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户购种的自我保护须知
2016-04-29杨晓峰
杨晓峰
种植户购种的自我保护须知
杨晓峰
杨晓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9楼,430022,电话:13907178953,传真:027-59625789
导读:成都市某蔬菜种植联合社毛先生问,怎样减少购种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可能出现的损失?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杨晓峰指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查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要仔细琢磨对比种子广告,看清看懂标签,购种时要尽量签订合同,保留包装袋等方法来进行自我保护。
经典案例:成都市某蔬菜种植联合社毛先生问:我们每年购种,经常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请问杨律师能否系统性地给我们介绍一些购种的自我保护方法,尽量减少购种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可能出现的损失?
“在线律师”:
从毛先生的提问来看,毛先生应该是很有水平的文化人,农业生产活动有更多像毛先生这样的人加入进来,就不愁没有好的行业发展前景,非常乐意与毛先生一起讨论他提出的问题。考虑到种植户的文化积累现状和对该问题种植户们会有不同的切身感受,我探索着用下列方式回答,请读者朋友多提改进意见。
保有权利和自我防范意识
《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对购种者的权利保护进行了相关规定。购种人依法主张和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不是自私的表现,而是文明现代人所需要的必要修养和素质,行使权利是对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是法治中国平凡而伟大的具体实践,购种人不去依法主张和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是对自己和对社会的失职,就没有尽到公民对社会和对国家的义务。
法定权利虽然来自法律规定,但法律不会把这个权利自动送到您手上,当事人只有通过法定的“争取”形式才能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
自我防范意识,通俗地讲,就是既要满腔热情地认可种子供应人会提供心仪的种子,又要想到这些卖种人中可能有欺骗者、欺诈者或损人利己者。
知晓售种人的行政管理者是谁
在中国,不论是种子生产者还是种子销售者,也不管是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还是个体工商户性质的无限责任组织,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都有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其所在地的农业委员会,而农业委员会主管下的种子管理机构则具体承办种子管理工作。
在您遇到因购种引起的所有问题或纠纷时,均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帮助,或指导、解答、维权等。
查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新修订的《种子法》规定,从事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这些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必须经过审定,而从事农业部制定登记目录内的其他农作物种子生产必须要通过登记。也就是说当您购买主要农作物种子时,如果种子产品包装袋上没有经过审定的编号,请您一定不要购买;当您购买农业部制定登记目录内的其他农作物种子时,如果种子产品包装袋上无种子登记证编号,那是不正常的,也请不要购买;除外的其他种子没有审定或登记编号,属正常,可以购买。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所有的包装种子销售,必须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也就是当您购买任何品种的种子时,如果其种子产品包装袋上没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请您一定不要购买。
仔细对比种子广告
看种子广告是我们了解新种子和流行种子的重要途径,是市场主体的必修课,但看种子广告是有学问的。
首先,看种子广告中是否有2015年新修订《广告法》中禁用的词汇,如最佳、最赚、最优、最好、最大、最高、最低价、最便宜、最受欢迎、最先进、最新技术、最新科学;中国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全国一流;国家级、顶级工艺、极品、极佳、极致;首个、首选、独家、销量冠军、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超赚、精确;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
其次,购种前通过搜集相关信息和平时的知识积累,对拟购品种种子要有一个全面认识,对不了解的商品种子,不要轻易购买。
再次,货比三家,多走多看,做到心中有数,即使生意上积累有满意的商家,也不妨多了解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扩充信息不是坏事。
看清和看懂标签
种子标签是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对于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标签是指种子经营者在销售种子时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农作物种子标签内容包括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下列情况之一的,标签上应当分别加注:主要农作物种子应当加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2种以上混合种子应当标注“混合种子”字样,同时标明各类种子的名称及比例;药剂处理的种子应当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注意事项,并根据药剂毒性附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标注红色“有毒”字样;转基因种子应当标注“转基因”字样、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编号和安全控制措施;进口种子应当加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分装种子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加注有害杂草的种类和比例。
品种名称应当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授权品种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应当使用批准的名称。
产地是指种子繁育所在地,按照行政区划最大标注至省级。进口种子的产地,按《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标注。
质量指标是指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标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某些作物种子质量有其他指标要求的,应当加注。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编号。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编号。
生产年月是指种子收获的时间。净含量是指种子的实际质量或数量,以千克(kg)、克(g)、粒或株表示。生产商是指最初的商品种子供应商,进口商是指直接从境外购买种子的单位。生产商地址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地址标注,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
种子包装物印制的品种说明属于种子标签,不属于广告范畴。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依照《种子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保存购种合同与买货票据
签订种子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白纸黑字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遇纠纷,也是解决纠纷的基本证据,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对于交易金额较大的买卖很有必要。
至于交易金额较小的购种行为,种植户至少应索取买货票据,且票据上一定要载明所购种子的名称、价格、购物日期、商家地址和字号,并妥善保存。
保留包装袋,有条件地封存种样
保留的包装袋、与购买种子时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索取的买货票据,是买家保护自己的利器,它们可以自我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对于种植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国家除有《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专门法律保护购种人外,《刑法》第147条还有刑罚的专门规定: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较大损失、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标准,各省有明确规定。
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及舆论保护,购种人可以组合使用。
购种遇到纠纷要冷静对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既不要忍让,也不要意气用事,应该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不可以滥权,为自己的利益主张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法无天、无理取闹,不要指望把事情闹大就能解决问题、就能解决好自己的问题。
遇到纠纷首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向农业部门投诉或申诉。接到投诉或申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是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因为他们懂专业、明市情、有权力、能管理,所以购种人在首选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之下,找他们寻求帮助,是便捷、高效和经济的途径。
协商不成,或投诉、申诉均不能满足购种人的主观意愿,购种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违约或侵权诉讼,此方式可解决涉种纠纷的所有未决纠纷事宜。
购种人若认为种子销售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的,可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购种人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自压式追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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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装有结构先进的活塞泵及限深限量装置,与手动喷雾器药箱配套使用,能将溶解的化肥及生物肥料定深、定量地注射到农作物根系附近的土壤内,便于农作物充分、快速吸收,可达到节肥40%、节水90%、提高工效4倍、增产10%的效果,可在大田、庭院花圃、大棚内为棉花、玉米、果树、瓜类、蔬菜等各种旱地作物及地膜覆盖的作物进行追肥、药物灌根、防治地下病虫害和防旱抗旱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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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