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对象类介词“对”、“对于”、“关于”习得研究综述
2016-04-20刘亚男
刘亚男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汉语对象类介词“对”、“对于”、“关于”习得研究综述
刘亚男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摘要:对象类介词中,“对”、“对于”、“关于”三者写法类似,在意义和用法上又既有区别,又有交叉,是对外汉语教学的重难点。本文即对目前学界对此三者本体、习得情况、偏误分析和教学对策的研究做出综述。
关键词:对;对于;关于;介词;习得
虚词是现代汉语表示语法关系的重要手段,而介词,尤其是对象类介词,更是因其意义的抽象和用法的灵活多样,成为对外汉语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对象类介词中,“对”、“对于”、“关于”三者写法类似,在意义和用法上又既有区别,又有交叉,相当复杂,更成为对外汉语教学的重中之重。
1语言本体研究
1.1对
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2005)(以下简称《八百词》)将“对”的用法总结为两方面:1.指示动作的对象,朝、向;2.表示对待,用法大致同“对于”:A.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B.用在V.助、Adv.的前后,或主语前,C.“对……来说”表示从某人、某事的角度来看。刘月华、侯学超亦然。
张斌《现代汉语虚词词典》(2001)将“对”的用法总结为三个方面:1.表方向,相当于“朝、向”;2.表对象,A.对人,B.对事或物;3.对……来说,表示判断或评议某事。
傅雨贤、周小兵《现代汉语介词研究》(1997)也将“对”的用法总结为三个方面:1.表示动作行为的目标或对象;2.表示对待关系;3.表示涉及关系。
李佳佳、周文华(2011)也认为傅、周的分类是比较可取的,并在文章中详细列举了能与之搭配的词语类型。
还有将“对”的用法分为四类的,如李珂(2014):1.引进动作、行为指向对象;2.引进动作、情状对待对象;3.引进动作、行为针对对象;4.介引动作、行为关涉对象。
综合以上观点,并结合相关例句,笔者更认同傅雨贤、周小兵、周文华的观点,认为“对”可分三类:1.表指向;2.表对待;3.表涉及范围。
1.2对于
《八百词》将“对于”的用法总结如下: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对待关系,可用于主语前。1.“对于”后面的N.指动作的受动者;2.“对于”后面的N.、V.指涉及的事或物。3.“对于……”可以加“的”修饰N.或动名词。
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2001)(以下简称《语法》):1.“对于”的宾语表示谓语V.的受事,语义上受句中的谓语V.的支配。2.“对于”引进与动作有关的事物,“对于”的宾语在语义上不受V.的支配。
杨丹毅(2007)探讨了“对于”介词框架“对于……来说/而言”的语法分布、语义模式、语用功能以及隐现机制。
张韶磊(2010)从句法分布、语法意义和标记功能三个方面出发对“对于”进行了多角度地考察和分析。
郭敏(2006)列出三种“对于”的句法结构与语义类别:1.引进动作行为所对待的对象;2.引进动作行为所针对的对象;3.引进动作所关涉的对象。
廖舒欢(2014)认为介词“对于”在现代汉语当中主要有如下三种分布:1.S+对于+O+VP;2.对于+O+S+VP;3.对于+O+的+XP。“对于”也可构成介词框架“对于+O+来说/来讲/而言”。“对于”可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和动作行为的关系者。
笔者较认同《八百词》的分类方式。
1.3关于
搜集到的文献中对“关于”的阐述较少。
《八百词》将“关于”的用法总结如下:表示涉及的事物。1.关于+N.;2.关于+V./小句;3.关于……的+N.
