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测评 区域推进破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的瓶颈
2016-04-15熊延海伍伟华贺德兵
熊延海 伍伟华 贺德兵
科学测评区域推进破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的瓶颈
熊延海伍伟华贺德兵
2014年9月9日,原常德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诸戈文(右一)为汉寿县株木山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颁发助学金
2010年以来,我们本着“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细管理、维护公平、提升效益”的指导思想,先后在学前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三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省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的充分肯定。2012年11月20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工作动态”一栏以“湖南省常德市探索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6段14步’管理模式”为题予以推介。2014年、2015年,我们先后两次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邀请,分别在四川成都、北京举办的“全国县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此外,常德的量化测评方案还先后与福建、安徽、重庆忠县、广西崇左、湖南株洲、怀化等地的资助同仁进行了相互交流,均对我市的量化测评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估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战略思想的迫切需要
1.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估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迫切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分档资助(也即差异化资助、精准资助)要求的提出,客观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的科学认定提出了迫切要求。
2.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估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科学认定学生的困难程度,并根据困难程度合理确定资助档次,既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维护资助公平的应有之义。因此,认定标准是否统一、测评要素是否合理、权重分配是否得当、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具体操作是否便捷,是我们一线资助工作者必须面对和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3.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估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迫切需要。资助只是一种手段,育人才是最终目的。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参与者,特别是学生来讲,资助工作本身无疑是一次精神的洗礼,其诚实守信的品质、爱与感恩的情怀、奉献担当的意识将在润物无声中升华。
4.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估工作,是学生资助部门维护一线资助工作者自身权益的迫切需要。学校和学校资助工作者作为认定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有能随时应对学生及其家长质询的底气。而底气来自于科学合理的测评标准、规范严谨的操作程序、客观公正的评审结果;底气来自于对认定标准的自信和坚持。否则,既影响学校声誉,也影响资助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破难题,促规范,抓配套,努力推动精准资助工作健康发展
(一)破难题,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工作,既是开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前提和基石,也是实施差异化资助、提升资助效益的一个必要条件。2011年,我们在实施方案制定之初,就在思考能不能设计一个评价体系,对所有申请学生统一进行量化评估。我们认为,一个家庭的经济是否贫困,不外乎三种情形:无收入;收入远小于支出;支出远大于收入。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常态分布、去繁就简、合情合理的原则,提出了评估要素并设立了相应权重。在收入部分,主要评估父母职业、劳动能力等情况;支出部分主要评估医疗支出、家庭受灾、家庭变故、教育支出(就学人口)等情况。此外,对家庭其他成员(既可以纳入收入部分,也可纳入支出部分)等活性因素,家庭持有的房产以及非经营性车辆以及学生在校消费情况等财富的外显因素,政策优抚(如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情况也一并考虑。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体系(侧重点在谁最贫困),并主动与卫生、残联、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衔接,听取意见与建议,再反复征求学校负责人、资助专干、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一个量化评估实施方案并于2011年年初下发实施。此后,针对试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又分别于2011年下半年、2013年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进一步优化测评方案,2013年底,我们抓住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部门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的机遇,以《科学测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研究与实践》为题,成功申报了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研究课题。通过一年多的研究,目前,测评方案已经形成。其测评要素和权重分别为:父亲和母亲职业各8分;父亲和母亲劳动能力各8分;家庭其他成员4分;房屋情况8分;医疗支出10分;家庭受灾10分;家庭变故10分;家庭驻地2分;就学人口6分;学生状况(健康和消费)8分;政策优抚10分(烈士子女、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5分,除烈士子女外的优抚家庭子女、重点工程移民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3分,少数民族子女、农村独生子女或计划生育政策双女户家庭子女1分)。对孤儿或事实孤儿等特殊情形,我们规定,只需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直接纳入一档资助。从对四所学校500余名学生的试测情况来看,平均满意度在86%。
(二)促规范,确保程序合理简捷
程序是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运行的重要保障。如果程序设计复杂繁琐,则影响测评效率;若过于简单,则影响测评质量。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为例,从学生提出申请到资料整理建档,我们实行了“6段14步”管理,较好地解决了质量与效率的问题。
