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规律下幼儿教师儿童观的发展
2016-05-14刘夏鸽
【摘要】教育规律是教育工作者一直在探寻的事物,探索现象、揭示规律也是教育事业最根本的任务。学前教育规律是教育规律中特殊的一个,规律能给人工作中带来指导,提供便利。学前教育规律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幼儿教师的儿童观又是幼儿教师工作的先决影响因素。幼儿教师的儿童观要在基本的教育规律之下,这样幼儿教师才能对幼儿有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好的对幼儿的身心施以积极影响。
【关键词】教育规律;学前教育规律;教育观念;儿童观
一、关于教育规律与学前教育规律的发展
揭示教育规律是教育学发展的根本所在。《教育大辞典》认为:教育规律是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关于教育规律的类型也有多种分类,如:教育的内在规律、教育的外在规律;教育的一般规律与教育的特殊规律等。
教育规律主要表征为统计性规律和非线性规律即教育因果关系不仅具有客观性和决定性也具有统计性和选择性还具有非线性和多向度性。教育规律的发展应该是一种动态的、留有伸缩余地的科学的发展。教育规律的发展犹如文化发展的轨迹,在一根主要的文化发展轨迹中从最开始的简单发掘自己的文化内涵到逐渐去开眼看世界慢慢的接受外围文化的影响,推陈出新进行文化的在创造。那么学前教育教育规律也相同,从最简单被人们所认识的教育规律到现在演变、发展的越来越多元、复杂的教育规律。
学前教育规律是教育规律的发展下的一个具体的、特殊的规律。学前教育规律的发展受到教育规律的影响,学前教育规律是对教育规律的深度解释以及在实践中的运用。学前教育规律可以分为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外部规律主要是指学前教育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因素息息相关。内部规律是指学前教育自身在发展的过程之中相互的影响与适应的过程,如在教学中的一日教学活动、户外活动与进餐环节的相互作用。
学前教育规律是基于教育规律所提出的,教育规律发展的多元性与复杂性的特点也反映到了学前教育的规律中。如在社会的发展中对提出了越来越多新的发展内涵,倡导儿童的主动性、儿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等;在幼儿园中要求课堂要寓教于乐、游戏教学等。所以对于学前教育规律的认识要不断的发展。
规律的认识属于客观的认识,在客观规律的指导下,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应该遵循客观规律的发展。所以应该在学前教育的规律的背景下去认识儿童,去衡量所持有的儿童观。
二、关于儿童观
教育观念是人们对于某种特定的教育行为的认识,不同的教育观念会产生多种的教育行为。《教育学大辞典》认为儿童观包括“儿童的特性、权利和地位,儿童期的意义以及教育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不同的儿童观将导致儿童将接受的不同教育。所以再次我们将先梳理国内外关于儿童观的发展。
1、国内关于儿童观的演变
中国专门论述儿童教育的教育家有贾谊、颜之推、王守仁。贾谊倡导儿童发展一方面要遵循天性,另一方面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施以智育促进心智的发展;颜之推认为早期教育是儿童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早期的教育中要讲究方法、注重原则;王守仁则更加注重儿童发展的身心各方面的特点,认为教育应该遵循儿童天性的发展。但是不管封建时期怎样注重儿童的天性,这时期的教育重视的对封建社会的秩序的传承。儿童被看作是成人的附属品,不具有选择的权利,儿童要做的就是对社会的等级、孝悌文化等的传承。
直到辛亥革命之后,才逐渐发现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到了五四时期通过鲁迅、周作人,儿童独立的思想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得到了释放,以及在杜威的影响下,从而产生了陶行知、陈鹤琴等一批为中国儿童教育事业献身的人,儿童独立的思想也得到了更加坚定的确立。
2、国外关于儿童观的发展
国外关于儿童的思想在古希腊的哲学家中就有展现,从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就能够看到对儿童认识以及儿童教育的观点,注重体育和音乐的学习,重视思维的培养;亚里士多德强调对幼儿音乐的熏陶,培养幼儿高尚的情操。到了文艺复兴的后期从夸美纽斯的独立形态教育的开始到卢梭倡导教育适应自然,儿童独立的思想开始孕育;从裴斯泰洛奇的教育革新实验到赫尔巴特的教育中的兴趣和经验,及福禄贝尔的恩物,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开始不断地从萌芽开始发展;从爱伦凯的儿童中心教育思想到杜威的实用主义,最后到蒙台梭利的感官训练、游戏以及创造力的培养,都更加注重了突出了儿童这一独立的个体这一儿童观念。
儿童观的产生与发展并不是一时就能够完成的,在漫长的历史中这些观念的存在,或许是文化的原因、或许是政策的导向。这些观念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教育规律,但是这些观念不能全盘代表了教育的规律,因为这些教育观念也会产生偏差。所以对教育观念的把握更应该在一个科学的学前教育规律的背景下去进行。
三、儿童观的深入发展
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人们对儿童观念的认识有更多的新的意义,人们对儿童的认识也赋予更多新的内涵。现在更多的对于儿童的认识是在国外众多的教育思想中去借鉴与探讨,如瑞吉欧的课程、高端课程等,每一种不同的课程的背后有他们不同的儿童观念,但是所有课程发展的初衷都是以儿童作为独立的人来进行的。
但是一种观念并不是所有人的想法会是一样。根据虞永平(1995)将之分为三种形态:社会主导形态的儿童观、学术理论形态的儿童观以及大众意识形态的儿童观。第一种儿童观是指拥有一定社会地位或在社会中某一统治阶级对于儿童观的发展所给予的界定,这种儿童观往往以法律、规章等加以说明。第二种儿童观是指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所持的儿童观。第三种儿童观是指社会中的普通百姓对于儿童所产生的认识,是一种与实际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儿童观。
不管是哪种形态的儿童观念,都必须要受制于学前教育的规律,社会层面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术理论形态有不断地推陈出新的研究,那么对大众层面的儿童观则是受到社会与理论方面的影响。尽管不同的学者会提出关于儿童观的不同见解,如:张娜(2013)认为现代儿童观主要包含几个方面:1、承认儿童的独特地位;2、尊重儿童的自然天性;3、肯定儿童的未成熟状态等,但其观点都是在教育规律的认识下所完成的。
四、在学前教育规律下的儿童观
学前教育规律的儿童观是基于教育规律发展下的儿童观,儿童观的把握必须要同时能够经的其两种规律的检验。首先是给予教育规律的复杂性与多元性,那么儿童观念的发展是基于社会等给发面对儿童提出的要求所决定,那么这也符合学前教育的外部规律,要与政治经济等方面相协调;其次儿童的观念根据教育规律的阶段性,要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各方面,这也就与学前教育的内部规律相符合。
所以儿童观的发展不只是一个观念的发展与否,更重的是合乎总体的发展,合乎自身规律的发展。现在还不能下定论关于我们的儿童观是绝对正确,因为任何缺乏弹性与伸缩空间的事物,都会在张弛到极致时崩溃,观念也是如此。所以我们需要留有空间给我们观念。在教育规律这一发展的规律面前,学前教育规律也在发展,那在规律下的儿童观念还在继续的前进。
【作者简介】
刘夏鸽(1992—),女,陕西西安人,陜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