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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与规训:论传统武德的二元构架

2016-05-10王占涛

管子学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武德规训

王占涛

(山东理工大学 体育学院,山东 淄博 255049)



古今论坛

承继与规训:论传统武德的二元构架

王占涛

(山东理工大学 体育学院,山东 淄博 255049)

摘要:以传统武德的发生背景和自身特质为研究出发点,认真剖析武德诸多具体内容的分属范畴,提出武德从构架上应分为两个部分,即承继中华传统道德体系的部分(共性部分)和根据其自身暴力性特点所形成的规训性部分(个性部分)。其中共性部分直接延续了中华传统道德体系以健行与厚德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而个性部分则根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划分为个人行为规训与社会行为规训两个部分。通过对传统武德的二元分层构架,旨在使武德的诸多具体内容各归其位,功能、价值各正其源,进一步提高武德体系的系统性。

关键词:承继;规训;武德;二元构架

“武德是中华武术的优良传统,是武术传承中最值得珍惜的东西”[1],是武术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无德无武,失德为暴,武德之于武术有着决定性的价值和意义,这也是为何有如此多的学者进行武德研究的重要原因。有关武德的各类研究灿若繁星,以不同视角为切入点对武德进行的学术探讨从未终止,武德话语一直是武术领域的重要聚焦点。历览众多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武德的研究大多设的于武德的渊源、发展、作用、内容、规范、特征、分类等几个方面,然而,从研究层次上看,诸类研究还仅止于武德的表象层面,研究内容仅为武德众多表象特征的一部分,虽然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仁智互见,层叠相间,但始终无法摆脱偏执一端的窠臼,总有些许隔靴搔痒的遗憾。对武德的研究缺乏系统的、高层次的概括与归纳,究其原因是其并未抓住武德构成的本质的东西。任何事物的生成都离不开其所植根的现实环境,武德和医德、商德等一样都是中华道德体系的直接子系,它们体内有着共同的中华道德的遗传因素,这是共性的东西,而武术自身的特点,又形成了其道德的特殊性,因此,武德从本质构成上来看是对中华道德体系的直接承继和自身特殊规训的结果。本文试从这方面入手将武德划分为两个范畴,再在两个范畴内分层定位,构建较为系统化的武德体系框架。

一、承继:传统武德的道德共性

中华传统文化是以西周礼乐文化为起始,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多元文化形态,其具有强烈的泛道德色彩,在这种文化形态下所形成的民族精神与思想道德,铸就了中华民族气质的显著特征,“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乾卦第一》),“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经·坤卦第二》)囊括了中华民族全部思想的精髓。这种“健行”“厚德”思想土壤中所成长出来的一切事物体系,都无法摆脱对其文化特质的直接承继。武德是中华道德的子系,武德体系内的中华道德素材构成了武德的道德共性,因此,单从这一方面来讲,“武德实际上正是这种民族精神在武术界的一个缩影”[2]。

