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几点体会
2016-05-06包伟初赵达均
包伟初, 赵达均
(1.杭州市电镀行业协会,浙江 杭州 310016; 2.天津市方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天津 300384)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几点体会
包伟初1,赵达均2
(1.杭州市电镀行业协会,浙江 杭州310016;2.天津市方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天津300384)
摘要:通过参加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撰写电镀清洁生产报告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强调指出,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法规,使用物料平衡图正确计算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利用实例解析所得税的税率对项目经济评估结论的影响,注意数据间的连带关系。
关键词:清洁生产; 电镀; 污染物排放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定义:“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006年,杭州市经委和杭州市环保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下发杭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有关与审批规定的通知》杭环发(2006)115号文件和《杭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06)14号文件,将杭州市区范围内所有电镀企业(包括电镀车间)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内,以规范电镀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杭州市电镀行业协会随即组织召开了杭州市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会议,从而开启了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至2009年,全市约150家电镀企业,有143家通过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有部分电镀企业开始着手第二轮清洁生产审工作。之后,杭州市电镀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进入常态化。
2013年9月18天津市召开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将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本市200家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强制审核。2014年,天津完成82家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将继续对118家工业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2015年12月30日已完成对本市200家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强制审核[1]。
接受清洁生产审核的电镀企业在审核中大都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就参与杭州和天津某些电镀企业的审核工作的经验,总结如下。
1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法规
电镀企业在接受清洁生产审核时提供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法规,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2015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25号,开始执行《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 314-2006)同时停止施行。但还有电镀企业清洁生产报告仍使用停止施行的标准。
2)2008年以后改建、扩建和新建电镀企业,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表2要求,而不是表1要求。标准明确规定表2为新建现有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表1为现有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标准3.3对新建企业给出定义为“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镀设施建设项目”。但某企业属2008年以后新建企业,在电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仍使用表1要求。
3)2011年,浙江省环保厅和经信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1)67号文件及56条具体要求;2014年8月,浙江省环保厅颁布浙环函(2014)159文,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钱塘江流域5个省辖市的22个县级市/区、县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整治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但有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仍使用了之前的标准,没有及时提高审核要求;对照56条规定,整改措施和结果含糊不清。审核机构工作人员不了解或跟不上国家及省、市最新政策和要求。
2正确计算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接受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经常会在计算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时,未考虑资源回用因素而产生误差。举例如下:
某企业某年某月镀硬铬物料平衡为图1。
图1 某企业某年某月镀硬铬物料平衡
该电镀清洁生产报告中是这样计算的:
误差量=3690.0-(3092.2+14.2+0.1+
37.0+0.2+506.3+25.0)
=3690.0-3674.8=15.2kg
误差率=(15.2/3690.0)×100%=0.41%平衡有效。
铬利用率≥80%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由于铬酸雾回收装置中铬质量506.3kg和铬酸回收槽中增加铬质量25.0kg可以回用至电镀铬槽,铬利用率应该这样计算:
=97.89%
铬利用率≥90%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3正确进行经济评估
接受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需对清洁生产的项目进行经济评估。需要提供项目投资费用、年运行费用总节省金额和设备折旧年限数据,还需要贴现率和所得税率数据,应计算出年增加净现金流量、投资偿还期、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有些电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仍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33%计算。
表1列出某项目经济效益评估,所得税的税率分别为33%、25%和0。若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则不交所得税,这时所得税的税率以0计。
从表1可以看出,所得税的税率分别为33%、25%和0时,年增加净现金流量分别为25.695万元、26.375万元和28.5万元。
