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关系探微お
2016-05-14李亭亭
李亭亭
摘要: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在方法和功能等方面具有相似之处。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社会化推进和公民社会发展有着特殊的内在关系,推进政治社会化有利于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政治社会化推进的效果,二者若能合理地相互作用,将不仅能解决现阶段各自发展存在的不足,而且还能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国的政治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政治社会化;公民社会;政治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D08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6)06006705
政治社会化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内部传播政治文化的过程,是人们通过社会化途径形成一定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能力的过程,是社会化在政治领域中的要求与体现。公民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和自治于国家和政府,以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规则来调节内部和外部关系,以合法组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系统,其发展是包括公民意识的养成、公民理性的增强、有序的政治参与和主动的政治认同等在内的一项庞大社会工程。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社会化推进和公民社会发展有着特殊的内在联系,探究两者的辩证关系,对于推进我国政治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一、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的内涵及实现途径
(一)政治社会化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
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政治社会化观念的雏形;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为维护城邦制度和奴隶主阶级的统治,要特别关注和实施公民教育。政治社会化的概念主要来自西方当代政治学,其研究开始于20世纪初,发源地是美国。1958 年,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发表的论文《政治社会化研究中的若干问题》,首先对政治社会化问题作了专门研究;次年,赫伯特·海曼(Herbert Hyman)出版了《政治社会化:政治行为的心理研究》一书,正式提出了“政治社会化”的概念,并从政治心理的角度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政治社会化的过程。此后,政治社会化逐渐形成理论体系,并发展为现代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综合来看,政治社会化是指一个政治共同体内部传播政治文化的过程,是人们通过社会化途径形成一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与能力的过程[1]。因此,政治社会化的过程是包括两个方面的活动:一方面是社会传播政治文化的活动,一定政治体系对人们进行政治影响,将一定的政治文化传授给社会大众;另一方面是个体的政治学习认知的活动,社会个体接受一定政治文化并形成自己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模式。
政治社会化的路径主要有两个主要方向,一是“政治文化的社会化”,二是“政治人的形成和发展”。“政治文化的社会化”主要基于自上而下的教化途径,由各种负有教育责任的组织、机构(如家庭、学校、社会团体、大众传媒、政治组织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公民灌输政治文化、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传统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多程度上就是执行着政治文化的社会化这一功能;因此,政治文化的社会化也是大多数人所认知和理解的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化。任何一个政治体系都会有这种政治社会化的功能,政治文化的社会化对维持政治秩序和传承政治文化具有重大的意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要维护其稳定的政治统治并为自己的政治秩序进行合法化的论证,势必会利用各种传播途径或教育工具,将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有意识、有目的地传播给社会成员;使社会成员接受符合本阶级利益要求和价值目标的政治文化,产生对政治体系的忠诚和认同,潜移默化地形成适合政治体系要求的、能担任一定政治角色的政治个体,以维系和优化其政治体系。
而“政治人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基于自下而上的学习和参与途径,是个人逐步接受被现存的政治制度所肯定和实行的政治信念和规范,形成特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的过程[1]。这是一种融入辩证思想的现代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化方向,把政治社会化作为一个动态的体系,通过政治人的形成和发展来体现政治社会化的最终效果。其核心思想是强调“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既是社会关系的客体,同时又是社会关系的主体;在政治社会化中,人不仅是被动接受者,而且还是具有自主能动性的人,是具有一定政治价值判断和各项政治素养的政治公民,既能接受政治的教化又不断改造影响政治。从过程上说,“政治人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成员学习传承并创新政治文化的过程;是公民吸收政治知识,建构政治价值,训练政治技巧,形成政治态度及养成政治行为模式的过程;是政治人内化政治文化并将内化形成的政治信念外化为现实的行为实践,最后又积极参与政治的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二)公民社会的内涵及发展路径
“公民社会”一词译自英语“civil society”,源于拉丁文“civilis socitas”,于20世纪90年代初从西方引入我国。学术界从不同的维度对这一概念进行理解和阐释,邓正来、张骐等主张把社会划分为政治社会和公民社会,认为公民社会是排除政治社会的广大非政治领域;而何增科、俞可平等按照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介于二者之间的第三领域来划分,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2]总体上看,公民社会既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领域,也可指在这一特定社会领域中活动的主体。其主要特征是相对独立和自治于国家和政府,以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规则来调节内部和外部关系,是一个以合法组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系统。另外,公民社会还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如市民社会、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ONG)、第三部门(third sector)等,但这些称谓都没有很好地概括公民社会的概念。
