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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人心中应该有“三把尺”

2016-04-16刘亚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3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温度

■刘亚



法治新闻人心中应该有“三把尺”

■刘亚

“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自从业之初,前辈们便用这句话教导我。一开始,对于这句话并没有太深的体会,但随着工作经历的增加,越发体会到这句话浓缩了众多新闻前辈的职业精神,越发感觉到为何记者之笔重逾千钧。

如今新媒体盛行,有不少媒体把新闻传播的速度作为第一要务,奉行“有速度才有阅读量”的行为准则。在这种近乎急功近利的传播模式下,导致新闻事件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在新闻舆论场上,谣言与辟谣的争斗时刻都在进行,真相反转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特别是一名法治新闻工作者,我认为,这种以损害真实性为代价而追求时效性的报道,不仅无益,而且贻害无穷。

一条不起眼的新闻往往是杂志文章的开始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每个法律人都必须铭刻于心的一句话。而对于一名法治新闻人而言,“真实性”与“法律视角”同样应该成为心中的两把“标尺”。从《方圆》杂志的角度来说,报纸报道的终结,往往是杂志报道的开始,一条不起眼的新闻往往就是杂志文章的开始。要把失去“时效性”的“旧闻”做深做透,就必须将事件的真实性作为报道的生命,在前期事实、个别事实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掌握事件的全貌,防止以偏概全,做到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做好深入报道。

比如,我曾撰写的封面报道《被遣返的人生》,真正触动我写这组报道的,是2014年下半年网络上一篇走红的帖子,讲的是一位赴美待产的母亲被遣返的悲惨经历,她不仅在30个小时内两度横跨太平洋,往返中美两地,更是在美国边检部门尝到了被关“小黑屋”的滋味,这篇帖子引起了网友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不过采访的展开并没有那么顺利。要了解这个群体,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来到北京市边防检查总站的遣返审查所。起初边检部门不同意接受采访,他们以“涉密”“不对口”“工作忙”等各种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经过多次协调、发函,最终才找到突破口,让采访得以成行。

在采访过程中,我长期蹲点、寻找了大量采访样本,从2014年11月初进行到今年1月底,前后大约经历3个月时间,我几乎是一有空就去遣返审查所蹲点,一待就是一整天。这组报道有不下二十个被遣返者的故事,但背后的采访的人远不止二十个,后期整理的录音更是长达数十个小时。在完成这些采访后,我撰写了10万余字的报道,再经由我们的编辑精编之后,最后形成近3万字的成品。

当然,由于新闻调查的局限性,由于记者的视角不同,采访对象不同,往往会导致主观认知的不同,最后调查的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在面对案件报道时,特别是刑事案件报道时,必须依靠权威的法律文书,对罪犯的描述客观公正,既不妖魔化,也不标签化,尤忌主观评论;对受害者的报道要保持克制,既不着重笔墨,也不渲染悲情,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以法律视角挖掘背后的故事

以法律的视角看待新闻事件是法律新闻人的“第二把尺”。“运用法律思维,掌握逻辑力量,秉持公正之心”的要求,应该内化我们日常工作之中。我们看到,在当下许多的新闻报道中,为了博取良好的传播效果,新闻人在采写稿件过程中,习惯于挖掘“痛点”,无所顾忌地打“煽情”牌,这样的好处在于容易让读者产生带入感,引起共鸣;但害处也显而易见,在一些不具备深入理性思考的“煽情”中,容易将舆论带偏,甚至发生让道德裹挟司法的案例。

我曾经撰写封面报道《网络欺凌》。报道之一《“小偷”少女之死》讲的就是一名女高中生被当作小偷,照片曝光后遭受网络暴力自杀的故事。当时有媒体关注涉事店主、女孩家人、老师和同学,却鲜少挖掘网络欺凌这个法律上尚有新意的问题。对此,我们以法律视角切入,不仅讲背后的故事,更采访法律专家获取法律观点,也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所以,在当下舆论场鱼龙混杂,情势复杂的情况下,法治新闻更加应该坚持理性思维,肩挑“正本清源”之责,更加应该学会用事实本身的逻辑来影响读者,用法律观点透析事件本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读者通过报道领会法律的要义,而不是让读者沉迷于情绪之中。正如《方圆》杂志的定位,“讲述法治漩涡中的人与事,阐述法律故事背后的情与理”。

做有温度的法治新闻

除了事实与法律,“温度”是一名法治新闻人的“第三把尺”。记得曾经读过一句话:“法律本来没有温度,但当它与案件事实发生某种具体联系的时候也便有了温度,或者冷酷,或者温热,或者沸腾。触摸法律的温度,可以是一种司法艺术,可以是一种司法良知,也可以是一种社会责任。”记者的职责,不仅是将法律的“温度”展现给读者,更是将新闻的“温度”传递给弱者。

让读者体会“温度”的最重要途径,便是要勤跑腿,始终坚持在路上、在基层、在现场。我曾经多次走访城乡结合部,那里人员组成复杂,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各种矛盾突出,法律问题较为集中。针对城中村现状,我写过《生活在别处——外来务工人员犯罪调查与预防》《致命的琐事》等一系列报道,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现状,住户心理疏导,法律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梳理。

如果说恶性犯罪案件类的报道,代表了法律冷酷的一面,那么维权类的调查则代表了法律温热的一面。记得在做封面报道《跨国整容》时,不少赴韩整容失败者就面临跨国维权、中外法律冲突等多种法律难题。所以当人们在人身财产权益遭受到侵犯时,该如何维权?维权途径是否通畅?这些都是记者可以挖掘的新闻富矿,每一次回应老百姓的关切,都是潜移默化的普法过程。

在我看来,所谓法治新闻,拆开来看,就是一头连着法律,一头连着舆论,作为一名法治新闻人,就应该利用好主流媒体的平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坚定地发出公平之声、正义之声,在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中回应人民关切,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进而满足他们对于学法懂法的渴望,最终服务好“普法”大局。

(作者系方圆杂志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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