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与美的空间
2016-05-14王璇
【摘要】舞蹈艺术在发展成为独立完整的美学对象前,就已经是人类艺术和文化的重要部分,这种说法的基础学说是,“艺术发展为文化,要早于其成为人类艺术的审美对象。”舞蹈艺术是表现力量的艺术,虽然要从文化中的舞蹈转变为审美中的舞蹈。苏珊善于从艺术文化的符号出发,对各类艺术问题展开哲学与经验相连接的探讨研究。她的舞蹈美学理论凸显出整合及超越的显著特征,受到国内外艺术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舞蹈艺术;艺术文化;舞蹈美学
一、苏珊朗格的美学思想
1、符号论美学思想
苏珊善于从艺术文化的符号出发。对各类艺术问题展开哲学与经验相连接的探讨研究。舞蹈艺术是一种相当活跃的力与美的表象,也可以说是某种动静结合的美的形象。苏珊主张,舞蹈是审美对象的一种,一般情况下,对于观察者来说,其诱惑力往往胜过和它相对抗的周边世界的影响力。她认为,这并不是观众忽略了自身所处的环境,而是舞蹈艺术本身超越了周边世界。观众仅仅将它视为眼前的有形之物对待而已。苏珊在这里仅仅从艺术作品自身来表现艺术对象和普通对象的区别,并且她主张艺术成为艺术的根本在于其呈现的表象具有超越现实的可能性。事实上,我们主张,艺术行为包含艺术的表现,观察及欣赏,因此它存在一定的情感交流。
2、苏珊朗格舞蹈思想与各美学流派的思想碰撞
苏珊并未完全摆脱克罗齐等人的艺术观点即艺术直觉是思想的深刻表现,她的思想中仍然存在克罗齐现实主义美学的印记。由于克罗齐一直不能严格分清各类表现的实质,仅仅给出某个直接的论断,例如,好的舞台表现力才是舞蹈艺术的演绎,不好的舞台表现不能称其为表现。另外,克罗齐的学说也无法有效区分一般舞蹈表象和艺术的表象,因此,苏珊并没有完全局限在克罗齐表现艺术的圈子里面。在她的眼中,艺术创作并非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也不是某种使人愉悦的感觉的集合及和人物形象、事件发展相关的解释与思考,它仅仅是一个意象,这个意向并不是模仿各类型事物的自然结果,模仿其他物体并不是意象的基础性功能,其真实的功能在于,它能够成为抽象物体,能够成为象征,成为思想的表现载体。艺术表演者创造的舞台意象是某种从现实的,具有因果关系的秩序中获取的,只能被感知的象征性符号,而非理性的逻辑符号。
二、舞蹈美学思想的内核
1、舞蹈艺术的力与美
艺术舞蹈的表象仅仅是某种极具抽象性的形式,但其并非仅单纯代表着抽象的艺术,而是将情感凸显出来的包含艺术内涵的特殊符号。舞蹈这类艺术即通过表演者创造性的身体语言表现出具有想象空间的情感,也就是首先将感情表现为抽象的力,之后开始二度艺术抽象,凭借身体姿态表现舞蹈的美。所以,舞蹈的姿态作为某种具有流动性的特殊意味方式,在逻辑学力理论上,具有表达性和深了意味,舞蹈是明确传递人类感情的标识,表达着令人熟悉但又无法捉摸的感情。其作为基础的艺术符号存在和现实事物相异的范畴内。因此,舞蹈艺术家的身体姿态与生活中的平常动作存在很大不同,这是一种凌驾于现实之上的感情标识,作为特定的艺术品种,其之所以和生活中另外的美好不一样,确实是因为的属性并非事物,它是某种符号,具有玻璃般的透明度。苏珊将舞姿和一般身体语言区分开,事实上巧妙的回答了“何为舞蹈”这个根本性的问题。
在苏珊眼里,舞蹈并非“通过肢体讲话的动人艺术”也非“肢体动作展现的最纯粹最具有变化性最丰富的艺术门类”,更非“所谓的音乐的自然产物”。它是独立存在的艺术。她不认同邓肯、亚历山大等主张的“舞蹈艺术是活生生的雕塑,是视觉性画面的化身”“是舞蹈戏剧”观点,这些人所以主张舞蹈艺术是音乐,是音乐的自然产物,只是因为音乐和舞蹈一样都具有较强的律动性,但苏珊主张,不论一般的音乐律动,或是物理性质的运动均不可能生成舞蹈。一般人经常说的虫子在天空中舞动,或是说球类物体被喷泉的张力抛在天空中飞舞,但事实上,一切具体的运动形式,都无法成为舞蹈,而仅仅只是舞蹈的主题及题材。甚至提起哑剧,苏珊也主张,其好似单纯的可塑性形象、动作形式、音乐类型一般,均是舞蹈的具体题材。
