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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2016-05-14周莹赵勇

经济师 2016年6期
关键词:影响因素农户

周莹 赵勇

摘 要:文章将农民作为土地流转的利益主体,将农户家庭为基本单元作为研究对象,以河南省24个县(县级市)为研究样本区,分别从农户转入土地行为、转出土地行为这两个方面来研究农户土地流转行为。首先,文章基于国内外文献的研究,对河南省粮食主产区农户土地流转的基本状况、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实地调研数据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得到影响农户转入、转出以及未流转行为的主要因素。最后,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从政策支持、产业优化、社会保障、金融支持这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户 土地流转行为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6-156-06

土地问题是中国“三农”问题中的最基本问题,土地制度是中国农村中最基础的制度。在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这一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在一定时期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使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并促进了农业整体效益跨越,被公认为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飞跃。但在进入新世纪以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弊端不断凸显出来,农村土地小规模分散经营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因而,近几年,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土地流转的高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深化了土地改革进程,随后,2014、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文件,更是明确了此后一段时期,将土地确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作为开展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截止到2015年6月底,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4.3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2.3%。因此,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民权益、维持农村稳定的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作为切入点,准确把握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客观情况,探究土地流转的规律,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

一、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

(一)农地流转现状

第一,农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流转已逐步由过去农户之间的分散零星向流转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侯明利,2015)。自2001年开始,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和速度加快(张淑萍,2013)。2010年,河南省农地流转面积1314万亩,约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16.1%;2011年,流转面积增加至1982万亩,比例为20.6%;2012年,流转面积增加至2824万亩,比例为29%;2013年,流转面积增至3216万亩,流转比例为33%,流转速度连续几年位居全国前列。

第二,农地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近年来一些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流转,使农村土地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侯明利,2015)。以安阳汤阴县为例,2013年全县通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22.54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2.29%,其中宜沟镇的佳多有机生态园2.1万余亩,发展有机农业。

第三,农地流转模式朝多样化方向发展。近年来河南省在农地流转中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种养大户带动模式,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发展规模经营,使农村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二是专业合作社促进模式,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是成功案例,它带动了周边经济增长,同时还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三是农业企业带动模式,以郑州市嵩山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为例,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农户将土地流转或入股给农业企业一方面获得了租金或分红,另一方面通过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实现了增收;四是代耕代种模式,部分农民选择将土地无偿流转给亲朋好友代耕代种,并且有很少约定流转年限,口头约定等特点(李万明,2012)。

第四,流转土地用途仍以种粮为主。2014年河南省土地流转用于粮食生产的农户占比69.85%,其中,土地转入户用于粮食生产占比79.76%,土地转出户用于粮食生产占比59.56%;其次是用于发展经济作物等其他作物;用于非种植业生产的比重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

(二)农地流转问题

第一,流农地流转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针对农地流转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近年来,河南省土地流转呈加快趋势,但还是以农户自发性流转为主,部分地方政府尝试性地实行一些条例和办法来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但在实际工作中依旧无法可依,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矛盾,严重阻碍了土地流转的正常进行(卢恺,2015)。

第二,农地流转市场和流转中介服务发展滞后。一是当前农村土地市场供求机制、价格机制未形成,很难准确评价农地的市场价格;二是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三权分离也使得准确界定其价格更难。此外,广大农村地区缺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这一平台,使信息不对称问题加重,由此容易造成“想流流不出去,想转转不到”的局面,更容易造成土地流转费用过高,从而限制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余明全,2007)。

第三,农户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多为散户间的自发形式,大规模且正规形式的土地流转不多(侯明利,2015)。很多农户为简便流转手续、降低流转费用而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在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指引下,这种情况有所改善,2014年签订合同或第三方证明形式的比例达到48.25%,但流转手续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尽管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比例较高,但条款不够明确、规范;另一方面一些合同是农户与企业、村集体等签订,尽管形式上更加规范,但有些条款具有倾向性,使农户处于劣势,再加上这些合同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公证,一旦出现纠纷,农户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第四,农户土地流转中融资困难,扩大规模和发展高效经营困难。一是,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就要承包更多土地,转入后更要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机设备、现代农业技术引进等方面进行大量投资,所需资金较大,仅靠农户家庭积累很难满足规模经营的需要;二是,由于中国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而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而属于集体,因而农户无法以承包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三是,尽管国家从2007年开始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但在河南省推广力度不大,且保障种类很有限、保险金额较低,在严重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其保险金根本不足以恢复农业生产,使农户再生产陷入资金困境。