(一)传统武德中的“健行”精神

《礼记·大学》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论语·泰伯》)积极进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传统治世思想的基本要求。在传统思想中个人缺乏这种进取精神是德行败坏的表现,就连孔子著名的弟子宰我,由于白天睡觉而被孔子批评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论语·公冶长》)传统武德完全秉承了中华民族的健行理念,把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运用到习武者个人的修为之中,男儿当自强,国父孙中山先生也以“尚武精神”激励国民奋发进取、保家卫国。武术在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历经数千年的陶冶,呈现出无比的精深博杂。武术拳种有131个之多,门派纷杂,各有专攻,光太极拳就有陈、杨、武、吴、孙五个主要流派,另有赵堡架、青萍架等等。武术拳派又有内家外家之别,南拳北腿之异,单讲一个拳派就又包括拳术、功法和器械等不同技法。如此博大的武术体系得以传承和发扬,缺乏坚定的意志品质和积极向上的健行精神是不可想象的。“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日练一日功,一日不练十日空”,这是对习武者坚韧意志的考验[3]。传说从前少林寺习武需三年役满方可,在三年的体力劳动过程中,既是对习武者筋骨皮肉的锻炼,也是对其意志品质的砥砺。形意拳讲求“三种劲力,三层功夫”“太极十年不出门”“百日练刀,千日练剑”,功夫“三年一小成,十年一大成”,高深的技艺只有经过这种反复的、以成千上万次的枯燥练习为代价的磨砺才能获得,没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健行精神是无法达到的。《昆吾剑箴言》中就有“人无恒者不传”的戒条,民间也有“好师父选徒弟,好徒弟选师父”的说法,意思是说有真本事的师父会选择有恒心、有进取精神的徒弟,而有上进心的徒弟会选择严格的、有真才实学的师父。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荀子曰:“跬步而不休,跛鳖千里;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厌其源,开其渎,江河可竭;一退一进,一左一右,六骥不致。”(《荀子·修身》)功夫的获得直接取决于个人的实际付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乾卦第一》)自强是通向成功彼岸的必由之路,是习武者必备的精神品质。杨露禅因自强从一个偷拳者成长为一代太极宗师,蔡龙云因自强曾两次挫败俄、美拳击高手。锐意进取、百炼成钢,当代武术人应继续秉着这种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思想理念,在武术专业领域内积极的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为国家和民族建功立业。这不仅是社会赋予我们的时代责任,也是传统武德对我们提出的基本要求。武德恰恰是因为承继了中华民族的健行精神,才使得中华武术发展的博大精深、枝繁叶茂,成为了享誉世界的东方文化成就之一。

(二)传统武德中的“厚德”思想

伴随着西周礼乐文化的衰退和儒家文化的兴起,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心逐步东移,经过战国“百家争鸣”的洗礼和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文化巨变,以儒家道德观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理念开始了对中国长达数千年的统治。儒家的道德观作为中华道德体系的主色调,已渗透进中华文明的每个角落,成为一切道德子系的发生基础。儒家的传统道德观是以忠、孝、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构成的道德行为规范,是由修身至平天下的道德的泛化和升华。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孟子见梁惠王曰:“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孔子的回答所表征的是君要有君道,臣要有臣道,父要有父道,子要有子道的忠孝理念在传统道德体系纵向上的表达,而孟子对梁惠王所阐明的仁义思想是对传统道德体系的横向揭示。这种纵向的忠孝理念和横向的仁义思想,完整的构架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体系,使这一体系内的一切事物中规中矩,不逾模范。传统武德以中华道德体系为发生基础,全面继承了中华道德体系的忠孝仁义思想,并以此作为行武的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

1.武德中的“忠孝”思想

孝是血缘伦理中子事父的行为要求,忠是君臣伦理中臣事君的行为要求,忠孝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是一脉相承的两个概念,孝是忠的基础和低级形式,忠是孝的拓展和高级升华,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这是对忠孝关系的最好表达。武术是以师徒传承为主要授受方式的传统技艺,师徒伦理在武术的传承过程中有着极其严明的道德要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其直接沿用了儒家血缘伦理中的父子模式。习武者拜师学艺有着极为严格的程序,要经过“引师” 的推荐和“保师”的作保方可行拜师之礼,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徒弟的品质质量和日后行为的道德性。师父在武术的传承中有着绝对的权威性和直接的道德示范性,因此,在对习武者的要求上强调“凡吾习武之徒,必须以贤为师,谦虚好学,尊敬师长,崇扬武德”[4]2。在传统武术伦理中“轨门叛教”“欺师灭祖”是极其不道德的事情,每一个派别的师徒传承都像是一个血缘家族,而维系这个家族稳定性和长久繁盛的,正是以“孝悌”为核心的所谓的“家规”“戒训”。“入则孝,出则弟”,习武者经过了儒家这种“孝悌”思想的洗礼,逐步为自身以后的伟大抱负夯实了道德基础。

