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羌遗韵:陇南古民居建筑及其文化传承
——以西汉水流域民居建筑为例
2016-05-07刘吉平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文史学院甘肃成县742500
刘吉平,李 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文史学院,甘肃成县 742500)
氐羌遗韵:陇南古民居建筑及其文化传承
——以西汉水流域民居建筑为例
刘吉平a,李杰b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美术系; b.文史学院,甘肃成县742500)
[摘要]民族民间文化是民族个性与独特精神的重要特征。西汉水流域民间文化丰富多彩。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多元文化相互冲突、交流融合,陇南古民居建筑文化形成了独有特征。西汉水上游的瓦屋民居建筑呈现出秦早期文化传承与繁荣的商业贸易的突出特色,西汉水下游的民居建筑仍然保持着氐羌文化的遗韵。由汉及氐羌,西汉水流域民族民间文化在保留地域性文化的同时,沿着河流的延伸,呈现出复杂的、多民族文化交流的过渡性特色。
[关键词]氐羌;陇南;西汉水;民间建筑;文化传承
一个民族的民居建筑风格,除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到民族文化的强烈影响。前者主要包括气候、水文、地势、地质等环境因素,而后者则包括民族文化价值体系、民族心理、思维方式和审美理想等。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民居建筑始终在不断地融合与变迁,但积淀着民族文化丰富内涵的符号语言则被完整地保存和传承下来。因而,民居建筑凝聚着民族的生存智慧和创造才能,传达着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厚意蕴,反映着民族历史的变迁过程。
一、文化的交流、冲突与融合——西汉水流域板屋的历史渊源
西汉水发源于天水秦州区南部的黄土丘陵区,自东北向西南依次流经秦州区天水镇,礼县盐关镇,西和县长道镇,礼县江口乡、龙林乡、雷坝乡,西和县大桥乡……,为嘉陵江一级支流和源头之一。
2004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文博学院等单位组成“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对西汉水上游地区(甘肃礼县所在地)进行了大面积的考古调查。调查仰韶文化遗址61处,龙山时期文化遗址51处,周代遗址47处,包含周秦文化遗址38处,寺洼文化遗址22处。寺洼文化遗址的发现是本次调查一个比较大的收获,以前在礼县境内尚未有寺洼文化的报道,而且一些遗址面积大,内涵单一,可能是该文化的地区中心[1]。《墨子·节葬》中:“秦之西有义渠之国者,其亲属死,聚薪柴而焚之,烟上谓之登遐,然成为孝子。”以及《旧唐书·党项羌传》载:“死则焚尸,名曰火葬”。这种葬俗到唐代还被党项羌所保留着。而夏鼐先生据葬式推定寺洼文化当属羌之文化[2]。
早在秦代,蜀地丝绸可能经祁山古道北运,供应官府和少数民族上层人物需求。东晋南朝时期,生活在今陇南地区的氐人在南北贸易中十分活跃,获利颇丰[3]。祁山道为秦州南达故道的连接线,是一条兼备军事争夺、经济交往、文化输送、宗教传播、民族融合作用的通道。《史记·货殖列传》载:“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
秦人进入西汉水上游以后,依然居于“板屋”,《毛诗正义》云:“秦之西垂,民亦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穆王时“戎狄不贡,王乃西征犬戎”(《后汉书·西羌传》)。为了保护家园,不再“在其板屋,乱我心曲”(《诗经·秦风·小戎》),这里的戎人积极备战,《汉书·地理志下》云:“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故此数郡,民俗质木,不耻寇盗。”颜师古注:“质木者,无有文饰,如木石然。”简约朴素而实用的“板屋”也就成为了民众最理想、最普遍的栖息场所。至魏晋北朝,西汉水流域的仇池氐“……于上平地立宫室果园仓库,无贵贱,皆为板屋土墙”(《南齐书》卷五十九)。“板屋”成为西汉水及其周边流域戎族的标志性建筑样式。
