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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动与社会排斥

2016-04-29王健男

知识文库 2016年14期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这种流动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在这一变化下,城市得到丰富的劳动力,工业迅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但是这些进城农民并没有完全获得他们预期的东西。相反,由于制度、政策等各方面的原因,他们面对着各种不同的困境。其中,随农民工进城的子女教育问题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从社会排斥的理论视角可以很好地分析这一现状出现的原因,而结合社会福利思想中福利国家的相关理论我们又可以尝试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口不再集聚在同一个地方。每一个人可能从出生开始,就会经历或主动或被动的迁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地提高,户籍制度开始松动。以此为契机,我国的人口流动也开始大规模地出现。由于城乡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和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这种流动以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中西部流向东部沿海地区最为常见。

广泛的人口流动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三十多年来,由于明显的劳动力优势,我国在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而这有很大的缘由要归于从广大农村地区解放出来的、流动到城市的富余劳动力。他们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们在看到他们带来的成绩的同时,却很容易忽略他们的诉求。

事实上在我国,流动人口进城不仅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相伴随着也产生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我们常说教育决定一个国家的未来,那么这些社会地位不高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可谓是重中之重。因为教育对他们来说,可能是实现自身社会地位改变的唯一途径。

一、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现状

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显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继续增长,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201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1167.2万人,其中864.3万人在小学就读,302.9万人在初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比例达58%。而在最新公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指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2.74万人,在初中就读328.23万人。”可以看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选择把子女带在身边,让他们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上学。一方面他们认为这样可以更方便地照顾子女,对他们进行管教;另一方面,城市里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他们认为会对子女的发展帮助更大一些。 但是,由于我国仍然存在的户籍制度桎梏和与之相关联的不完善的教育体系,流动人口的子女进城后能否得到他们期望的东西,尤其是在受教育方面,是不是在城市里就会获得比在农村老家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明显的改善效果,这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每个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2010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其中提出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即“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希望以此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广大的流动人口子女并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更多地是集中在城市里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这与他们的初衷相去甚远,而且在许多地方,这类学校其实并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样它们的稳定性就受到了影响。从而影响到他们受教育的连续性。

目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流动人口子女失学现象严重

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有超过1.2亿的流动人口,他们占中国总人口的10%,有近2000多万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这些孩子失学率高达9.3%,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这些失学儿童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客观上不能上学;一种是主观上不愿上学。

(二)流动人口子女就学质量无法保证

流动人口子女要想进入公立学校读书,必须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和赞助费。许多家长为了孩子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忍痛把孩子送入这些学校。但是在公立学校的孩子并不能得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重视。再加上这些孩子自身的基础相对较差,流动人口子女其实很难获得高质量的教育。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能力将子女送入公立学校的家庭来说,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就成了他们的选择。但是这些学校的基础设施差,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条件非常不好,更有一些学校处在非法的尴尬处境,所以,这些孩子只能接受到比较低质量的教育。

(三)就学后环境适应问题

如果流动人口的子女能够顺利地入学,那么他们又会面临着新的问题:如何融入这个全新的环境。因为农村、偏远地区的发展状况与城市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这些孩子在进入这个新的环境后,如何面对这与以前全然不同的环境,怎样来解决他们产生的差距感,甚至是自卑和压力,如果处理不好,这些都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成绩。进而可能就会产生一系列的厌学、生活适应问题。

二、社会排斥与教育公平

在前面提到的问题之中,是什么导致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面临着重重阻碍?笔者认为当下我国的制度设计和公众的认识都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而通过社会排斥的社会学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一)社会排斥问题的基本分析

1.“社会排斥”概念的由来及其内涵

大家的共识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排斥概念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的法国,后经欧盟的推广,逐渐成为国际机构的主流发展话语。在绝大多数研究者们看来,法国社会政策分析家勒努瓦(Rene Lenoir)是第一个真正在现代意义上提出“社会排斥”概念的人。勒努瓦用“社会排斥”概念来描述被边缘化的人群。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排斥”概念陆续被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采纳,成为国际发展机构的重要话语,从欧盟国家传播到包括拉丁美洲、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国家。

社会排斥概念与贫困、剥夺、歧视、不平等以及边缘化等这些概念和研究主题不仅在内容上有交叉,而且在时间上也有先后延展关系。大部分研究者将“社会排斥”广泛地定义为“社会、政治和公民权利的否决,或者个体群不能参与基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相比之下,政策界通常把社会排斥理解为“被劳动力市场排斥”或“极端贫困和物质剥夺”(或者两者兼有),有时也指“不能行使基本的社会权利”。