如果把“孝”看作是习武者“修身、齐家”的基本起点和必要途径的话,那么“忠”的思想则是习武者实施“治国、平天下”抱负必然遵循的基本原则。伴随着历史与文化的变迁,“忠”也从单纯的“忠君”逐渐演变为忠于民族国家,“精忠报国”成为了每个习武者最高价值取向和直接道德评价依据。“保家卫国”是每个习武者无法逃脱的精神窠臼,无论是将军还是侠士,任何习武者也无法动撼这种精神信仰的最高位置。少林《拳经拳法备要》中有“卫国保身方可用,持强道理莫斯人”[4]20的训诫,“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5]19-20,尽忠于国家民族为武德界定了正义的基本立场。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曾经涌现出许许多多救国家于危难,救民众于水火的武林英杰。他们那种不惜牺牲自身生命的高尚品质,永远教育和激励着后世的习武之人[6]。虽朝代更迭、人物交替,然而像关公、岳飞、文天祥、邓世昌、大刀王五、霍元甲等等这些以“忠义”闻名的英雄的形象却永远不会磨灭,因为他们所为的是民族大义,他们的事迹是武德忠义精神的典型释放。

2.武德中的“仁、义、礼、智、信”思想

第一,儒承周礼,而百家皆受影响于儒学[7]57-73,儒家“仁、义、礼、智、信”的五常思想构筑了中华道德体系的基本框架。武术产生并浸染于传统道德环境之下,饱蘸了传统道德的营养汁液,传统道德的五常思想直接框定了武德的伦理范畴。首先,“仁者,爱人”,由己而及人也。孔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讲的是用一颗仁爱心去体贴别人,成全别人。“《诗》曰:‘弱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惟仁者能之。违强凌弱,非勇也。乘人之危,非仁也。”(《左传·定公四年》)武德成功的吸取了仁爱思想的精髓,把“仁”立为武德之本,认为习武的目的在于自卫,而不是去伤害别人[8],危难时去拯救别人,而不是独善其身。《六韬·文师》曰:“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武”以正义之戈止天下之乱,诛暴禁悍,解难于穷困,救人于水火,其行为本身就是仁德的具体表现[9]。

第二,“义者,事之宜也”;引申为正义、大义,是公正合宜的意思。“义”作为传统道德体系的情感判断依据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义”在儒家学派的地位可见一斑。武德中的“义”又有民族大义和江湖小义之分,民族大义所遵循的是以“忠”为情感判断的行为方式,表现的是集体的道德观念和爱国主义精神;而江湖小义是以“仁”为情感判断的个人情怀,表现的是个体的道德判断和英雄主义精神;民族大义不逾礼制,造就了名垂青史的民族英雄,江湖小义越于礼制,形成了侠的特殊身份。江湖小义是传统道德理念的感性表现,而民族大义则是传统道德构架的理性升华,江湖小义是民族大义的感性基础,民族大义是江湖小义的理性提纯。

第三,“礼者,履也”,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荀子曰:“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荀子·修身》)礼是儒家处世的主要行为依据,是严格恪守的道德规范。中国是礼仪大国,是古今文明的礼仪之邦,礼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礼记·曲礼》曰:“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礼所表征的是接人待物的规范,是调和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关系的润滑剂。传统武德非常注意礼仪规范,“不学礼,无以立”,不论是以武会友,或是以武相争,总是先行礼再开拳,以表示对对手的礼让和尊重,即使输拳也不输礼[10]19。《论语》有一段孔子描述君子比射的场景:“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退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这也是武德中对礼仪要求的真实写照。

规范的员工安全行为是始终贯穿于安全文化建设的一条主线,也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司按照每个岗位操作流程分解工序,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标准,用标准来约束员工的作业行为,通过科学规范的养成训练,不断扭转员工在作业中的“低、老、坏”行为习惯;组织员工对规范标准进行系统学习培训,使员工熟记安全理念、明确行为禁忌、规范作业行为、掌握操作标准,经过严格的考核测试,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智者,知也”,孟子曰:“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明辨是非是“智”的最基本的表现,也是传统道德中判定正义与否的基本依据。道德的流行离不开对“智”的要求,不能明辨是非的“道德”行为只会沦为所谓的“愚忠愚孝,假仁假义”。正所谓“盗亦有道”,许多武林英雄豪侠虽靠打家劫舍为生,却也始终坚持“杀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是非原则。“智”后来又延伸为机智聪慧,常与勇相结合,所谓智勇双全。“智”对于一个习武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道德品质,中国武术融汇了精深的东方哲学、美学、中医学、伦理学、兵法等等传统文化的精髓,形成了拳法精妙,理论高深的技术体系,习武者缺乏相应的智慧和毅力是很难将其融会贯通的。

