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治驱动跨越式发展
2016-05-14刘钊彦
刘钊彦
知识经济时代,高层管理者是公司的核心和灵魂,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实施股权激励,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将经营者利益与所有者利益进行绑定,留住了精英人才,推动了各项经营指标的持续向好。
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总资产增长110%至152.68亿元,利润总额增长117%至8.62亿元,天然气销售总量增长208.4%至15.02亿立方米。
改善股权结构,激发企业活力。深圳燃气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建立了激励和监督相结合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我们2004年引入战略投资者:香港中华煤气公司和新希望集团。香港中华煤气公司在城市燃气发展中经验丰富,可为公司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行业技术;新希望集团可为公司注入民企的活力与敏锐的市场意识。2009年深圳燃气上市,目前深圳市国资委、香港中华煤气和新希望各持股50.87%、26.90%、6.81%,其余部分为社会公众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确保了公司作为公用事业的效益和公益的相互兼顾,既避免了股东互相扯皮,又使大股东能有效倾听其他股东的意见。
发挥董事会决策职责,助力公司发展。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为确保董事成员来源多样化、结构合理且具有独立性,15名董事中,独立董事5人,三家主要股东派出的董事分别是6人、3人、1人。我们高度重视董事会有效履行决策职责,成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主任均由独董担任,各委员会充分发挥在专业领域的作用,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董事会基于天然气的良好市场前景,准确把握燃气行业发展方向,制定富有远见的发展战略,提出公司从“城市燃气运营商”向“清洁能源综合运营商”的战略转型,在关键节点上做出了战略性决策。一是2005年,在深圳本地燃气业务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国内燃气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董事会作出大力投资异地燃气项目的决策,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输出品牌,至今成功投资39个独立法人企业,取得28个异地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逐步由区域城市燃气公司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二是2006年,董事会全力支持公司启动深圳地区天然气转换,由于前期引进气源价格较低,大大降低了用户用气成本,使公司天然气业务得到快速发展,至2015年管道燃气营业收入占比超60%,天然气的全面启用助力公司实现了转型升级。三是2010年,上年度销气量仅4亿立方米的情况下,董事会做出引进40亿元立方米天然气的决策,与中石油签订天然气购销协议,解决了后续发展的气源瓶颈问题。
确保监事会独立运行,促进公司合规经营。监事共五人,监事会主席由深圳市国资委派驻,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和新希望集团各派一名监事,从公司内部选派两位熟悉业务的职工监事,从而在制度、体制、机制上确保监事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了公司内部自我约束,有效促进了规范化经营,监督公司进行查错防弊,利于内部明确权责、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留住精英人才。知识经济时代,高层管理者是公司的核心和灵魂,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当下外资企业涌入中国各行各业,外资企业高管团队的属地化已成趋势,国企管理团队由于报酬与业绩不符合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外资企业寻觅的最佳对象。现代企业的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深圳燃气2012年实施长效激励,激励对象为68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行权的主要业绩条件包括:2013-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不低于50%、75%、100%;2013-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主营业务利润占营业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面对净利润4年倍增等较高的行权条件,我们全力以赴、迎难而上,2013年度、2014年度均达到当期行权的条件,迄今已有激励对象76人次完成超过670万股的行权。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将经营者利益与所有者利益进行绑定,留住了精英人才,推动了各项经营指标的持续向好。
建立融洽互信的投资者关系,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IPO前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措施主要包括:指定董秘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处为相关工作职能部门;在公司网站上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投资者关系专线电话;跟踪投资者及分析证券分析师的相关意见;开通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及时、详细回复投资者的问题;热情接待调研的投资者,在确保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下,充分与投资者沟通;认真听取投资者提出的信息披露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管理层反映。2012年以来,公司每年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董秘等高管与投资者座谈,并邀请投资者到公司燃气场站现场参观,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努力得到认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多次给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类(最高)结果、给予董秘“优秀”考核等级。此外,按《公司章程》规定,每年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净利润的25%。实际执行中,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2011年至2015年,分红分别占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42.35%、50.97%、40.06%、43.18%、33.02%,远高于章程规定的25%,得到了投资者的充分肯定。
弘扬企业核心价值观,彰显公用事业企业责任担当。优秀的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我们坚持弘扬“责任、担当、创新、共享”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保障气源供应、确保安全绿色运营、提供优质服务、发展低碳经济、悉心关爱员工、积极回报社会。
我们通过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的有效运行机制,保证“三会”的独立运作;通过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精英人才的薪酬结构,通过维护投资者关系、保护投资者利益以赢得市场的认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保证股东权益的同时,很好地展现了国有控股公用事业企业的责任感和公益性。当前,中国天然气行业正处在黄金发展期,深圳燃气仍处于快速发展通道,在国家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我们有信心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优势,借力资本市场,经过十年努力,实现发展愿景——成为最专业的城市清洁能源综合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