公民社会的发展路径,可以从国家层面、制度和机制层面、文化价值层面、社会层面四个维度来分析。一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要正视公民社会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尊重公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积极面对公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给予公民社会恰当的政治和法律承认,将其容纳进政治体制和法律规范之中,同时要创新政治环境以适应公民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对国家职能、政府机构、政治制度、政治文化进行适当调整,减少对公民社会的干预,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二是从制度和体制层面来说,要在政治制度和政治组织上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的实现。设计、创新使公民最终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发展社会参与的各种政治组织,完善社会参与机制、社会制约机制、社会议政机制,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形式与渠道;此外,还要逐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普遍性和直接性,给予公民独立思考、自由表达的空间和机会,推进人民当家作主,使政治生活和公民现实社会生活更紧密地联系。三是从文化价值层面来说,公民社会的主要价值包括自由平等、多元开放、公开性、参与性和民主法治原则等。因此,要重视公民社会价值理念和文化体系的培育,引导公民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的养成,吸收传统文化和外来价值的精髓,形成包涵公平、理性、责任、宽容异己等精神的社会文化氛围。四是从社会层面来说,要按照自由与平等的契约关系规范公民社会的各种关系,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民参与方面的核心作用,使其既成为社会意见表达和意见综合的积极参与者,社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主体,社会提升公共服务的平台,同时充当政府决策系统与实施系统的得力助手,承接政府转型的载体;公民是构成公民社会的主体,发展公民社会必须培育合格的社会公民,特别要注意培育健康负责的中产阶级。
二、我国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的关系分析
(一)两者具有相同之处
一是针对的主体相同。政治社会化的本质要求,就是塑造与一定社会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人”,无论是政治文化的社会化还是公民的政治社会化,都是以普通公民为主体。而公民以及由公民自愿结合而成的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主体,也是公民社会发展所关注的主体对象和促进公民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综上,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发展所针对的主体都是社会人,而二者最终目标的实现和效果,也是依靠社会人来完成和检验。
二是方法和途径相仿。政治社会化的推进主要是传播政治文化、培育政治意识、培养理性政治人的过程;而发展公民社会需要传播公民文化、培育公民意识、培养合格公民。可见,二者主要是先从文化的传播到意识的培育再到人的培养,具有相近的方法和途径。
三是功能和作用相近。政治社会化的主要作用包括:赋予个人以特定的政治人格和政治能力,使之适应、参与乃至改造社会政治生活。公民社会的发展在于增强公民的自主性、参与性,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社会多元共治。二者在提升成员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各自体系建设和发展、传播文化价值、强化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维护稳定和秩序等方面具备相近的功能和作用。
(二)两者具有相互促进作用
一是政治社会化的推进为公民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宽松的政治环境。政治社会化有利于培育现代公民社会所需的合格公民主体,政治文化的社会化在传递政治文化,给每一个公民灌输政治体系中的主流价值的同时,也在传播公民社会的文化和理念,有利于公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公民思想意识的提高。同时,公民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政治实践和利益表达,逐步摆脱传统臣民观念、依附性政治文化的束缚,唤醒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真正实现公民的身份,从而为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治文化土壤。公民经过政治文化和政治参与的熏陶和体认,会主动调整自己的政治认知和政治行为,从而实现一种理想的政治社会化效果。这样的公民才是现代公民社会所需的合格公民主体,才能保证国家和社会朝着合理、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进,才可推动政治现代化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发展。
政治社会化通过政治教化和“政治人的形成和发展”,把社会成员培养为一名拥有清醒政治头脑的公民,理智地决定自己的政治选择,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集体无意识的社会政治暴动和无序参与导致的社会不稳定,有利于破解合法性危机和维护政治秩序深刻持久的稳定。政治社会化的推进,提高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度,公民的政治选择空间也逐步扩大,间接带动了公民经济与政治自主性的提高,促进了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与市场的社会领域的形成,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政治、社会环境。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实践是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推进政治社会化,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能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利、提升公民政治参与的质量、拓展公民政治参与的空间、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效果,从而促进公民社会的健康成长。