第五,“信者,不疑也,言不爽也”。《墨子·兼爱下》曰:“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信”所指的就是言行如一,是传统道德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于天地之间的根本,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 《论语》中有一则关于守信的故事,说有个叫微生高的人和别人在桥下约会,由于去早了河水上涨,直到淹死都不肯离开相约之地。这个故事虽然有些愚信的成分,但由此亦可看出“信”在古人心中有着多么崇高的位置。人无信不立,“信”在武德中有着更为突出的地位,武林中以信为本。《咏春白鹤拳·拳谱》曰:“不信者不教,无礼者不教”,精武会章言:“坐言起行,证从事实。一言诺,重于订诺。”这种守信的精神在整个武术群体中有着相当震撼的感召力[5]19-20。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都无法脱离其所植根的时代背景,传统武德承继了中华道德体系的“健行”精神和“厚德”思想,秉承了以“忠孝”和“仁、义、礼、智、信”为框架的立体化的道德的普遍性质,形成了武德的道德共性部分。另外,武术作为一种杀伐的手段,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其德行又区别于其他道德子系,有着其自身独有的道德特点,即武德的道德个性部分。武术道德个性的形成与自身的特点和其历史、政治、文化背景有关,是一种“大环境”下规训的必然结果。

二、规训:传统武德的道德个性

“规训”是福柯的创建,在法文、英文和拉丁文中,该词不仅具有训练、纪律、教育、校正、惩戒等多种意味,而且还是权力干预肉体行为和思想意识的手段。“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对于一个国家或社会群体稳定来说,对个体的制度性约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像福柯所说:在任何一个社会里,个体都要受到极其严厉的权力控制[11]155。武术作为一种杀人技,其是否合理运用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治乱和社会的安定,总览各门各派条目纷繁的武德内容,其核心内容实际上就是对习武者的一种制约机制,它制约着习武者不要随便滥用武力,以免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巨大的危害[2]。因此,在政治、文化、法制等权力背景的规训下,武德形成了其鲜明的道德个性。从文化学上讲“规”是一种给定的范式,“训”引导或强迫个体进入这种范式,即训导,因此,武德的道德个性主要表现为对个体约束和训导。

(一)传统武德的个人行为规训

(二)传统武德的社会行为规训

“学,以致用”,武术怎样去发挥其自身的社会作用,怎样在道德的约束下,去进行其自身的社会行为,这是武德所必须面临的社会学话语。楚庄王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左转·宣公十二年》)这是对武德的最早规定,也是对武的社会行为的基本定位。个体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个体行为必须服务于社会,必须有利于社会大群体的安定繁荣,任何有损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都是要受到限制和惩罚的,因而,武术服务社会的价值取向是武德又一显著特征。“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在没有足够能力时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致犯错,待到有足够能力时则抱负天下,安邦定国,这种修身以致平天下的传统思想,亦在武德中体现的入骨入髓。武术之用,用在何处,何时用,怎么用,是中国文化大背景对武术社会行为的基本规训,也是习武者武德崇尚的发力点。《六韬·文师》曰:“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忠于国家民族、仗义济民、重义轻利、勇于牺牲都是习武者应该葆有的优良品质。所谓“尚武崇德”,武德的社会行为规训为武术的运用确立了正义性方向,划出了用武行为的善恶界线。明朝四十少林僧人抗击倭寇,清朝义和团的扶清灭洋,民国精武体育会的“强国强种”,都是武术社会行为在武德规训下的典型表现。籁声著《武术汇宗》列专节《少林寺传授门徒规条》中“十愿”,“一、愿学此本领,保国安民;二、愿学此本领,抑强扶弱;三、愿学此本领,救世济人;四、愿学此本领,除恶锄奸;五、愿学此本领,保助孤寡;六、愿学此本领,仗义疏财;七、愿学此本领,见义勇为;八、愿学此本领,兴旺门第;九、愿学此本领,舍身救难;十、愿学此本领,传授贤徒”,其中有八条是要求维持正义,敢于斗争的[10]19。武不是不可以用,而是不可轻用,必须要用在合适的地方,要确保其用武的正当性。而这种正当性正是来自于对善恶的文化判断,也就是说用武必须在文化判断的指导下进行,必须依附于社会文化的规训框架,脱离了这一框架武术行为就不会被社会认可。

