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文学思想简论
2016-05-14王施懿
王施懿
摘 要:荀子主要通过其乐论提出了相应的文学思想,虽不成完整的理论系统,但他对礼乐教化的重视程度,对明道、征圣、宗经等观点的提出在文学理论历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在梳理荀子对“文学”内涵基本论述的基础上,探讨了荀子文学理论的重要支架——明道、征圣、隆礼,并分析了荀子的文学批评思想。
关键词:荀子;文学思想;明道;中和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7-0076-01
一、荀子对“文学”内涵基本论述
“文学”在先秦的概念范围是广义的,一般包括文学、音乐、审美艺术等诸多方面。荀子对“文学”概念进行集中论述,但却在以《乐论》为代表的篇目中阐释了其对文学艺术本质内涵的一定解读。荀子十分重视文学及其社会功用,并在对文学艺术产生过程的追溯中阐发了“文以明道”的核心观点。
荀子认为“道”是“文学”的首要内容。荀子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①荀子认为《诗》《书》《礼》《乐》《春秋》之所以已成为经典,就因为它们都表现了“天下之道”。在对所谓“道”的阐释上,荀子又对孔子“天道”理论有所突破。他一方面从言辞上推崇儒家经典,另一方面又针对儒家经典已不合时用的实际,强调“应变”、“顺修”、“法后王”,把“道”与法制、与王道霸道兼用的政治思想目的联系起来,赋于“道”以新兴地主阶级政治礼教的内涵,这一点是应予以重视的。在标举“明道”的同时,荀子看到了并非人人都能够理解“道”,实践“道”,只有圣人才是发现和创造“道”的关键,而凡人最好的捷径便莫过于向圣人学习,从而提出“师圣”的主张。《正论》说: “凡议必将立隆礼,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辩讼不决。故凡言议期命,是非以圣王为师。”②
二、荀子文学理论的重要支架——明道、征圣、隆礼
在重视文艺教化思想的指导下,荀子特别重视“道”。“道”有指天道的,《天论》中多论及;更多的指向社会,即荀子心目中的礼义。《正名》中说:“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③又曰:“道者,古今之正权也。”道的实际内容,即为礼义。这是文以明道的主张。又如《正名》:“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俛然而美,差差然而齐,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④道是如此重要的、天下万事万物皆应遵守的准则,所以荀子主张文学也应是“道”的表现,文学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物质世界作用于主体感官而使“心有征知”的结果。他所说的“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言是,其志也”,都是围绕这一基本点而阐发的。荀子要求包括言辞辩说在内的文学,都应以“明道”为宗旨,应以圣人及其经典为准则,著文应讲道理,既有逻辑性,又有文采,须“言必当理”、“多言则文而类”,并要以“行”为根据,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善与美。
在标举“明道”的同时, 荀子看到了并非人人都能够理解“道”, 实践“道”,只有圣人才是发现和创造“道”的关键,而凡人最好的捷径便莫过于向圣人学习, 从而提出“师圣”的主张。《正论》说:“凡议必将立隆礼,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辩讼不决。故凡言议期命,是非以圣王为师。”⑤《非相》曰:“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礼,礼莫大於圣王,有小人之辩者,有君子之辩者,有圣人之辩者,不先虑,不早谋,发之而当,成文而美,居错迁徙,应变不穷,是圣人之辩者也。”⑥“圣人”作为荀子的人格理想,必须通过“化性起伪”、“隆师”、“强学”,即通过“习”与“积”来造就理想人格。荀子把文学作为“化性起伪”的主要手段,作为“习”与“积”的基本内容,这样,“文学”在荀子的思想中便具有了与人的本性相对立的特殊地位,具有了改造人的本性、完善人的人格的特殊作用。
荀子将礼推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他眼里,文学也就是圣人创造的“礼义”经典,对规范人的杜会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荀子主张“隆礼重法”,他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在于“人能群”,而圣人与常人不同之处就在于他能“明分使群”:“执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而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而文学正是圣人为“明分使群”而创造的“礼义”经典,是规范人的杜会行为的具体准则,也是理想政治的客观标准。按照荀子的理论,人只有通过“积文学”才能进人统治者的行列。这就不仅提高了文学的杜会地位,而且使文学成为士人的一种追求。荀子将文学与人的本性对立起来,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并把它作为改造人性之恶的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文学的社会地位,这是社会意识形态不断丰富,文学思想趋于成熟的表征。
三、荀子的文学批评思想
(一)“中和”的审美标准
荀子论诗歌音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美学思想,在“中和”原则的审美规约之下,以性情抒发的“适中合度”与音调的“和谐”之美相互配合完成荀“诗”之审美实践,以对“礼”之审美序列的复归来实现团结人群、和睦人群的社会作用。应该说,荀子所表现的“适中合度”是一种审美的设想,也是儒家“中和”美学原则的实践。儒家思想推崇“美善合一”观,以“向善育美”的实践理想来展示伦理思想的核心范畴“礼”,而在这一层面上的“诗”也在“政教”的基调之下而趋于政治化、礼制化。荀子“诗”学构筑起“中和”的美学风貌,是对“诗言志”的儒家诗学传统的诠释,同时也为汉代诗学观念中的“温柔敦厚”之说奠定了美学基础。
荀子说, “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一纪也”,“乐之中和也”,“《乐》言是其和也”,“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荀子这样反复地强调音乐的中和之美,是把“中和”作为乐的一种性质的规定,认为人性要由恶变善,就要以中和之乐来陶冶,但必须加以引导,才能产生中和之乐。可见他要求内容到形式都是和谐的,足以表达欢乐的感情而不放纵的。荀子关于乐的中和之美还包含着对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一种要求,即要和谐自然。这是把中和之美运用在文学批评上,只有做到和谐自然,才能收到好的艺术效果。
(二)“文质至备”的文质观
荀子继承了孔子文质兼备的观点。他直率地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气”,认为文饰都是非常重要的。他说:“故先王圣人,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不足以一民也。”“语言之美,穆穆皇皇。”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不是对立的,“文貌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因此他要求把文与实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他说:“文而致实,博而党正,是士君子之辩也。”[1]80 “文而致实”,要求文章要有文采,同时也不失其内容的真实。《文心雕龙·辩骚》中提出“玩华而不坠其实”就是从此引申出来的。这里荀子再一次批评了墨子一类人物的轻文非文的思想,强调语言文采之美,对形式美的推崇是科学的、合理的,对维护文艺的特质,对文艺正常而健康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荀子强调形式美的同时,也重视内容,他主张“文以致实”,换言之,就是要求真实的内容与美好的形式相结合。他说:“诚美其德也,故为之雕琢刻楼.翻做文章以藩饰之,以养其德也。”⑧他认为珠玉的光彩不显露于外,王公大人就不会把它们当作宝贝,老百姓赞美(君王)的德行,所以才给他在各种器具上雕上图案,在礼服上画上各种彩色花纹来装饰他,以此来保养他的德行。这就说明荀子不但重视形式文彩之美,而且重视内容。他不象墨子那样担心“以文害道”,认为文不但不会害道,而且能明道、美德、养德。这与韩非子反对和排斥对质美之物加以文饰的观点比较起来,荀子之说显得通达。此外,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中,荀子明确地认识到形式为内容服务。他的文以明道的思想,礼乐的思想都体现了这种认识,这是符合辩证法的。“他的文质兼备的文质观对后来文论家有很大的影响,如刘翩在《文心雕龙·情采》里就提出“文附质”“质待文”的辩证关系。”⑨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0:133,333,331,336,313,74,173,179.
⑨洪永稳.论荀子的文艺思想[D].合肥:安徽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