国家10年税收〔计算公式为η×(P-D)〕分别为28.05万元、21.25万元和0元,投资偿还期分别为7.78年、7.58年和7.02年;净现值分别为-2.35万元、3.62万元和28.5万元,若所得税的税率按33%计算,NPV﹤0,该项目不可行,若所得税的税率按25%和0计算,NPV﹥0,该项目可行;内部收益率分别为4.84%、5.21%和7.02%,若所得税的税率按33%计算,IRR﹤5%,该项目不可行,若所得税的税率按25%和0计算,IRR﹥5,该项目可行。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贴现率和所得税率数据对项目经济评估有决定性的作用。贴现率和所得税率数据应根据企业实际,取其相应的数值。
表1某项目济效益评估
项 目符 号公 式η=0.33η=0.25η=0项目投资费用/万元II200200200年运行费用总节省金额/万元P―28.528.528.5设备年折旧费/万元DI/10202020年增加净现金流量/万元FP-η×(P-D)25.69526.37528.5投资偿还期/年NI/F7.787.587.02净现值/万元NPV―-1.593.6620.07内部收益率IRR―4.84%5.21%7.02%
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贴现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分别为33%、25%和0。
4注意数据的连带关系
接受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电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应注意与其它数据的连带关系,经常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均以实例说明。
1)电镀废水处理能力明显偏低。企业电镀废水处理能力为20m3/d,若年运行365天,年处理电镀废水只有7300m3,而该企业年产生电镀废水为135000m3。
2)产生电镀污泥质量过少。企业生产30万m2的塑料电镀件,产生电镀废水130000m3,而污水处理产生电镀污泥数量只有2.1t。
3)电镀污泥质量过多。一个月的物料平衡图带出镍质量3.5kg,带出铬质量5.5kg。而一年产生的电镀污泥质量为198.9t。
4)电镀废水处理费用过低。含铜、镍和铬的电镀废水量13.5万m3,三废治理、处置费用23.5万元。单位电镀废水处理费用仅为1.78元/m3,单位电镀废水处理费用过低。
5)电镀废水处理费用过高。某企业电镀废水污染物质量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表2规定的限值,处理含镍和含铬电镀废水量3250t,花费93万元,单位电镀废水处理费用高达286元/m3。单位电镀废水处理费用过高。
6)电镀硬铬铬利用率过低。单位产品铬酐用量(kg/t)由2012年的43.53降至2015年的14.0,假如2015年因为该企业是镀硬铬,铬酐利用率为一级水平90%,那么2012年铬酐利用率仅为28.9%。
7)COD如何降低无依据。电镀废水经过化学法处理重金属,COD质量浓度从275mg/L降至45mg/L,氨氮质量浓度从38.5mg/L降至24.0mg/L,无变化依据。
8)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总质量过少。10万m3电镀废水处理前化学需氧量质量浓度为285mg/L,处理后质量浓度为43mg/L,总质量应为4.3t。但厂家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质量仅为0.6t。
9)数据前后不一致。在一个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年利税出现2000万元和608万元两组数据,到底是多少?产生的电镀污泥质量前后不一致,前表8t,后表1.4t。
10)电镀废水铜、镍、铬和综合废水分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利用电镀废水处理前的数据计算污染物带出总量时,没有将铜、镍、铬和综合废水体积分别计算,而是用电镀废水处理前的数据与总水体积进行计算。
11)电镀回用水的统计方法不够明确。中水也称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它的水质介于污水和自来水之间。电镀行业的回用水应指能回用到生产线上任意工序的中水,但有些报告把回用于绿化和洗厕用水也一并计入了中水回用。
5其它注意事项
接受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还有以下几点。
1)生产工艺流程图工序不完全、合并工序和拆分工序等。只写水洗,未注明是否为逆流漂洗;喷涂生产工艺中的喷涂工序与产生废气废渣应为一个工序,作为两个工序;将钝化与封闭写成一工序;镀铬工艺流程图中前处理活化工序后缺水洗和反极工序;将浸防锈油工序写为防锈除油;电镀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中无六价铬被还原工序。
2)产生的电镀污泥量无支撑材料。
3)未发现电镀废水处理前的分析数据。
4)无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
5)环保检测有不合格项,没有分析出现不合格项的原因,没有改进后的数据。
6)有些数据无量纲。
7)审核机构完全占据主体位置,几乎承揽了审核报告的全部编制工作,没有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存在定位不准的问题;另外,报告编写人员深入现场不够,无/低费方案等内容雷同性大,虚的方案太多,而实用的方案太少。
8)审核报告缺少在技术工艺层面对企业进行调研、指导,没有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造提升意见和中/高费方案。如某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协议签订之前已在实施的技改项目,也被列为清洁生产审核的中/高费方案和指导意见。
9)有些审核报告编制不规范,数据错乱明显,内容不切企业实际,体现不出企业真实的清洁生产水平,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
参考文献
[1]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完成82家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约标煤近40万吨[EB/OL]http://www.tjec.gov.cn/Jjyx/55247.htm,2015-06-09.
Some Experiences of Electroplating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Participation
BAO Weichu1; ZHAO Dajun2
(1.Hangzhou Electroplating Association,Hangzhou 310016,China;2.Tianjin Fang Shi Chemical Technology Co.Ltd.,Tianjing 300384,China)
Abstract:Problems in electroplating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report writing we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on base of the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participation.It was emphasized that:the latest version of 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implemented;the material balance figure should be used to calculate the indexs of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correctly;the influence of income tax rate to the conclusion of economic evaluation should be analyzed by using living examples;the joint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data should be noticed.
Keywords:cleaner production; electroplating; pollutant emission
中图分类号:X820.6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6-01-19修回日期: 2016-02-23
doi:10.3969/j.issn.1001-3849.2016.0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