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报社新闻研究的点滴往事
2016-04-16万春
■万春
有关报社新闻研究的点滴往事
■万春
今年7月4日是检察报业创立25周年的纪念日。作为有幸参与报社创业和发展过程的一员,我虽然已经离开报社12年,但对检察报业仍然深有感情,并对报社25年来取得的瞩目成就深感欣喜。报社编委骆兰兰女士约请写篇纪念文章,尽管我目前正为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和民法典编纂等紧迫重大立法调研任务马不停蹄四处奔波,实难腾出时间和精力做深沉的回忆、发妙笔的文章(就连曾从编辑一直做到主编的《人民检察》约写的纪念稿件都不得不抱歉地推辞),但感动于骆女士反复动员催办,也深感报社25周岁生日的确值得庆贺,于是下决心挤出些许时间,成此小稿,以志纪念。
我于2004年初离开报社回到最高检机关,从半路出家的新闻工作者又返回检察官老本行,现今在法律政策研究室从事研究工作。应当说,在报社13年的工作经历,特别是曾经分管新闻研究工作的经历,对于我当前所从事的工作是颇有裨益的。我认为,无论是机关工作还是报社工作,实践经验固然十分重要,但理论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宏观上,理论研究对于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起着参谋、引领作用,微观上,则对于具体业务的实践发挥着指导、导向作用。从检察报业的创立和发展历程来看,始终坚持新闻实践与新闻研究并进,通过及时总结采编经验、品评采编得失、交流采编心得、探讨采编问题,为检察报业发展和编辑记者成长提供智力支持,这是检察报业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经验,对此,值得认真总结。
检察报业从创立之时起,就十分重视新闻业务研究工作。1991年7月4日中国检察报创刊,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缺乏受过新闻学系统训练并且有采编实践经验的人才,当时报社的组成主要是两大类人员,一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二是机关调入人员和整建制从检察出版社划入报社的《人民检察》编辑部人员。在当时仅有的二十几名创业者中,大学里学过新闻专业的只有肖玮、张宏生、权进、陈军等寥寥数人,且都是刚走出校门没有实践经验的青年学生;有一定采编经验的主要是我这样的《人民检察》的编辑们,但我们都是从事理论编辑工作的,对于新闻采编并没有实践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初创的报纸要发展,除了大家满满的工作热情外,必须尽快提高全体采编人员的业务素养。报社采取的措施是,一方面会同人民日报社举办为期一年的新闻业务函授,未受过新闻训练者全员参加学习;另一方面,在刘总等社领导身体力行下,每日开展评报活动,并且成立了新闻研究小组,倡导开展业务研究,认真分析借鉴其他报刊的成功经验。通过这种方法,使大家干中学、学中干,较快适应了办报需要。
1996年1月1日,中国检察报正式改刊为检察日报,报社编制也相应增加,根据高检院党组批准的报社三定方案,新闻研究室作为一个独立的处室正式成立。作为新任的报社副总编,我分工负责新闻采编、评论、摄影和研究室的工作。应当说,虽然做了几年《人民检察》编辑工作,但是我对于新闻采编则完全是门外汉,一来未受过这方面专业训练,二来缺乏新闻实践经验,三来对报纸采编以往关注不够,更谈不上研究了。但是,既然刘佑生总编信任,党委会已作了这样的分工,就要想法胜任工作。办法没有别的,唯有虚心学习,除了向同事学,还要向书本学,而且要带着问题学,不仅要学习新闻工作经验,更要从中探讨、领悟规律,扩大业务视野,增强分析评判能力。换句话说,就是要开展研究式的学习。因此,我不仅自己努力学习和钻研新闻业务,而且对于所分管的新闻研究工作,更是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
由于报社人员有限,业务骨干主要安排在采编一线,因此研究室人力总体上比较薄弱。记得研究室人数始终在2至4人左右,不仅要负责每日评报和报刊质量的定期检查分析,而且要负责报社校对科的工作,还要编辑报纸的相关版面和新闻业务刊物,组织课题研究和业务丛书的编写出版工作等。总之,任务比较繁杂,但各位同仁十分努力,不仅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而且在推进和繁荣报社业务交流和理论研究上,也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其中,值得提及的事例,略举几件:
——创办业务刊物。在刘总的倡议下,报社于1994年初,创办了《采编通讯》双月刊,时任检察长张思卿亲笔题写了刊名。刊物的创办宗旨是研究采编理论、交流采编经验。刊物先是由报社群工部承办,由该部主任孙立担任责任编辑;社领导带头,全体采编人员积极供稿;刊物除向本报同仁包括驻各地记者站赠阅外,还与其他中央新闻单位建立起交换关系。1996年初成立新闻研究室后,刊物编辑改由研究室负责,我担任主编,研究室主任柏荣先后担任责任编辑和副主编,增加了页码,扩大了容量,并将四封由胶版纸改为铜版纸,使刊物更加美观。随着编辑质量的不断提高,刊物在法制新闻界开始有了一定影响,一些外单位的新闻业务骨干,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徐迅等,也开始给刊物写稿。进入新世纪后,经报社编委会研究,《采编通讯》改版为《法制新闻传播》,刊名更加“高大上”,内容更加丰富,编辑风格更加成熟,在业内的影响也有了新的攀升,有了更多的新闻界同行和法制新闻理论工作者主动为其供稿。当然,眼下的刊物又有了新的发展,如刊名改为《法治新闻传播》,体现了全面推进法治的时代特征;改为由检察出版社以书号正式出版,也使得刊物更上层楼。
