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贫困生补助上玩猫腻
2016-04-20
近日,湖北孝感市大悟县金山中学出现贫困生领补助拍照后“留钱走人”的消息。对此,校方解释说,拍照签字主要是为了留档存证,没发钱是考虑到怕学生弄丢了。 (《北京青年报》1月19日)
让贫困生拿着补助的现金合照,已经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当学生走完程序,学校竟然以担心学生弄丢了为借口,不给学生发补助金,这是什么逻辑?
学校老师说,学校预留学生的贫困生补助是为了冲抵学生今年的伙食费,这也极不靠谱。2014年12月1日,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曾联合下发《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学生的补贴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既然有这样一项明确的规定,学校为何不遵守?
在校方收回补助这一举动面前,贫困生群体显得特别被动和弱势,学生家长只在事后觉得事有蹊跷的情况下才会质疑学校。由此可见,仅靠学校单方面遵守规定以及事后追查难收效果,提高学生以及家长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更为关键。
如果补助金落到实处,即使没有拍照这一情景,学生的脸上也会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如果贫困生的补助金只是“看上去很美”,成了学校的“面子工程”,那么必然会引发学生和家长不满,学校也是在自找麻烦。
2016教育改革 再往前走,都是必须 啃的硬骨头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其他改革一样,再往前走,都是必须啃硬骨头的改革,涉及教育权力和利益的调整,这需要有更大的改革勇气,同时要探索建立新的改革机制。
从改革的效率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改革,效率是比较高的,但从改革的逻辑分析,要调整教育权力和利益,不能仅由目前的教育行政部门主导改革,而必须把教育行政部门也作为改革的对象,要求其转变职能放权给学校,服务学校自主办学。这就需要新的改革机制与之配套,要把教育改革纳入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立法进行教育改革。这一方面可以把各方意见呈现在审议、决策中,使改革的顶层设计更科学、合理;另一方面,可促使行政部门依法放权,推动改革实现实质性突破。2015年,全国人大启动了对教育法律的一揽子修订审议,并颁布了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这就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