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牢政治方向 坚持开拓创新科学谋划和推进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
2016-04-16徐明
徐明
把牢政治方向 坚持开拓创新科学谋划和推进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
徐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指示,阐明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是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行动纲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牢牢把握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公信力,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基,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中,首先强调的就是“政治过硬”,突出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广大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在当前愈加开放的时代背景下,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趋势日趋明显,法治领域各种思想交流交锋更加频繁剧烈,更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理论武装来统领司法工作,统一队伍思想,确保正确方向。要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检察人员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是培育检察职业精神,自觉坚守检察职业良知。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精神,丰富完善了检察职业道德准则的内涵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托检察文化铸造检察职业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检察文化建设,构建检察人员共同的职业操守和行动指南。要以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价值取向为核心,把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理论武装、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促进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要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等途径,凝聚共同价值追求,形成强大的精神力量,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真正了解检察人员所思所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情感引导工作。特别是当前面对改革涉及权责利的重大调整、办案模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新、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与时俱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尤为关键。对个别检察人员存在的职业前景预期存在困扰、对实施司法责任制后的疑虑等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释疑解惑、正本清源工作。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分类施策、分层施策,以及重点人员的“一人一策”。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党的领导、大局意识、理想信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针对干警多样化文化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情操,舒缓身心压力,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
二、以监督能力建设为支撑,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政法队伍能力水平还很不适应,面临着“本领恐慌”问题,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从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职业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一是在建设检察人才高地上下功夫。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倡导爱才惜才的价值取向,完善人才政策和机制措施,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一支专业齐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要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既要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引领司法实践重大课题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又要重视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既具有较高检察理论水平又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业务专家,还要在检察队伍特别是基层检察人员中培养一大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扩大人才队伍规模。
二是在队伍专业化上下功夫。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检察工作呈现出许多新复杂情况、新类型案件、新犯罪形态、新专业特征,违法犯罪越来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对办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化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提高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要积极推进专业化教育培训,研究专业化人才的培养方法,加强与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互动,锻炼和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专门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任务相适应。要建立符合专业化要求的,有利于科学发挥专业人才专长和作用的办案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好专业化人才优势。
三是在检察教育培训上下功夫。要依据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需要,推进系统化学习、精准化培训、实战化实训。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业务条线组织开展全员“学、训、赛、考”活动,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尤其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邀请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实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讲课,努力培养一大批专家能手。要围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新进人员等不同需求,制定岗位培训标准,推广针对需求设计的“小而精”式的培训。要善于运用网上在线教育培训方式,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教育培训模式,把“两微一端”“网上党校”等作为教育培训工作新载体,积极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三、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党组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抓好党组自身建设,指导好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并反复强调要把好政治关和业务关,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党的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党组自身建设统筹起来,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省检察机关9100余名检察人员中党员占83%。只有把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作用发挥好,检察队伍建设才有根基。各级检察院党组要牢固树立抓不好党建工作就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就是渎职的观念,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研究党建作用于队建的内在规律,通过思想建党、制度建党、纪律管党,引领和保障检察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主业,切实当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完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坚持在重大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签订办案廉政承诺书、选派专人担任纪检监督员的做法,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
二是强化基层班子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要把培养基层检察工作“领头羊”、打造基层工作“新引擎”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今明两年省、市、县换届,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要求,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标准,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尤其是“一把手”岗位上来,推动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要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有计划地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多压担子,让他们尽快成长进步。
三是注重党组自身建设。检察院党组是检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组自身建设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方向、道路和全局把握。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牢牢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深刻领会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要健全和落实分工负责、请示报告、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组织生活、谈心谈话、联系基层等工作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做到按规则、按程序、按集体意志办事,不断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要求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始终牢记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管理监督好检察队伍。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广大检察人员负责,带头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真正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点加强对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是切实抓好司法规范。检察官的司法形象是群众最能直接感受到的司法行为,其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高低。人民群众不仅关注案件最终得到如何处理,也十分关注检察官在处理案件中的言行举止。经过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司法不规范的一些顽症问题有所解决,检察队伍司法规范化建设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要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新演化,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立案初查、采取强制措施、调查取证、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从严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严格落实高检院“八项禁令”规定和省院制定的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职业守则对执法程序、标准、言行和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完善严格执行纪律、确保检令畅通的长效机制。要综合运用巡视巡查、执法监察、检务督察、案件评查等手段,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执法流程等风险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司法腐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不察、巡视督察建议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要查处违纪违法本人,又要追查背后是否存在“失查”“失管”“失治”问题,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严肃予以追究。
(作者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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