2、虚幻的力与情感
苏珊曾经说过其舞蹈美学的核心思想就是“虚幻的力”。舞蹈艺术的基础性幻象,乃是某种极具虚幻性的力量王国,并非肉体能够产生的现实存在的力,它由某种虚幻的力创造姿势。此种力量的原形,和物理学中的“力场”不一样,它是自由的媒介与意志,是主体顽强对抗的意志体验,是针对异己的自然反抗。在苏珊眼中,绘画展现着某种虚幻脆弱的空间,而音乐展现的是某类虚幻中的时间概念,舞蹈展现的才是某种虚幻的力量。舞蹈美学自然也是通过身体姿态去表现与凸显虚幻中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又时刻表达着某种情感。
3、想象中的情感
舞蹈艺术在发展成为独立完整的美学对象前,就已经是人类艺术和文化的重要部分,这种说法的基础学说是,“艺术发展为文化,要早于其成为人类艺术的审美对象。”舞蹈艺术是表现力量的艺术,需然要从文化中的舞蹈转变为审美中的舞蹈。苏珊把握了舞蹈的力量及情感表现等特征,所以她来到舞蹈艺术圈子中追寻“舞蹈艺术家创造舞蹈”的可能性答案。她主张舞蹈艺术家创作虚幻力量意象的原因是表达某种直接的情绪与情感蕴含的概念,即它存在的意义是直接表现情感的模式。事实上,舞蹈艺术展现想象中的情感对于天然的原始级别舞蹈更是适用的,原因是深化和舞蹈及音乐均一样,是体现先民幻象中的情感,而非真实的情感。再也不存在其他艺术每门类,能够和舞蹈一样激动及转移人类。
三、舞蹈与音乐的关系
力量的表现虽然讲音乐和舞蹈区分开,但是由于舞蹈和音乐具有紧密联系,因此芭蕾鼻祖诺维尔曾说,自然和生活给予我们热爱音乐的力量也给予我们对舞蹈的热爱。音乐和舞蹈是无法彻底分开的姐妹。一个彻底表现出来的和谐轻柔的音调迫使另外一个做出极具表现力,优美动人的动作。音乐与舞蹈相互渗透,紧密结合,能够产生征服人类的力量,使人们感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享受。但诺维尔知识从舞蹈艺术特别是芭蕾的艺术表现来观察,并未回答“何为舞蹈”这个关键问题。鲍列夫则主张,舞蹈乃是音乐的知己,是标称了可能展现人类感情、思想、性格的声音。舞蹈美学形象来自于具体的节奏性及音乐性表演中,有时需要哑剧,优势需要配上日常用品及特殊的服饰。上述理论学说均未提及舞蹈的实质,仅仅说明了舞蹈和音乐的密切关系,但苏珊则从实质上将音乐和舞蹈区别开。苏珊主张,音乐的实质是虚幻中时间的产物及通过具有听觉型的形式确定它的存在,是专门供人类维多享受而非眼睛,因为是某种能听不能见的抽象运动。这类运动是由节奏的,具有连续性的运动,和自然界的各类声响不一样,苏珊主张,只有人类真正把握音乐的灵魂和主体,或是将它发展为一种艺术形式时,才会产生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在他的音乐理论中,生命的运动和艺术运动过程截然不同,且生命的律动完全贯穿在她的美学理论思想和舞蹈么美学艺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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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璇(1993—),女,甘肃兰州人,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舞蹈表演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