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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2016-05-14闻家德

商情 2016年9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原始凭证凭证

闻家德

【摘要】多年来,本人一直从事县级及以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多年的探索、总结、分析,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了如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一些肤浅的经验,供参考。

【关键词】财政,监督

开展好财政监督检查,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分财政监督和财务检查两个环节。所谓财政监督即对财政资金全过程活动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目前我们工作中的监督多是事后监督,而事后监督又是通过财务检查来实现的,所以由于财务检查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应赋予相当大的权重。财务检查是通过对单位的会计凭证、财物账薄、会计文件资料来实现,必要时对相关联的进行走访核对。对如何开展好财政务检查作如下探讨:

一、对被查单位的内部环境(即内控制度)和外部环境进行评价:

(一)内部环境(即内控制度)评价:在财务检查之前首先要对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从程序性和实质性两方面进行。

1、程序性评价:一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二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经过审批;三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相互冲突;四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违背法律法规;

2、实质性评价:一是内控制度是否在执行并一直坚持;二是内控制度是否按规定的流程在操作;

例如:2014年财务检查中我们对一个单位提取现金进行了测试,一是提现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提现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单位财务领导是否审批;四是相关印鉴是否分离。通过测试该单位内控制度有效。

(二)外部环境评价:一是单位有无被检举或举报;二是单位有无不良记录,有无被审计、纪检,或资金主管单位处罚或整改。通过对被检查单位环境的评价,对环境差单位的我们将重点关注,以降低监督检查风险。

二、会计凭证的检查:主要包括对原始凭证的检查和记账凭证的检查。

(一)原始凭证的检查,分为两部分即从形式上和实质上两方面进行。原始凭证形式上审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对会计原始凭证所载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一致性、实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对,核对具体包括单位、时间、地点、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属于构建项目的,应与政府采购、构建合同项目、数量、单价、金额、时效逐一进行核对;合法性真实性就是其发票的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包括凭证的归属及凭证所记录的内容是否一致;完整性一致性就是其凭证所记录的时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金额、金额大小写、出票人印章、填制及审核人员等要素。

2、鉴别发票的真伪,核对发票是否有无税务监制,有无涂改、刮擦、套写(打印)、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3、支出费用凭证检查,属于支付给个人(工资以外)或单位(包括服务单位)的费用,应核对其支出的依据(如考核办法,加班考勤记录、相关文件、合同、采购审批资料、资产购置处置批复等等)

原始凭证实质上审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非税收入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有无坐支、截留、挪用。主要检查收入票据、内部结算票据。二是资产处置收入和租赁收入是否缴纳税款和代扣代缴税款,税款是否及时入库。有无坐支、截留、挪用税款,是否违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检查收入票据、内部结算票据、缴款书、税票等凭证。三是购置资产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检查购置资产有无采购手续及采购发票有无政府采购部门的印鉴。四是有无扩大支出范围,乱发津补贴、奖金等现象。五是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

(二)记账凭证的检查,主要是形式上的检查,主要检查会计要素是否齐全,摘要是否简洁明了,凭证编号有无跳号,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准确,会计科目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三、账簿的核查

(一)对相应账簿的总账和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总账金额等于明细账金额之和(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余额)。

(二)资产账簿记录与实物存量是否一致,主要指现金、存款、各类有价证券、应收票据、各类有形资产。

(三)成本费用核算,包括提取,归集、分配,是否真实,计算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四)记录往来、债权债务、暂存暂付的总明细账是否一致,是否虚挂债权债务,虚存虚付等行为,它是单位业务中风险较高的地方,是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的对象。

(五)月、季、年报表与实际账簿记录是否一致。

(六)单位收支的合法性,单位收支的总量及余额是否相符。

2014年在对某镇的财务检查中,为了核实账上银行存款和银行的实有存款是否一致,我们到银行实地进行了核实,以确保账实相符,无弄虚作假。

四、单位会计执法情况核查

(一)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一是否符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要求;二是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要求;三是财务会计印鉴是否分开保管;

(二)会计一致性:

一是单位使用的会计方法前后是否一致、会计科目是否随意增减或更改;二是国家税法执行情况,如按时纳税、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单位租赁资产纳税情况等;及相关行政法规落实情况,包括是否从事违法和虚假经营核算等事项;三是专项资金是否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核算管理;四是单位是否按规定正确执行会计制度、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和账薄、账薄启用情况等。

(三)违反财政政策

一是否公款私存,注意银行存款、现金的账实是否一致;二是有无私设小金库;三是有无大额提现;四是有无随意改变支付方式;五是实地走访与账薄凭证记录是否一致;六是基建工程是否按基建财务进行会计核算,是否执行基建财务会计制度。

参考文献:

[1]胡克训,如何撰写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监督,2011

[2]李军,从“不做假账”谈会计监督,财会研究,2001

[3]王君玲,国企改革与会计监督、财务监督探讨,经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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