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战投影响分红
2016-05-14
董事会 2016年8期
2016 年7月8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429)收到股东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议提高利润分配的议案》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主要内容是,鉴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完成,公司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有较大提高,制定2016年度—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分配2016年度—2018年度现金股利为,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7月21日,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今年2月,粤高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证监会批复,除向大股东增发外,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分别向亚东复星亚联、西藏赢悦和广发证券募集不超过10 亿元、5 亿元和1.5 亿元的资金。重大资产重组后,广东交通集团直接和间接持股上市公司49.39%,仍为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亚东复星亚联(复星集团子公司)、西藏赢悦 (保利地产子公司) 成为第三、四大股东,分别持股 9.86%、4.84%。
编辑点评:
深化混改后,战略投资者影响公司治理,彰显了股东积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