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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分析

2016-05-14谭晓燕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工作分析基层

谭晓燕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于行政执法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所代表的并不是自己,而代表的是国家行政法规的行政力度以及质量,同时执法人员做事的态度也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态度和看法,因此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这就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对自身必须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本文通过对基层农业行政执法进行概述,从而分析当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便能够进一步提高基层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质量。

关键词: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分析

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行政部门向执法部门的转变,这是一种改革的新形式,有助于对农业方面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农业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泛,其执法的内容包括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但在当前,其主要的执法内容还是对于种子以及农药的监管,主要是因为这两种方面在农业中占有主导地位。

一、农业行政执法产生的必要性

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食品的需求,必须对农业问题加以关注,农业执法是农业问题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加强农业执法。同时,农业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法规在农业上的具体表现,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农业行政执法是其执法过程中重要的依据,也是管理机关履行相关职责以及对于农村经济的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食品安全监控的问题,也能发挥良好的作用。

二、当前农业行政执法产生的主要问题

1.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改变

农业行政执法是从农业行政部门转变来的,行政部门所要办理的任务与执法部门的任务截然不同,从而使一些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改变,对农业执法方面的认知不够,认为行政执法是国家应该处理的事情,而与自身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这样的观念严重干扰了农业行政执法,以至于我国到现在也没有建立起统一完整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同时,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不同,无法达到统一的观念,使执法人员缺乏指导,从而减弱了农业行执法的力度。

2.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及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中的执法人员大多都只是具备专业的农业知识,而对相应的农业相关的法律不甚了解。这在农业的执法的过程中会出现执法人员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的现象,或者是即使发现问题所在却又不知道如何运用农业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制止。这其中主要原因是对于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不到位,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执法能力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3.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

虽然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行政执法还处于新生阶段,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在很多偏僻的农村,缺少经费、农业设备破损严重,甚至有很多地区没有通信设备以及交通工具,以至于无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的工作,农业市场等无法得到整顿,一旦出现纠纷,行政执法部门难辞其咎,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4.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地区的人民群众缺乏农业行政执法的意识,即便犯了错,被执法人员发现并进行思想教育时,也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来推脱责任,这样阻碍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一些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即便自身经济利益受损,也没有维权的意识,又或是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维权,无法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业执法的对策

1.培养执法人员责任和服务认识,加快观念的转变

在当前社会的发展中,农业行政执法无论是在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职权、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监督上都无法与其他的执法部门相比较,二者之间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因此,必须提高执法人员责任和服务意识,加快其观念的改变,建立起一套统一完整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从而加强执法的力度以及执法手段。为培养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服务认识,主要的方法有让执法人员多注意观察农民们的民生问题以及对执法人员进行心理上的辅导,让其对责任义务有一定的认识,从而加快观念的转变。

2.严格内部管理,提高素质

严格内部管理,需要在执法部门内部设立具有科学性、可执行性的有效机制。机制中应主要抓住两个方面:责任制和执法过程中的规范。责任制是至每个执法人员都有明确的执法范围、执法规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责任,一旦那个地方处理不当,可找到承担责任的人员,而不是人人之间互相推卸责任。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是指执法人员在面对从业人员是自身所保持的态度。即使对方犯了错,也应该保持自身的修养,不能态度蛮横、乱发脾气,而是以公正的手段对从业人员进行有积极意义的教育。同时也应该注重对于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以及意识上的培养,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为最终目标。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执法队伍和执法手段应该从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开始。首先,应加强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干部以及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大对执法人员考核的困难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其主要方式使实行法律法规考核上岗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只具备专业农业知识的人才不要为其惋惜,一定要将其从执法队伍中调离。其次,对于各级干部一定严格要求,要求其以身作责,为执法人员起带头作用,一起对法律进行学习,这样的方法不仅能够加强法律教育的普及,还能够使上下级的关系相互协调,从而为农业执法营造出宽松和谐的执法环境,免去了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放手执法不再存在任何顾虑,对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有一定的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农业行政执法不管对于食品健康的角度,还是从国家农业的发展角度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执法部门应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执法部门的主体地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强化执法手段。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农业行政执法一定能够以崭新的方式面向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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