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读句群,对话材料
2016-05-14张卓君
张卓君
2016年江苏高考作文题依旧以新材料形式呈现,与往年相比,介于“务实”和“务虚”之间。如何审题立意,我们首先要从材料的语法分析入手。对材料的审读和阅读理解的考场相比,更突出了读者主体的因素。所以,我们可以借鉴接受美学的一些观点来探讨立意过程。
一、对作文材料的语法分析
①俗话说,有话则长,无话则短。②有人却说,有话则短,无话则长——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③有时这是个性的彰显,有时则是创新意识的闪现。
这段材料由3句话组成,在语法单位上是一个句群。语法单位分成五级:语素、词、短语、句子和句群。(肖泰《句群和句群教学》)对于句群的定义有多种,但都强调句群有一个明晰的中心意思,句与句之间有语法上的紧密联系。比如句群是“由前后连贯共同表示一个中心意思的几个句子组成”。①“凡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意义有明显关系、在结构上有紧密联系(有时还有语言形式标志)的句子的组合叫句群。”②“句群是最大的一级语言单位,它在形式上是句子按一定的内在联系的扩展,而在内容上,它是围绕一个明晰的中心所表达的思想。”③……所以,当作文材料是一个句群的时候,审题的首要任务是对这个句群进行语法分析,找出这个句群的中心意思。
①|(转折)②||(解说)③
这个句群有3个句子。层次如上:句①和句②为第一层,“却”表明前后呈转折关系。转折句群的表意重心和转折复句的表意重心是一致的。对于转折复句,胡裕树认为:尽管承认偏句所陈述的事实,但表意的重点总是放在正句上。在这段作文材料的第一层次中,句①的功能相当于转折复句中的偏句,句②相当于转折复句中的正句,句②是表意的重点。
在第二层中,句③:“有时这是个性的彰显,有时则是创新意识的闪现。”“这是”和“是”意味着句③是对句②的解释,语意的重心在句③。
由此可见,这3个句子构成的句群的中心意思在句②。
确定句群的中心意思是审题的重要步骤,合乎句群中心意思的立意才不会偏题。这道作文题,符合句②的含义是基本要求。立意若脱离了句②,只讨论句③所说的个性或者创新则不妥,属于审题偏差。
鉴于句②是整则材料的重心,我们接下来对句②进行语法分析。
这是一个长单句,“有话则短,无话则长——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作“说”的宾语。这个宾语是个两层复句。第一层为解说关系,第二层为并列关系。即:
(1)有话则短,||(2)无话则长——|(3)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4)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
(1)||(并列)(2)|(解说)(3)||(并列)(4)
(1)(2)和(3)(4)之间为第一层,是解说关系。(1)和(2)之间为并列关系,(3)和(4)之间也是并列关系。解说关系和并列关系的复句在语法上同属于联合复句,“联合复句内各分句间意义平等,无主从之分。”(黄伯荣、廖旭东《现代汉语》P152)所以,从理论上讲,学生立意抓住这4个分句中的任何一句都可视为切题。事实上,从语意上讲,“有话则短”此处的含义即“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无话则长”的含义为“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所以,考生能切入的含义也只有两条。
如何最大限度的涵盖材料的含义?找到句群中心意思之后,我们还需回归句群本身。
我们先回到句群第二层,即句②③。前文说到:这两句呈解说关系。李仁甫老师提示大家关注“这”这个词语。“这”究竟指代什么?指代“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还是“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出我也许有话要说”两句?如果只指第2个分句,是不是忽视了“有话则短”?笔者认为,材料一直将有话和无话并置,此处没有理由只指向“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而如果指向破折号后面的两个分句,那么,是否还可以理解为:“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有时这是个性的彰显;“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有时则是创新意识的闪现?