二是公民社会的发展是推进我国政治社会化的重要社会基础和载体。公民社会是现代政治文化的孕育摇篮,公民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政治文化的传播和创新,推动政治社会化的实现。首先,公民社会的文化价值是政治文化内容的重要来源。公共精神可以理解为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的主观认可[3]。公民社会中合理的个体主义、和谐的多元主义以及有度的功利主义等价值体系和道德意识的形成,为公民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坐标;而公民社会的市场原则、自由精神与政治实践的结合,形成了以民主、法治为核心的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直接构成了现代政治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对现代政治文化的价值趋向产生深远影响。其次,公民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民的自主意识、权利意识与协商能力以及公民政治、社会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可以增进政治社会化推进所必需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资本。再次,公民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强化公民的责任意识与义务观念,同时也加深了公民对政治责任与义务的理解,增强政治文化的凝聚力与政治制度的认同度,提升政治社会化的效果。
公民社会的发展为政治社会化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参与秩序。一方面,成熟的公民社会是推进政治社会化、提升政治社会化效果的沃土;公民社会的良性发展,会使我国社会成为健康理性、稳定有序的社会,从而为政治社会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政治社会化的需要,而公民社会的发展能持续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政治社会化提供稳定参与秩序。
(三)两者之间相互制约
一是政治社会化的推进有赖于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的提高。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在最广泛的社会基础上,使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发挥全体社会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公民社会作为推进政治社会化的重要载体,只有它的不断发育、成长,才能克服我国当前政治社会化过程存在的自上而下的教化趋势,通过社会组织的广泛教化和公民自下而上的学习、参与,创新政治社会化的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政治社会化的水平和效果。
二是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政治社会化功能和途径的不断完善和扩大。公民社会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践舞台,政治社会化的顺利推进,依赖于现代公民的培育和社会组织的广泛发展,需要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大众传媒等中介主体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公民灌输政治文化、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而公民社会的蓬勃发展,正有利于构建和完善这些中介主体,在国家和社会、政府与公民等关系之间搭建起一个双方能联系互动、沟通协商、调节矛盾的公共区域,并在政治文化的传播和政治人的培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现阶段我国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建议
(一)我国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的现状
当前,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是我国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通过推动政治现代化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国家和社会朝着合理、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进,
一是政治社会化有效带动了我国政治发展的现代化转型,成为推动我国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通过推进政治社会化,使社会成员形成和具备被现有政治体系所接受和认可的态度及信念,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途径,使公民积极介入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有效协调利益矛盾,构建起适合时代发展和国家需求的核心政治价值理念。同时,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这一课题倒逼着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发展要不断地改革和调适,从而推动我国政治现代化不断前进。其次,随着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逐步推进,为进一步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奠定了更好的社会基础。
二是我国公民社会开始缓慢成长、发育,现代公民意识逐步建立。在公民社会条件下,无产阶级获得文化领导权的方式是“阵地战”,一种对资产阶级政权的意识形态作长期文化上的渗透、进攻、瓦解的方式[4]。改革开放后,在社会生活方面,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自主资源和居民自由活动空间积聚膨胀;社会的独立自主性、与政治国家分离的倾向日趋明显;社会组织不断兴起,公共领域不断拓展。在法律规范方面,法治逐步完善并日益成为社会运行的主要治理机制。在公民主体方面,新的社会群体和阶层出现,公民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民主观念等价值体系逐步建立,思想文化日益多元。这些都为我国公民社会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在经济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调节机制日益健全,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而国家则逐渐退出了微观经济领域,主要从宏观上引导经济的运行。由于公民社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衍生物;因此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民的自主意识、参与精神不断增强,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现代性特征不断扩展。
