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是文学创作的内驱力探析
2016-05-14赵颖
赵颖
【摘要】一直以来,灵感都是作者进行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同时更是作者创作出优秀文学作品的催化剂。但由于灵感的偶发性、短暂性、强烈性等多种特性的介入,往往对文学创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试探究灵感作为文学创作内驱力的获取、实质以及其最基本的特性。
【关键词】灵感;文学创作;特征;内驱力
优秀的创作主体创造出优秀的文学作品,除了其自身写作功底的深厚、对于世界的认知看法深刻以外,灵感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它作为文学创作的一种内驱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多维度的有机系统,极为抽象又纵横交错,不仅仅能激发、推动和维持人从事文学创作,更能够给予创作主体充满创造性的内在活力。
这样的一种内驱力,往往是在创作主体的偶然性机会触发之下,对于文学艺术的想象达到高度的活跃状态,从而解决了之前的关键性难题,获得意料之外的成功。因此,本文试图从灵感的获取来源、实质存在以及其所展现的特殊性质等方面入手,论证灵感对于文学创作的作用与意义。
一、灵感的获取
对于“灵感”的研究,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展开。文人墨客根据自身的创作经验和审美体验过程,均对灵感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因而在此基础上所发展出来的“灵感”研究更具有深刻具体的特点。比如陆机曾在《文赋》中说道:“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文中“应感”极为灵感之意,陆机虽然没有直接说明文辞“通”与“塞”的原因所在,却根据自己在文学创作中鲜明的经验体会,真实可靠地记录了灵感获取时的感受:“来不可遏,去不可止”。
真正将灵感获得的整个过程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的,却是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三重境界说”。按照王国维的原话,第一重境界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重境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最后一重境界则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在王国维对于灵感的认知角度中,他表示只有经历过第一重境界中“独上”与“望尽”这样的人生体悟、第二重境界的“终不悔”和“人憔悴”这样的时间跨度,两者的双重累积叠加,才能为最后一重境界提供机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可颠倒,更不可转换,而这正与文学创作的灵感获得机制相符合。
二、灵感的实质
古今中外,人们对于灵感在文学创作中的内驱力现象做出了各种各样的描述与设想,尽管有些方面可能没有完全追随科学的脚步,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灵感的实质。
从心理学的优势兴奋中心和正负诱导规律理论的角度来看,作者在文学创作的漫长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兴奋与喜悦,被称之为灵感。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一项需要长期耗费脑力、体力的过程。在这种高强度、高消耗的思维模式之下,人的大脑很容易因为定性思考而产生不可避免的疲惫,于是一些重要的创作思路无法延续,作者的文学创作出现卡壳等问题。一旦作者在此之后通过转移注意力等方式让大脑放松与休息,那些无法延续的创作思路又会在潜意识中浮现,并通过外部因素的偶然性刺激,得到完全释放,从而使作者在膨胀的灵感源泉中收获一种高速创造力的愉悦感,这种获得灵感的“兴奋”被中外许多著名作家都记录了下来。
比如,作家歌德对于灵感给予的帮助说道:“创作的冲动毫无征兆可言,它猛然冲向我,我只感到莫名的冲动,这种冲动逼迫我把脑海里的一切写下来,那种感觉像梦境,我在这种‘梦游里写作,而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时,稿纸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了。”纵然歌德的话带有不可知论的神秘色彩,让人不禁怀疑其可靠性,但和心理学的论言相比,他对于灵感的解释要更加抽象,我们也难以想象一个人如何在梦游的情态之下写出那么多不可思议的名句,其“神来之笔”的实质显露无疑,在无法相信自身的强大驱动力之下,做如此的解释也并不夸张。
三、灵感的基本特点
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灵感不是所有人都能遇到,也不是所有的创作过程中都能拥有灵感的“辅助”,它的出现往往都是在作者的创作高峰时段,作为客观性规律和特殊性情况相结合的一种存在,灵感有着如下几种基本特点。
1、创造性
俄国诗人普希金曾说过:“我那流传千古的文学作品,是在灵感冲动的一瞬间完成的。”灵感最奇妙的作用就是将思维从一种潜意识接触下的量变,转换成一种极具震撼力的可见性质变。这种质变正是对灵感的创造力最完美的见证与诠释。灵感来临之际,作家的精神状态正处于极度亢奋中,高速运转的大脑活动使其能够在瞬间洞察一切,大脑顿悟的自动输入到迅速输出,形成一种前所未有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长时间提高文学创作的效率,为未来的文学创作提供实用模本,并一路沿用。
2、偶发性
一般而言,灵感的产生都是突如其来的,没有任何预感,因为人的意识往往不能控制触发灵感的“机关”。所以当灵感与作者不期而遇时,那爆发的惊喜感往往会让人兴奋到极致,特别是在诗歌方面重视灵感偶发时的那种“神来之笔”。比如郭沫若的《凤凰涅槃》正是在灵感的偶发性之下完成的。其诗歌的前半部分灵感是在上课时产生的,而该诗的后半部分则是在马上要上床入睡的情况下发生的,灵感的产生均不在正常的创作时间范围之下,但却又不能视之不管。所以郭沫若即使在深夜也奋笔疾书地写下灵感所赐予的动人诗篇,取得巨大成功。
3、强烈性
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柏拉图就提出灵感的“迷狂说”,所谓的“迷狂说”,实际是对灵感强烈性的另一种称呼。因为作者在进行文学创作中,一旦灵感涌现,就会陷入一种高度专注的精神状态,甚至因此忘记掉周围所发生的一切,而全身心地投入到正在进行的创作过程中去。在不曾陷入灵感之中的人眼里,创作者就像是达到了一种“如痴如狂”的境地,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但这是作家进入创作高潮的表现之一,也是创作者聚精会神的必然结果。也许正是在这种主体和客体合二为一、分不清界限的精神状态之下,才能创作出能呈现给读者们最出色的作品。
4、短暂性
我国著名的学者王夫之就曾这样感慨灵感的短暂性:“以神理相取,在远近之间。才着手便煞,一放手又飘忽去。”其中“神理”即是灵感之意,它对于王夫之而言,忽远忽近,难以捉摸,刚开始写便不见了,一旦放开又飘走。与此同时灵感的这种短暂性,也无法重新得到完整的连接,它的消失就是不可复原,即使产生新的灵感,但也不会再是最初的那个了。相传英国的著名诗人柯勒律治曾在无意识的梦中构思自己将要完成的长诗杰作《忽必烈汗》,醒来以后才匆匆写下几十句诗,就因为有客人的到访而不得不停笔,之后再想要接下去继续写完,柯勒律治却发现梦中的灵感已经模糊不清,无法再继续创作了。
由此可见,无论是灵感的获取与实质,还是灵感四个最基本的特征,其所带来的都是能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与成就,而其别具一格的意象与手法运用,正是创作者们脑海深处审美能力的潜意识爆发,其所创作的作品不仅给读者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阅读感受,也让创作者们感受到灵感来临时那种无与伦比的喜悦感。所以灵感对于文学创作是多么重要,内驱力无论何时都有着强大到令人震撼的效益,只有真正地面对它、认识它,在平时进行相应的素材积累与经验掌握,充分填充潜意识,将量变转化为质变,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挖掘并利用灵感,在文学创作上收获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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