第五,部分农民农地流转意识不强。一方面,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随着农业税取消后,土地收益又有提升,农民把土地看得更为珍贵。土地不仅给农民带来经济收入,而且有养老保障的功能。另一方面,很多农民在将土地转出后外出打工,但是却不能融入城镇,没有归属感,这也使得农民不进行土地流转。即是农民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也处于分散的、自发的、盲目的土地流转模式,使得流转土地仍以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为主,没有改变农户各自分散经营的方式,没有形成规模经营(侯明利,2012)。

二、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分析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从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选取12个市,每个市按随机抽样原则,抽取2个县(县级市),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10户进行调研。样本在地域分布上,覆盖河南省东部、南部、西部、北部及中部地区,整体分布均匀。从样本的选取看,均为随机抽样选取,具有广泛代表性。

(一)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样本总户数为2164户,家庭承包土地面积共14112.89亩。其中,农地转出408户,占样本总数的18.85%;农地转入494户,占22.83%;既转出又转入农地的有25户,占1.16%;未进行土地流转1287户,占59.47%。样本户共流转土地28008.04亩,其中流转入土地25890.4亩,流转出土地2117.64亩。样本区农户流转以有偿流转为主,其中部分农户以粮食抵流转费用,平均转出费用为857元/亩,平均转入费用为458元/亩,另外样本区还存在无偿流转的情况。

第一,户主性别、年龄与土地流转。2164户家庭中,女性户主家庭86户,占3.97%;男性户主家庭2078户,占96.03%。说明男性户主仍占主导地位。而在我国农村,户主在家庭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在许多方面甚至起决定性作用(周逸先等,2000),因此,男性在家庭土地流转问题上起重要作用。

土地转入户中,户主年龄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41-50岁有193户,占转入户总数的39.07%;51-60岁有174户,占35.22%。说明土地转入人群主要是青壮年。土地转出户中,户主年龄主要分布在三个阶段:51-60岁与61岁及以上均有129户,所占比重均为31.62%;41-50岁有116户,占28.43%。

第二,户主教育与土地流转。土地转入户中受过7-9年教育,即初中学历水平的人最多,为268人,占转入户总数的54.25%,其次是高中水平与小学水平,占20.24%与18.83%;土地转出户中受过7-9年教育,即初中学历水平的人所占比例最高,为50.98%,有208人,其次是高中水平与小学水平,依次占22.55%、21.08%。

第三,户主职业与土地流转。土地转入户和土地转出户中,均是户主从事家庭经营农业劳动的比例最大,对应的户数分别是445户、241户,对应的比例分别是65.73%、46.44%;户主为受雇劳动者的比例次之,对应户数分别是118户、150户,对应比例分别是17.43%、28.90%。可以得出土地转出户的非农劳动比最大,即非农劳动比越大越倾向转出土地;同时,还可以得出大多数的家庭还是离不开土地,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大,但由于现代农业以及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已开始向非农就业转变。

第四,家庭人口结构与土地流转。在农户家庭规模方面,主要是3-4和5-6人的规模,分别占比重39.06%和40.20%。其中,土地转入户5-6人的规模为204户,占转入总户数的41.30%,说明土地转入户家庭规模相对较大;土地转出户中3-4人的规模为143户,占转出总户数的35.05%,说明土地转出户家庭规模相对较小。

在农户家庭劳动力方面,在土地转入户中,家庭劳动力人数在3-4人占50.40%,1-2人占27.73%,说明土地转入户家庭劳动力规模偏大;土地转出户中家庭劳动力人数在3-4人占48.04%,1-2人占34.07%,说明土地转出户家庭劳动力规模偏大。

农户家庭人口结构方面,无论是土地转出户还是土地转入户,农村家庭人口结构主要分布在“夫妇与孩子”和“三代同堂”,这两种情况比例相当,且比例和均占91%以上,说明在家庭人口结构上,差别不大。