第一段:学生申请。(1)书面申请。学生应在每年9月30日之前填写申请表,并对提交的困难证明材料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否则,将面对降等甚至取消受助资格的风险。(2)填写调查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向学校资助部门提交原始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的复印件。
第二段:学校审核。(3)测评困难程度。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并按年级编制困难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共25%,即20%的资助人数+5%的备选对象)。(4)抽样调查。对受助入围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重点调查高分段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降低一个资助等次或取消受助资格(递补对象则从备选对象中按得分高低产生)。(5)拟定资助名单和等级。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指标、学生测评得分和学校调查走访情况,按测评得分高底拟定资助名单和等级。
第三段:学校公示。(6)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资助名单和等级。(7)学校公示。资助名单和等级经学校、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从备选对象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8)办理资助卡。学校填写学期资助汇总表,办理学生资助卡。
第四段:中心复核。(9)资助中心专干审核(主要审核资助比例是否合规、资金总额是否突破、等级分配是否合理、公示是否到位等)。(10)学籍管理部门审核。(11)资助中心负责人审核。(12)分管局领导审核。
第五段:打卡发放。(13)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专干共同打卡发放。
第六段:学校建档。(14)学校资助专干收集有关资料分类整理建档。
(三)抓配套,确保机制运行通畅
1.抓队伍。方案确定之后,资助工作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方案实施之初,个别学校也曾出现过将助学金评审与学生成绩、在校表现挂钩;专干业务素质不强或变动频繁,影响资助工作正常开展等问题。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就显得至关重要。在人员的配备上,我们要求学校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有爱心、懂电脑的教师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保障资助专干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合理确定其工作量。同时加大对班主任的资助政策培训力度。作为资助管理部门,则通过培训会、业务知识考试、现场督查等形式进行培训指导,让专干早日成为资助工作的行家里手。
2.抓宣传。做好资助政策宣传,既是我们教育行政部门的应尽之责,也是让学生及其家长知晓、监督政策实施的一项重要手段。为此,我们要求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做到网站有专栏、橱窗有专刊、学生和家长有宣传单。2012年,我们以便民为原则,制作了简明易懂的高中助学金“申报指南”,免费发放给所有高中学生。
3.抓诚信。测评打分的关键是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真实。为防止个别学生虚假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我们在助学金申请表中设计了诚信承诺一栏,要求学生申请时必须做出书面诚信承诺,即“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4.抓育人。为充分挖掘、发挥资助的育人功能,我们除了要求申请资助者必须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外,还设计了两项常规活动:一是广泛开展诚信教育;二是在受助学生中开展“感恩资助、我心飞翔”主题征文活动。
5.抓监管。除抓好政策宣传外,我们还建立了三项制度进行监管。一是建立学籍审核制度。对学校上报的资助名单,除资助部门审核之外,还要送交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学籍检(抽)查,以核实学生身份。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中心电话,集中受理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6.抓考核。一是建立资助业务知识考试制度。每年,我们均利用调度会、工作会等时机,对资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主要包括资助政策、程序、要求等)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县市区、市直中职学校、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三、主要效果与思考
五年来,我市三个学段的国家助学金量化测评方案运行良好,学校、学生、家长对评审结果的认可度、满意度均较高,群众投诉一直保持零记录。我市的量化测评方案能取得上述良好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助学金三档设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据调查,一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特别困难的在3%上下。我市的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一档助学金的比例应控制在受助学生人数的10%~15%内,二、三档的比例则由学校在不突破资金总量的情况下自主确定。这样安排,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特别困难学生应该得到尽可能的资助;二是资助面必须得到保障,以保证资助政策的普惠性、权威性;三是学校要有一定的自主权,便于统筹安排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从我市2011年、2012年的运行情况看,一档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比例为12.3%~12.9%,二档为24.2%~25%,三档为62.6%~62.9%。
2.统一的量化测评标准保证了助学金定员定档的客观公正。采用量化测评打分办法的最大优势就在于“一把尺子”去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助学金评审的公平公正。此外,方案中设计的抽查制度、公示制度、督查制度等,则有效弥补其不足。
3.诚信承诺设计搭起了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桥梁。申请表中的诚信承诺设计,对学生而言,既是一种警示,更是一种教育。
4.严格的公示、备选制度有效规避了助学金定员定档的随意性。公示实行双重(学校和资助部门)盖章制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所谓备选制度,是指学校在测评打分排队时,必须向资助部门上报25%的名单,其中的5%即为备选人员(作为助学金、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的候选对象)。这主要是考虑公示过程中,如有举报并经查证属实,学校必须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有效避免了人情资助、随意资助。
5.严格的操作程序保证了资助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6段14步”管理,不仅有助于统一规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而且也有助于资助工作者尽快进入角色。
实践中,也有基层资助工作者反映,量化评估体系还存在诸如评估要素和权重如何进一步优化、抽样调查的比例和对象如何确定、认定主体的责任如何分解等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正尝试通过课题研究的方式去改进它、完善它。
(作者单位:常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