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院内死亡原因分析
2016-05-11吴椰明赵海燕刘海生
吴椰明 赵海燕 刘海生
056001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医院骨科
·论著·
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院内死亡原因分析
吴椰明赵海燕刘海生
056001河北省邯郸市人民医院骨科
【摘要】目的分析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患者死亡原因,为降低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病死率和提高治愈率提供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60岁以上的股骨粗隆间骨折的住院患者332例,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死亡患者主要是80岁以上的高龄、非手术、合并多种内科疾病及延期手术的患者,其中不同的年龄、手术与非手术、合并内科疾病种类、延期手术时间的长短等差异较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高龄、非手术、延期手术和合并多种内科疾病是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伤后及时手术治疗和积极处理内科疾病是降低死亡率,提高治愈率的关键。
【关键词】股骨粗隆间骨折;老年人;合并症;死亡原因
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人数日益增多,并且大多数股骨粗隆间骨折的老年人合并有一种或多种内科疾病。骨折本身对机体的打击和骨折后卧床使患者的内科疾病加重,因而此类患者有较高的骨折后并发症及病死率[1]。笔者整理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我院收治的老年(60岁以上)股骨粗隆间骨折332例的临床资料,其中住院期间死亡患者16例,分析患者院内死亡的主要病因,从而更有效的预防和降低病死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患者共332例,其中新鲜骨折308例,陈旧骨折24例;男158例,女174例;年龄 60~93岁,平均年龄(76.1±2.3)岁;Evans分型:Ⅰ型32例,Ⅱ型85例,Ⅲ型136例,Ⅳ75例,Ⅴ型4例。致伤原因:行走或上下楼梯不慎摔倒256例,交通事故63例,高处坠落8例,坠床5例。伴有内科病症243例,占73.19%。其中高血压162例,糖尿病102例,心功能不全96例,慢性阻塞性肺病102例,贫血及低蛋白血症患者89例,脑梗死病史78例,老年痴呆症13例。同时患有3种以上合并症者共126例(37.95%)。其中手术治疗282例,死亡12例;非手术治疗50例,死亡4例。伤后10 d内接受手术193例,10 d后接受手术89例。患者X线片检查均显示不同程度的骨质疏松。
1.2方法统计患者的死亡原因,并分析患者死亡与合并内科疾病、年龄及受伤至手术时间的关系。
2结果
2.1患者情况本组332例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患者,16例在住院期间死亡,均死于内科合并症。282例行手术治疗均顺利通过麻醉及手术,术后死亡12例,病死率4.25%;非手术治疗50例,主要原因为不愿接受手术治疗及不能耐受手术的患者,均行牵引治疗,其中死亡4例,病死率8.00%,非手术组病死率明显高于手术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合并内科疾病与死亡情况按合并内科疾病数分组分别统计病死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合并内科疾病数越多病死率越高,合并3种以上内科疾病病死率明显升高。见表1。
表1 合并内科疾病与死亡情况
注:与≥3种合并症比较,*P<0.05
2.3不同年龄段院内死亡情况按10岁为1个年龄段分组,组间死亡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年龄越大死亡率越高。见表2。
表2不同年龄段院内死亡情况
注:与≥90岁比较,*P<0.05
2.4受伤至手术时间与患者死亡情况按从受伤至接受手术的时间分组,病死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时间越长病死率越高。见表3。
3讨论
随着内固定器械的不断改进,麻醉技术和手术技巧的提高,对于有手术条件的老年患者尽早手术治疗
表3 受伤至手术时间与患者死亡情况
注:与>4周比较,*P<0.05
已形成共识[2],因为非手术治疗卧床时间长,易发生坠积性肺炎、下肢深静脉血栓、尿路感染和褥疮等并发症,复位不良会出现下肢短缩,髋内翻和外旋畸形等后遗症[3]。Foss等[4]认为老年髋部骨折并发症多,住院时间长,患者如能接受良好的手术治疗就可以减少50%的住院时间。本组死亡患者按手术与非手术治疗分组统计病死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手术可降低病死率,因为手术后患者可以减少卧床时间,进行康复训练促进骨折愈合,早期床上坐起和下床患肢不负重活动,减轻疼痛,从而减少长期卧床的并发症和病死率。
