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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2016-05-14张军王进文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治理

张军 王进文

摘要: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提速和城乡二元体制的持久存在,致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渐趋凸显。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确认了关系为本社会工作介入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留守儿童问题的多元性与复杂性为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介入之行动策略上,从微观视角出发,借力个案工作修正弱化的亲缘关系,促进农村家庭成员角色的价值回归;从中观视角出发,依托小组工作建构和谐的师生关系与同辈群体关系,增强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关怀;从宏观视角出发,借助社区工作增加社会资本与重拾邻里关系,重建社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非正式社会关系网络,进而为治理该问题提供新的省思视角。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治理;关系为本;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5-0070-06

一、日益凸显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在城市社会的引力下,大量农村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以期改善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条件;但城乡二元体制的持续存在造成了以教育、医疗、住房等为基本内容的权利平等和政策公平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致使人口的自由流动受到阻碍和限制。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城镇化加速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伴生物。“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家乡并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1]。全国妇联课题组2013 年研究报告显示,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总数的37.70%,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1.88%[2]。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成了学界乃至整个社会值得深度关注、深入追问和深刻省思的重大问题之一。

就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治理的制度化路径而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消除人口流动的隐性制约是化解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切入点。然而,当前中国需要渐进转型和稳定发展的社会现实使得以快速的制度性、结构性变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之路径难以奏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这意味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只能起到暂时的缓解作用。从当前的社会现实看,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仍持续扩大,问题呈现的范围不断增加,诸如心理健康问题、学习成绩问题、人身安全问题等仍困扰着诸多留守儿童。如何有效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成了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议题,促使学界对之进行深度解读和理性省思。

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应对策略的理论研究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既是中国政府在推行城镇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又是学者研究农村问题的重要介入点之一。通过对既有文献的简要梳理,我们发现,学者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难题主要从两大策略来展开研究:一是“清源”策略,即通过政府的政策调适来抑制农村留守儿童的“生产”与“再生产”,进而从源头上加以治理;二是“疏导”策略,即通过建构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网络来化解既有现实问题,进而从内部加以引导。

就“清源”策略而言,农村留守儿童是城镇化发展的伴生物,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存在的必然结果,因此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上述因素紧密相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①的提出和践行,体现了我国政府在治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上的政策调适。其中,保障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和降低落户门槛,实行不同规模城市的差别化落户政策等,为抑制农村留守儿童的“生产”和“再生产”提供了社会政策与正式制度支持,进而起到了“正本清源”之功效。与此呼应的是,杨舸从新型城镇化的视角指出,“中央及各级政府应该肩负起各自该承担的职责,打破制度壁垒,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平等享受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权利”[3]。卢利亚也认为,作为社会变迁的直接主导者,政府理应担当道义,通过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如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提供政策制度支持和工具性支持[4]。此外,段成荣等人借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进行了广泛研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必须从户籍制度以及其他相关体制的改革入手,消除留守儿童产生的条件,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治本之策”[5]。

从“疏导”路径看,相关学者从多学科、多维度视角出发,对治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应对路径。就留守儿童的主体构成而言,张继兰认为,在农村治理中除去政府以外,还需要比较独立的乡村社会、具有公民意识的村民以及发达的农村组织,尤其是需要各个主体的互动合作机制[6]。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被纳入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范畴中。辜胜阻等认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各主体的多管齐下,尽力发挥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功能,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来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的优化[7]。从分析视角上看,范逢春借用整体性治理视角来尝试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这一视角倡导的以“公众需求”为立论基础的整体性组织重构,与留守儿童问题的治理诉求深切耦合[8]。王云飞等则从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出发,认为必须要整合传统和现代的各种资源,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和正式的社会支持两方面入手,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政府、社会团体或民间团体、亲戚与好友或邻居间的协同合作[9],进而为农村留守儿童建构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从行动路径上看,温铁军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首先尽可能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三要素净流出的必然趋势,然后采取临时性、应对性的措施,最后逐步从体制上加以解决[10]。

笔者发现,学界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展开了广泛研究,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而上述两种策略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论和实践的参考价值。由于城乡二元结构根深蒂固、持久存在,“清源策略”虽着眼于从本质上解决问题,但其实际效果可能大打折扣;而“疏导策略”所强调的往往是一种综合治理或多元主体协同合作,虽能够从宏观视角来治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但其体系建构之宏大往往难以关注到微观层面的主体。此外,以往很长的时间内,不少学者的立论基础呈现为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简单地视作“社会问题”,将“留守儿童”判为“问题儿童”,而这掩盖了农村留守儿童本质上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事实并存在将之“污名化”的嫌疑。基于此,就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而言,笔者认为在应对策略选择上要以“疏导”为主,辅以“清源”策略;在方法应用上要以“服务”为主,以“治理”为辅。

