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中应考虑制度因素
2016-04-20季晓亢
季晓亢
摘 要:自1994年被正式提出以来,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对于经济发展的解释与指导作用已经广泛为人们所接受。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翻开了中国改革进程的崭新的一页。本文通过对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解析其内在逻辑,赋予其时代内涵,并根据制度变迁理论核心内容分析了其对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制度因素;制度变迁理论;全面深化改革
经历了2014、2015两年的深化改革进程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而在2016年,想要做到快速而稳步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总结前人的经验,借鉴优秀的人类文明成果。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因此,现阶段中国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其他各项改革的前提,是身处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最核心、最迫在眉睫的改革。纵观历史,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并非摸着石头过河,从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向发达的市场经济转变中,政府应当如何最大化发挥自己的职能,在国际上有着系统而完善的理论参考。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在其学术观点中提出制度因素对社会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对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予以了解并善加使用,将该理论“本土化”,根据我国具体政策发展状况,对该观点进行扬弃,使之能够推进改革步伐,完善中国市场经济规则,力争早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 制度变迁理论框架
(一)制度变迁的含义
想要对制度变迁理论有一个良好的认识,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制度变迁。在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中,将制度解释为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根据诺斯的理论,制度变迁,就是指新制度框架产生、修改和替代旧制度框架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即是生产过程又是交换过程,作为生产过程,新的制度作为为提升市场效率所迫切需要的商品被生产出来,而作为交换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交易过程。
(二)理论的三个基点
在了解了制度变迁的基本含义之后,我们还需要了解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三个基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
诺思的理论将产权与制度因素相结合。依据产权理论中的相关规定,在满足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在现存技术、信息成本和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约束下,在充满稀缺和竞争的世界里,能够使成本最小化的产权形式将是有效率的。竞争将使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替代无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基于上述理论,人们必须不断去试着减少交易成本。有效率的产权应当是具备竞争性的,为此,必须对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这一举措有助于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可以藉此降低投机的发生概率,否则,将导致交易量的萎缩。
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
由国家主导的制度变迁,就是将国家视作为经济人,为了追求更多的潜在利润(财政收入)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在经济生态中,国家并不是局外人,更不是中立者,国家拥有无与伦比的暴力优势,可以根据统治者的意志制定与修改制度,界定产权结构。也因此,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不论经济状况是增长还是衰退,国家都要对造成该结果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经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持续增长的,从国家理论对此进行分析,需要考察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目的。诺思指出,国家参与经济的主要目的有两个:”第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第二是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使国家税收最大化。”租金最大化与交易成本最小化,这两者从目的上来讲是相互冲突的,不能同时实现,这也就是造成经济波动、国家兴衰的根源,被称为“诺思悖论”。
3、指导人们行为的意识层面理论
在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框架中,不论是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又或者是国家理论,都需要以满足经济人假设为前提。然而,现实经济活动中有一种情况是在经济人假设前提下无法得到解释的,即“搭便车”式的投机行为。“搭便车”行为会降低经济体发展与创新的活力并造成外部性问题,而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对此束手无策,因此需要引入意识形态理论,对“搭便车”的行为主体的主管动机进行研究,从而解释和克服“搭便车”的问题。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理解和对待周围世界的信念,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因素,在一个经济体制运行的过程中,人们之所以能够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而恪守社会准则,维持经济体平稳运行,正是意识形态在发挥作用。因此,意识形态也是推动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解析
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中各个部分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通过对制度变迁的供需关系、制度变迁主体与类型以及制度变迁的方向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解析。
(一)制度变迁的供需关系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制度本身可以被视为是一种资源,而且是一种稀缺资源。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每种资源在市场上都有一个供给与需求相等的均衡点,当供给与需求发生变化的时候,均衡点的位置就会随之变化,进而产生新的均衡点。这一理论引申到制度变迁领域依然适用,在原有状态下,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是相等的,此时不会发生制度变迁,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参与者为了寻求更多的潜在利润,会不断的对制度产生需求,此时就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发生制度变迁。而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的关键,就是人们对于制度变迁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当人们认为制度变迁所能够带来的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时,就会自觉地推动制度变迁。