三是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在于执政党的积极支持、正确引导。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不断追赶发达国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实施政治社会化的主导力量。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就非常注重政治社会化的实效性,能不断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及时调整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向,相当出色地完成了政治社会化的工作,也为自身赢得了广泛的政治认同和极高的政治权威。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积极面对公民社会产生和发展,尊重公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价值理念;并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公民社会健康成长,为公民社会的正常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当前面对社会转型、改革深入、价值多元等复杂局面,党和政府对政治社会化工作有了新的思考和要求,开始关注政治社会化中“政治人的形成和发展”的主题;这一方面需要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制度保障。而扩大公民参与和政治社会化制度建设有一个共同的支撑点,就是要始终坚持和不断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代中国,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能扎实推进政治社会化的进程,才能建构起完整的政治社会化体系,并真正实现其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整体功能。
(二)推动我国政治社会化与公民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转型期,价值观念更趋多元,群众的利益诉求从相对单纯的物质需求和生存需求逐步向精神需求和民主权利需求拓展,尤其是网络媒体普及,信息传播的高速发展,使得政治社会化与公民社会发展的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同时,加之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职能定位不够准确、界限模糊,越位、缺位、失位的现象频发,直接影响到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发展。
影响我国政治社会化推进与公民社会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合力不够的问题。首先是认识不够统一,各类群体对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发展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观念上也似有偏差,甚至于质疑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缺乏对大众的凝聚力、吸引力和约束力。二是人才缺乏的问题。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发展方面的人才趋同化现象比较严重,存在学术性、行业性强,政治性不足的现象,缺乏旗帜性人物、高层次人才。同时,已有人才的优势还没有完全体现和发挥出来。三是氛围不浓的问题。社团成员素质参差不齐,人生观、价值观差异很大,参政意识和社会意识不尽相同,常常产生分歧、缺少活力,政治社会化推进和公民社会发展也因此面临一些障碍。
有鉴于此,建议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把握好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各类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重视培育行业协会、企业工会和民间慈善组织,建立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参与机制和渠道,合力推进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发展。“通过对意见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缓和意见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形成有机的社会利益共同体” [5]。二是注重培养相关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加快培养后备人才,为有关人员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使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社会化和公民社会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运用统一战线方法推动有效治理。“一个正在现代化的制度还必须具有将现代化造就的社会势力吸引进该体制中来的能力”[6]。通过求同,以共同的目标来引导人、激励人,增强社会凝聚力;通过存异,尊重各类治理主体的差异,尊重法律赋予他们的平等协商的地位、公平参与竞争的地位,调动他们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政府与社会有整体目标、取得广泛共识、相互信任的目标。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照顾同盟者利益等基本原则,使参与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在合作基础上实现共赢,在实现共赢中加强合作,按照共同利益的行为准则行事,走向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二者若能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相互作用、共同发展,通过推进政治社会化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通过公民社会的发展来提升政治社会化推进的效果;那将不仅能解决现阶段各自存在的不足,而且还能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我国政治的稳定,协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我国政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峰.美国政治社会化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76-77.
[2]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64.
[3]潘强恩.论公共精神[N].光明日报,2003-11-05(3).
[4]潘西华.葛兰西文化领导权思想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90.
[5]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协[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1:308.
[6]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 ].王冠华,刘为,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