秦汉至唐宋时期的陇右植被良好,森林广布,“材木自出,致之甚易”(《后汉书》卷五十四)。隋唐时期,陇南山地仍然是“大山乔林,连跨数县”(《方舆胜览》卷六十九),在诗圣杜甫的眼中,铁堂峡“修纤无垠竹”,法镜寺“冉冉松上雨”,青阳峡“林回峡角来”。这些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板屋建筑提供了原料储备。唐宋以后,人口日渐增多,土地垦辟益趋广泛,朝廷大肆伐木,用以在首都大兴土木,陇右林木,竟一倾而颓,但板屋民居仍存。
明代时,文学家何景明有诗曰:“瓦亭之西半山谷,土室阴阴连板屋。”夯土筑墙,木板覆顶的板屋依然是地势高亢而气候寒燥的陇右之地普遍的民居样式。及至清朝,西宁监司杨应琚奉命赴京过秦州时,陇右地带的板屋已向西退至陇西渭源一带:“城内居民仅数百家,盖屋皆以乱石压木片,仅蔽风雨,板屋之故俗也。”而渭源是古老渭水的源头,与岷县毗邻,再南下便为宕昌和西汉水下游区域的礼县洮坪、湫山。《括地志》云:“陇右岷、洮、丛等州,西羌也。”至上世纪初,洮坪、湫山依然覆盖着郁郁葱葱的森林,板屋也随处可见。这里属西汉水下游区域,是礼县、宕昌、武都、西和四县区交界地带,历史上曾是羌人政权“宕昌国”和氐人政权“仇池国”所辖的范围,也是西汉水、小岷江、白龙江的交汇地带。山峰高耸、沟壑纵横,并通过通往古临洮、羌中及陇蜀的古道——牛尾古道与上游区域相连。但山民很少走出大山,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已养成了他们淳朴憨厚的品德和不善经商的习惯。在特殊的文化背景和地理环境下,这里的民间建筑随着河流的延伸而变迁——板屋明显增多,古氐羌遗韵愈来愈浓。
历史上,西汉水流域(西陲)地区是赢秦与犬戎反复争夺的主要区域。秦西垂陵区最高位置的礼县大堡子山,似乎就是秦文化与寺洼文化的分界点。寺洼文化应是一种游牧文化,很可能是羌文化的一个支系。大堡子山以东、西汉水以北,是赢秦的都邑区,几乎见不到寺洼文化遗存;而大堡子山以西、以南,今礼县及西和县的中部和南部,直到白龙江流域,寺洼文化遗存却多不胜举,某些地带还十分密集[4]。位于甘肃东南部的西汉水中游的西和栏桥遗址是典型的寺洼文化,除此之外西和芦家沟、赵沟、马集和礼县雷坝乡蒲家楞坎、陈家庄等处可见到当地出土的寺洼文化陶器。这也是西汉水上游区域与下游区域民居建筑差异的古老文化背景。
文化与环境是相互影响的,环境可以造就某种文化,文化也可以改造某种环境。“一种文化如失去了它所依赖的地理环境,就很难做到持续发展,所以地理环境与地域文化具有同构性。”[5]在西汉水流域,寺洼与仰韶、秦与戎、汉与氐羌、中原与西北等文化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交流、冲突与融合。板屋与瓦房——西汉水流域建筑格局与形制的传承、融合与变迁正是这种环境与文化同构性的必然结果。
二、秦早期文化与商业贸易传承——西汉水上游瓦屋建筑
板屋在清末便淡出渭水及西汉水上游区域民居。西宁监司杨应琚在其东行日记《据鞍录》中有关天水瓦屋的记录:“下坡二十里至关子镇,屋瓦望若鳞次,自此居民皆瓦屋矣。然止用仰瓦,不旋合瓦,尚从俭耳。”瓦屋在秦人活动的区域一直延续,并随着时代的步伐愈来愈完善。
西汉水上游是秦人、秦族、秦文化的发样地。早自商末迄于春秋初年,在长达300多年的时间里,秦人在西汉水上游流域兴起并建国。在与戎人的冲突与融合中,西戎所创的板屋成为这一区域主要的民居建筑形式。但秦人并非完全沿袭戎人的板屋建筑样式,从西汉水流域汉代墓葬出土的瓦当、饮器、陶屋等分析,秦汉时期,该地区瓦屋及其院落形制已经十分健全。方形或长方形形制,双面坡,土夯墙体,单扇或双扇板门,悬山式和攒尖式屋顶。图1所示的带有四角攒尖顶阁楼的双面坡瓦屋模型(明器),和另外两座单体双面坡民居(明器)放置在一起,虽非同一组,但仍然显示了那个时代西汉水上游流域民居建筑的风貌,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图1
