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
2016-04-15朱岩福
朱岩福
【摘 要】 本文阐述了法治思维的概念和内涵及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培养法治思维;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关键词】 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治理方式;路径
一、什么是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所针对的主要对象就是党员干部,它可以帮助其在遇到问题时,使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其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得出结论和决定的一种思想认知过程和活动。其含义是:指以法治固有的特性及通过法治信念来认识事物,辨别是非和解决问题为基础的一种思维方式。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其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之外,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责任意识。
法治思维由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理性等基本的法律价值和理念组成,它是实现理想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法治的基本要素和机制包括:第一,法律是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第二,法律是实现社会整合的主要途径;第三,民主是立法政策和法律的前提;第四,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建立法律的基础;第五,法律具有权威性、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是至高无上的;第六,公正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第七,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的失控和变异;第八,能够实现社会价值的平衡与互补。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意义
1、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实现好、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
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普遍行为规范。要使每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最大限度的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必须维护宪法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威。如果宪法法律没有权威和尊严,领导干部在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中就没有了统一的标准,公民的行为就失去了统一的规范。为此,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就是要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威严,在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下都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形成一个人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勾画了更加清晰的法治路线图,要实现这一宏伟蓝图,要靠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以党员干部为主,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是其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当前,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中仍存在着不少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意识薄弱,在实际运用法治思维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社会等事务时,其水平有待提高。
第二,由于受五千多年“人治历史”的影响,党员干部在管理社会时习惯用“权力”、“人情”来管理,尤其遇到问题或矛盾时往往首选的是请示领导,而不是寻找法律依据和法律标准,使党员干部工作动力不足。
第三,有的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不够细,导致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面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唯有通过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来调节各方的利益,促进矛盾的化解、保障社会的和谐,使决策者依法决策,执法者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司法者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守住法律的最后防线。
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全国各族人民愿望所在
人民授予公权力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公权力的有效合理运行为全国各族人民提供一个和谐民主文明的法治环境。为此,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就是通过党员干部科学合理的管理,为全国各族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让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平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的主体地位,使每一个人都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同时,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也是对党员干部自身的一种保护,党员干部只有依法行使手中拥有的公权力,依法决策,才不会误入歧途。
4、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对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前提,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原则、执政理念的践行者,必须加强其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作为执政的基础,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在新形势下,法制建设的要求逐步变多,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只有不断完善自身,适应新的要求,协调经济社会关系和各种利益关系,规范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规范未来发展、构建共识、维护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水平、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选择
1、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把法治思维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第一,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执政兴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捍卫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
第二,在行动上,以身作则,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在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的重要作用。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充分利用法治思维。一是有效领导本地方、本单位以及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责任规范,使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使自己与本地方、本单位的职工能够在法治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二是通过以上的良性互动起到带动引导社会的作用,形成共识和合力,使他们能够在全社会形成良性互动的法治社会。三是在以上的影响和带动下,使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培养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需要后天的慢慢培养,所以,党员干部要通过后天的努力培养来养成自身的法治思维。
第一,党员干部应自觉地把学习法律知识当作工作学习的必修课,不断的加以积累和培养,通过日积月累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了解并充分掌握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如权力行使中有哪些原则和程序,权力的界限是什么,如不依法行使会承担哪些后果和责任等等,不断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
第二,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思维的培养、应用训练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使党员干部对法律权利和界限都有较深的认知,对行使权利时的原则和程序有所掌握,深刻认识到如不依法行使权利所需承担的后果等,采用培训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可以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专题研讨,帮助他们逐渐树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以便在解决问题时正确运用法治思维来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
第三,高度重视法治实践。通过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来巩固其法治思维的同时,领导干部更应重视实践中的灵活运用,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管理社会各项事务,做到按法律办事,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一线,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
第一,从源头上把德才兼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为衡量标准,提高和督促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建立一个综合法治、经济、人文、环境等多指标为一体的干部考核机制。考试评价可使干部更好的发挥自身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使组织纪律更井然有序。在选用、提拔干部时,要有针对性的挑选自身法律意识较强、善用法治方式去处理问题的干部。一个科学和完善的政绩评价体系必须是法治、经济、人文、环境都具备。
第三,按照党纪、国法的严格要求,做到奖惩共用。在处理、解决问题时以法治思维为指导思想。如有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触犯法律时,必须一视同仁、依法追究其责任。时时加强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党员以身作责,遵法守法,不越权行事,不以言代法,不徇私枉法。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通过丰富的实践证明了避免领导干部法外行事所造成的权力、决策和行为失控、失误及失范的重要手段就是严格的监督。大部分领导干部都觉得监督就是对自己不信任的表现,所以,各级干部领导首先要先转变这种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将自己置于以党和人民事业要求为前提的各种监督之下。
第一,通过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不断完善,使三者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都相辅相成,也相互制约,以此来增强已建立起的监督体系和制度的监督合力及实效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人民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其监督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公众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司法工作的监督渠道不断拓宽。
第二,加强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将党员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即“法治GDP”,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党员干部出现违法违纪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问责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保证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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