2.社会排斥现象产生原因

作为一种结果或状态,社会排斥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原因。作为一个过程,社会排斥现象则受到一定体制的影响,或者说,存在一些造成社会排斥的体制。不少研究对社会排斥现象产生的原因作了分析。在这些研究中,一些认为社会排斥现象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变迁的结果,一些则认为社会排斥现象与封闭的社会关系或已有的社会体制有关。

(二)教育公平的现状及原因

随着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他们的子女也更多地随他们迁入城市,所以就有越来越多的适龄儿童、青少年需要接受教育。但是由于现行的制度限制,免费的义务教育并不能全面覆盖所有的城乡人口子女。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不合理和不平等设置,让随父母进城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接受正常的学习和教育方面遇到重重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龄儿童入学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政府负责。”就这样,户口决定了一个儿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地域,所以现在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受教育问题上,就会遇到各种问题。

在当前城市社会,由于户籍的限制,也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子女的受教育机会和资源,许多学校拒收流动人口的子女。据教育部对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状况的调查显示,一些大城市的流动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仅为94%,这一数据表明,流动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低于全国适龄人口入学率的平均水平。调查发现,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7%,这表明,流动儿童中达到上学年龄却不能及时入学的问题比较突出。即使有些地方允许农民工子女上学,却还要支付很高的额外费用,而这些费用的收取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许可。

除了在入学机会上体现出的不平等外,进城农民与城市市民在子女教育中的不平等还体现在受教育的过程和结果上。在城市学校借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受教育过程中,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除了借读,那些在专门为流动人口子女开办的“打工子弟学校”上学的儿童,往往由于较差的学校条件而接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更不利的还在于,对于“打工子弟学校”,城市管理者从政策和资源上缺乏必要的支持和援助。从受教育结果看,有调查表明流动人口子女在学业成绩上往往低于其他社会阶层的子女。此外,现行的以户籍为基础的学籍管理体制,限制了流动儿童在城市中接受持续性的教育。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是户籍制度的导致了进城农民在子女教育方面与城市市民有巨大差距,而这一劣势进一步导致了他们生活难度增加,因此更容易陷入贫困无助的境地。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将农民与市民区分开来,伴随改革开放的制度松动,广大农民涌入城市谋生,但是这一根深蒂固的制度影响仍然存在。正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政策设计,给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平等的教育设置了障碍。

三、推动教育公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如上所述,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是造成当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不公平的政策根源,所以,要实现教育公平,破解城乡二元的不平衡结构,就要改革户籍制度,重点是消除进城农民所遭受到的户籍限制和歧视,保护他们的利益。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加剧,户籍制度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从基层到中央,从普通民众到政府官员,社会各界对户籍改革的呼声都愈来愈高,国家与地方两个层面因此都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

户籍制度的改革会影响到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而从教育问题的解决,也会促进户籍制度的改革进程,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自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各地方政府也采取了具体措施加以落实。

四、建议与对策

(一)改变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变以户籍为准入门槛到以居民身份为准入条件。

长期以来,我国入学的准入条件和标准是以户籍登记为依据的学籍管理制度。在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城乡二元教育体制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学籍与户籍挂钩,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无法在人口流动中得到保障。户籍制度是我国城乡分野的二元教育结构形成的根本社会制度,也是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直接原因。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首要条件是破除户籍制度对流动儿童的入学限制,以居民身份和年龄作为依据登记入学,建立适应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准入制度。即凡是公民只要在义务教育学龄范围内,均应按流入地户籍人口一视同仁登记入学,纳入本地义务教育事业范围内。在此制度下,流入地政府应无条件接纳和安排他们入学。从我国现行的流动人口子女城市就学政策来看,政府确立了“两个为主”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政策,实际上已经承认了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经济原因不再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阻碍因素。

当前,许多公立学校在接收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时,要收取高额的赞助费,这些费用将许多的流动人口子女拒之门外;另外,在专门为流动人口子女设立的学校里,由于经费不足,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够齐全,教室状况堪忧,老师缺乏而且流动性很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孩子受到的教育质量水平就很一般,他们与城里孩子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教育原本是他们改变自身处境的一条途径,但在这种情况下,这条路也行不通了。如果政府能为这些针对农民工子弟的学校划拨更多的办学经费,情况就会有所好转。

(三)推动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倡导平等的社会氛围。

改革开放为我国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它也带来了深刻的社会变化。人口流动的频繁和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所以,我们也不能固守原来的落后的思想,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在自己国土上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和自由。不论在哪里,他们受教育、工作的权利是不变的,都应受到保护和尊重。

根据托达罗模型对人口流动的解释,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归根结底是因为城乡发展的差异。所以,由于我国发展策略而产生的巨大城乡差距,是流动人口一系列问题和困境产生的直接原因。为此,我们在享受发展的成果时候,也不能忽略这些问题。积极地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应对,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作者单位:西安翻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