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中小企业视角谈股权质押融资
2016-05-07门宇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就重点指出要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扩大生产,促进就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是其发展的一个瓶颈,而担保难是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股权质押在我国经济社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它已经成为现代融资的常用担保方式之一。作为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与传统担保方式相比,可谓是一种重大突破。股权质押融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非常大的帮助。本文从研究我国股权质押融资的现状和优缺点出发,分析其风险性,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公司股权;质押;中小企业;企业融资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的概述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对中小企业融资来说,股权质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中小企业需要的是具有灵活性的资金,而股权质押恰好可以把固定的股权变得灵活,成为可自由周转的资金作为贷款内容。股权质押融资因此而迅速发展起来。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国家就开始流行股权质押,为取得控股地位, 他们购进股权的方法主要来源于在金融机构质押企业股权, 这种模式很容易获得成功。但是在我国,股权质押却出现在企业的其他领域,例如生产经营方面,因此要做好是非常不容易的。原因之一是受到一系列法律或政策制约,这些股权质押中的股权占多数是企业原有的资产,然后从中拿出部分融资金额,可想而知,这种方式并不利于其发挥功能。
股权在这里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也包括股份公司的股权或者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物,股权中的各项权利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在实质上并不是独立的权利。在清偿方面,如果到期都没有办法还完贷款,则买股票的人有权行使处理股权的权利。而在处理方面,为了使股权发生转让效力,则是把股权一起进行处理。
股权质押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1.权利性。股权是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股权本身而言,它是一种财产权,而这种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相比较,更具在物质上的优势。一是具可转让性;二是一种财产权。在标的物进行转让的同时,其中的价值也随之转让,所以具可转让性。而有了这两个性质,在质押融资中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2.象征性。股权质押的象征性,是指作为股权质押标的的价值实体并没有转移占有,实际转移占有的仅仅是代表股东权益的股权凭证。但股权是股东观念上的一种权利,很难被操作控制,因此不可以任意自由处分。
3.便利性。在股权质押中,出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质押物,要求它的公示作用更强。因股权本身价值的随之转移,使质权人在遭不法侵害的防止具有积极作用。另外,出质人不能在还完债款之前,要求得到股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确保还债的人在有效的时间内清偿债务。
4.风险性。股权和其他各个权利相比较,在经营过程中,收益起伏比较大。因此对投资人来说,在质押物的担保上,具有一定的风险。当股权贬值时,质权人的收益上升,当股权升值时,质权人的收益下降。同时出质人也很难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所以对其中的参与者来说,都有损失的风险。基于以上特征,股权质押对现在的企业来说变得尤为重要,且更具有发展潜力。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性防范
所谓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在当前经济局势状况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这种融资方式,大大地提高了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人们的就业机会,也有利于信息的透明化,消息的公开性。在股权质押中的资金,灵活性比较强。但因股权本身属性的影响,以及自身的作用功能和担保方式,在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有诸多因素影响,使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风险,如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处置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以上风险对于中小企业来讲防范尤为重要,一般有以下几种措施:
1.加强对公司的监督。加强对公司的监督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加时效性,也有利于加强工作流程的严谨性。另外,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资源的过多浪费。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加强监督,还有利于对内完善公司的制度,对外有利于风险的控制,包括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加强公司的监督流程,提高公司的威信力,让别的企业刮目相看。公司监督不仅能够让员工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且代表了整个公司的管理能力强弱,所以加强公司监督,对于公司而言是很有必要的。
2.完善管理配套制度。一条完整的配套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的业务流程,更好地辅助其重要工作的执行。所谓的配套制度,就像在一块金灿灿的煎蛋上面撒上一些葱花,其目的就是要让这块煎蛋发挥其色香味俱全的潜力。而公司就是这块煎蛋看,配套制度就是这些葱花。有了配套制度,公司的股东信息登记、资料的审批、对投资的引导等方面都会更具科学性。
3.完善股权转让体系。目前股权的转让条件要求非常严格,主要允许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转让,而非上市公司股权受到限制,股权转让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资金的流动性,因此要完善股权转让体系,以解决股权转让需求问题。完善该体系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加快市场的一二级转化,增加变现方法,加快资金的流动性。另外设立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股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遇到的其他融资,应该充分先有的优势条件,以节约成本和降低风险,并能正确估计价值,确保股权不因制约因素而贬值。
三、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现状分析
1.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从2012年开始,《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都做了修改,这有利于股权质押融资的开展,托管制度的建立更是有利于资金的流转,从而推动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从实际情况来看,在股权质押融资的实施中,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1)融资风险大