此外,笔者在梳理既有的相关文献时发现,鲜有学者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深入探析和省视。而以“助人自助”为宗旨的社会工作者及其组织,作为社会支持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引导者”和“服务者”等角色,这显然与化解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所采取的策略和方法不谋而合,应当作为重要的实践方法引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进程中。鉴于此,笔者基于既有文献资料和实务知识,尝试把社会工作实务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整合,以期为解决该问题提供新的实践取向。

三、从理论到实务: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介入之可行性审视

鉴于留守儿童问题成因的复杂性和表征的多元性,依托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介入该问题,既不能依靠单一的模式和单调的方法,也不能借助缺乏灵活性的静态实务策略;必须基于综融的方法体系与动态的系统性实务模式展开社会工作实务介入。“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RelationshipBased Social Work)实务将是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模式。自社会工作诞生以来,它就在额外关注“关系” [11](p.1),从19世纪后半叶的慈善组织会社到当今的深度职业化和精细的专业化,其关注点也经历了从注重个体间关系到强调个体与环境关系的转换。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的基本理念是:更多地关注具体实务情境中的各种关系及其重要性,关系的动态性及其构成,造成服务关系紧张或矛盾的主要影响因素[12](p.18);关系为本的实践(RelationshipBased Practice)的核心理念是避免防御性的介入策略[12](p.16),进而保持良好的专业服务关系。

关系为本的实践以综合性方式看待关系:既强调关系可见与不可见的成分,又注重显现的和潜在的构成;同时重视关系得以嵌入其中的个体内在、个体间以及更广阔社会环境等要素之间重要的关联。关系为本的实践在强调实务过程中专业关系的同时,避免了静态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强化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多元方法的有机整合,为社会工作介入留守儿童社会问题提供了理想的理论模型。

从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介入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的现实土壤看,该实务模式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纵观中国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历程和实务诉求可以看到,城市一直是其理论萃取和实务践行的主要场域,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但面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尤其是关系为本的实践能否承担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这一重任,场域的转移是否影响社会工作的功能发挥?对于这种担忧,王思斌的观点是,当向社会治理模式转变时,因为社会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平等协商、合作共治,所以社会工作的角色和地位也会发生明显变化,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将会增强[13]。换言之,社会工作并不局限在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的救助弱势群体等方面的静态领域,同样也可应用于随着社会问题凸显而逐渐延伸的动态领域。这意味着社会工作在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时存在适应农村社会场域并发挥其特有功能的可能。由此,社会工作介入留守儿童问题存在深厚的现实土壤,对于基于伦理社会的中国而言,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更是拥有坚实的现实基础。

当前中国的社会工作发展适应了社会治理理念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现实国情,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遂具备了成熟的社会条件。

首先,就政府政策支持而言,为了回应社会治理创新和促进社会工作介入能力提升的现实需要,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已经成为政府解决社会问题而做的制度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指的是“政府在社会福利的预算中拿出经费,向社会各类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直接拨款资助服务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 [14]。这为提高社会工作介入的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注入了一股旺盛活力,也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

其次,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看,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工作介入的行动者,是关系为本社会工作实务的“桥梁”,更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服务提供者,因此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影响着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效果。借助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受到重视的契机,社会工作者开启进入乡村基层一线展开实务的新模式,农村基层社会工作者通过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经济资助、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增强了基层政府实施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有助于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乡村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15]。这意味着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壮大能够强化乡村社会治理的效果,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的能力,并最终成为建构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的重要参与者。

最后,就专业方法应用而言,鉴于农村社会的伦理基础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复杂性,实务服务中的“关系取向”与方法体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能够更好地指导专业服务活动的开展。作为一门实务性和应用性极强的学科,社会工作在长期实务活动中发展出了一套集系统性、层次性为一体的操作方法。社会工作方法的综融趋向和立体应用不仅将社会工作者与其他助人者、社会组织相区别,而且为其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在实践领域中,近些年社会工作介入社会问题的领域逐渐拓宽并卓有建树,不仅检验和证明了社会工作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而且为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可行的介入模式借鉴。

四、关系为本的实践: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行动策略

基于学者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我们发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常集中发生于家庭、学校和社区中,而这三个领域既是人的社会化的主要场所,也是社会工作者在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上展开实务服务的现实领域。从社会工作方法视角出发,苏景辉认为社会工作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和社区社会工作三大基本方法,并且可以针对个体、家庭、团体、组织和社区等不同的对象同时实施[16]。作为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17],农村社会中的伦理秩序已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起始作为陌生人[18](p.19)的社会工作者若要取得服务对象的信任,进而建立有效的专业服务关系,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服务将是重要的服务理念与模式。

鉴于此,笔者运用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务模式,依托农村留守儿童所生活的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位一体的生活系统,在动态关系建构与整合中实施微观、中观、宏观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服务,并深入剖析社会工作介入的实现过程和服务效果。