《语法》:“关于”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关涉的事物或范围。由“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作状语时,总是放在句首。由“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作定语时,后面要加“的”。
李珂(2014)认为“关于”介词短语的句法功能如下:1.可作状语,位于句首,起到引出话题的作用。2.可作定语,相当于“和……有关”。
廖舒欢(2014)认为“关于”不可能分布在位于中心的位置上,而可以将其分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关于+O+S+VP;2.关于+O+的(+XP);3.关于+O。在语义上,“关于”可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范畴和某种事物的范围。
1.4三者区别
《八百词》中“对”与“对于”的辨析:用“对于”的句子都能换用“对”,但用“对”的句子有些不能换用“对于”。比如: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能用“对”;“对于”不能用在V.助、Adv.之后。
《八百词》中“对于”与“关于”的辨析:1.表示关联、涉及的事物用“关于”,指出对象用“对于”;2.“关于……”作状语只用在主语前,“对于……”作状语用在主语前后均可;3.“关于……”可以单独做文章的标题,“对于……”加N.才能。
《语法》中“对于”与“关于”的辨析:1.“关于”和“对于”意义不同,“对于”引进动作的对象,“关于”的宾语表示牵涉的范围;2.“关于”总是位于句首,在主语的前边,而“对于”,可用在主语前,也可以用在主语后;3.由“关于”构成的介词短语可以单独做标题,而“对于”不能。
郭敏(2006)、廖舒欢(2014)、李珂(2014)、魏艳琼(2002)等也皆从语义、语法、语用(搭配关系)等方面辨析了“对”与“对于”,“对于”与“关于”。
此外,还有诸多论文、专著对此三者的区别进行过细致分析,根据这些材料,笔者整理出“对”、“对于”、“关于”三者的用法异同表格如下:
条件对对于关于关系表示一般性对待关系++-表示人与人的对待关系+--宾语指物+++指人+句首-位置句首+++V.前++-V.后(引入涉及的事物、范围)--+能愿动词/副词之前+--之后+++其它指出动作对象或方向(朝、向)+--……来说++-单独做标题--+
2偏误与习得情况研究
2.1偏误类型
关于对象类介词的偏误研究,崔希亮先生有两篇论文《欧美学生汉语介词习得的特点及偏误分析》和《日韩学生汉语介词结构的中介语分析》,都是以介词为研究项目的,并分别以不同母语类型的国家为研究对象。而关于此三者对象类介词的偏误类型,不同的人有不尽相同的说法。
张思婷(2011)将介词“对”的偏误分为以下几种:1.遗漏介词“对”;2.介词“对”冗余;3.介词“对”位置错误;4.误用介词“对”。
焦丹(2011)将介词“对于”的偏误分为遗漏(包括遗漏“对于”、遗漏准助词“来说/而言”、遗漏结构助词“的”),误加(包括误加“对于”、误加“上”、误加介词结构中的其他成分),错序(包括定语错序、状语错序、主客体位置颠倒)和混用(“对”“对于”“关于”三者的混用及与其它介词的混用)。
何静静(2012)将偏误分为七种类型:遗漏、误加、误代、错序、语法条件、复合型偏误、句式杂糅。
郭敏(2006)的分类方法与众不同,将与其它介词的混用和位置的前后颠倒导致的主客体关系颠倒统称为语义偏误,此外还有错序偏误、误加偏误和缺漏偏误。并将“对……来说”这类固定结构单独列出来进行偏误分析。
李珂(2014)则运用大量例句,分析三者间错用、误代的偏误。
赵立新(2012)对偏误的分类是:介词遗漏、介词冗余、介词混用、复合偏误。
通过整理分析论文中提及的及语料库中的偏误案例,笔者认为应将偏误类型划分为一下五种,既不相互交叠又能涵盖全面:1.遗漏偏误,包括介词遗漏、其它介词短语组成部分的遗漏及必须和介词同步出现的句法成分的遗漏。2.冗余,包括介词冗余和助词等其它句法成分的冗余。3.错用,即介词之间的混淆。4.错序,即介词或介词短语在句子中的位置错误。5.复合偏误。即有两种以上偏误同时出现。
2.2习得顺序研究
在划分偏误类型的基础上,部分研究者还进一步统计了不同种类、不同用法对应的偏误在各个学习阶段出现的频率,总结出了汉语学习者习得这些介词的不同用法的难易程度和先后顺序。
何静静(2012)也通过调查留学生对对象类介词“对”的使用频率,并结合其使用的正确率得出了“对”的几种不同义项和用法习得的先后顺序。
周文华(2011)在对介词“对”进行偏误类型分析的同时就指出,“对”的哪一个用法的哪一类偏误是最常见的、最严重的,亦即为理清留学生对介词“对”不同用法的习得顺序做好了铺垫。
3偏误原因分析
大量介词习得相关的论文都用一定篇幅阐述了留学生在学习对象类介词时产生偏误的原因。笔者通过筛选整合,最终整理如下:
3.1从汉语本体方面分析
汉语中的对象类介词语法意义抽象,用法复杂。对于汉语为母语的学习者来说可以凭借语感进行判断,但对没有汉语语感的外国学习者来说,这无疑是很困难的。
3.2从学习者的角度分析
(1)母语负迁移
母语和汉语中关于介词的规则此有彼无、此无彼有或双方皆有却不尽相同,都会对汉语介词的学习造成干扰。
(2)目的语规则过度泛化
