括违反法律规范由司法等国家机关对其进行依法制裁的各项活动,即守法与执法(司法)两个方面。
我国现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根本建立起来的,因此,守法与执法(司法)的“法”必然且首先应当是宪法。宪法作为最高位阶的法律,其原则与规范是不仅仅是公民、法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团体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家各级各类机关(包括经授权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各种管理活动及行使公权力时实体与程序的标准。首先,对于包括公民、法人等在内的社会主体而言,宪法不仅仅保障其基本权利,同时亦赋予其基本义务。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拥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且应当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而这些的实现需要依靠在全社会逐步树立宪法观念、培育宪法信仰,即依宪治国需要达到的价值目标,进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其次,对于包括行政机关、经授权或受委托的社会公权力组织而言,宪法不仅仅是其内部组织设置的依据,同时是其职权来源及运行程序的根本。这也是依宪治国之依宪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即宪法能有效的控制与规范公权力,从而减少公权力运行肆意对公民等权利的侵害。最后,做为保障公民权利最后一道防线的审判机关以及肩负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机关所拥有的审判权与检察权应当进一步实现公正与独立,并逐步推进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中适用宪法规范,这也是使宪法从“束之高阁”的法条成为“行之有效”的规范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应当在树立宪法权威的基础上,坚持宪法公民权利保障书的地位,约束司法权运行过程中对基本人权肆意侵害的行为。
以上是关于依宪治国中遵守宪法、依宪行政以及依宪司法等方面内容的论述。另外,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定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因此,依宪治国另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依宪执政。要求党员干部具备法治思维尤其是宪法思维,进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廓清党行使执政权力的程序和边界,即党的执政方式是应当通过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形式进入政权组织,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党,领导的方式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实现依法执政,最终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必然要求社会成员、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执政党在从事各项社会活动、行使公权力、行使审判权与检察权以及进行治国理政时应当严格依照以宪法为根本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来进行。由此,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
四、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本文前述内容分别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与六项任务中静态法制体系与动态执法模式,分析了依宪治国是前提条件,是核心内容。然而,社会发展与治国理政并非都能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在此过程中,严密的监督与有力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这也正是五大体系中的另外两个体系。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与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其关键与主要的内容是使公权力运行主体的立法行为、执法行为以及执政党执政受到监督进而实现对公民及其他社会主体各项权利的保障,实现社会法治秩序的保障。
宪法以对国家权力的分配和限制为核心内容,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终极目标。所以,上述监督与保障体系首先要以宪法监督和宪法秩序为根本,即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首先,由于宪法是国家各级各类机构组织形成与权力分配及行使的根本依据,因此依宪治国能够从最根本处控制与规范公权力的来源,最大限度制约其运行时的专横,防止其各个方面的腐败。其次,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集中体现,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民主政治制度,共同保证了主权在民,实现了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再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且规定二者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从而恪守国家各项公权力运行的边界,保证政府的高效廉洁以及司法机关依宪行使职权,有效防范公权力对私权利尤其是基本人权的侵害。最后,执政党是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其活动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并通常以选举为中心展开。当其活动进入宪法构筑的权力体系中,自身就成为被监督和控制对像,执政权力的边界尤为清晰,这无疑是对执政党治国理政强有力的监督。①
依宪治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还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依宪治国应当实现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并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进而完善违宪审查机制,建立违宪责任承担机制。比如:加强对各级立法活动事前审查,以避免诸如《收容遣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劳动教养条例》(现已废止)存在违宪的法律法规对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严重甚至难以挽回的侵害。②同时,建立起相应的违宪责任承担机制,追究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执政过程中存在违宪行为的机关、组织及个人的责任,树立宪法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其二,依宪治国还能给予人民美好生活的预期,使得人民的生活有保障、权利有增进、发展有机会,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③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必定要求对社会成员、国家公权力机关以及执政党的各项活动与行为进行法治监督,从而实现法治秩序的保障,而这些又以宪法监督及宪法秩序的保障为根本。因此,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五、结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了新时期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五大体系及六项任务,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执政等治国理政活动及公民行为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法治内容。宪法作为我国法制体系中最高位阶的法律制度,是各级立法的基本原则与规范标准,是公民、法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最根本的行为准则。因此,依宪治国之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作用,即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核心内容及根本保障。唯有宪法被尊重与恪守,才能通过对公权力的有效规范,消除权力恣意带来的不期干预,进而实现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实现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
[注 释]
①秦前红.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22-23.
②姜明安.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J].中国司法,2014(12):8-9.
③秦前红.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24.
[参考文献]
[1]秦前红.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22-24.
[2]姜明安.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J].中国司法,2014(12):8-9.
[3]李步云.依法治国重在依宪治国[J].中国人大,2002(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