其实,“有话则长”或者“无话则短”,对于说还是不说,说多还是说少,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同样,“有话则短,无话则长”的原因也是相同的。所以,“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和“别人无话可说出我也许有话要说”的缘由也是相同的,所以,个性的彰显和创新意识的闪现其实是一回事,给人感觉看上去语言粘连了,无法并列。其实不是粘连,而是重复,是对一个现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
这样,在句群的第二个层次,材料的含义指向的是:在说与不说的问题上,与众不同的表达选择是个性的彰显或创新意识的闪现。
我们再回到句群的第一个层次。句①和句②③在表达上是相反的, 呈转折关系,语义上无法包含。句①的作用只是为了引出句②③,所以立意时可以不考虑。
所以,从对作文材料的句群分析看,中心意思是句②,是否切合句②“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即可视为基本切题。第2句和第3句呈解说关系,解说关系是联合关系的一种,联合关系句群两句语法地位平等。从语义的完整性讲,涵盖两句含义才是最佳选择。立意时同时切合句②③才真正切题。这里,句群的中心意思和句群的完整含义是两个概念,前者探讨的是句群围绕什么展开,是含义的向心性问题;后者探讨的是句群的完整含义,是含义的完整性问题。举个反例,如果脱离了句②,只讨论句③则属于偏题。
网络上有人质疑,“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和个性或创新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属于生拉硬扯。笔者认为,就是这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方正是考生思考的,是考生可以发挥的空间所在。一道题目,如果自成一个严密的逻辑系统,有明确的主题指向,那这道题目的立意必然为公理或者定律,观点是材料中现成的,考生在考场上能做的就只有阐释观点或者证明观点,难以发现问题,形成自己的立意。新材料作文,重点是让考生思考,独立形成立意。给现成立意的作文题是封闭的,也许能考查学生的写作能力,但难以看出学生思想认识水平的高下。
二、把握本题特点
和往年的作文材料相比,这道题目特点在于:论题介于“务实”和“务虚”之间。
除了2013年的“蝴蝶与探险者”,江苏历年的作文题比较“务虚”,关注哲理,显得比较抽象。比如,2015年作文题为“智慧”,什么是智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即使作文材料中提示:“智慧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如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其自身的景象。”可“经验”“能力”“境界”等还是抽象的概念,对智慧的理解依旧难成定论。再如2014年作文题“青春不朽”:首先,青春如何定义?朽或者不朽如何定义?青春看似与年龄有关,但18岁是青春,28岁算不算青春?这些都需要考生自己定位。再往前的《拒绝平庸》《绿色生活》《人与路》《好奇心》等,论题大都抽象,没有特定的限制和背景,能给考生广阔的思维空间,显得十分灵动,却也有人评价其“虚空”,与实际的社会生活距离较远。
与“务虚”迥异的是“务实”的风格,关注现实,尤其以全国卷为代表。作文材料大都是具体的故事、特定的人物、常见的社会现象。比如去年女儿举报父亲高速上开车打电话事件,三个风采人物评选;往年的两人过独木桥引发的思考、切割钻石、同学关系等题目,均以社会现象入题,着眼于对社会现象的思考和评论。
2016年江苏作文题有“务虚”的因素——“个性的彰显”和“创新意识的闪现”, “个性”和“创新”是抽象概念。什么是创新,什么是个性考生可以写自己的理解。但今年的作文材料也有“务实”的影子——“说”或者“不说”,并且限制了“说”的情境。对“别人已说”过的选择不说,在“别人无话可说处”可以选择“说”。“说”或者“不说”是行为,“说”可以理解为说话,顶多能抽象成表达,无法像“智慧”或者“平庸”有丰富的内涵。加上对“说”或者“不说”有情境的限制,这就给学生的思维提供了方向,不致于凌空虚蹈。但究竟是什么情境,又不像全国卷那样具体。别人已经说过了什么,别人无话可说处是什么情况,这可以视为对考生的限制,也可视为给考生提供思维的触发点,因而也是考生能够发挥的空间所在。所以,这个题目不似“智慧”那般难寻边际,又不似女儿举报父亲违章那般拘谨。它提出的是在某种境况下,说不说与创新或者个性之间的关系。这里,既要学生有抽象的判断,又要求考生对“别人无话可说处”或者“别人已说”的情况进行定位,考生对其的定位取决于考生的思想认识水平,这里能考出考生的思想境界水平。
三、从接受美学探讨审题立意过程
综合以上两条,我们可以发现这段材料中两个可以发挥的空间:一是“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的定位,二是“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与个性或创新之间的关系。前者能看出学生平时关心什么,阅读什么,思考什么;后者考查的是学生的思维水平,这种情况和个性或者创新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何勾连。有老师认为这里是生拉硬扯,但高明的学生总是能扯上去的,甚至有的扯得还不错,思维的断层如何弥补,正能体现学生水平的高下。
所以,个人以为,这个作文题能够考查学生对语段、复句的解读能力,积累、思想认识的层次和逻辑思维水平。
但这个材料如何立意,恐怕还得从材料作文的立意过程考查。
有老师埋怨说,作文即考表达,不可以添加阅读障碍,审题完全可以放低要求。笔者觉得,高考是为了选拔有益于社会的人才。社会中任何表达都有一定的语境,或者基于一定的目的。写作前首先要明白自己为什么写,要达到什么交际目的。文笔再好,不能写出符合要求的内容也不受欢迎。作文材料的设置就是一种模拟的交际环境,审题就是和命题人的对话,是依据命题人的要求确定写作任务的过程,这是现实生活的写作中必不可少的过程。
如何审读材料?审读作文材料和阅读考查有何异同点?