不同民族文化在冲突、碰撞和交流的过程中,文化的融合与交互必然相伴而生。越是交通发达的区域,地域性文化的变迁越快,反之亦然。
历史上的西汉水上游区域河道纵横、水草丰茂,且有长流不息的“卤城”盐井。早在先秦时期,秦人祖先就在西汉水上游地区养马和从事商业贸易活动。汉唐以后,战乱频仍,但商贸依然繁盛。以出产井盐和骡马交易闻名于甘、陕两省的盐官成为茶马互市的重要商道和枢纽。南来北往的客商给当地“商户”(富豪人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清朝伊始,相当数量的江浙、晋陕商人进入西北地区,开设商号、建立会馆,进行频繁的商贸活动。西汉水及其周边流域的众多构筑宏伟、雕作精细,具有晋商遗风和江南特色的“四合院”,与明清时期晋商在该地区的贸易活动密切相关。西汉水上游流域的盐官镇在历史上是茶马贸易的交通要道,其临街的旅店——“骡马店”便是这一特色的具体体现。“骡马店”院落多为长方形——窄门面、大进深,中轴线与街道垂直,堂屋为三明两暗“锁子房”,进深和间隔较窄;两侧厢房多为三间,单面坡穿斗式架构,挑檐式屋顶,廊檐窄小(省出室内空间作为客房及马厩使用) ;倒座为五间或三间,双面坡穿斗式架构,当地称为十字穿梁,进深宽大,前庭后室,前庭临街为商铺,后室与主厅相对,为书房。左侧一间为屋宇式大门,厕所位于院落右侧厢房与倒座之间狭小的空间处。利用有限的空间,尽量扩大其商业使用价值,是临街合院房与其他合院房的不同之处。
清末至民国初年,西汉水上游区域盗匪猖獗,为了防御随时入侵的盗贼匪患,这里的民居以“宅院式”建筑为主——高墙封闭的院落、主次分明的架构、对称和谐的布局。一般人家为一进院落,富豪人家宅院多为两进,人丁兴旺的大户则为三进、四进。各进之间用过厅或垂花门隔开,前后院东西各有厢房,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房屋各自独立,互不连接,但四面房屋都有廊道相通。大门一般设在宅院左下角,进入大门后经过门道和小天井,迎门设一影壁,左转九十度,穿过二门(垂花门),才进入正院或序院。一进院落主厅直接与倒座相对,二进院落主厅与过厅或垂花门(前院无厢房)相对。
受当地风水观念支配,大门多座落院之东南(巽位),厕所置于院之西南角,院内雨水则通过西南“水窗眼”汇流于院外。四合院大门多采用屋宇门形式,门框、门扇坚实厚重,造形简约朴素。采用此种门的实用目的有二:一是倒座后墙坚固高竣,在此开门封闭安全;二是大门形制简朴,藏拙不显豪富。这种建筑形式充分体现了儒家文化思想和封建宗族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大家族、大家庭的居住、生活需求。
除“四合院”外,平民人家宅院为一正两厢组成的“三合院”。院落内只建主厅和东西厢房,无倒厅。大门采用对山式墙垣门,即大门对着前院东房山墙开南门,或对着西房山墙开北门。
无论“四合院”还是“三合院”,无论“一进院”还是“两进院”,院落四面屋顶均为一坡水的“偏厦”,只有承接前后院落的过厅或临街做铺面的房屋为两檐水架构。这种借鉴了南方“四水归堂”的院落布局,是封建“家族”观念的具体体现。堂屋一般为五开间,单体平面呈“锁子厅”式布局,即明间(三间)前檐墙向内凹进一步架,两次间进深大于明间一步架,平面如一把老式锁子,这是陇南北部地区民居建筑的标志性特征。还有部分“廊檐式”(通长的带柱前廊)和“挑檐式”(无柱廊)的单体建筑,这三类是西汉水流域古民居单体建筑的基本形式。按照长幼有序、上下尊卑的家庭等级观念和人伦纲常,堂屋后檐高耸,前檐台基高大、宽阔,装饰华美。东西厢房架次较矮、间隔较窄、进深较浅、装饰简洁。这种院落布局将“板屋土墙”与北方的四合院及南方的天井巧妙结合,黄土夯墙体、木板或青砖封前檐、大青石砌台阶、素面雕饰门窗及构件——呈现原生态的材质与色彩。北方四合院的庄重大气、南方干栏式建筑的婉转柔美被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更深刻地体现了西汉水流域民族民间文化厚重结实、朴素大方的历史品质。