第五,农户家庭决策类型与土地流转。在农户家庭决策类型方面,“户主一人独自决定”所占比重最大,转入户中占46.36%,转出户中占40.69%,说明户主在决定转入问题上的作用要大于在转出的问题上;“夫妇共同平等协商”所占比例次之,转入户中占比20.24%,转出户中占比25.74%,说明在家庭转出土地的问题上,家庭其他成员对此看法的影响作用要大于转入土地家庭中的作用。

第六,粮食补贴与土地流转。土地转入、转出及不流转户粮食补贴主要分布在每亩100-120元范围内,且在这一范围内,户数均是随着粮食补贴的增加而增加,超过这一范围将不再增加,说明粮食补贴并不是越多越好。

(二)土地流转行为统计分析

1.农户土地转入行为。2164个样本户中,土地转入农户数为494户,占样本总数的22.83%。其中,转入面积最少是0.5亩,最多是2990亩。转入0-10亩的家庭最多,为268户,占比54.25%;其次,是转入10-20亩的家庭,占比15.99%,说明对于普通转入土地农户来说,转入0-10亩的较多。

转入方式上,转入农地的494户中,采取转包方式的农户最多为377户,占比76.32%,其次是采取出租方式,占比13.16%,再次是转让方式占比8.10%,说明农户在转入方式上以转包为主。

在土地转入来源上,绝大多数选择从本地农户中转入,占94.13%,仅有3.84%是来自非个人组织。

土地转入的规范性上,在土地转入过程中,372户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占转入户总数的75.30%;106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协议,占21.46%;12户在土地转入中采取第三方证明的方式,占比2.43%。说明在土地转入中以口头协议为主流,其规范性较弱。

农户转入土地的主要原因方面,从表1可以看出,选择“扩大规模,多赚钱”、“种经济作物多赚钱”和“种地比过去划算”的比例和高达59.11%,说明追求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农户进行土地转入的关键因素;选择“他人委托,帮忙干”和“闲在家里,有时间”次之,其比例分别为36.64%和24.29%,说明是否有充足的劳动力也是决定农户是否转入土地的重要因素。

2.农户土地转出行为。2164个样本户中,土地转出农户数为408户,所占比例18.85%。其中,转出面积最少是0.25亩,最多是45亩。转出1-5亩家庭最多,为258户,占比63.24%,其次是转入5-10亩家庭,占比22.79%,说明对于大多数转出土地农户来说,转出土地范围在1-10亩。

在转出方式上,转出农地的408户中,194户采取转包方式,占47.55%;120户采取转让方式,占29.41%;72户采用出租方式,占17.65%。就流转方式而言,土地转出户和转入户基本一致,都以转包、转让、出租方式为主,说明农户在土地转让问题上仍持谨慎态度,不会轻易将承包权转让出去。

农户土地转出去向上,408个土地转出户中,有49.02%的农户选择转给本地农户,21.57%的农户选择转给外来农户,其余则是转给了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土地转出的规范性上,在土地转出户中,282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协议,占转出总户数的69.12%;82户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占20.10%;40户采取第三方证明的方式,其比例为9.80%。说明在土地转出中以签订合同为主,其规范性相较于土地转入更强些,同时也说明农户在土地转出问题上更加谨慎。

农户转出土地的主要原因上,从表2可以看出,选择“乡村规划,统一转”和“国家政策”的比例和高达48.28%,说明政策指导在农户进行土地转出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选择“效益低下,没钱赚”和“不费事,白拿钱”的比例和为41.18%,说明经济效益是衡量土地转出的重要指标;“地多人少,种不完”、“外出打工,没人干”和“非农就业,没时间”比例和为28.68%,说明劳动力是否充足也是影响农户是否转出土地的主要因素。

三、模型估计结果及结论

本文采用逻辑概率分布函数的Logistic模型对农户土地转入、转出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该模型基本形式为:

Pi=P(α+βXi+μ)=■

模型的具体形式为:

Log■α+β1Xi1+β2Xi2+β3Xi3+……+βnXin+εi

其中,P代表事件发生的概率,由于Logistic模型中回归变量的值域有效地控制在[0,1]范围内,因而,该模型的因变量的值域也被控制在[0,1]内。

本文使用stata12.0统计软件进行模型估计,下面分别从土地转入、土地转出和未进行土地流转农户进行分析。

(一)农户土地转入行为

模型拟合的Log likelihood=-352.22,LR chi2(20)= 1612.90,Prob>chi2=0.000,表明模型总体回归结果显著,参数估计结果见表3。

从模型估计结果可以得出显著影响农户土地转入行为的因素有7个,显著性由强到若依次是户主年龄,家庭非农收入比,转入对象,转出关系确定—口头协议、签订合同、第三方证明,非农劳动力比例,对“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转让”政策了解程度。此外,家庭总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农户转入行为,但其显著性水平在10%范围内,因而影响不显著。

(二)农户土地转出行为

模型拟合的Log likelihood=-375.56,LR chi2(20)= 1316.41,Prob>chi2=0.000,表明模型总体回归结果显著,参数估计结果见表4(见下页)。

模型估计结果得出显著影响农户土地转出行为的因素有7个,显著性由强到弱依次为户主年龄,家庭非农收入比,转出关系确定—口头协议、签订合同、第三方证明,非农劳动力比例,家庭总人口。此外,对“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转让”政策了解程度对农户转出土地行为也有影响,但其显著水平在10%范围内,因而影响不显著。

(三)研究结论

本文从农户这一微观主体出发,运用河南省24个县2759个农户实地调研数据,基于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根据统计描述分析和模型估计结果,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土地流转方式多元化。数据显示,在土地转出户中,194户使用转包方式,占转出总户数的47.55%;120户使用转让方式,占29.41%;72户使用出租方式,占17.65%;采用入股、互换及其他方式的农户比例依次为2.94%、0.25%及2.21%。在转入户中,农户采用转包、出租、转让、入股及其他方式的比例依次为76.32%、13.16%、8.10%、0.61%及1.82%。总体上,农户土地流转方式多元化,但主要集中在转包方式上。

2.土地流转对象多元化。数据显示,在土地转出户中,200户转给本地农户,占转出总户数的49.02%;转给外来农户、公司、政府、村集体、合作社的比例依次为21.57%、18.38%、7.84%、0.74%、2.21%。在土地转入户中,465户转自本地农户,占转入总户数的94.13%;转自外来农户、公司、政府、村集体的比例依次为2.02%、0.81%、2.02%、0.81%。说明农户土地流转对象多元化,但仍以本地农户为主。另外,模型结果显示,流转对象与土地转入行为呈显著正相关。

3.土地流转规范程度较低。从土地流转契约关系确定方式上看,372个土地转入户采用口头协议方式,占转入总户数的75.30%,采用签订合同或第三方证明方式占23.89%;282个土地转出户采用签订合同方式,占转出总户数的69.12%,口头协议方式占20.10%,第三方证明方式占9.80%。总体上,口头协议方式占流转总户数的55.91%。因此,土地转出户比土地转入户流转规范程度高,但流转总体规范程度不高。另外,模型结果显示,三种契约方式与土地转入行为均呈显著正相关,签订合同方式对转出行为有正向影响。

4.粮食直补对流转行为无显著影响。粮食补贴与土地转入行为正相关,与土地转出行为负相关,但这两种相关性在统计上均不显著。

5.家庭特征影响土地流转行为。非农劳动力比例和家庭非农收入比例均与农户土地转出、转入行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比例高倾向流转土地;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转让”政策把握程度与转入行为呈显著负相关,与转出行为呈正相关但不显著;三是家庭是养老保险户、农业保险户或乡村干部户的家庭更倾向流转土地;四是家庭总人口与转出行为呈显著负相关,与转入行为呈正相关但其显著性水平只有10%,表示家庭总人口越多越倾向转出土地。

四、政策建议

为加快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进程,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以下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样本数据说明土地流转对象与转入行为显著正相关,转入户中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比重要大于转出户。同时实践证明,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新型经营主体一是资金相对农户个人而言更充足,有利于转入土地进行规模经营;二是盈利能力强,承担风险能力大于农户家庭,大大刺激农户流转行为,同时还可缓解周边非农就业压力;三是具有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其示范效应加大了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因此,大力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二)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平台