若从阅读的角度看,两者的开放性不同。文本解读向来有文本中心、作者中心和读者中心三种理论。孙绍振教授认为:“在阅读过程中,至少有三个主体在相互制约:读者主体、作者主体和文本主体。”“阅读就是读者主体、文本主体和作者主体从表层到深层的同化和调节。”④在阅读考查中,解读基本以文本为中心;对于学生比较熟悉的作者,也有部分题目的解读以作者为中心,考生要通过知人论世的方式得出答案。一般不会采取读者中心的解读方式。即使是探究题,读者能施展空间也很小。但是,在作文材料的审读中,读者主体就被充分重视。作文考查的是考生自己的思考,作文材料只是一个召唤结构,对作文材料的审读就是读者的期待视野和材料的融合或者对话,立意就在融合或对话中产生。
我们可以借鉴接受美学的一些观点来分析作文材料的审读。接受美学认为,文本只是一个召唤结构。沃尔夫冈·伊瑟尔认为,在文本与读者的交互过程中,“文本的结构空白,刺激着读者根据文本提供的条件来实施的想象过程。”他的结论是:“文本含义只能在阅读过程中将各种透视交织在一起,才能被唤起。”⑤作文材料是纯粹的召唤结构。材料的含义上存在许多空白和未确定点,需要考生在审读时填补。就如“无话则长”是什么情况?它和个性或创新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考生需要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思想认识,将逻辑上的断层连接上去。伊瑟尔的学生英加登提出了“具体化”的概念:“把读者在阅读中对作品不确定点和空白的填补称为文学作品的具体化。”“在作品表现的引导和暗示下,读者会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同作品联系起来,用自己在现实中形成的生活图像去想象作品所表现的世界。即使作品所描写的是陌生图像,读者也会用自己熟悉的生活经验去体验和感受。”⑥这同样适合作文材料的审读:别人无话可说时是什么情况?在我经历过的事件中,有没有哪次是别人不说,我有话想说的?这和创新和个性之间有什么关系?多想几件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思路也许就这样打开了。
召唤结构还具有交流性和建构性。鉴于题目中的“也许”,这里也可以逆向立意。因为“也许”未必等于必然。也可能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无话说。从这个角度考虑,看似“创新”和“个性”也无须再谈。但可以生发出另一层含义:创新和个性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事求不同并非个性或创新。有时别人无话处我同样无话,不可为追求不同标新立异。其实这一点在现代社会更为难得。人人都想吸引他人的目光正是浮躁的表现,提倡创新需理性,不可刻意求新。
所以,本作文题可以正向立意:认可材料,并且调动自己的思想积累和生活积累将其具体化,填补空白,在作文材料的框架内完成自己的立意。也可以和作文材料对话产生立意。
这里要强调的是:与作文材料的对话是读懂材料之后的对话,并非面对材料的想入非非,任意改动。原民主德国学者瑙曼提出“接受指令”这一概念,即作品文本所规定的接受框架。读者读解和再造文本都必须从“接受指令”出发,不允许读者主体随意解释。⑦这也就是材料含义的范围,是作文立意切题的标准,即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
综上所述,2016江苏高考作文题,我们通过把握句群中心意思确定基本切题的标准——无话则短,有话则长。然后回归句群整体,确定立意的边界为探讨“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和个性或创新之间的关系。和江苏往年作文题相比,本题的特点是“务虚”和“务实”的结合,探讨在特定情境下“说”或者“不说”与个性或创新之间的关系。作文材料的审读可以借鉴接受美学的部分观点,考生通过和作文材料的融合或对话,形成自己的立意。
参考文献
①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174页。
②黎译渝:《从句群说到语法的综合性教学》,《人大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1988年第8期。
③徐义兴:《句群与自然段的关系》,《语文教学与研究》,1988年第5期。
④孙绍振:《读者主体和文本主体的深度同化和调节》,《课程·教材·教法》,2010年第3期。
⑤沃尔夫冈·伊瑟尔,姚荃译《文本与读者的交互作用》,《上海文论》,1987年第3期。
⑥李克:《具体化:对文学作品意向性客体的分析》,《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⑦蒋成瑀:《语文课读解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9页。
[作者通联:江苏南菁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