宽阔的川坝、便利的交通、民族的融合,特别是南北文化的交流,使西汉水上游区域的民间传统文化较之于下游区域而言,变迁更为迅速,融合更为彻底,文化更为多元。从境内仍存的明清直至民国的古民居建筑来看,这种变迁十分鲜明。礼县县城“刘家大院”,新集村“陈家大院”,盐官镇“沈家大院”、“金家大院”等“商户”的宅院是这个时期中原文化与陇南地域文化融合的具体体现。自改革开放以后,“四合院”的建筑格局及其文化日趋衰微,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状况的改善,建筑材料的更新,信息技术的便捷以及政府的“统一规划”,民族传统文化逐渐失去了它所依赖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土壤,民间建筑的地域性特征也就不复存在了。
三、氐羌文化的延续——西汉水下游民居建筑
西汉水流域民族民间文化在保留地域性文化的同时,随着河流的延伸,呈现出复杂的、多民族文化交流的过渡性特色。
与上游川坝地带比较而言,西汉水下游区域地形破碎,多梁、峁、沟谷、垄板地形,民居多沿着山脉走向布置。单体建筑多为两层架构,进深宽、架构高、廊檐浅、装饰简单。此区域正好处于西和、武都、康县、宕昌、岷县之间,汉族、藏族、羌族杂处,族群文化之间有诸多交汇,土屋、板房、瓦屋共存,并体现出特有的氐羌民族文化特征。
羌人系多神崇拜,信仰巫术,擅长建筑石砌碉楼和庄房,以及在江河峡谷上建索桥和在峭岩陡壁上修栈道。氐人能织布,善耕田,畜养豕、牛、马、驴、骡,其居住“无贵贱皆为板屋土墙”[6]。据《洮州厅志》记载:“当地藏民的板屋,分上下两层”,“高楼暖炕与汉无异,但多居楼下,而楼之上则堆积柴草焉”。李殿图《番行杂咏》诗也描述道:“番人亦自好楼居,刺噶层层板屋疏。半跨山腰半溪涧,上宁妇子下储青。”(《甘肃新通志》卷四十二)特别是宕昌、礼县、武都及与岷县交界之处,土屋、板房依山而建,特征更加鲜明。
这里民居空间的布置有一定的相似性。除去大户人家外,多数人家不设院墙。无论土屋、板房还是瓦屋,多为两层或三层。底层用于圈养牲畜,二层住人,三层放置杂物。也有家境较为贫困者底层用于住人,二层用于放置杂物,房屋架构较为窄小。无论二层还是三层,底层多为井干式架构,外形颇似羌族碉楼(图2),二层以上多是穿斗式全木质构架,于立柱之间用木板搭建重棚,周围施以竹或藤编的泥墙,外形极具南方干栏式建筑的特色。各构件之间用卯榫固定,建造时,先立木后夯墙,梁柱嵌于土夯或石砌墙体之中。“现今羌族石砌碉房应是窑洞、帐幕、干栏三者的混合体。”[7]从木质框架、土坯或板筑而言,这种碉楼与板屋相结合的民居正是氐羌族系在西汉流域变迁、融合的具体体现。
图2
羌氐文化是否同源是研究的关键,许慎《说文解字》云:“(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而“氐”至少在西汉时写作“羝”,《说文》:“羝,牡羊也。”表明氐人是以羝羊为图腾的[8]。无论异同,氐、羌民族在起源上与羊有着极大的关联。也就是说,无论氐还是羌,都是以游牧为生的族群。随着迁徙地自然环境的变化以及与汉族及其他民族的融合,原先以游牧为主的生活方式也逐渐被农耕文化所替代,但是游牧的一些习俗则被继承下来。
这里的农民平时将牲畜驱赶到山林之中自由觅食,隆冬或农忙时则从山林里找回,圈养在“板屋”的底层,耕种收割完毕后,仍然放归山林。放养与圈养相结合、游牧习俗与农耕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特有的民族文化特征。
在传统的民间建筑中,从建筑架构、建筑装饰、家具陈设到空间分隔形成了一个有机组合的有序等级系统。“火塘、神龛和中心柱”是氐羌民居建筑室内特有的陈设与架构。
在西汉水下游区域,特别是礼县、宕昌和武都的交界之处,火塘和神柜是每家堂屋必备的设施。火塘设在堂屋的中心地带,其上为长方形的神柜,神柜的上方供奉着角角神,角角神居住在白纸剪刻的神龛之中。火塘上置有一个直径近一米的三脚架,做饭时安上铁锅,平时烤火取暖则把三脚架移开。火塘里的火种,长久保存不熄,是家中的“万年火”,是家族的生命中心。火塘是火神的象征,何人都不得踩、蹬火塘内的三脚架,不得在上面烤衣裤鞋袜及其他不洁之物,更不能跨过火塘。这是典型的氐羌火文化表现形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紧邻西汉水的白龙江流域,亦有许多具有羌人建筑风格的村落,这些村落无论布局还是单体建筑形式,具有独特的文化特色。西汉水流域对太阳、月亮和星星敬畏有加,即所谓的“敬天、敬地、敬三光”,每家的院子窗户外,置香炉以敬太阳神,而“太阳”是与“火”与“灶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大门左侧,设置香炉以敬“门神”;主厅房脊之上还设置砖雕的“子牙堂”,传说姜子牙封众将士成为各路神仙以后,忘记了给自己一个“神”的位置,只得爬上房顶,坐在上面喊:“姜太公在此,诸神回避。”这便是“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的来历。这些神灵没有常见的偶像实体,对建筑空间结构不产生影响,但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该区域的建筑文化之中。
