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半理中汤治疗脾胃虚寒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临床观察
2016-04-20高鹏奇,南晋生
砂半理中汤治疗脾胃虚寒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临床观察
高鹏奇1通讯作者:南晋生2
1.山西中医学院,太原030024
2.山西省运城市中医医院
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是临床常见的消化系统疾病之一,是指由胃和十二指肠功能紊乱引起的症状,而无器质性疾病的一组临床综合征[1]。临床主要表现为持续或反复发作的上腹胀痛、餐后饱胀、早饱感、上腹灼热感、食欲不振、嗳气恶心等。临床上FD常以某一个或某一组症状为主,症状表现多样,且病程中症状也可发生变化。因此,其病因和发病机制存在多样性。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胃肠动力障碍、内脏感觉过敏、胃底对食物的容受性舒张功能下降以及精神和社会因素等为FD发病的相关因素。由于本病为诸多因素联合致病,故应用西药治疗该病往往难以获得迅速、满意的疗效,而功能性疾病是中医治疗的优势病种。本病属于中医“痞满”“胃脘痛”等范畴。笔者以砂半理中汤加减治疗脾胃虚寒型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34例,取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一般资料
2014年3月—2015年6月,笔者在消化科门诊收集符合功能性消化不良诊断的患者68例,采用随机数字表分组法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34例,男16例,女18例;年龄18~60岁,平均35.12岁;病程6个月~10年,平均2.23年。对照组34例,男17例,女17例;年龄18~58岁,平均34.98岁;病程6个月~10年,平均2.19年。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诊断标准:参照2006年5月美国胃肠病协会发布的罗马Ⅲ诊断标准[2],诊断前不适症状至少存在6个月,近3个月来符合诊断标准,即必须符合以下1条或者1条以上:①餐后出现饱胀不适感,正常食量进食后即出现餐后的饱胀不适,每周至少发生数次;②早饱感,影响并阻碍了正常的进食,每周至少发生数次;③上腹部有疼痛感或有烧灼感,每周至少发生1次,且排便或者排气后得不到缓解,也不符合胆囊或者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的诊断标准。经实验室、X线、B超、胃镜、心电图等检查,排除一切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器质性疾病。
脾胃虚寒型FD辨证标准。主症:①胃脘痞满,喜温喜按;②舌质淡,苔白腻。次症:①餐后早饱;②食后腹胀;③形寒怕冷;④纳少乏力;⑤大便稀溏;⑥脉象沉细或沉弦。凡具备主症和任意2项次症,即可诊断为FD脾胃虚寒证。
治疗方法
治疗组:予砂半理中汤(北京康仁堂药业提供的全成分配方颗粒剂)。基本药物组成:清半夏9 g,砂仁9 g,干姜12 g,炒白术12 g,党参15 g,炙甘草10 g。随症加减:腹胀严重者,加厚朴10 g,枳实10 g;便秘者,易炒白术为生白术30 g,加炒枳壳12 g。每日1剂,温开水冲服200~300 mL,分早晚2次服用。
对照组:多潘立酮(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10003)10 mg,3次/d,饭前30 min口服。
两组均以4周为1个疗程,1个疗程后进行疗效评价。
治疗结果
疗效评判标准:参照201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脾胃病分会公布的《消化不良中医诊疗共识意见》[3]。主要症状指餐后饱胀不适、早饱感、上腹部疼痛、上腹部烧灼感。主要症状分级记录标准。0级:没有症状,积0分;Ⅰ级:症状轻微,不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积1分;Ⅱ级:症状中等,部分影响到患者的日常生活,积2分;Ⅲ级:症状严重,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日常生活,难以坚持日常工作,积3分。
证候疗效评定标准:运用尼莫地平法来计算。疗效指数=(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①临床痊愈:主要的症状、体征消失或者基本消失,疗效指数≥95%;②显效:主要的症状、体征明显改善,70%≤疗效指数<95%;③有效:主要的症状、体征明显好转,30%≤疗效指数<70%;④无效:主要的症状、体征没有明显的改善,甚或加重,疗效指数<30%。临床痊愈、显效和有效病例数计算总有效例数。
结果:1个疗程后两组治疗结果见表1。
表1 治疗组与对照组患者证候疗效比较(例)
治疗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
讨论
脾胃虚寒型FD患者发病主要由先天脾胃虚弱或素恣食生冷,或起居失宜,寒邪伤胃,或久病服药伤胃等所致。主要临床表现为胃脘痞满或隐痛、喜温喜按、纳少早饱、身乏无力、手足不温、大便溏稀、舌淡苔白腻、脉沉细等。治疗上,历代医家多以传统方药理中丸温中散寒、健脾益气而收功。但据笔者观察,脾胃虚寒型FD患者多有心下痞闷、大便溏稀、舌苔白腻,此寒湿中阻、气机失畅所致。故笔者在理中汤基础上加砂仁温中化湿、理气消满,加半夏燥湿化痰、消痞散结。如此,则中寒得散,脾气得补,湿化气行。
本观察证明,砂半理中汤治疗脾胃虚寒型FD临床疗效优于多潘立酮。
参考文献
[1]葛均波,徐永健.内科学[M].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398.
[2]罗马委员会.功能性胃肠病罗马Ⅲ诊断标准[J].胃肠病学,2006,11(12):761-765.
[3]中华中医药学会脾胃病分会.消化不良中医诊疗共识意见[J].中华中医药杂志,2010,5(5):724.
(收稿日期20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