股权价值时高时低,未来难以预测,一旦估计失误,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当股权贬值时,质权人的收益上升,当股权升值时,质权人的收益下降。在偿债与追债中,往往在时间上极为不协调。中小企业的一大弱点就是规模小,这一因素直接影响到该公司是否能力在约定期限内偿清债款,无法偿还说明成本大于利益,公司亏损在所难免,对于融资风险,如果不加以正当防范,不监督和管理,则很难使股权价值维持在获利的范围内。
(2)股权登记托管率低
目前实行托管制度已经成为公司实行股权质押融资的安全有效保障,但它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因受到的诸多政策限制。法律规定非上市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该工商部门必须有该公司所有的股东登记信息,进行审核股东材料的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下一个步骤。然而,登记注册时以大股东优先,选前三名为登记注册对象。由于登记量过大,公司不可能耗费资源来进行信息登记,他们宁可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其他管理和宣传上。没有专业的机构进行托管,很多关键问题就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无法按照公司内部的特定流程执行,这就严重影响了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
(3)股权转让受限
股权的自由转让在非上市公司有诸多限制,中小企业都囿于此,受制于相关规定,无法形成完整统一的股权转让市场。非上市公司的主要限制在于其中的交易是分散开来的,以整体为主,缺乏细节性,对于这种非标准的交易,使非上市公司处于一个非常艰难而尴尬的境地。然而,离开了一个特定交易场所,桥梁被阻断,股权就不能自由转让,最终直接导致股权质押融资难以正常进行。
(4)中小企业自身缺陷
很多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都比较急进,往往忽视一些长远的思考,不顾实际情况盲从。他们在问题的解决上,不会制定备用计划和备用措施,一旦遭遇比较严重的困难,就会乱了手脚,后果轻者导致亏损,重者导致破产。另外,他们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加以重视,法律安全意识不强,对经营流程上专业词汇的认识不清晰,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难以估值
对股权价值的评估,是股权质押融资中关键的环节,如果不正确的评估,会影响到公司的利益。但是在此过程中定价机制问题,使其价值很难预测,估价太低会亏本赚不到钱,但估价高又会增加融资的风险性,在安全方面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有诸多评估方式,而不同的方式效果又不尽相同,有一定差异。一般公司都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价格的变化幅度进行估计判断。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则是一个令人忧心的问题,因诸多限制导致没有办法进行股权交易,进而不能定价,影响着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宣传和普及。
2.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问题解决方法初探
(1)做好风险控制
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双方在充分对其了解、预测和估算了之后,才能具体了解风险的强度,再对其进行防范解决,实行双赢。因此内部要加强监管,收集可靠信息,对外部加强对对公司有害行为加以制止。另外有必要在银行等经济主体之间建立交流平台,方便信息传递,资料收集,加大诚信,增强资金的灵活性,加大资金流动。建立一个企业信用的信息数据库,把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放进数据库中进行统一管理,增加企业信用,消除银行疑虑,进而实现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双赢。
(2)加快设置监督和管理机制
加快设置监管机制有利于规范股东行为,有利于监督隐性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公司秩序,解决掉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在此过程中,托管对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来说,是一种安全高效的安全方式,而且国家制定下的制度,也要求非上市公司实行托管。实行第三方托管,有利于规范公司股权的管理,奠定股权质押融资基础,又有利于保护股东的权益,为股权流动与上市交易奠定基础,这种制度安排一举多赢。
(3)完善股权交易平台
股权交易平台是投资者直接进行交易的一个桥梁,但并非所有的公司都可以进入,只有上市公司才不会被限制,而非上市公司无法正常使用。完善股权交易平台,使更多的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在平台上面进行交易,并增强其灵活性和流动性。因为只有流动起来才可以解决那些股权无市场价参考评估难、财务信息不对称等一系列问题,调动了银行的参与积极性,真正的使股权质押融资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
(4)完善股权转让机制
产权交易市场作有利于准确评估股权价值,也有利于企业把股权抵押后,一旦不能把贷款按时偿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那么股权可以通过银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快速变现,进而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获得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增加股权的变现渠道和灵活性。设立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与拍卖行,明确转让流动程序,创造更新渠道,营造更好的外部和内部环境。
(5)转变银行观念,加快创新
银行等金融机构偏好于把贷款投放到大企业中的思维定势是它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改变这种偏好把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贷款的投放模式,大力开发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和业务,如股权。发展在这些方面上的创新,是一个巨大的契机。建立有效合理的风险评估机制,扩大规模,拓宽渠道,对外投放,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诸多难题。
(6)加强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
各个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产品,建立适合的控制机制和风险评估,在时间上让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以及小型金融机构来弥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作用。就我国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自身的投资属性和功能特点而言,其本身是以中小企业作为股权质押融资的投资经营主体。所以要加强制度的完善,产业结构的升级,适当的改善内部与外部投资环境,改变生产经营方式的理念,加强对信息收集的准确性,使其发挥能够高效解决问题的作用。
总的来说,在中小企业的股权质押融资中,有些流程磕磕碰碰,风险和瑕疵是无可避免,除了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硬实力以外,更重要的需要法律法规政策的配套,和整个市场环境的配合使这种融资方式得到最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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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门宇,硕士,讲师,成都文理学院,研究方向:企业经济、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