民风民俗是一种以大众行为及习惯为导向的文化现象,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传承性。活动在今甘肃地区的一部分羌人“开始东迁并逐渐融合于华夏族的同时,留居在今甘肃境内的羌人各部落继续保持着自己的民族传统和特色,并与青藏高原腹地的藏族先民的其他部落仍保持着联系”。明清时期,西北地区的羌人大多已融入汉、藏,但洮、岷地区的羌人最后融合于汉、藏的时间则较晚[9]。西汉水下游流域,地接洮岷,山大沟深、交通不畅,其民间习俗仍然保留着氐羌文化遗韵。这是该区域民间建筑文化与周边区域不同的主要原因。
结语
陇南地处陕甘川毗邻区域,是氐羌文化的发祥地,据《北史》载:“秦汉以来,世居岐陇以南,汉川以西……自汧渭抵与巴蜀,种类实繁。”先后进入陇南的氐族、羌族、汉族及其他各民族攻伐消长、互相融合。
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常山下层文化、齐家文化、寺洼文化等遗址的交错并存,氐羌文化、秦早期文化、戎族文化等多元文化的交流,以及独特的地理地貌,使西汉水流域民族民间文化呈现丰富多彩的面貌。就民间建筑而言,沿着西汉水河谷的延伸,从上游至下游,体现出愈来愈浓厚的氐羌文化意蕴。因而,陇南民间建筑受秦陇文化、中原文化、巴蜀文化和氐羌文化互相影响,形成了独特而多元的地域性文化特色。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形成,我国几千年丰富的民居建筑及其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陇南传统民居也是一样,许多建筑形式独特、保存完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优秀古民居被拆除。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地、真实地、完整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将是我们面临的永久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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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君]
作者简介:刘吉平(1970-),男,甘肃礼县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水彩画、民俗民间文化、艺术理论的教学与研究。
基金项目: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氐羌遗韵:陕甘川毗邻区域民族民间美术文化研究”(14YJA760016) ;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陇东南区域民间美术的文化历史特征研究”(15YJA760049) ; 2012年陇南师范高等专业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西汉水流域秦早期美术文化研究”(2012LSSK01004)。
收稿日期:2015-10-02
[中图分类号]TU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630(2016) 01-0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