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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造假被罚

2016-05-14

董事会 2016年8期
关键词:长虹副总经理董事

证监会7月20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大智慧,601519)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0,666,086.37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大智慧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王玫,董事、财务总监王日红,分管营销工作的副总经理洪榕,财务部经理郭仁莉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罚款30-10万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大智慧罚款60万元;胡润、毛小威、宓秀瑜等3名独董分别被罚款5万元。张长虹7月23日辞职。

编辑点评:

财务造假是搞歪门邪道、终害人害己。做人做事,守法诚信才是真正有“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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