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机遇与问题
2016-04-17陈超奇
陈超奇 沈 钰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论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机遇与问题
陈超奇 沈 钰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本文阐述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紧密联系,基于新形势下跨境电商对我国对外贸易所起到的作用,以及从而产生的机遇与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
跨境电商;国际贸易;机遇;监管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一)跨境电商的主体
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当前体现出三个特征: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跨境电商以出口业务为主,出口跨境电商有望延续快速发展态势;跨境电商以B2B业务为主,B2C跨境模式逐渐兴起且有扩大的趋势。同时,国家政策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大幅提高,体现出其作为发展催化剂的重要作用,这为跨境电商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内生性动力。
(二)交易规模
2016年中国进出口跨境电商(含零售及B2B)整体交易规模达到6.3万亿,同比增长23.5%。而今年中国进出口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预计将达到7.5万亿元,至2018年,中国进出口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预计将达到8.8万亿。
(三)发展格局
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贸易以出口业务为主。其中,跨境电商出口零售部分快速扩大,第三方跨境平台凭借低门槛、广覆盖的特点迅速壮大,其中阿里速卖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交易平台。随着配套物流的升级尤其是海外仓储模式的兴起,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出口电商加快在品类与区域的扩张。
二、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作用
(一)简化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传统外贸的业务流程是由生产企业、出口企业、进口企业、零售商、消费者等参与者完成,经过多个中间环节,最终商品价格大幅提高。而跨境电商平台的出现,可以使生产企业或出口企业直接将商品出售给国外的消费者,无需经过多个中间环节。另外跨境电商普遍采用无纸化贸易,利用互联网将贸易中涉及的多方当事人高效连接在一起,取代了传统贸易复杂的业务流程,提高了效率。
(二)促进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多元化
跨境电商的出现,可以使更多优质企业通过网络平台以较低的运营成本销售产品。其次,由于受出口经营权限制而无法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从事国际贸易,打破过去传统外贸公司垄断的状况,使国际贸易经营主体日渐多元化。
(三)精准定位国外客户
国内各大跨境电商平台通过几年来的运营,不断收集积累国外客户的需求信息,并通过平台反馈给国内平台卖家,使卖家更加系统地了解国外客户的需求,并不断针对时节、区域、年龄、种族、宗教和性别特点,转变营销策略,更加精准地针对目标客户群体采取有效营销手段。
三、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产生的问题
(一)税收难度增加
跨境电商进口贸易主体的经营地点、国籍、来源地和课税对象不容易确定,增大了税务部门取得税收证据的难度。还有一些跨境电商从业人员依靠携带快递以及私人物品等的形式进入国内市场,躲避征税或偷逃征税,造成税收的重大损失,扰乱了国内市场的平衡。
(二)监管难度增加
跨境电商将过去集装箱货物贸易转变为小包快递,具有碎片化、网络化、即时性特性,游离于现行监管体制之外。使得管理机构改变原来重点监管大批集装箱货物贸易模式,逐渐重视国际小件快递监管强度,实现海关与电商、第三方支付、物流商对接,将跨境电商纳入海关监管范畴之内。
(三)假冒伪劣产品浑水摸鱼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迅速,一些企业或者个人贪图利益,生产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伤害了世界各地的消费者,也使得我国跨境电商多次陷入假货“泥潭”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跨境电商监管,解决出口退税难题
针对跨境电商监控和税收政策滞后问题,政府应出台并逐步完善跨境电商税收和监管政策。制定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尤其对小微企业的阶段性(临时性)税收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合理引导,让电商企业吃下定心丸,提高电商出口退税的积极性。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由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构筑跨境电商公共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跨部门职能有机统一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海关加强对出口货物的真实性核查;税务部门打破异地或口岸限制,实施跨境电商企业征、退税一体化管理;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外汇管理,防范非正常收汇行为;商务部门加强企业的出口经营资格管理。
(二)提高跨境电商物流业服务水平
制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通关标准,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开设海外仓库、跨境转运、海外自提等业务。大力发展专业化标准化的第三方优质跨境物流企业。
(三)加大跨境电商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境内境外两大复杂特点,即商品境外来源复杂,进货渠道多种多样,境内收货渠道杂乱,且多为个人消费者,而商品进境时品牌众多且商品种类较丰富。这些都会对开展知识产权确权带来一定困难,需要确权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提醒跨境电商运营者加强货物来源渠道的管理,保留必要的货物来源证明材料,便于开展确权;依托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加快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白名单建设,便利合法授权商品快速通关。
[1]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3)
[2]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2014(5)
陈超奇(1995-),男,汉族,浙江绍兴人,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