学生易将先学得的知识套用到之后接触到的新知识中,而有时并不适用。
(3)学习、交际策略的影响
回避和套用策略往往让学习者对这类较难的知识避而不谈,最后怎么学都不会。
3.3从教材、工具书的角度分析
大多数教科书或工具书在解释对象类介词时会采用简单的汉译英的方法,或者用近似介词来相互解释,并没有把它们之间的区别明确出来。
3.4从教师的角度分析
受课时、教学内容等诸多因素所限,教师对目的语介词语法知识的讲解和训练往往不恰当或者不充分,影响学生有效习得。
4教学策略研究
几乎所有介词习得的论文、专著,最后的落脚点都是为对外汉语教学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因此,针对以上偏误原因,诸多文献资料中也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针对一系列对外汉语对象类介词“对”、“对于”、“关于”的教学策略。
4.1从学习者的角度
留学生应该尽力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策略,尽可能使用认知策略、补偿策略、元认知策略和社交策略等等。
4.2从教材、工具书的角度
(1)教材的编写要有针对性,抓住介词教学的重难点。
(2)对意义抽象的介词尽量全面地释义,尽量少用对译。
(3)“对”、“对于”、“关于”语法点的编排要有计划性,循序渐进,注重复现。
4.3从教师的角度
(1)教师在给学生讲解之前,应该进行系统的介词对比研究,对语言本体有充分的了解。
(2)对于“对”、“对于”、“关于”的不同义项,应该遵循“急用先学”的原则进行分层教学。
(3)与分阶段教学相辅相成的就是注重对比分析,即重视汉语内部同义介词的对比分析。比如在学习“对于”之前已经学过“对”,在讲解时,尤其在学生出现偏误时,应该对比两者异同,系统地为学生做出梳理。
(4)在教学中注重对比分析还应该体现在,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注意母语和目的语的差异,尽量摆脱母语的干扰。
(5)教师要搜集学生的偏误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预测和纠正偏误。
(6)教师需要很好地衔接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使讲解过程深入浅出。
(7)突出语义,明确句法和语用。首先让学生明其意,再用力局明确其在句中的位置,最后通过创设语境使其明确语用规则。
(8)练习是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因此,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设计练习。
(9)汉语教师应该培养留学生的语感,尽力为学生创设语言环境,使其自然习得。
5国别化的“对”、“对于”、“关于”习得研究
除上述具有普适性的研究外,目前学界还有很多国别化的,即针对某一国家或某种语言背景国家的对象类介词习得研究。
丁茹菲(2009)通过汉泰介词退避,分析了泰国学生使用介词“对、对于、关于”时容易出错的重要原因。
金民庆(2012)在本体研究的基础上,剖析韩国留学生习得对象类介词“对、对于、关于”时出现偏误的类型和原因,并分别对这些介词提出了相应的对韩教学策略。
安德(2014)借助问卷调查和语料库,对印尼学习者的介词“对、对于、关于”偏误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针对印尼汉语学习者的教学建议。
阮清云(2013)对“对”、“对于”、“关于”做出了详尽的本体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语料实例,分析越南留学生习得偏误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另有,王盈(2013)、周魏薇(2013)、雷慧芳(2014),都曾分别撰文,对应于国家留学生习得对象类介词的情况做出细致分析,并提出教学策略。
除此还有很多同类文献,在此不一一列举。
参考文献:
[1]崔西亮.欧美学生汉语介词习得的特点及偏误分析[J].世界汉语教学,2005,(3):83-95.
[2]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李晓琪.现代汉语虚词讲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陈昌来.介词与介引功能[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5]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6]张斌.现代汉语虚词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中图分类号:H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602(2016)06-0205-03
作者简介:刘亚男(1993.1-),女,汉,吉林双辽人,在读硕士,东北师范大学,学号:2014102884,研究方向:汉语国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