武德是中华传统道德的延续,是对习武者用武行为的德性保障,其在武术中有着不可比拟的价值意义,然而,由于武德所植根的文化背景的时代特征,武德也显现出一定的不足和相对的局限性。首先,武德历经了千年的延续业已出现了相应的僵化现象,派别意识过强,伦理、门规制度森严,其作为一种严格的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武术中某些积极因素的发展,影响了武术的融合和相互交流,制约了武术的全面繁盛。其次,武德教化能力的局限性。虞舜盛德,弟象顽劣,非不受教,其性使然。武术的暴力性特点很容易激发习武者那种原始的野蛮本性,因而才需要相配的武德约束,但由于人的个性的多样性,见利忘义、争强斗狠等等,武德不可能做到对每个习武者的成功教化,这也是之所以出现些许武林败类的重要原因。第三,道德是群体性的情感判断,其所维护的是民族内部的价值观念,在一个民族认为是道德的行为,对另一个民族来讲却不一定具有同样的判断,其带有明显的民族性特点。武德从属于大道德体系,因而同样受到这种道德民族性的限制,习武者用武行为的道德性无法突破其民族性范畴。

时代决定理念,传统武德的诸多弊端多因于其自身的时代局限性,时代不同,我们所面对的问题就会不同,我们所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会不同。正如梁漱溟先生所说:“有什么问题,则产生什么学术,当社会发展到了不同阶段,人生所面对的问题从而也有所不同,届时便会有不同的学术出现。”[14]190因此,我们对传统武德承继与发展也要顺应时代的需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原来僵化的名目灵活化,把原来固守的门派芥蒂转变为相互的交流与发扬,改变传统的门派伦理观,建立新时代的师徒关系。要以当代社会的视角对传统武德进行选择性借鉴,而不是对其实施盲目的全盘接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长葆传统武德的时代活力。

综而述之,武德是对习武者行为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习武者必须依附的道德准线,武德发生于中国传统文化形态,是中华传统道德体系的子系统。在秉承中华道德体系优良的道德元素的同时,武德也形成了其自身独特的道德个性,在上表现为继承,在下表现为规训,这二者共同构架了传统武德的基本形态。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武德也显现出其时代的局限性,但这并不影响其主旨的展现,我们要顺应时代的取舍,使传统武德葆有长盛不衰的生命力。本文不在详述武德的内容、功能、价值等诸多方面,旨在理清武德构成的基本元素框架。(附图如下)

武术是中国所特有的文化现象之一,其除具有各类纷繁博杂的技艺外,还与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度的结合,形成了精深的理论体系和严格的武德规范。武德之于武术有着极其重要的关乎其本质存在的意义,可以说没有武德就根本形不成武术。武德拥有极其丰富的内容、功能和价值,然而要将这些具体的内容、功能和价值进行系统的分门别类,就必须结合武德得以形成的文化背景。武德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隶属于中华传统道德范畴,其自身行为的规训和对传统道德诸多内容的直接承继共同构建了武德体系,道德共性和道德个性囊括了武德的全部内容,确立了武德构架的二元形态。从承继和规训两个方面来划分武德构架,能够较好的明确武德本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有助于厘清武德各具体内容的范畴归属,使得武德体系从结构上更加直观化和条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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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越)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3828(2016)01-0075-06

作者简介:王占涛(1976—),男,山东鄄城人,山东理工大学体育学院讲师。

收稿日期: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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