合并内科疾病越多死亡率越高,这是因为股骨粗隆间骨折的老年患者在骨折前常并发2种或以上的内科疾病,本组合并3种以上疾病患者120例占37.95%,全身器官储备能力下降,易发生全身衰竭及水电解质紊乱,常伴有不同程度的骨质疏松,病死率高。有报道伤后6个月内病死率较高,1年内病死率为12%~36%[5]。郝振海等[6]报道术后1年病死率在10%左右。本结果显示住院期间病死率为4.81%(16/332例)。鲍宏伟等[7]认为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具有较高的内科合并症,本组统计为73.19%(243/332例)的老年患者有内科合并症,与杨文彬等[8]报道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早期死亡原因分析中,内科合并症74.3%和死亡率为4%的结果很接近。刘瑾等[9]报告引起老年髋部骨折患者死亡的主要合并症是肺部感染,褥疮和下肢深静脉血栓。
60岁以后的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随着年龄的增大,死亡率逐渐上升,特别是90岁以上的患者死亡率更高,本组统计显示死亡率高达21.05%。张怀华等[10]认为8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死亡率明显高于80岁以下年龄组。因为年龄越大,各重要器官机能退化越严重,脏器的储备与应激代偿能力低下,骨折创伤本身及手术麻醉均会对老年患者机体产生连续性打击,从而会导致多器官功能损害,超过患者机体的代偿能力后便会出现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碍,导致死亡。加之老年患者多数(本组73.19%)合并内科疾病,骨折后卧床、骨折创伤麻醉及手术均会使原有的内科疾病加重,也可能出现新的疾病,导致部分患者死亡。陈跃平等[11]也认为年龄越大内科并发症也越多,年龄也是影响术后死亡的主要因素。
受伤至接受手术的时间越长死亡率越高。目前对于老年髋部骨折最佳手术时机的选择仍有争议,有人主张尽早手术,甚至急诊手术,尽早活动;也有人认为不宜仓促手术,应视患者具体而定。Moran等[12]认为超过4 d后手术则术后病死率会逐步升高。患者骨折后在家卧床时间越长,就诊越晚,发生并发症的几率越高,尤其是肺部感染。老年人活动量减少,肺功能减退,相当数量的老年人不同程度患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加之老年人心功能差,部分合并轻度心力衰竭,多数还合并有低蛋白血症,此类患者骨折后卧床,咳嗽无力;相当数量的老年人不会咳嗽,导致气道及肺泡内的分泌物渗液不能及时排出,导致肺通气换气功能下降,很容易引起肺炎,继发呼吸功能衰竭后会序贯的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患者入院后立即进行全面体检,充分评估患者全身情况,积极治疗原有的内科疾病。要特别注意了解患者的心肺功能。伤前还能参加生产劳动或生活自理,甚至还能做家务的患者,病床上功能锻炼能力强,出现并发症或死亡的几率低。年龄不是手术的禁忌证。对能够耐受手术的患者要早手术,选择对心肺功能干扰小的椎管内麻醉,选择创伤小,手术时间短,出血少的固定方法,术后早期活动,进行患肢功能锻炼,这样做就会降低老年患者的死亡率,提高治愈率。
参考文献
1陈跃平,尹庆水,林宗汉,等.老年髋部骨折患者围手术期死亡原因分析.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3,28:340-341.
2吴海山.科学审慎对待人工关节置换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9,24:769.
3王凯,车彪,刘俊,等.172例老年患者股骨近端骨折的外科手术治疗.中国临床研究,2010,23:381-382.
4Foss NB,Palm H,Krasheninnikoff M,et al. Impact of surgical complications on length of stay after hip fracture surgery.Injury,2007,38:780-784.
5Rosencher N,Vielpeau C,Emmerich J,et al,Venous thromboemboism and mortality affer hip fracture surgery: the escorte study.Thromb Haemost,2005,21:2006-2014.
6郝振海,周东生,张进禄.90岁以上老年人髋部骨折75例临床分析.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6,21:347-349.
7鲍宏伟,严力生,钮心刚,等.80岁以上髋部骨折患者的围手术期处理.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0,25:323-324.
8杨文彬,廖海浪,何福鲜,等.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早期死亡原因分析.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1,26:348-349.
9刘瑾,刘新成.老年人髋部骨折危险性评估与早期并发症的关系.实用骨科杂志,2005,11:67-68.
10张怀华,孙永青.股骨粗隆间骨折术后患者死亡率分析.实用骨科杂志,2012,18:22-23.
11陈跃平,尹庆水,林宗汉,等.老年髋部骨折患者围手术期死亡原因分析.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3,28:340-341.
12Moran CG,Wenn RT,Sikand M,et al.Early mortality after hip fracture:is delay before surgery important.J Bone Joint surg(Am),2005,87:483-489.
(收稿日期:2015-12-21)
【中图分类号】R 683.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86(2016)09-1401-02
doi:10.3969/j.issn.1002-7386.2016.0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