首先,从微观视角出发借力于个案工作,促进农村家庭成员角色的价值回归,建构农村留守儿童亲缘关系尤其是核心家庭关系的支持网络。就农村留守儿童而言,长期与父母分隔两地使得亲子关系极为脆弱,家庭成员角色的界限渐趋模糊,角色错位甚至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爷爷奶奶等监护人虽然与留守儿童们沟通颇多,但常会形成诸如“纠缠或疏离”等病态家庭结构。这样的家庭结构阻塞了家庭成员间健康的情感互动和言语交流,甚至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的情绪与心理危机、性格不健全等问题,严重者能够致其逐渐脱离社会、造成自我封闭和自我排斥的极端后果。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通过关注留守儿童处于缺失状态的社会交往需求,建构其亲缘关系支持网络。一方面,从留守儿童自身出发,社会工作者能以契合现实情境的方式展开“一对一”的辅导活动,聆听他们的现实诉求,观察其生活细节,并在此基础上借助结构式家庭疗法、理性情绪疗法等实务模式,在亲缘支持关系重拾中疏导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难题,正确引导和建构他们对自我、对家庭的认知,进而促使其融入社会环境、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从留守儿童核心家庭关系网络支持出发,社会工作者能充分利用其资源提供者这一角色,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的联系和互动,通过阐述亲子关系与关心爱护子女成长的重要性,促使其及早意识到“赚了票子,丢了孩子”这一后果的严重性。通过个案工作,社会工作者能够在留守儿童与其父母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由此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推动农村家庭成员角色的价值回归,强化家庭支持网络,重拾弱化的亲缘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留守家庭内部的和谐稳定。

其次,从中观视角出发依托于小组工作,着重建构农村留守儿童的同辈群体互助关系,在学校这一场域内增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关怀与关系支持。在学校生活中,留守儿童面对的主要目标群体是学生和老师。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充分发挥“同辈群体”的作用,将农村留守儿童分成类型各异的小组,并助其建立真挚友好的“伙伴关系”,进而实现自助和互助的成长过程。在活动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促进小组成员间的沟通互动的方式,引导其自由表达自我的要求、释放自身的情绪、共享彼此的成长知识,以此调和成员间的人际关系、建立共同的团体目标和增强组员间的群体认同。此外,社会工作者可借助扮演“代理家长”这一角色,积极融入农村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中,这既可满足他们希望得到父母关爱的情感需求,又能增进其自我认知和实现行为转变。除此之外,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也是关系为本实践中的重要一环。社会工作者需要主动与老师建立联系,使老师增强对留守儿童行为的理解和认知,让他们主动帮助这些儿童缓解学习压力,并呼吁学校加大对该类群体情感关怀的力度,以此为其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友爱的学校氛围。由此,在关系为本的实践下,通过开展中观维度的小组工作,建构留守儿童的同伴群体支持体系,社会工作者和学校能成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两大助推者。

最后,从宏观视角出发借助于社区工作,连结农村社区资源,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建构非正式关系网络,增加他们的社会资本,夯实社区关系网络支持基础。农村留守儿童不是现代社会的独有现象,但其规模之庞大、问题之严重是转型社会的必然结果。究其原因,传统农村社会有着较为完善的支持网络,农村留守儿童受到多方主体的救助和关怀,故未能成为“社会问题”。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与市场制度的发展,基于熟人社会的农村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遭遇严峻挑战甚至经历瓦解,新时期的正式社会支持体系尚未完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农村社区建设进程的加快,社区开始逐渐具备关怀他者和救危济贫等基本功能,社区支持成为构建农村支持网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的重要依托。这既为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工作活动奠定了初步基础,也为关系为本的实践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奠定了基础。

在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导引下,建构农村留守儿童的社区支持网络的实务策略如下:一是社会工作者要协助农村社区成员组织起来,加强成员间的互动沟通,培养成员的社区共同体意识;二是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动员农村社区内部资源,加强社会互助行为的文化宣传,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三是社会工作者可在社区成员支持下设立儿童或青少年活动中心,这既可以增进留守儿童与其他群体间的联系,增强人们对留守儿童的了解和认知,减少其心理、精神等问题的产生,也可将之作为获取外界社会资源的平台,促进其生存境况的改善;四是社会工作者可将社区工作和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紧密相连,加强家庭、学校和社区间的互动和联系,以此构建社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多元化社会支持网络。

综上可见,社会工作者借助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支持和服务,以多重关系塑造与协调为目的,分别从家庭、学校、社区三个领域展开社会工作实践介入,帮助其构建健康稳定的亲缘关系、同辈群体关系和非正式社会关系网络,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由农村留守儿童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强化了社会工作实务的效果和能力。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决定了其治理过程的持续性和渐进性。这也意味着关系为本的社会工作实务介入只是一种理论模式的应用,并非由此一劳永逸。另外,社会工作介入并不意味着是“单一主体”的治理,而需借助“多元主体”的支持和协助,如政府政策倾斜与购买服务、相关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和主动介入等。概言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需要各主体齐心协力且任重而道远的工程,仍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应对。

注释:

①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等重大决定和会议精神,我国政府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其目的在于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其中,保障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和降低落户门槛等政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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