——建立业务研究考核机制。报社采编人员有限,而日常采编任务又比较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措施,报社的新闻研究就很难形成氛围,采编人员就会陷入日复一日的埋头苦干中,而忽略经验的总结交流和理论反思,久而久之,就会成为缺乏创造力的文字匠,这对于报社发展将是致命的。报社党委和编委会意识到这一点,责成新闻研究室制定采编人员考核办法,其中,就包括将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业务总结文章或者新闻业务论文,作为考核指标之一。由此,有效推动了全体采编人员研究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仅繁荣了检察新闻研究,而且较大地提升了采编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我分管期间,先后组织了几项重要新闻理论课题的研究,有的在界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如2000年底报社会同中国记协召开了第三届“新闻与法”研讨会,中国记协副主席栗国安到会致辞,业内一些知名专家学者,如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所的魏永征教授等出席研讨。研讨会及形成的一些重要成果,在中华新闻报、新闻出版报等专业报刊予以报道或者发表。我本人撰写的论文《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论“偷拍偷录”采访资料的诉讼证据价值》等,分别在《新闻记者》《中国记者》等刊物发表,其中后一篇还被评为第13届中国新闻奖论文二等奖,首开本报人员获中国新闻奖的记录;同时,我还被中国记协聘为新闻维权委员会委员。
——组织新闻业务丛书编辑出版。为加强新闻研究和培养,推出本报的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报社编委会组成由刘佑生总编为主任的检察报人文库编委会,由研究室具体策划和组织撰写新闻学术专著、编辑优秀检察新闻作品集。由我主编的系统总结检察新闻采编经验、探讨检察新闻采编规律的专著《检察新闻十三讲》就是这一文库策划的产物。同时,分别由报社编委和主要采编部门负责人主编的《中国检察改革报告》《社会万象》《疑案精解》等十余种检察报人系列作品集也先后面世。为系统总结检察报业经验,新闻研究室还先后会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撰写出版了《呼唤正义》等研究专著。
——开展读者问卷调查。报社新闻研究室连续多年会同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对前一年度检察日报的栏目设置、采编质量、发行情况等进行读者问卷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报纸的研究意见,为编委会策划和确定新的一年报纸编辑方针提供参考、奠定基础。
——鼓励全体采编人员争做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报社党委和编委会深知,培养造就一批本报的既有理论素养又有丰富实践经验,采编过在业内叫得响的新闻作品的职业新闻人,尤其是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对于报社在新闻界获得立足之地,并且能够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从创刊时起,报社就出台激励政策,倡导大家多采写好新闻,争取在业内获奖。中宣部提出大力培养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的要求后,报社进一步完善了培养机制和奖励规定,鼓励全体采编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新闻奖的申报,对于获奖者给予宣传和重奖,从而营造了争做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的创先氛围。新闻研究室是负责社内好作品评奖和全国性新闻奖申报的具体工作部门,我要求研究室不仅要制定和执行好评奖制度,做好服务工作,而且要开展相关新闻奖及其获奖作品的研究、点评,延伸评奖效应,研究室也先后就报社获得的一些全国性新闻奖以及社内年度好稿撰写了若干篇分析文章,供编辑记者学习参考。
可以说,检察报业的每一步发展,都不仅与全体检察报人的新闻实践密不可分,而且与报社党委、编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新闻研究工作,主要社领导带头开展新闻研究息息相关。相信报社会长期坚持这一优良传统,使检察报业能够在尊重新闻规律、法治规律的轨道上不断发扬光大,不仅取得报业实践的卓越成就,而且在法治新闻理论上也占据应有的地位。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