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报道中怎样规避法律风险
2016-05-14郭明新
郭明新
摘 要 公民隐私权对新闻媒体报道至关重要,生活中侵犯公民隐私权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新闻媒体报道的可信度下降,引起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反响,如何有效规避其中法律风险,是社会媒体人共同的责任。笔者从目前新闻报道侵权现状出发,在新闻诉讼原因的基础上,有效提出如何规避报道中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 新闻媒体报道;隐私权;规避;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6)08-0110-02
中国社会媒体环境下,新闻媒体大都放弃“无冕之王”,慢慢回归职业本性,事实上,新闻媒体在现阶段依然很难解决纠纷问题,屡屡被告现象时有发生,自互联网出现以后,媒体侵权现象更加复杂,具有多元性特点。媒体面临报道中的法律风险,已不再是赔钱那么简单,刑法随之而来。近几年来,涉及传媒侵权案件逐步扩大,人群众多,涵盖新闻领域方方面面,影响极大。传媒人经常碰到下面的法律问题。
1)传媒人最常见的法律问题为名誉权。法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会考虑被告人是否有侵权行为,是否对原告构成名誉损害,新闻报道与新闻事实是否相符合,原告是否具有真正过错,一般情况下,受害人要量化自己名誉程度受损情况非常困难,事实表明,法院对侵犯名誉权的媒体处理,只会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同时,在新闻报道行业,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2)著作权成为继名誉权之后又一个常见传媒法律问题。互联网发展模式下,大批作者可以通过网络载体,进行相关资料搜索,附加连接,转载文章,上传报道。不少著作权原作者向一些著名网络公司索要赔偿,要求补偿费用,或者要求是直接删除连接,因此引起众多官司。
新闻媒体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媒体人,非常有必要分析侵权现象发生原因,找出对策,规避更多法律风险。
1 新闻诉讼成因
1)新闻媒体记者在传媒中的重要作用取决于是否能够有效发挥其职责,是否能客观反映事实,否则,就是侵权。在普通新闻报道当中,一个新闻事件的成功传播,离不开传播者的报道,信息的载体,受众的认知。新闻从业人员应要求自己遵守客观公正原则,但在现实中,往往因为传播者的主观性,导致有意无意对客观因素进行评判。传播者本身就是个体,拥有一定的私人生活,感情经历,个人文化,在整个世界观与价值观体系形成的同时,对某一篇报道进行深度加工,从而让新闻报道本身的客观程度大打折扣,从而诱发新闻侵权。
2)新闻媒体人对自身的定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影响程度极大。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腾飞时期,媒体也在不断改革,很多媒体开始走向市场,面对市场进行报道,为了吸引读者,不少新闻媒体人选择报道隐私问题,尤其是当红艺人,甚至相关媒体人在涉黄、涉密、涉及敏感问题上进行虚假报道,以争夺市场卖点,结果导致官司缠身。
2 如何规避媒体报道法律风险
2.1 尊重事实客观报道
作为新闻传播媒体人,要尊重新闻本身事实情况,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对国内外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具有新闻价值的人和事进行客观报道,新闻本身就在于真实,脱离了真实,以任何形式存在的新闻,都不会成为永久话题。媒体行业,真实第一位,新闻第二位,先有新闻,再有报道。实践中,往往先后顺序得不到证实,造成扭曲事实,侵权现象发生。赵忠祥曾经在山东济南商场进行签名赠书活动,华商时报山东记者张淋曾经宣称,消费者在山东济南商场按照要求固定购买几款品牌皮鞋或者旅游鞋,就能获得赵忠祥亲笔签名赠书,并宣称,赵忠祥是签名售书,对签名赠书现象实属谣言,并污蔑赵忠祥签名售书遭冷遇。事实上,张淋的报道存在严重失误,是对整个事件过程的歪曲,已对全国多家媒体造成恶劣影响,社会引起极大反响,后赵忠祥通过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做出判决:张淋侵犯赵忠祥名誉权,依法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赔偿赵忠祥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这个案例表明,任何一个新闻媒体记者在做采访报道的同时,都必须从多层次遵循客观事实,根据客观事实撰写新闻,要善于讲真话,办实事,新闻必须要以真实为根本,杜绝捏造,绝不歪曲,绝不偏听,否则,将会惹上官司。
2.2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实事求是报道
任何一篇新闻媒体报道中包含的新闻要素必须准确,应包含新闻本身发生时间,新闻发生地点,新闻所涉及人物,新闻阐明事情真相,发生新闻原因等等,对新闻背景本身的介绍,必须要充分尊重事情发展的客观事实,涉及新闻事件的故事情节,人物语言,心理状态,思想变化,不进行虚假报道;新闻报道不能以偏概全,善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从总体发展却始终把握事物本身的真实,做到局部真实与整体真实的统一。曾有媒体记者爆料“刘志军在酒店内部嫖窃多名女性,其中就有杨幂,之前,刘志军在业界被传言宠幸过剧组红楼梦女演员,杨幂作为当红影星,自然难逃魔掌”。该新闻一经发布,引起多家媒体转载,微博认证。针对此类新闻,杨幂工作室回应媒体,称是造假新闻,杨幂公司请律师对这种诽谤新闻进行起诉,追究报道人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该媒体爆料人严重损害杨幂名誉,对杨幂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等等。类似这种案例在新闻媒体界时有发生,作为媒体人,要善于将新闻与真实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方才避免官司。
3 结束语
新闻媒体人承担着对社会新闻事件传播的重要责任,是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重要载体,必须要通过相应科学制度的管理和建设,提高媒体人员素质,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真实报道,避免产生新闻侵权,减少因此带来的新闻官司产生的负面影响,用更好的姿态承担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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