根据样本实证分析,农户土地流转契约关系确定方式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有显著影响,并且数据显示,在未流转土地户中一部分农户由于找不到合适的流转土地、对象或流转价格不合适而无法进行土地流转。这就启示我们要尽快建立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一是科学估测土地价格,同时有效降低交易费用;二是及时公布土地流转信息,使土地流转供求双方及时获得相关信息,避免“想流流不进,想转转不出”的情况发生;三是建立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农户提供规范、公平的流转合同,增加农户流转信心,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因此,为推动土地流转进程,确保土地流转发展顺利,应建立一个公共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三)适当调整粮食直补政策

国外经验显示工业反哺农业,对农民进行粮食直补是解决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继续从事种植业的有效方法,我国经验也证明,政府对种粮农户给予直补,可以有效预防丰收时“谷贱伤农”现象的发生,保护农民种粮合理稳定的收益,有利于防止农民抛荒毁地。近几年来,财政粮食直补力度也不断加大,但从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粮食直补并不是越多越好,只有在一定范围内粮食直补才会促进农户流转行为。另外,模型结果显示,粮食直补对土地流转行为无显著影响,仅对不流转土地行为有负相关影响但不显著。因而,从直接影响土地流转效果角度考虑,可以取消粮食直补,但又因粮食直补影响到农户农业收入,而农户农业收入对土地流转有直接影响,进而粮食直补间接影响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因此适当调整粮食直补更为合适。

(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根据样本实证分析,农户家庭非农收入比、非农劳动力比都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有显著影响,即非农劳动力比、非农收入比越高,越倾向于流转土地。也就是说,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非农劳动,增加非农收入,使非农经济来源稳定可靠且高于农业经济收益时,土地将不再是农户家庭维持生活最基本的依赖,农户才会作出流转土地的行为决策。因此,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家庭非农收入是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很重要的一个手段。这就需要调整河南产业结构,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推动劳动力转移。为此,应大力发展区域性二、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旅游休闲、新能源、工业云创新服务等行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休闲等行业,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户家庭非农收入水平,进而加速农村土地流转。

(五)完善社保和户籍制度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一部分务工人员还将家落户到了城镇。即便如此,转移出来的农户很少有人愿意彻底放弃土地承包权,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农民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并不能完全融入到城镇生活中去,因而土地仍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再加上农民传统的恋地心态,使得他们更难彻底放弃土地承包权。因此,一方面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最基本的生活得到根本保障,农民才有可能做出流转土地的行为;另一方面完善城乡户籍制度,缩小城乡差异,使外出务工人员在城镇中能够得到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找到归属感,使其不再过度依赖土地,从而愿意主动流转土地。

参考文献:

[1] 陈锦鸿.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J].农业问题研究,2014(1)

[2] 崔耕礼.中国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J].2014

[3] 何京蓉,李炯光.欠发达地区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与影响因素[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3)

[4] 侯明利.河南农地流转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J].商业研究,2012(8)

[5] 胡玉杰.哈尔滨市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东北农业大学,2015

[6] 李雅莉.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1(11)

[7] 卢恺.现代农业发展视角下农地流转问题研究—基于广西12个村农户的调查[D].华中农业大学,2015

[8] 唐文金.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9)

[9] 王东明.粮食主产区农户耕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河南省沈丘县的调查[D].西南大学,2014(6)

[10] 王天宇.沿海发达地区农地流转中的农户意愿实证分析—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J].宁波大学学报,2010(1)

[11] 徐其东.传统农区农地流转的问题与政策建议—以豫东黄淮地区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11)

[12] 余明全.豫东平原地区农地流转机制研究[D].河南大学,2007

[13] 乐章.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及解释—基于十省份千户农民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0(2)

[14] 周春芳.经济发达地区农户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2(11)

[15] 张淑萍.河南省农地流转的现状、困境与对策[J].天津农业科学,2013(12)

[16] 张文秀,李冬梅,邢殊媛,张颖聪.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2005(11)

[17] 钟涨宝,汪萍.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分析—湖北、浙江等地的农户问卷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03(6)

(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0)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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