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平安雁山建设的思考
2016-05-14王兴林
王兴林
【摘 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被写进十八大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识,特别是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时代要求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在深化平安建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方式,依法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问题,不断推动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关键词】桂林;平安建设;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被写进十八大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识,特别是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时代要求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系统化的阐释,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一、运用法治思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设平安雁山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底线要求,没有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平安。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社会治理与服务群众的关系,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平安建设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树立法治理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无论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亟需各级领导干部培养“法治思维”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领导干部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其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民意引领、改革创新,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矛盾化解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坚决纠正过去那种严防死守和“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的人治思维和做法,努力以法治精神凝聚深化平安雁山建设共识,统筹协调推进包括政治、经济、治安、公共安全等各种领域的“大平安”建设,以“大平安”建设促进全区“大和谐、大稳定”。
二、运用法治方式,努力破解平安雁山建设新难题
法治既是平安建设的目标,也是破解平安建设现实难题的重要手段。不可否认,当前的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着“信访不信法”、炒作闹事等社会不良心态和不健康心理的难题。实践已证明,只有坚持依法办事,综合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统筹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群体的利益,才能从整体上提升平安建设的实效。要树立依法维稳的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做到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对无理取闹的人员,不能总是以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办法来对待,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要善于把平安建设中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真正让法治成为社会的“稳定器”
雁山区行政区域与桂林市多个县区接壤,农村面广,流动人口多。针对这一情况,区委、区政府和区政法委认真按上级“五个防止”、“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和“三零”目标的要求,把平安建设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开展平安雁山的建设。在区、乡(镇)、村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从人、财、物等方面上对平安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还在辖区内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对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从而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雁山建设的热情,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公、检、法、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辖区群众共同参与的平安建设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提升平安雁山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政法综治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做依法办事的表率。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守法者依法办事畅通无阻、违法者违法行为处处受限,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要提高对社会面的掌控能力,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对广场、车站等重点场所,要完善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执勤机制,全面落实网格化巡逻力量,提高打击震慑和应急处突能力。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部位,要完善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
参考文献:
[1]郭太生.论平安城市建设[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03)
[2]刘旭.当前平安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剖析及创新对策探索[J].理论观察.2010(01)
[3]李长生.加强平安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J].现代经济信息.2009(06)
[4]张为.开展平安建设的思考与实践[J].理论学习与探索.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