(二)制度变迁主体与类型分析
制度变迁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类,根据其在制度变迁中所占地位的不同将其分为主要行为者(在制度变迁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次要行为者(在制度变迁中起辅助性作用)。根据充当主要行为者的主体的不同,可将制度变迁分为以个人和集团为主导,以追求潜在利益为目的,自下而上的诱导性制度变迁和以国家为主导,以追求税收收入最大化为目的,以国家暴力为保证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诺思认为,绝大多数的制度变迁应当是和缓而渐进的,“制度都是逐渐地被修改的”。但同时诺思也指出,在一些突发情况下,诸如战争、革命、自然灾害,这时的制度变迁会呈现爆发性与破坏性。
(三)制度变迁的方向分析
诺思认为,制度变迁的方向是由不完全市场和规模报酬递增决定的。对于不完全市场而言,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与市场信息的不对等,一些突发性事件就会使制度偏离原先的方向。而对于后者,制度变迁所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由规模报酬递增所决定的制度变迁方向很容易产生一种类似“棘轮效应”的惯性。棘轮效应,是指人的消费习惯形成之后有不可逆性,即易于向上调整,而难于向下调整。尤其是在短期内消费是不可逆的,其习惯效应较大。在制度变迁的方向上,由于规模报酬递增的出现,获得大量潜在收益的人们会对当前的制度变迁方向产生一种偏好,从而使这种方向形成“自我强化”机制,进而使制度变迁在一个相同的方向上前进。这种“棘轮效应”如果方向正确,会使经济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如果方向错误,则会导致经济持续不振,走入死胡同。
三、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启示
(一)完善产权制度,重视产权保护
产权是所有制的最关键内容,产权制度的安排关系到是否能够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是否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否能够保证生产要素流向需求部门,从而关系到经济是否能够持续增长,并最终影响到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福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运营、保护的一系列体制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党和国家领导人针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对新时期我国完善产权制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时,中国的经济规模在世界范围内排名第二,仅次于排名第一的美国。然而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未雨绸缪,及时发现并改善自身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产权保护状况,尤其是私有产权的保护状况较为堪忧。根据企业家论坛2010年的调查结果,26.8%的企业家表示财产不安全,44.2%的企业家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冯兴元、何广文等,2013)。由于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完善,近十年我国出现了大批劳动力和资本流向境外,在移民人群中,半数以上是掌握大量资产或是拥有先进技术的人,这些人员的流失会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重大的损失。
(二)转变国家职能,放权给市场
根据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国家理论,国家在制度变迁中作十分关键,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并最终对经济的增长和衰退负责,然而现阶段我们更要看到“诺思悖论”在制度变迁中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国家不是万能的。因此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应当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此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一直将政府的宏观调控视为重要手段,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靠政府的调控与干涉确实使我国的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通过国家对经济的调控,我们成功地摆脱了2008年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然而,近几年来,这一经济发展模式也暴露出了弊端,对于政府宏观调控的依赖以及政府过度干涉、管的太严使得市场缺乏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新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国家在推动制度变迁中的伟大突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放权可以使得政府的职能更加专业化,做到有的放矢,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重视意识形态的辅助作用,树立“绿色”理念
意识形态可以解释和处理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所无法解决的“搭便车”问题,而意识形态的作用并不止于此,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意识形态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正确的意识形态可以促进国家统一,社会和谐,是经济增长的催化剂。中国自古以来就重视意识形态对于人的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千百年以来儒家思想一直被统治者奉为正统并以次维持社会安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依据。
在风起云涌的改革潮流中,我们应当提倡绿色理念。社会发展需要树立绿色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扬弃过去片面追求科技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的观念。经济发展需要树立绿色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绿色金融,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行政管理也需要树立绿色理念,提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清廉执政,克服机构冗杂,贪污腐败。
经济发展中既要重视产权、国家这两个正式制度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重视意识形态在非正式制度领域的辅助作用,树立正确的理念,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作用,促进全方位的制度变迁。
参考文献:
[1]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
[2] L.E.戴维斯、D.C.诺思:《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3] 李正图.《论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思维逻辑框架》,江淮论坛,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