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澳門成為犯罪天堂
2016-04-15
繼上月前檢察長何超明突被覊押往監獄候審,引發本澳社會各種猜測紛紜之際,在不久前又傳來葡京集團負責人賭王何鴻燊之侄何猷倫出獄之消息。前者因掌舵澳門特區政府司法重地——檢察院十年間涉貪遭來牢獄之災;後者則因為身為葡京集團負責人,因風行數十年的“葡京沙圈”案而被覊押一年後,終於法庭判僅一罪名成立當即釋放。兩位大人物的一“進”一“出”,自是成為當下社會備加關注的大事大案,更是讓社會各界大掉眼鏡的焦點事件。
何超明是特區回歸以來首位檢察長,連任三屆期間“在司法界享有很高的清譽”(引自本澳重量級政商名人馮志強之語),同時他亦在坊間享有“包青天”稱號之說。故其由檢察院現任檢察長“葉官”親自揭發並提議立即覊押的決定,自然引發社會各界種種猜疑:一是檢察院全力配合廉署動用全署員工調查前檢察長同前助手、多名商人,經廉署所公佈所涉金額巨大,對此坊間卻認為,本案十年間涉及大小工程二千多個金額四千余萬,頂多不過平均每單工程二萬元贓款,直指所貪金額太小,廉署有意夸大數字製造輿論等等說法不絶於耳。二是廉署全力調查檢察院期間,去年十月一名檢察院職員因為壓力太大擔心要坐牢而跳樓自殺之事件,其家人對此存有重重疑點,至今似乎不了了之,最終有誰應為此負責?三是何超明自去年初被內部揭發立案調查,仍被政府任命刑法研究委員會主任一職,實享助理檢察長的職銜、司法官的身份和待遇福利,然而終院卻判其具司法官之實名卻不具司法官之實務的理據,拒絶受理其“人身保護令、不和其他囚犯一同覊押”的申請。對此,主審法官宋敏莉回應社會指出,若何再享受司法官的特別保護,在特定情況下免受覊押,保護比特首還要高,這不合邏輯。她又指何涉及多條嚴重罪行,且有逃避審判、干預訴訟的風險,認為覊押措施適當。針對宋法官以上言論社會上反應不一。有說法直指其此番專業言論有制造與論定罪之嫌,讓社會各界大感不安,同時增添社會不安定的因素,而引發社會上對此反感的情緒。也有人說其公關手法欠缺,解釋不到位,不單止未能解惑還留下更大更多的空間給媒體和社會發酵……
似乎葡京酒店行政董事何猷倫幸運得多,經初級法院宣判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涉及集團式犯罪,判其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或參加犯罪集團罪不成立,僅一項操縱賣淫罪成立,最終以九項控罪僅一罪被判決有罪,判決之日正是其自由之時,難怪消息一出讓很多遊客和市民大跌眼鏡,高呼澳門法制讓澳成某些人的犯罪天堂……
反觀何超明及其前助手未經定罪已以帶病之身收監候審,各方對此似是不容有任何閃失之勢!此外坊間屢傳出檢察院現今主事人對此案功勞最大,相信市民也拭目以待何年何月才是此案了結之日…… (澳門/林子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